回覆列表
  • 1 # JACK傑克

    ①非機動車道過窄,

    ②非機動車車輛過多,

    ④交警蜀黍對電動車違章處罰過輕,駕駛者的違章成本過低,

    ⑤大多數城市的警方,目前並沒有嚴格將超標電動車視作機動車來管理,雖然法律上將超標電動車列為機動車,但目前,超標電動車仍有三年的過渡期限,這就使得“它有有恃無恐"了。

  • 2 # ShenghaiyU深海魚

    這次對電動車的整治來勢猛,力度大,但對電動車道如何疏通鮮見提及。

    只堵不疏,要不效果不佳,要不以犧牲騎車一族為是。

  • 3 # 童言無忌34

    關鍵是政府部門的重視,武漢市後來建設的“發展大道”,大部分地段都沒有設計非機動車道,現在是將原來的人行道改成了人與非機動車共用的道路,由於路邊的進出道很密,人行道難以修得平整,寬度也難以保障通行。

    這種“先天不足”是難以解決的。

    希望在城市的規劃建設上能做到科學、嚴謹、以人為本,嚴格立法,嚴格執行。

  • 4 # 多斌修車

    城市的交通路道多數都是以前設計的,沒有考慮到小汽車的發展會這樣迅速,到來的這麼快。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就是以前的人行道,都是以前的設計理念設計修建的。一些路段經過城市改造可以擴寬,有些路段是沒辦法擴寬的,在現有的路段上,標劃發分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

    現在,多數城市對歸屬電動摩托車為機動車,卻不允許上機動車道行駛,只能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一些新建的新城區道路設計比較寬,設計有4車道或6車道,主道機動車道設計的比較寬,非機動車人行道就比較窄,沒有專門設計電動車、摩托車的專用道,其它道也有標識,這只是佔的極小部分。

    這次兩會上就有天能任總提案了對城市電動車專用車道的劃分標記,改善電動車專用車道的區分,以及對電動車合理化的管理措施。能夠修正改變一些城市“一刀切”的管理模式。

    1.電動車專用車道的設計劃分

    這次兩會中有幾位代表委員提案,管理人性化和專用車道設計區分,電動車行駛有合理的路權,對電動車管理修正一些城市實行的“一刀切”管理模式。不少的城市,老街路段沒有區分,只能是兩類車混和通行。

    2各城市通行的違章管理措施

    各城市對電動車管理基本是通用,一些地方出臺是有新增或減少,對電動車、摩托車的管理細節規範要求。很多地區對電動車摩托車的管理規範要求是越來越嚴格、也增加了管理新專案。先進的規定對電動車違章處罰額度,有些地區對電動車處罰額度非常高,多數地區處罰規定額度基本相同。深圳最高300~2000元,多數地區30~200元。對私自改裝電動車和拆除限速管制都有相應的處罰額度,這方面額度比較高,為200至10萬元。

    3.清理非機動車道停辦的小車

    既然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就應該把停放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小車全部清理掉,不要以此營銷盈利收費,妨礙行人路權享受正常透過。

    4.規範培訓教育駕駛人員

    駕駛人員定期培訓,講解引導教育電動車,摩托車以及汽車駕駛人員的培訓認識和正確遵守交通規則模式。道路交通安全駕駛認識要從孩子抓起,就應該讓孩子正確認識到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後記:

    各地對電動車管理規範要求增加,越來越多,執行力度也在加強,處罰也在增加,對道路的區分也在進行著對老街道標識短期內是無法改變。把隨機動車道停放車輛都清理掉,規範駕駛人員遵守交通規則,規劃設計區分電動車專用車道。這都是需要解決的問題,讓道路更通暢要從具體的方面著手一一解決。

  • 5 # 張公子163

    這原由當初就沒有考慮到電動車二輪車會如此發展的太快太多,所以現在才考慮要重新建設一條屬於電動二輪車道路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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