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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蕭立誌

    中國曆朝歷代都不乏文字獄。但其中清朝的文字獄,無論是數量還是影響規模上都名列前茅。

    明朝時期儘管明太祖“以重典治天下”、明成祖以“瓜蔓抄”誅殺方孝孺十族,還有王振、魏忠賢當道時的恐怖,但明朝在總體上是自由奔放的。

    明朝計程車大夫越是被朝廷懲罰,便越是得到輿論的讚揚,於是更加意氣風發。明代中期以後,是思想家和文學家的思想引導社會思潮,是商人的消費方式影響價值觀念。

    陽明學派、泰州學派,前後七子、江南四子,臺閣派、公安派、竟陵派,傳奉官、馬尾裙,民歌、時調、小唱,形形色色的思想家、文化人,富商、巧匠、名妓,名儒吳與弼、陳獻章、王守仁,異端王艮、顏鈞、何心隱,山人徐渭、樂新爐、陳繼儒,“洋僧”利瑪竇、湯若望、南懷仁,基督教徒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洋人的書、洋人的炮、洋人教師。光怪陸離,目不暇接。自由之風、西方之學,猶如潤物之和風細雨,細緻入微。

    清代則是統治者的思想領導社會潮流,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因他們的高壓統治而扭曲變形。

    清朝初年,朝廷宣佈禁止學者創立書院,糾眾結社,表面上是不許“空談廢業”,實際上是不許“叢集作黨”。與此相配合的是,禁止言論與出版的自由,民間的出版商只許出版與科舉有關的書籍,嚴禁出版“瑣語淫詞”、“窗藝社稿”,違禁者要從重治罪。於是乎,形成了與晚明截然不同的社會風氣與文化氛圍,知識界的活躍空氣被禁錮了,政治活動完全萎縮了,沉滯了。中國知識分子的脊樑在清朝被折斷的。在洋務運動發生之前,他們的聰明才智皆用於“樸學”即考據之學,遠離了社會、遠離了民眾,聽不到他們關注社會、關注民眾的呼聲。

    清朝除了文字獄和貪贓枉法,士大夫很少受懲罰,但不是最高統治者的仁慈,而是士大夫的“死相”。

    順治時期,大興文字獄7次,康熙時期,大興文字獄20多次,雍正時期,大興文字獄20多次,乾隆時期,大興文字獄130多次。

    如果說順治、康熙、雍正時期的文字獄對於鞏固清朝的統治還有一點積極作用的話,乾隆時期的文字獄則完全是一種心理畸形。“乾隆時代中國已經安定,不似以前對滿清的那樣反抗,按理不必有嚴厲的文字檢查;但實際乾隆時代對於文字的摧殘較比清初嚴重不知多少倍。乾隆朝雖然號稱盛世,實際上是清朝衰落的開始。乾隆時代由大興文字獄進而發展到全面禁書、焚書。

    開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就是一個禁書、焚書的過程。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禁燬的書籍達幾千種,其中全毀2453種,抽毀402種,銷燬書版50種,銷燬石刻24種。尤為可惡的是,官員們奉命對書籍中所謂有問題的文字進行武斷的刪削,如今人們所見的《四庫全書》中的一些著作,已經不是本來面目,它的文章價值是大打折扣的。“全國大規模有系統的搜查禁書,現代的人不易想見。但在最嚴重的十五年間(乾隆三十九至五十三年)全國人心惶惶,連不識字的農家也有時因為祖傳下來一部原來不相干的書而招大禍。

    乾隆朝文字獄從乾隆十六年(1751)偽孫嘉淦奏稿案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纂修《四庫全書》之前,文字獄案件不下五十起。從1773開館纂修《四庫全書》至乾隆歸政前,各種型別的文字獄又有五十餘起,因文字之禍而受到株連的各階層人士不但在範圍上遍及全國,而且在數量上也大大超過了前期。據統計,終乾隆一朝,各種型別的文字獄案件約有一百一十起,幾乎佔了整個清朝全部文字獄案件的百分之七十左右。這些文字獄對當時和此後中國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文字獄造成了社會恐怖,摧殘了人才。許多知識分子不敢過問政治,從而禁錮思想,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滿清文字獄給思想文化、士人風氣帶來惡劣影響。龔自珍的名言“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只為稻粱謀”,大意是“言談中聽到文字獄就嚇得立即躲遠,文人著書就為生計,不敢發表自己的見解。”這是對清代文字獄後果的真實寫照。讀書作文動輒得禍,文人學士只好泯滅思想,丟掉氣節,或者死抱八股程式,背誦孔孟程朱的教誨以求科舉入仕;或者遠離敏感的學術領域,遠離現實,把全部精力用於訓詁、考據的故紙堆中,史稱乾嘉之學。

    文字獄敗壞了官場風氣。清朝官員大多數是科舉入仕。作為文人,他們有可能成為文字獄的犧牲品;作為官僚,他們又是文字獄的製造者或幫兇。他們一方面不願意自觸文網,身死家破;另一方面不願因為貫徹皇上諭旨不力,不能嚴究文字之責而獲罪。於是他們只有向著謹小慎微、沒有節操的方向發展。一些地方官吏甚至以查出犯忌文字為邀功之路。

  • 2 # 奇卡奇卡

    中國每朝每代都會發生文字獄。清朝的文字獄最為盛行,要分析的話只能說當權者內心存在文化自卑感,清朝時滿族人入關,對漢族的文字非常敏感,進而化作被迫害妄想症。清初第一場文字獄是1660年的“張晉彥案”,順治在其文章裡發現一句“將明之才”,認為這話詭譎曖昧難以解釋,直接斬首。之後是“莊廷鑨案”,浙江南潯富戶莊廷鑨請人修《明史》,在書中發些牢騷,被查繼佐告發。莊廷鑨已死,剖棺戮屍。過分的是,莊廷鑨的家人也難逃劫難,抄家,斬首。

    雍正時期更過分,開始胡攪蠻纏,北京白雲觀道士賈士芳奉旨進宮治病,念開場咒語“天地聽我主持,鬼神供我驅使”,不料雍正大怒,當場砍了腦袋。雍正的兒子乾隆,倒沒什麼文化自卑感,乾隆不但識字,還會寫詩。不但會寫,量還大。不但量大,還持久。從七歲寫到八十八歲。《全唐詩》一共才四萬首,根據《四庫全書》統計,乾隆個人詩作高達四萬三千首。大臣沈德潛常年為乾隆代筆寫詩。死後,家人給他編紀念文集時,稀裡糊塗把幫乾隆代筆的詩拿來編進書裡。乾隆隱忍不發,1778年終於找到報復機會。這年四月大學士劉羅鍋舉報說,江蘇舉人徐述夔詩集《一柱樓詩》有反詩,查!査案時發現沈德潛曾為徐述夔寫過序!此時沈德潛已死,於是剖棺戮屍,挫骨揚灰。

    還有就是赫赫有名的“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事件。不過“清風”一句是後人演繹,《清實錄》記載的大逆不道的詩句比清風還反動:“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以上的知識分子都是漢人,到了後來,不只是漢人遭殃,滿洲正紅旗的禮部侍郎世臣,因詩句“霜侵鬢朽嘆途窮,應照長安爾我家”惹得乾隆很不高興,長安是你家?數典忘祖的混賬。一腳把世臣踹回了老家黑龍江。

    廣西巡撫鄂昌更冤。他與朋友唱和詩中,把蒙古人稱為“胡兒”。乾隆說滿蒙一家,於是賜自盡。漢人和滿人已經被整的兢兢戰戰,洋人也別跑,廣州東印度公司一個叫洪仁輝的英國人,因不滿地方官員勒索告御狀,乾隆氣得直哆嗦。讓你們鬼佬來中國做買賣是我的恩賜,不感恩就算了,還橫挑鼻子豎挑眼!於是,洪仁輝獲有期徒刑三年。罪名竟是——擅自學習漢字漢語。自此,文人們更是如履薄冰,不敢說,也不敢寫,中國的文化在清朝也倒退了一大截!

  • 3 # 究史學識

    清朝文字獄的開端,起於順治四年——廣東和尚函可身攜一本紀錄抗清志士悲壯事蹟的史稿《變記》,被南京城門的清兵查獲,在嚴刑折磨一年後,定讞流放瀋陽。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藝序案,毛重倬為坊刻制藝所寫的序文不書“順治”年號,被大學士剛林認為是“目無本朝”,有關“正統”的“不赦之條”。清朝著名的文字獄有:

    1、明史案,明亡後,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鑨的富戶,他是個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的鼓舞,也想搞一部傳世史作。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清軍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餘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

    2、黃培詩案,康熙五年(1666年),山東發生了黃培詩案。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僕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僕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傢俬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

    3、朱方旦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廣有朱方旦者,自號二眉山人,聚徒橫議,撰《中說補》,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講王鴻緒得方旦所刻《中質秘書》,指摘其中有誣枉君上,悖逆聖道,蠱惑民心之處,次年二月,九卿議復‘乞正典刑,以維世道’。結果朱方旦被斬。

    4、《南山集》案,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對清廷隨意篡改明朝歷史甚感憤慨,他透過訪問明朝遺老和參考文字資料寫了一本記錄明末歷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書印出十年後被人告發,康熙下旨將戴名世凌遲處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歲以上者立斬,女子及十五歲以下男子,發給清朝功臣家作奴僕。

    4、年羹堯案,雍正朝的文字獄始自年羹堯案。

    5、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

    6、呂留良案,案結處置,呂留良、呂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收。

    7、屈大均案。《大義覺迷錄》在廣東巡講時,廣東巡撫傅泰從張熙供稱欽仰廣東“屈溫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學者屈大均號翁山,猜想“溫山”是“翁山”之訛。於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詩外》諸書,果然發現其中“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鬱不平之氣”。

    8、“清風不識字”案,翰林院庶吉士徐駿,雍正八年(1730年),徐駿在奏章裡,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瞭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9、“維民所止”案,雍正年間,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試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題 “維民所止”,源出《詩經·商頌·玄鳥》。雍正下令將查嗣庭全家逮捕嚴辦。

    10、王錫侯《字貫》案,清乾年間(1763-1795),新昌縣(今宜豐)棠浦鎮沐溪村舉人王錫侯,編寫出了一部名《字貫》的新書。王錫候的仇家王瀧南僅據《字貫》自序中說《康熙》字典,"然而穿貫之難也"一句,上書江西巡撫海成,指控王錫候詆譭冊改《康熙》字典。

    11、徐述夔《一柱樓詩集》案,江蘇東臺的舉人徐述夔去世後,其子為紀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樓詩集》。集中有詩句“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拋半邊”被指用“壺兒”喻“胡兒”,被暗指清朝。

    12、江西德興的祝庭諍,為教兒孫讀書,自編一本《續三字經》,被人告發。官府查抄發現書中對“於帝王興廢,尤且大加誹謗”,如寫元朝有“發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著,“難華夏”是華夏遭難,“遍地僧”是全部光頭。

    13、江蘇興化人李驎《虯蜂集》中有“杞人憂轉切,翹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東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長兮,夜未央兮”句,被認為故意影射,定為叛逆大罪。

    14、張縉嚴在給劉正宗詩稿作序中有一句“將明之才”等,皆被定為逆案。

    15、杭州卓長齡著《憶鳴詩集》,“鳴”與“明”諧音,被指為憶念明朝,圖謀不軌。乾隆帝對卓氏一家深惡痛絕,稱他們“喪盡天良,滅絕天理,真為覆載所不容”。

    16、安徽歙縣生員方國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濤浣亭詩集》內有“征衣淚積燕雲恨,林泉不共馬蹄新”、“亂剩有身隨俗隱,問誰壯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裡哀鴻聽轉明”,乾隆帝認為有反清復明之心,羅織成罪。

    17、直隸容城一個走江湖的醫生智天豹,編了一部《萬年曆》,祝頌清朝國運久長,其中說“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國運,比周朝更久”,可是這萬年曆中把乾隆的年數只編到五十七年為止,犯了大忌,被認為是詛咒乾隆帝短命。

  • 4 # 畫船聽雨眠smile

    其實最根本的原因是清朝統治者明白自己非正統,終究是武力得來的江山,天下始終不是暴力可以駕馭的。

    第一。這就好比一個土豪,即便有錢了,帶上大金鍊子小手錶,開著豪車,住著大別墅,但是文化底蘊始終跟不上。

    第二。又好比一個人突然小人得志了,就處處打擊比他優秀的人。

    結論:人越害怕什麼就越極力掩蓋什麼,因為清朝的的統治者自身的不自信,就近乎瘋狂的迫害文人,一個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的年代,自然是無法跟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的明代比。

  • 5 # 時光永作渡

    清軍打敗李自成入主中原之後,因滿族只是東北的一個少數民族,在當時漢族文人看來“蠻夷”不足以統治中原,所以出現了各種反清言論以及著述,這些對於清朝廷來說,是極大的威脅,如不鎮壓,簡直寢食難安。

    清朝文字獄的開端,起於順治四年——廣東和尚函可身攜一本紀錄抗清志士悲事蹟的史稿《變記》,被南京城門的清兵查獲,嚴刑一年後,流放瀋陽。

    康熙時期,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鑨的富戶,因出版的《明史》在敘及南明史事時,尊奉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直寫努爾哈赤的名字,寫明將李成梁殺死努爾哈赤的父祖,斥罵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為 “尚賊”、 “耿賊”,寫清軍入關用了 “夷寇”等等,清軍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餘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一時血濺人間天堂。“主犯”莊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屍,另有數百人受牽連發配充軍。

    雍正時期,年羹堯為清朝大將居功自傲,因祝賀的奏表,字型潦草,將成語 “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遭群臣起而攻之,彈劾九十二條大罪。胤禛隨即讓年羹堯自裁,親族、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凡是與他有一絲牽連的人統統受到處罰。

    乾隆把文字獄發展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導致知識分子如履薄冰,文人們心口不一,三緘其口。

    文字獄嚴重禁錮了思想,堵塞了言路,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這是封建專制主義日趨腐朽、沒落在思想文化領域內的反映,清朝統治者透過文字獄,強化集權統治,造成了萬馬齊喑的局面。

  • 6 # 電影最精彩片段

    滿清的文字獄,禁錮思想,統一言論,目的是維護滿清的封建統治,造成社會生產力的落後,阻礙了中國進步與發展。

    1,滿清文字獄給思想文化、士人風氣帶來惡劣影響。

    滿清文字獄的始終就是為了打壓知識分子的思想、打擊朝中政敵。文人寫文章會遭來禍,只好固化思想,失去氣節。不議論時政,遠離實際,只是鑽研古籍,沒有創新。

    2,科舉入仕,文人很有可能成為文字獄的犧牲品;官員甚至是皇帝是文字獄推動者。因此文人朝著固化思想方向發展。

    3,滿清文字獄銷燬了無數珍貴的歷史文化典籍。

    4,18世紀,西方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科學、技術等都在迅猛發展。滿清利用文字獄,打擊政敵,固化思想,造成社會的落後,加大與西方的差距。

  • 7 # 旅行者說文史

    自順治入關以後,滿清統治者基本上有效地控制了全國,清朝政治也逐步趨向了穩定。但在,仍然有一部分人,特別是江南地區的漢族知識分子依然對明朝念念不忘,充滿了反清思想。

    為了緩和滿漢之間的民族矛盾,徹底扼殺社會上的不安定因素,滿清統治者清醒的認識到,必須取得漢族知識分子的支援。於是,清朝統治者採取懷柔和鎮壓兩手政策,對於支援滿清統治者的知識分子,政府積極開展科舉考試,網羅地主階級知識分子,讓讀書人都有入朝拜官的機會;而對於反對滿清統治者,則大興文字獄,殘酷鎮壓具有反清思想的漢族地主階段知識分子。

    在清朝前中期的文字獄以康熙朝的《明史》案、《南山集》案和雍正朝的查嗣庭案、曾呂案最為著名。

    《明史》案

    我們知道,在唐朝以前,修史多為個人,比如司馬遷的《史記》、班固的《漢書》、陳壽的《三國志》均為個人行為,而到了唐朝,形成了新興王朝為前朝修史的先例,從此以後,禁止私人自行修史。

    早在清朝入關的第二年,清政府就開始了編纂《明史》一事,但是進展並不理想。其原因很多,我以為,其一,李自成火燒紫禁城,“宮殿悉皆燒盡”,宮廷檔案被毀嚴重,散佈在各地的資料一時也難以收集齊全,給《明史》的編纂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其二,參與編纂的都是前朝遺老,多數有正義感的漢族官員,他們不知道該如何來評說曾經帶給他們榮華富貴的明朝政府,所以,他們就消極怠工;其三,滿清統治者還沒有做好編纂《明史》的準備,他們知道,要想客觀真實的記錄明朝歷史,不能把希望寄託在這群明朝遺老身上,他們需要一群真正跟滿清同心同德的漢人,他們在等像徐元文、張廷玉這些由清政府培養起來的讀書人。

    就在官修《明史》停滯不前的時候,浙江烏程(今吳興)莊廷瓏的《明史輯略》問世了!莊廷瓏生於富豪之家,15歲就入國子監學習,後因病失目,就以先秦的盲人左丘明榜樣,也準備寫一部史書,青史留名。莊廷瓏與明朝天啟年間文淵閣大學士朱國禎是鄰居。朱國禎晚年曾編纂《明史》,但沒有刊刻發行。朱國禎死後,家道中落,其後世子孫一代不如一代,窮困潦倒,就打算將朱國禎的文稿出售以補貼家用。

    莊延瓏聽說後,就花了一千兩銀子從朱家購回,並聘請江南當時的名士茅元銘、吳之銘、吳之鎔等人對全書進行修改潤色,並參閱《明末崇禎遺事》,補全了明崇禎朝一事。書成,取名《明史輯略》。

    莊允城為了《明史輯略》影響面更大,將當時的名士查繼佐、陸圻、範驤三人也列入參與編纂名冊之中。其中查繼佐就是著名武俠小說家金庸先生的先祖。範驤的朋友偶然一個機會獲得了《明史輯略》一書,發現有範驤三人的名字,就建議範驤等三人向官府檢舉,以此來脫離干係。於是,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查繼佐等人就將此事報告給了浙江學道。

    莊允城聽說後,就上下四處打點,並將剩下的《明史輯略》分別送到通政司、禮部、都察院三大衙門,將此事平息了下來。

    莊允城為當地富戶,一個因貪贓枉法被革職為民的吳之榮為了敲詐莊允城,立刻拿著書到莊允城家勒索銀兩。誰知,莊允城自恃上面有官府為他作主,不僅不理吳之榮,還讓家裡數百名婦女出來對付他。吳之榮惱羞成怒,帶著書進京上刑部告狀,最終,《明史輯略》案發。

    此時,為康熙二年(1663),時值四大顧命大臣輔政時期,康熙年幼尚未親政,鰲拜決定從嚴從重追查此事,以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於是,就下令逮捕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士。最終,參與編撰此書的相關人士70多個被殺,其中18人被凌遲處死,其中就有跟吳之榮私交很好的李令皙;莊廷瓏雖然死去多年,仍然被開棺戮屍,其父莊允城亦死於刑部的監獄之中;查繼佐等三人因為沒有參與修訂,同時又是最早向政府檢舉者,再加上查繼佐的好友吳六奇的說情,無罪釋放,並加以賞賜。

    這就是清朝初年著名的《明史輯略》案。那麼,《明史輯略》案哪些地方觸犯了清政治的忌諱呢,令數十家慘遭滅門,70餘人命喪黃泉呢?

    其一:直呼愛新覺羅先祖名諱;

    其二:對清太祖努爾哈赤多有不敬和貶低;

    其三:不使用清朝年號,秦南明為正統;

    其四:明清交戰時,稱清為“夷”或“賊”;

    《明史》案的懲處之嚴,牽連之廣,是以前的文字獄所不能比擬的,它開創了有清一朝文化禁錮的先河,給後世統治者樹立了一個很惡劣的榜樣,從此,大清的讀書人開始瞭如履薄冰的文化行程。

    最後再說一下:查繼佐無罪釋放後,朝廷以其三人最先揭發有功,將莊允城及朱估明家產全部歸他們和吳之榮所有。陸圻心有不安,謝而不受。一直以來,查繼佐就作為小人被寫到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其實,我們換個角度來說,查繼佐原本就跟這件事無關,正是因為莊允城不仁在前,沽名釣譽,未經他人允許,私自將他人姓名刻於其中。查繼佐他們為了自保,向政府告發,也在情理之中。芸芸眾生,有的人為仁,有的人為義,有的人為生,有的人為忠,你想流芳千古,也不能拉著別人都跟著你去死。此時,天下初定,廣大人民都想從常年的戰亂中解脫出來,過上安定幸福的生活,查繼佐這樣做,難道錯了嗎?

    再說吳之榮,因為揭發有功,名利雙收,不僅得到了朝廷賜給他的家產,還加官晉爵,可惜,德不配位,第二年夏天,吳之榮從福建回來的路上,突遇狂風暴雨,死於雷電之下,也算是惡有惡報。

    《南山集》案

    《南山集》的作者是江南桐城人戴名世。戴名世生於順治,長於康熙,又是清王朝的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出於對歷史的興趣,於是他便想以司馬遷著《史記》為榜樣,寫一部有價值的明代史書。好嘛,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剛走一個莊廷瓏,又來了一個戴名世。

    戴名世在蒐集明史資料的過程,認識了同鄉名士方孝標。方孝標雖然出生於明朝末年,卻一生都在清朝為官。方孝標晚年,曾把其在雲南吳三桂那裡任職的時候,聽到的民間士民傳說,特別是永曆皇帝的逸聞趣事、南明忠臣義士和前朝遺民遺老的舊聞掌故整理成篇,是為《滇黔紀聞》。戴名世看了《滇黔紀聞》後,就把書中所用的南明歷史及弘光、隆武、永曆年號引用到了自己的著作中,這就是後來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趙申喬以“狂妄不謹”的罪名彈劾戴名世,於是,《南山集》案發。清政府以《南山集》棄本朝年號不用,啟用南明年號及尊稱南明亡君為罪名,將戴名世處以斬刑;方孝標雖然去世多後,仍被開棺戮屍; 燒燬《南山集》刻版,並處決為《南山集》發行而出資的尤雲鶚;處決為《南山集》作序的包苞,因重臣李光地極力營救,康熙赦免了他,並以白衣之身入南書房,成為了康熙皇帝的文學侍從。包苞成為了《南山集》案不多的倖存者。

    至此,《南山集》一案終於告一段落。

    查嗣庭案

    如果說查繼佐在《明史》案中虎口脫險,那他的堂侄查嗣庭就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查嗣庭是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的進士,因為隆科多的推薦擔任內閣學士。雍正四年,查嗣庭出任江西正考官,類似現在的省考試中心的主任。查嗣庭回京不久,就有人告發他試題乖張。雍正皇帝下令查抄他的住所,搜出兩本日記。在日記中,查嗣庭對康熙本人及當時的朝政大肆詆譭,還多次諂媚隆科多,於是,三天之後,雍正皇帝下令,將查嗣庭革職查辦,拉開了查嗣庭案的序幕。

    關於查嗣庭案的真實緣由,目前有兩種說法,一是查嗣庭在出考題的時候,出了“維民所止”的試題,雍正皇帝認為,其中的“維止”正是“雍正”兩個字被砍了頭,於是龍顏大怒,下旨嚴辦查嗣庭;二是查嗣庭是隆科多集團成員,為了治罪隆科多,雍正皇帝決定從查嗣庭下手,查出隆科多的罪行。那麼,那種說法正接近事實真相呢?

    據記載,當初查嗣庭在出試題時候,均出自儒家經典,合乎規範、無疵可指的。其中第一題“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出自《論語》;第二題“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出自孟子;第三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出自《易經》;第四題“百室盈止,婦子寧止”出自《詩經》。 從中我們發現,查嗣庭並沒有出過所謂“維民所止”的試題。

    那麼,只有第二種可能,那就是雍正要以查嗣庭為突破口,對隆科多集團進行打擊,所以,查嗣庭案和政治鬥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這從查嗣庭被革職查辦後雍正說的一段話可以看出來,雍正說:“查嗣庭一直獻媚隆科多,隆科多也數次舉薦他。朕令他在內廷行走,授為內閣學士。後見其語言虛詐,兼有狼顧之相,料其心術不端,從未信任。”這就說明了,雍正皇帝早就對查嗣庭依附隆科多而不滿,所以,他就藉機查嗣庭主持江西考試之際,想在科舉找出一些問題。因為,科舉是容易滋生腐敗的地方,自順治以來,那麼多的人在科舉舞弊中落馬。然而,查嗣庭這次主持的科舉,並沒有發現不法行為,於是,雍正就以有人舉報為由,封存了試卷,並下令搜查了查嗣庭的住所,竟然有了意外的收穫,查到了兩本對康熙皇帝和對時政不滿的言論。

    於是,查嗣庭最終被判處凌遲處死,即使在他已經死去多日的情況下,仍被戮屍梟示;查氏之子十六歲以上的被處斬刑;其兄查慎行也被牽扯其中,被被逮入京,雖然後來雍正念其忠義,放歸其家後,不久也病逝了。

    曾呂案

    如果說《明史》案和《南山集》案的部分涉案人員因為是前朝遺老遺臣不忘忠義而造成的,那麼曾呂案的主角曾靜就有些作死的味道了。

    曾靜於康熙十八年出生於沒落的地主家庭,典型的是生在大清,長在大清。由於後來屢次參加科舉考試不中,就開始仇視這個社會。從中年的時候,他開始接受呂留良的“華夷之別”的主張,散佈反清思想。雍正繼位後,就開始對雍正展開了大肆的攻擊,認為雍正謀害康熙、篡權奪位、殺害兄長、荒淫無道。

    雍正六年(公元1728),曾靜竟然派弟子張熙找到川陝總督嶽鍾琪,說:雍正荒淫無道,又是女真之後。先祖岳飛一生抗金,你怎麼能為雍正效力。你應該以岳飛為榜樣,掉轉槍頭去攻打女真人的後裔,替漢人的宋朝、明朝政權報仇。

    嶽鍾琪看了書信後,差點把肚皮笑破了,且不說他到底是不是岳飛的後代,即使是岳飛的後代那也是幾百年前的事了。雖然說北宋是滅於女真,但是,明朝嚴格來說是滅於李自成,按照曾靜的思維,他應該去找李自成報仇。於是嶽鍾琪假裝同意,騙出口供,由此引發了有清一朝最大的文字獄--曾靜呂留良案。

    曾呂案一出,立即受到清朝統治者的高度重視,這是因為,曾靜在給鍾嶽琪的書信中羅列了雍正篡位、弒父、殺兄、屠弟、貪財、好色等十大罪狀,而當時社會上也盛傳雍正是透過不正當渠道獲得了皇位。因此,雍正決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讓還曾靜還自己一個清白。

    於是,雍正連哄帶嚇唬,說,你在書信只罵了我,沒有罵我的父親和先祖,所以,我不殺你們。只要你們能改過自新,我就不治你們的罪。曾靜見勢不妙,把讀書人應有的氣節扔到了腦後,向雍正交待,他的反對思想全部來源於呂留良,自己獨居僻鄉教書數十載,看的書很少,交往也不多,就中了呂留良的思想毒瘤,才發出了這些狂妄的言論。

    可憐呂留良死的時候,曾靜才三四歲,他絕對想不到,他的家族會因曾靜這個無恥之徒而餡入了災難的深淵。雍正下令,將呂留良掘墓,劈棺戮屍,斬首示眾;將其子孫除斬首外的,其餘全部流放到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呂家財產全部沒收充官;與呂留良有交際的朋友、書商也在處決之中,罹難之酷烈,為清代文字獄之首。

    傳說,呂留良之女(一說孫女)呂四娘因在安徽乳孃家中,倖免於難。呂四娘為替家族報仇,拜高僧甘鳳池為師,以選妃之名混進皇宮,將雍正皇帝刺殺於皇宮之中。雖然這是一個非常動人的故事,卻也表達人們對呂氏一族悲慘遭遇的同情,其實,如果真有呂四娘,那個卑鄙小人曾靜才是她家真正的兇手。

    曾靜不僅把一切罪責推到了呂留良身上,為了報雍正的活命之恩,還親自寫下了《大義覺迷錄》,盡獻諂媚之言,並跟隨演講團,全國四處歌頌雍正的英明和自己的迷途心路,丟盡了讀書人的臉。

    乾隆皇帝即位後,也不願意看到曾靜師徒醜陋的嘴臉,甚至不顧雍正生前交待要保住曾靜、張熙兩人性命的叮囑。乾隆說:當初先皇不殺你們,那是因為先皇認為,你們只詆譭了他;可是如今,你辱罵的是我的父親,我不治你們的罪,那就是我的不孝!

    最終,靠出賣呂留良家族而暫且換取了幾年性命的曾靜和張熙被乾隆皇帝砍下了腦袋。

    至此,清朝時期影響力最大的文字獄--曾呂案落下了帷幕!

  • 8 # 白雲雁水

    中國古代最大規模的文化洗劫事件,不是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事件,也不是漢朝的“罷黜百家,腰斬楊惲”事件,而是清朝乾隆年間製造的焚燬書籍和文字獄案。

    在中國歷史上,禁書、毀書和文字獄,從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漢武帝的罷黜百家,到查禁《史記》、蘇軾烏臺詩案等,類似的事件代有發生,但其規模都遠比不上乾隆製造的禁燬書籍和文字獄案。

    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屢遭漢族知識分子的抵制和反抗。為了打擊排滿情緒,維護清朝的統治,清朝統治者製造了多起文字獄,用以打擊迫害不同政見的知識分子。早在康熙、雍正時代,凡案中查獲違禁的“逆書”,都一律予以銷燬。但是,這僅限於個別人和個別地區。

    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皇帝一方面打著“開四庫之館、求天下之書”的旗號,說是“開四庫館”,為的是編纂《四庫全書》,而另一方面則居心叵測地行“寓禁於征”之實,大量禁止和銷燬對清朝統治不利的圖書典籍,並且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以統治者好惡肆意篡改眾多詩書文獻的內容。乾隆三十九年(1774)八月,乾隆皇帝頒諭各地:

    “明季造野史甚多,其間譭譽任意,傳聞異詞,必有詆觸本朝之語,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燬。”

    並指示將清洗的重點放在江、浙兩省,對江西、福建、廣東、湖南等地也不能放鬆。諭旨下達後,各地督撫奉旨查辦,對明末清初之書查禁尤嚴。當時,訪查書籍頗為賣力的有:江西巡撫海成,兩三年間毀書即達八千餘部;浙江省總計奏繳二十四次,毀書達一萬三千八百六十二部;其他各地官員,也竭力苛細搜求。但乾隆皇帝仍不滿意,又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再次下諭,要各地嚴加查禁。

    乾隆毀書的另一個特點,是把“寓禁於征”和興文字獄結合起來。乾隆四十二年,江西王錫侯《字貫》案發,朝廷藉機搜訪一切違礙書籍,並對查辦此案不力的江西巡撫海成治以重罪。一時,各地官員更是細加搜求,把禁書無限擴大,從開始限於明初的野史、詩文、官員奏章、記事等,擴大到所有的信札筆記、詩文雜著,乃至小說、戲曲和地方誌等,並把毀禁的上限上溯至宋元時期。就這樣從查辦文字獄而大量禁書、毀書,又從查繳禁燬圖書而大興文字獄,實行大規模的文化洗劫。

    乾隆皇帝下令查禁銷燬圖書的活動持續多年,致使全國大批圖書、文獻典籍被查封、焚燒,大批犯忌人員慘遭殺戮,並牽連眾多無辜。乾隆製造的禁燬書籍和文字獄案,無論從範圍、規模看,還是從洗劫後果看,都堪稱中國之最。

  • 9 # 楠楠有語

    南潯的小蓮莊古典園林建築群,是南潯首富劉鏞的私家園林。在清朝初年,這裡卻居住著富甲一方的莊氏家族。

    話說,這戶莊姓家族出了一位叫莊廷鑨的胸懷大志的子弟。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此人會是為家族招來滅頂之災的始作俑者。

    莊廷鑨青年時患病雙目失明。當年,我讀到此處時曾想:迷信的說,這不是蒼天示警嗎?“祖宗,您眼睛瞎了,您就好吃好喝地歇歇,偏寫那惹禍的東西。”

    莊廷鑨卻是個身殘志堅的好青年。家裡有錢,看不見,有書童給他讀書。一天,他聽書聽到司馬遷《報任安書》那句:“左氏失明,厥有《國語》。”大受鼓舞,立志修史,也成“一家之言”。

    成書過程,包括重金購買前朝臣子所寫的史料為藍本,就不多說。那莊廷鑨嘔心瀝血寫成《明史輯略》一書,之後,就嗚呼哀哉。看不見在他身後,那一場因他而起的滔天洪水。此時,莊廷鑨留給家族的“炸藥包”,還沒有刊行於世。

    莊廷鑨那位愛子心切的老父,白髮人送黑髮人,一定要完成兒子遺志,讓此書廣為流傳,兒子“才高班馬”,一定要名蓋“班馬”。

    有錢人立志要做的事,很難做不到。那本惹禍的《明史輯略》就這樣流傳出去。

    所謂樹大招風,南潯鄉里有個叫吳之榮的破落戶,讀了這本書後,看出不少與當朝而言,大逆不道之處。此書原本脫胎於明朝舊臣之手,不說有“反清復明”的思想,褒明貶清的地方定然不少。

    那個吳之榮本意也不過想敲詐些錢財。可是,莊家在當地財大氣粗,勢力也不小。不僅沒有去財消災,還勾結官府打壓吳之榮。

    這下,可就得罪了小人,還是個執拗,頑強的小人。儘管莊家有當地官府的庇護,吳之榮一路上告,直抵京城。導致案情越審越大,最後終於釀成清朝初年一場著名的“文字獄”,史稱“莊廷鑨明史案”。

    此案發於順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年結案,歷時三年。結果是:小蓮莊富甲一方的莊氏家族全族覆滅。與此案相關的撰稿者,作序者,校對者,抄寫者,刻字者,賣書的,買書的,“一條龍”咔嚓了70多人。曾經做過莊氏家族的“保護傘”的涉案官員被殺,被貶,個個罪責難逃。

    小蓮莊這個美麗,祥和的地方,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場血雨腥風。康,雍,乾所謂的盛世,“文字獄”的酷烈,這樁“明史案”還只是一個開篇。

  • 10 # 知識小沙漏

    說起文字獄,今天的人往往覺得古代帝王心理很陰暗,很不正常。其實,慣於製造文字獄的多是神經健全的有為之主,他們心裡十分清楚不能以文字罪人。比如清朝雍正年間,內閣學士查嗣庭典試江西,因所出考題被雍正帝認為影射自己而被殺。但在結案時,雍正卻說自己治查嗣庭的罪並不是因為他在江西出的試題有毛病,以示查並非“偶因文字獄罪”。搞文字獄的專家乾隆皇帝更是常把“朕從不以語言文字罪人”掛在嘴邊,可見他並非不懂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思想與實際行動有著嚴格的法律區別。而且嚴格來講,欽定的《大清律例》中也沒有"以文字罪人"的法律根據,相反,《大清律例》卻明確載有將“以文字罪人”定為犯罪行為的條例:“有舉首詩文書札悖逆者,除顯有逆跡,仍照律擬罪外,若隻字句失檢,涉於疑似,並無確實悖逆形跡者,將舉首之人,即以所誣之罪,依律反坐。” “悖逆”,在清代屬十惡不赦的最嚴重的政治性犯罪,罪犯處以凌遲極刑,其親屬也要受到株連。論其罪款,不外詆譭清朝、指斥皇帝兩大類。上述《大清律例》條例強調把有無“確實悖逆形跡”——即當事人是否有推翻清朝統治的行為——作為文字獄最後定案的根據,可謂抓住了遏制文字獄產生的關鍵。這樣來界定的"形跡"一詞,和今天法律意義上“行為”這一概念十分接近。 既然如此,為什麼清代,特別是雄才大略的康雍乾三位皇帝當政時文字獄又那麼多呢,問題恐怕就發生在究竟應如何解釋“悖逆實跡”上。雍正皇帝和中年以後的乾隆皇帝總是指斥以文觸法者有“種種悖逆實跡”,但他們所說的“實跡”是不是我們今天所講的法律意義上的“行為”呢?芽還是看上面提到的查嗣庭文字獄:雍正說我之所以殺查嗣庭,是因為他有“種種實跡”。這“種種實跡”究竟是什麼呢?原來是抄查嗣庭家時發現的兩本日記,在那裡面記下了查嗣庭對已去世的康熙皇帝的種種不滿,對雍正初政的一些微詞。查嗣庭將自己夜深人靜所寫的日記置之高閣,從來沒有明示於他人,可謂隱秘之至,如果不是雍正抄了他的家,可能誰也不知道他有這樣兩本日記。他並沒有借日記宣傳他的思想,更談不到有顛覆清廷的相應行為,因此,不能把他定性為反清的宣傳煽動罪——當然,這是今天的認識,雍正並不這麼看。應該說,這樁著名的文字獄很有典型性,它表明以雍正為代表的清朝皇帝的邏輯很簡捷:凡是有譏諷皇帝、詆譭清朝之嫌的,不管你有沒有危害清朝統治的行為,都要視為“謀叛大逆”的“實跡”。清代文字獄特別多,與皇帝對“實跡”做如此強詞奪理的解釋,隨意擴大其外延,實在有很大關係

  • 11 # 百代千秋史

    貽害無窮、罄竹難書的滿清文字獄

    滿清文字獄,概括的說是貽害無窮、誤人誤國,因而是罄竹難書。

    (滿清文字獄在乾隆時達到頂峰。)

    首先,要明確文字獄的首創不是滿清,最早可以追溯到漢武帝;文字獄也非中國所獨有,朝鮮、日本和其他國家古也有之。但總體印象是滿清的文字獄規模空前、史無前例、駭人聽聞,簡直無以言表。它跨度時間長,從順治到乾隆歷經四朝、近200多年。據專家統計:順治帝施文字獄7次,康熙帝施文字獄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獄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獄130多次。簡直登封造極。

    (惹了大禍的《南山集》。)

    其次,探究一下登峰造極的心理基礎。滿清是怎麼來的?主要奠基者努爾哈赤及其祖上都是效命於明朝的。“十三副鎧甲起兵”,本就是犯上作亂。1644年,攝政王入關,開始爭奪天下,也是趁亂而取。清朝立業本就不義。自然激起了天下人的廣泛反對和反抗。特別是廣泛流傳滿清入關不是亡朝,而是“亡天下”一說。同時,滿清及其附庸與關內億計的民眾在數量上有著懸殊的對比。滿清入關到底有多少人?清朝官方檔案語焉不詳。儘管隨其入關的,還有少量蒙古人、 鄂倫春人、 赫哲人、錫伯人、 鄂溫克人、 達斡爾人等其他民族。但加在一起人數也不過幾十萬。少數人統治多數人,而且多數人抵抗的意志和力量還很強大,屢次對清軍造成重挫。無疑,少數人會膽戰心驚,寢食難安,怎麼辦?只能形成心理上的優勢和震懾,方法就是製造恐懼,於是就有了剃髮易服、嘉定三屠、揚州十日和江陰八十一日等等。但是這少數人依然很敏感、脆弱而多疑,哪怕文字上的些許“蛛絲馬跡”,都足以讓他們緊張。於是,在滿清因“文字”而成的“獄”就登峰造極。

    (在滿清,因修史而成獄。)

    再次,明確滿清文字獄的範圍和內容。滿清文字涵蓋範圍之廣和牽涉人員之多,是前無古人的。在滿清,因修前史可成文字獄,如《明史》案,包括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內的七十餘人當街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此外,另有數百人受牽連發配充軍。在滿清,能因作詩成獄,如黃培詩案,因黃培作詩歌:“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人金徽”、“平沙一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等,致使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在滿清,能因修書成獄,如《南山集》案,翰林院編修戴名世訪問前朝遺老,編寫《南山集》,使包括戴氏家族和作序的、出版的等在內受到牽連的有三百多人。在滿清,因奪嫡之爭也能成文字獄,如呂留良案和謝濟世案等等。乾隆一朝的文字獄更是牽強附會、望文生義和捕風捉影。居然搞出了以修四庫全書為名,行查辦禁書、徹底摧毀中華民族精神之實的“千古創舉”。

    (說不盡的《四庫全書》,名為校訂,實為毀書。清乾隆編纂四庫全書時銷燬了對大清不利的書籍總數,據統計為一萬三千六百卷。焚書總數,15萬冊。銷燬版片總數170餘種、8萬餘塊。除了焚燬書籍,大清還系統的對明代檔案進行了銷燬。此外,大清還系統的對殘存書籍和檔案,進行篡改。)

    最後,我們來總結滿清文字獄的巨大危害。文字獄、文字獄,能因“文字”而成“獄”,這本身就是巨大的諷刺和嘲諷。文字獄、文字獄,可以把“文字”變成“獄”,這本身就是對人、對一個民族巨大的心靈重創。文字獄、文字獄,說是“文字”,其實那個“獄”全在心裡:個別人對於大多數人的恐懼心理。

    (孔飛力翻閱了臺北故宮博物院中的清宮檔案和奏摺,為世人揭開了1768年“叫魂”大恐慌之迷。一個子虛烏有的謠言,就把大清搞得近乎天翻地覆:百姓為之人心惶惶,官員為之疲於奔命,皇帝為之寢食不寧。恐懼心理,是重要推動因素。康乾,真的是“盛世”嗎?)

    滿清文字獄,不僅造成了大量社會文化精英的死亡和流放,更嚴重地摧殘和扭曲了民族心理,嚴重抑制和幾近摧毀了社會文化精英的主觀能動性,嚴重阻礙了社會進步和發展。持續近兩個世紀的文字獄,淋漓鮮血的教訓和代價,使世人把“獄”牢牢地建構在了自己的心理,於是呈現了“萬馬齊喑”的局面。萬馬齊喑,不是馬不想鳴,而是因之前林立的鮮血而不敢鳴!

    滿清文字獄,貽害無窮!

  • 12 # 小鄉說歷史

    首先到底什麼是“文字獄”?

    “文字獄就是因文字的緣故而構成的罪案,其形式是以文字作品得罪,與一般的建言獲譴不同,其實質是當事人沒有危害和推翻政府的行為,當權者或吹毛求疵,有意羅織,或僅僅根據其思想傾向而治罪”這是著名的清史專家郭成康教授給“文字獄”所下的定義。狹義來看,是指文章中隱含叛逆行為;從廣義來說,文字獄實際上與當權者的統治思想息息相關,所有不利於自己封建皇權統治的都可以找一個所謂的理由定罪。

    “文字獄”是怎樣興起來的?

    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

    田橫五百人安在,難道歸來盡列侯?--《詠史》

    “文字獄”這個確切的提法最早見於清代詩人龔自珍的《詠史》,作者在詩中借古諷今,表達了對清朝實行文字獄迫害文人的憤慨,也透露出對文人只知苟安、追名逐利的失望。

    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其實,類似於“文字獄”的這種行為自古便有,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齊國權臣崔杼殺史官事件。是年,身為齊相的崔杼因私怨殺了國君齊莊王,正直的史官如實記載了這件事,不料招來殺身之禍,這便是“文字獄”的雛形。

    章下廷尉案驗,得所予會宗書,宣帝見而惡之。廷尉當惲大逆無道,要斬。--《漢書楊惲傳》

    潛遣邏卒,聽市道之人謗議者,執而刑之。又出榜立賞,募人告捕誹謗朝政者。--《論皇城司巡察親事官札子》

    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明·徐一夔

    自今闈中墨牘必經詞臣造訂,禮臣校閱,方許刊行,其餘房社雜稿概行禁止。--清·順治五年

    隨著歷史的變遷,類似於“文字獄”這種排除異己、統治思想的手段在歷朝歷代都不鮮見。只不過在隋唐之前關注度較低,經過宋明兩朝才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直至清初達到頂峰。漢代司馬遷的外孫楊惲因一篇文章令宣帝生氣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被判腰斬。宋代由於經濟的繁榮,文化行業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為此,宋太祖趙匡胤加強了對社會文化的管制,妄議朝政者,是要坐牢受刑的。到了明太祖朱元璋這裡,“文字獄”開始快速發展。由於他早年當過和尚,參加過紅巾軍,十分忌諱"光"、"禿"、"賊"、"寇"等字眼,徐一夔賀表中因“光、則”觸犯了朱元璋忌諱,也被斬首。清朝時期,因為與漢族士人相牴觸,“文字獄”達到頂峰,言論檢查制度五花八門,監控更為嚴厲,明史案、黃培詩案等均出自這個時期。

    清朝“文字獄”有什麼特點?

    1、寫入法律,有法可依。

    十惡: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大清律例》

    為了從法律上粉飾自己行為的合法性,清朝統治者規定只要符合《大清律例》裡的十惡,就處以重罪。從十惡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清朝統治者最關心的還是叛亂謀逆,畢竟自清朝入關以來全國各地反抗其統治的鬥爭從未停歇過。明朝漢族文人在全國很多地方仍然具有一定的權威,因此,只要發現文人有一點尊崇前朝的意思,便立即以謀逆罪論處。

    2、以儒家思想和程朱理學為衡量標準

    清朝作為滿族統治者入主中原,為加強其統治,從思想方面控制中原文人,大力推崇儒家思想和程朱理學作為正統思想。所有與其違背的都算是異端學說,稍一露頭,便會遭到打擊。

    3、處罰範圍和物件日益擴大

    清朝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位帝王統治時,文字獄呈多發趨勢,基本每年都會有“文字獄”的大案,波及的範圍也越來越廣,除了涉及到漢民族文化繁榮的江南地區,也有向偏僻地區擴充套件的趨勢。清朝前期,統治者透過“文字獄”重點打擊漢族德高望重的知識分子,只要把他們控制好,漢族文人群體就不會亂。這些大知識分子,既有前朝高官,也由當代的知名文學家。到了後期,處罰的物件則由大知識分子向普通百姓過度,這一點上,清朝統治者最後還是做到了一視同仁。

    清朝為什麼要推行“文字獄”?

    1、壓制中原地區漢族士人的反抗思想

    易性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日知錄》

    作為漢民族和漢文化的發源地,廣袤的中原地區一直是漢族的大本營,即便短期內被其他民族佔據,後期一般也會被漢民族同化。清軍入關後,中原地區統治權落到清朝統治者手上,在民族習慣、政治制度和社會生活上都與明朝時期的漢民族有著不小的區別。俗話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雖然明朝廷已經滅亡,但是明朝的漢人的民族氣節未曾改變,心底裡還是對清朝統治階級懷有敵意的,認為“乾坤反覆,中原陸沉”。顧炎武在日知錄裡所闡述便是漢族士人階層對清朝統治者的態度。

    2、以“文字獄”來確立程朱理學的正統地位,進一步強化思想統治

    清朝統治者在用武力奪取政權後,首先考慮的便是思想意識形態的控制,清朝想要長治久安,離不開漢族士人的支援。那如何讓漢族士人統一思想、服從統治呢?

    宋儒朱子,註釋群經,闡發道理,凡所著作及編纂之書,皆明白精確,歸於大中至正,經今五百餘年,學者無敢疵議。朕以為孔孟之後,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為宏鉅。--康熙

    這時候,程朱理學映入眼簾,其倡導的“三綱五常”、“存天理、滅人慾”等思想完美符合清朝統治者的要求,程朱理學倡導維護封建統治的倫理綱常,既有利於為統治階級服務,又有利於社會穩定,簡直是為清朝統治者量身打造。於是,康熙下令,全國範圍內大力推行程朱理學。那與程朱理學觀點相悖的學說怎麼辦呢?只有透過“文字獄”排除異己了。

    3、滿清部分帝王在面對中原文化時的自負與自卑

    清軍入關後,面對中原文化,統治者心中自卑與自負兩種情緒交相呼應。自負是因為清朝取代了明朝,由一個地方勢力一躍而起成為中央政權;自卑是因為當滿清半奴隸半封建的遊牧社會面對先進的中原文化的必然反應。這兩種情緒交織在清朝部分統治者的腦海裡,揮之不去,影響著其作出的每一個決策。由於漢族知識分子的拒不合作,清朝統治者只有透過“文字獄”打壓漢族士人,才能略微消除內心的那種複雜情感。

    結語:回到開篇的問題,蒲松齡為何不敢直書心中對社會黑暗的憤懣?答案就是清王朝統治者在思想文化領域大興“文字獄”,實行文化專制。因此,蒲松齡的個人遭遇和社會現實的無奈,讓他壓抑苦悶,又不能頂著幹自尋死路,只好談狐說鬼,借古諷今。所以他也只能用妖魔鬼怪的故事來表達心中所想。

    清朝“文字獄”盛行,統治者要在思想領域維護封建統治的地位,確保清朝的基業千秋萬代,就要對各種不利於其封建皇權統治的思想、積極進步的思想以及揭露統治階級腐敗行為的言論進行殘酷的鎮壓。清朝這種文化專制政策,從其自身積極的意義來看,是打擊了漢族士人的反抗思想,加強了中央集權,維護了清朝的統一。但是從其消極的一方面來看,清朝“文字獄”造成了社會恐怖,致使文化凋敝,從而禁錮了思想,摧殘了人才,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諷刺的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文字獄”即便如此嚴苛,也沒能讓“康乾盛世”的繁榮延續下去!

    參考文獻:《清代文字獄檔》、《掌故叢編》、《大清律例》、《日知錄》

  • 13 # 小小小百科全書

    所謂的文字獄,指的就是統治者迫害知識分子的冤獄。文字獄並不單單隻有清朝時期才存在,也並不侷限於中國。古代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韓國和日本,也存在大大小小的文字獄。中國文字獄最早可以追溯到漢宣帝誅殺楊惲之時,因為楊惲的一封《報孫會宗書》導致漢宣帝大怒,結果腰斬了楊惲。事實上再早一點從漢武帝閹割了司馬遷的時候,事實上就已經可以算是文字獄了。因為司馬遷所著沒有讓漢武帝滿意,且有陰鬱的意思。所以司馬遷才會被漢武帝給閹割了。最巧合的是,楊惲和司馬遷還有非常親密的關係,那就是楊惲乃是司馬遷的外孫。真是造化弄人!

    從漢宣帝開始後,歷朝歷代都少不了文字獄的受害者。如三國時期曹魏陣營的思想家、文學家嵇康,他因為自己所著的《與山巨源絕交書》被權臣司馬懿所厭惡,最終被司馬懿腰斬於世。雖然嵇康死後司馬懿也後悔了。但終究於事無補。到了宋朝時期,文字獄開始越來越多了起來,如奏邸之獄、烏臺詩案、同文館之獄、車蓋亭詩案、胡銓奏疏案、李光《小史》案、《江湖集》案等等,幾乎盡人皆知。宋高宗趙構時期,整個宋朝文字獄達到了巔峰時期。因言論獲罪者數不勝數。

    明清時期文字獄的規模達到了封建社會時期的巔峰,或者說從明朝開始逐漸走高,直到清朝時期文字獄更是空前絕後。清朝的文字獄非常的奇怪,它隨著清王朝的統治過程在不斷的變化,其他朝代都是國家越混亂,文字獄越多。但清朝卻反其道而行之。滿清的文字獄是隨著滿清政權越穩定,文字獄越多。從順治皇帝開始,直到乾隆皇帝時期,清朝文字獄真正的登峰造極了。也因為滿清妖魔化的搞文字獄,導致中國傳統文化開始扭曲變形,正如魯迅所說“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可見滿清統治者對於大搞文字獄,已經到了一種病態的程度了。

    據史料所載,順治時期文字獄共有七起,康熙時期二十多起,雍正時期二十多起,乾隆時期則高達一百三十多起。清朝之所以興起如此之多的文字獄,說白了還是滿清統治者的不自信。清朝文字獄除了皇位傳承利用文字獄打壓對手之外,最主要的文字獄就是涉及到了“夷夏之防”的問題。滿清畢竟是外族佔據中原,所以說滿清統治者一直都很忌諱漢族士大夫留戀懷念明朝。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滿清就利用文字獄高壓打擊反清思想者。以此來加強維護自身的統治地位。

    也難怪滿清統治者沒有安全感。自從滿清入關並且建立清朝政權之後,中原漢人似乎一直都沒有放棄“反清復明”這一偉大的事業,反清復明運動幾乎伴隨了整個滿清的統治週期,這樣也就難怪滿清統治者一直都會不安,一直都想要發動文字獄來維護自身統治的平穩合法性了。

  • 14 # 文獻歷史

    我說一下明朝的文字獄。明朝自建國之史。文字獄一直伴隨明朝滅亡。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建立錦衣衛。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延續至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事任子信於咒水之難被殺,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

    廠衛制度,指東廠、西廠、內行廠;衛,指錦衣衛。合稱廠衛。

    東廠系永樂十八年(1420)設立於北京東安門北;

    西廠系成化十三年(1477)設於舊灰廠;

    內行廠系正德初年設於榮府舊倉地。

    翰林編修高啟作詩:“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被腰斬。

      御史張尚禮作詩:“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下獄死。

      僉事陳養浩作詩:“城南有安婦,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兗州知府盧熊把“兗”錯寫成“袞”,被明太祖視為不敬,斬。

      中書詹希原給太學寫匾額,“門”字少最後一勾,被視為阻礙納賢,斬。

      僧人一初作詩:“見說炎州進翠衣,羅網一日遍東西”“新筑西園小草堂,熱時無處可乘涼”被懷疑抨擊明太祖刑法太苛,斬。

      僧人來複作詩:“金盤蘇合來殊域,...自慚無德頌陶唐”,“殊”字被視為“歹朱”並罵太祖“無德”,斬。

      朱元璋私遊一寺,見壁上有詩“畢竟有收還有散,放寬些子也何妨?”大怒,將全寺僧人都殺了。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作《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則”與“賊”同,被視為罵太祖起兵當過賊,斬。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作《長壽表》中有“垂子孫而作則”,斬。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作《賀冬表》中有“儀則天下”,斬。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作《正旦賀表》中有“建中作則”,斬。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中有“睿性生智”,“生”與“僧”同,被視為罵太祖當過和尚,斬。

      澧州學正孟清作《賀冬表》中有“聖德作則”,斬。

      陳州府學訓導周冕作《萬壽表》中有“壽域千秋”,斬。(《朝野異聞錄》)

      懷慶府學訓導呂睿作《謝賜馬錶》中有“遙瞻帝扉”,被視為“帝非”,斬。

      祥符縣教諭賈翥作《正旦賀表》中有“取法象魏”,斬。

      台州訓導林雲作《謝東宮賜宴箋》中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法坤”與“發髡”同,“藻飾”與“早失”同,斬。

      德安府學訓導吳憲作《賀立太孫表》中有“天下有道”,“道”與“盜”同,斬。

      處州府學教授蘇伯衡,作表箋誤,下吏死。(《明史-蘇伯衡傳》卷285)

      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太祖大怒,斬。

      狀元張信訓導王子,引用杜甫詩“舍下荀穿壁”出題,被認為譏諷天朝,腰斬。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令刪節《孟子》,書中被認為言論荒謬的共85章,一律刪去,佔了全書的三分之一,刪定後定名為《孟子節文》,被刪的主要是以下幾類:

      一 不許說統治者及其官僚走狗的壞話--“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梁惠王上)

      二 不許說統治者要負轉移風氣之責--“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一正君而國定矣。(離婁下)

      三 不許說統治者應該實行仁政--“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諸侯有天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公孫丑上)

      四 不許說反對徵兵徵稅和發動戰爭的話--“有布縷之徵,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古之為關也,將以御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盡心下)“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離婁上)

      五 不許說人民可以反抗暴君、可以對暴君進行報復的話--“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梁惠王下)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離婁下)

      六 不許說人民應該豐衣足食的話--“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今也制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梁惠王上)

      七 不許說人民應該有地位有權利的話--“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中摘引《閒中今古錄》稱:“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禮臣大懼,因請降表式。帝乃自為文播下。”

    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內有“體幹法坤,藻飾太平”八字,“法坤”被讀為“發髡”(即光頭),“藻飾太平”當作“早失太平”,作箋者也被處死。

    朱元章不僅對“則”敏感,河南尉氏縣學教授許元,代別人起草奏章,上引兩句古文:“體乾法坤,藻飾太平”,朱元璋硬是想當然將“法坤”解釋成“發髡——剃光頭髮當和尚”;“藻飾”解釋成“早失”,連下詞,意即“早失太平”,於是,將許元斬首示眾。

    《上梁文》中,有一句“龍盤虎踞”的套話,徹底激怒朱元璋,在張士誠的宮殿上蓋房子,說是“龍盤虎踞”,到底是懷念張士誠,還是想造反?朱元璋盛怒之下,立即派人把知府魏觀和高啟鎖拿入獄。草草審訊之後,二人都被判死刑。魏觀被斬首,高啟則由於朱元璋憤恨難當,法外施刑,處以腰斬。

    《廿二史機記·明初文字之禍》中摘引《閒中今古錄》說,杭州教授徐一夔在賀表裡,因為寫到“光”字和“則”字,朱元璋認為是諷刺他過去當過“和尚”當過“賊”,於是殺了徐一夔。

    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以“體乾法坤,藻飾太平”之文字,“法坤”諧音“法髡”、“藻飾太平”諧音“早失太平”,而被誅。(《廿二史劄記》卷三十二 明史)

    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在大誥之後,又一次頒佈制定了教化民眾的檔案——《教民榜文》。《教民榜文》第三十四條特別提到了各地教官訓導表箋獄案。

    各處教官訓導,遞年作表,誹謗大逆,不臣事發,杭州等學訓導景德輝等若干,俱已伏誅。今後天下教官人等務要依先聖先賢格言,教誨後進,使之成材以備任用。敢有不依聖賢格言,妄生異議,瞽惑後生,乖其良心者,誅其本身,全家遷發化外。

    除此之外,朱元璋還編了一本叫做《癉惡續錄》的書。明代人編的《內閣藏書目錄》中簡單介紹了它:癉惡續錄,一冊全,洪武間錄訓導景德輝等譏侮誹謗、累惡不悛諸罪狀。

    此外,國學大師王國維為著名藏書家蔣如藻藏書樓傳書堂編撰藏書目錄時,也曾寓目《癉惡續錄》,他在《傳書堂藏善本書志》中寫道:癉惡續綠,一卷明鈔本。後序弘治己亥。不著撰人姓名,分譏侮誹謗、累惡不悛、貪贓害民、詐死在逃、聚眾拒捕五項。前列罪人案件,末附誥誡臣民之語,皆洪武間事。當時官撰頒行天下者也。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訓尊景德輝獲罪事,即此書中第一案也。又太祖時曾頒彰善癉惡錄。故此題續錄,天一閣藏書。

    朱元璋親自審定的明朝法律《大誥》中,記載羅列了多達幾十種酷刑,包括凌遲、族誅、挖膝、斷指、砍足、閹割、挑筋等,很多都是歷代早已廢止多年,都被他重新恢復。

    陳昌雲先生在《朱元璋文字獄說”的歷史真偽與傳播用意》一文中明確的指出:“歷史上的朱元璋文字獄案大多確有其事。明初詩文得禍案史料主要見於劉辰《國初事蹟》,劉曾從太祖下婺州,累官至北京刑部侍郎。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他是明初史官,撰寫《國初事蹟》有豐富史料參考,原書也流傳至今,我們有理由相信書中所載文字獄案屬實。另外,《大誥三編》、《大明律》、黃景昉《國史唯疑》、清修《明史》的相關記載大多符合歷史真相,能夠證明明初文字獄案真實存在……已經學界證實的明初文字獄虛構案數量極其有限,絕大部分所載史料皆真實可靠,我們沒有理由否認朱元璋文字獄的歷史真實性。”

  • 15 # 有信仰的同學

    你好,不請自來。

    據不完全統計,順治施文字獄7次,康熙施文字獄20多次,雍正施文字獄20多次,乾隆施文字獄130多次。中國史學家顧頡剛曾說:清代三百年,文獻不存,文字獄禍尚有可以考見者乎?曰:有之,然其嚴酷莫甚於清初。

    魯迅先生曾說:“但看雍正、乾隆兩朝的對於華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夠令人驚心動魄。全毀、抽毀、剜去之類也且不說,最陰險的是修改了古書的內容。乾隆朝篡修的《四庫全書》,是許多人頌之為一代盛業的。但他們不但卻搗亂了古書的內容,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僅藏之內廷,還頒之文風較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閱讀,用不會覺得我們中國的作者裡,也曾經有過很有骨氣的人。”

    歷史學家吳晗說:“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

    接下來我們選擇兩個比較權威的出版物關於清代文字獄的介紹。

    第一,出自《中國古代簡史》第330-331頁

    文字獄與文化專制

    清朝君主專制集權的高度強化,在文化領域也有明顯的表現。統治者對思想文化界的控制非常嚴密,多次大興文字獄屠戮士人。

    清室的祖先曾經長期臣屬明朝,清廷入關之後對此諱莫如深,私人著述凡有涉及必獲重罪。同時,清朝統治者對十人眷念明朝、尊奉南明、否定清廷正統地位的民族意識也十分疑忌,將其視為“反清復明”的思想苗頭,予以嚴厲鎮壓。康熙朝有兩大文字獄,都是在上述背景下出現的。第一次是康熙二年(1663)的莊廷錢《明史》案。浙江富戶莊廷錢購得明末朱國禎《明史》殘本,請人加以補寫,以為己作。書中多有清廷忌諱的“違礙”詞句,以“逆書”罪名被告發。時莊氏已死,剖棺戮屍,株連致死者七十餘人。康熙五十年(1711),又發生戴名世《南山集》案。戴氏為翰林院編修,所著《南山集》引用方孝標《滇黔紀聞》一書,議論南明史事,並用南明諸帝年號,予以正統。結果遭到劾奏,戴名世處死,方孝標戮屍。牽連兩家家屬及刊印、作序之人共及數百,皆議處死,後從寬戍邊。

    雍正六年(1728),發生曾靜、張熙謀反案。湖南人曾靜及其學生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嶽鍾琪反清,指斥雍正弒父篡立、殺兄屠弟,被嶽告發逮捕。經審訊,查明曾靜“華夷之辨”等思想來自已故學者呂留良,遂將呂氏剖棺戮屍,其後人及弟子誅殺或充軍,又將經過歪曲的雍正與曾靜的辯論文字頒行天下,名為《大義覺迷錄》。雍正一朝還發生過其他幾起文字獄,均系士人著書語涉“譏訕”“誹議時政”而被殺。乾隆一朝的文字獄更為頻繁,大大多於康、雍兩朝,而且絕大部分都是吹毛求疵、望文生義、穿鑿曲解,加以莫須有之罪。如詩文中“明”“清”二字的使用,往往遭到深文周納。“問誰壯志足澄清”、“翹首待重明”、“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之類,都被視為反詩,作者生則處死,死則戮屍。在清朝皇帝生殺予奪的專制淫威之下,士人畏首畏尾,動輒得咎,形成了“萬馬齊喑”的可悲局面。至嘉慶、道光兩朝,文網始逐漸疏解。

    文字獄以外,文化專制的另一重要表現為禁燬書籍,亦以乾隆朝最盛。乾隆後期借編修叢書《四庫全書》之機,要求各地廣泛搜求、進獻書籍,然後予以全面檢查,凡“悖逆”“違礙”著述概予銷燬或抽毀。透過這種寓禁於征的做法,銷燬書籍三、四千種,許多重要文獻自此湮沒無聞或殘缺不全,在整理、儲存文化的同時也嚴重地破壞了文化。

    第二,出自大學歷史教科書《中國古代史》下冊,第312-313頁,朱紹侯先生主編。(這個比較權威)

    對思想控制的加強

    清朝統治者在對各族上層進行籠絡利誘的同時,還努力加強文化思想上的控制。一方面大力提倡程朱理學,積極進行思想誘導。為此特收羅了一批理學家,如李光地、魏裔介、熊賜履、魏象樞、湯斌、陸隴其等,命他們纂修《性理精義》《朱子全書》等,頒行天下,全力將理學中的忠孝思想加以推廣,以統束人們的思想,另一方面對不利於他們統治的言行,則則嚴厲鉗制。在康、雍、乾三朝,尤其是雍、乾時期,曾連續大興文字獄。對一切文字著述,只要認為觸犯了君權,或者有礙於自己的統治,便被目為“狂吠”、“異端”、“悖逆”,必興大獄,置之重典,一案往往株連數百人。如康熙二年(1663年)的莊氏明史案。浙江湖州府烏程縣富商莊廷錢,僱人利用明人所編的當代史書編纂了一部《明書》,其中對天啟、崇禎兩朝歷史中所涉及到的建州女真與明朝的關係如實地寫出,便被看作是有意反清。莊氏家族、纂修者和為此書寫序、校對以及買賣、刻印的等共70餘人皆被斬殺,還有數百人充軍邊疆。時莊氏已死,也被剖棺戮屍。再如雍正六年(1728年)的呂留良獄。浙江嘉興府石門縣人呂留良所著詩文集和日記,包含有大量的夷夏之防的激烈言論。呂留良已於康熙二一二年(1683年)病故,因當時呂留良的《時文評選》很流行,以授徒為業的湖南郴州永興縣人曾靜讓弟子張熙到浙江購書,在呂家求得呂的書籍,因而受其思想影響。於是,他便萌發了反清復明的意識,寫成列舉雍正帝(即清世宗)十條罪狀的書信,派弟子張熙送與駐在西安的川陝總督嶽鍾琪,說他系岳飛之後,策動他起來反清,結果嶽奏聞朝廷。雍正帝覺得曾靜身處窮鄉僻壤,只是受了呂的思想蠱惑後才發展到狂悖的地步,遂決定將呂留良的家屬、師徒以及與此事件有關的其他人員一律治罪。主要的人物,死者戮屍,活者斬首;受牽連者,或殺或流,或配為奴,輕者也受杖責。次年,雍正帝針對書信中散佈他的失德十罪,逐條加以批駁,和曾靜的口供以及歷次所降諭旨一起,編成《大義覺迷錄》一書,刊佈學宮,頒行天下,以示警戒。又如雍正八年(1730年)的徐駿獄案。徐駿是刑部尚書徐乾學的兒子,康熙末年進士,雍正間曾作詩“明月有情遠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被人告發,說他思念前朝,詆譭當朝。清廷即以“於詩文稿內造為譏訕悖亂之言”的罪名,照大不敬律將徐駿“斬立決”,並將其詩文稿“盡行燒燬”到了乾隆時期,文網更加嚴密,即使是那些曾經受過皇帝嘉許的人,只要被認為稍有“不安分”的表現,也會橫遭殺頭之禍。乾隆帝(即清高宗)還借《四庫全書》的編修的機會,對明、清之際所形成的被認為具有違礙內容的大量書籍,或全毀,或抽毀,進行摧殘和洗劫。

    清代的文字獄是清朝文化專制和民族統治的產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領域內樹立起封建君主和滿族貴族統治的絕對權威。這種文字獄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社會後果,給中國文化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帶來消極影響

    好了,文章暫時寫到這。我之所以寫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看到一個清吹在給清朝文字獄洗白,簡直是對歷史人的抹黑,是對唯物史觀的挑釁!奉勸清吹,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 16 # o半城煙沙o

    文字獄自古就有,《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舊時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分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

    《中國大百科全書》則定義為“清朝時期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定的刑獄。”是封建文化專制的表現。

    中國許多朝代都有文字獄的記錄,北韓、日本等國也有類似事件。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舊時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分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

    自西漢楊惲因《報孫會宗書》中之文字觸怒漢宣帝劉詢而遭腰斬以後,文字獄在曹魏、宋、元、明、清都有發生,以清朝最為嚴重,其中又以乾隆年間尤烈,中國史學家顧頡剛認為:“清代三百年,文獻不存,文字獄禍尚有可以考見者乎?曰:有之,然其嚴酷莫甚於清初”。

    文字獄的推行,禁錮了人們的思想言論,嚴重阻礙了思想、學術的發展和進步。

    但是,清朝以前的文字獄數量少,規模小,並未影響中華文化思想的發展。無論是數量上還是規模上,滿清的文字獄一騎絕塵。

    先說數量,清朝總共有180多起文字獄,比過去所有朝代的文字總和多得多得多。順治帝施文字獄7次,康熙帝施文字獄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獄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獄130多次…………其次,就規模和懲處結果而論,與歷史上其他朝代諸文字獄相比較,也首屈一指。無論就時間之長,案件之多,還是規模之大,株連之廣,花樣之翻新,手段之殘忍來看,在中國的封建時代,都是沒有前例的。

    《清代文字獄史料彙編》的內容簡介,已經說明了問題:

    文字獄是清朝重要政治事件之一。康雍乾三朝百餘年間,文字獄案件達一百六十餘起,次數之頻繁,株連之廣泛,影響之深遠,超過以往任何時代,是很值得研究的歷史現象。

    以下為清朝比較著名的文字獄案

    1.張晉彥案

    清初第一場文字獄是1660年的“張晉彥案”。順治在其文章裡發現一句“將明之才”,認為這話詭譎曖昧難以解釋。那麼就不要解釋了,直接斬首。

    2.《變記》案

    順治四年,廣東和尚函可身攜一本紀錄抗清志士悲壯事蹟的史稿《變記》,被南京城門的清兵查獲,在嚴刑折磨一年後,定讞流放瀋陽。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藝序案,毛重倬為坊刻制藝所寫的序文不書“順治”年號,被大學士剛林認為是“目無本朝”,有關“正統”的“不赦之條”。由此規定:“自今闈中墨牘必經詞臣造訂,禮臣校閱,方許刊行,其餘房社雜稿概行禁止”。從此誕生了清朝言論檢查官,開始了中國的言論出版審查專制,華人的“言論自由之人權”由此大倒退。

    3.明史案,明亡後,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鑨的富戶,他是個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的鼓舞,也想搞一部傳世史作。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清軍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餘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

    4.黃培詩案,康熙五年(1666年),山東發生了黃培詩案。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僕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僕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傢俬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

    5.朱方旦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廣有朱方旦者,自號二眉山人,聚徒橫議,撰《中說補》,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講王鴻緒得方旦所刻《中質秘書》,指摘其中有誣枉君上,悖逆聖道,蠱惑民心之處,次年二月,九卿議復‘乞正典刑,以維世道’。結果朱方旦被斬。

    6.《南山集》案,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對清廷隨意篡改明朝歷史甚感憤慨,他透過訪問明朝遺老和參考文字資料寫了一本記錄明末歷史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書印出十年後被人告發,康熙下旨將戴名世凌遲處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歲以上者立斬,女子及十五歲以下男子,發給清朝功臣家作奴僕。

    7.年羹堯案,雍正朝的文字獄始自年羹堯案。羹堯被劾成九十二條大罪。胤禛令年羹堯自裁,親族、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凡是與他有一絲牽連的人統統受到處罰。

    8.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因為註疏《大學》《中庸》毀謗

    程朱獲罪,且對時政“恣意謗訕”。十月入獄,獄中“欲自斃,絕粒五日”,但未死成。陸生楠先被斬首,而其被從寬免死,交與順承王錫保,令當苦差效力贖罪,留軍前效力。

    9.呂留良案,案結處置,呂留良、呂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收。

    10.屈大均案。《大義覺迷錄》在廣東巡講時,廣東巡撫傅泰從張熙供稱欽仰廣東“屈溫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學者屈大均號翁山,猜想“溫山”是“翁山”之訛。於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詩外》諸書,果然發現其中“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鬱不平之氣”。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來縣教諭)自動到廣州投案,繳出父親的詩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報,刑部擬屈大均戮屍梟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僅將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詩文禁燬。

    11.“清風不識字”案,翰林院庶吉士徐駿,雍正八年(1730年),徐駿在奏章裡,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瞭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12.“維民所止”案,雍正年間,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試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題 “維民所止”,源出《詩經·商頌·玄鳥》。被雍正認為“維”“止”兩字,是革了雍正的頭,下令將查嗣庭的抄家,查嗣庭病死獄中,被戮屍示眾,他的兒子被處死,家屬也被流放。

    13.王錫侯《字貫》案,清乾年間(1763-1795),新昌縣(今宜豐)棠浦鎮沐溪村舉人王錫侯,編寫出了一部名《字貫》的新書。王錫候的仇家王瀧南僅據《字貫》自序中說《康熙》字典,"然而穿貫之難也"一句,上書江西巡撫海成,指控王錫候詆譭冊改《康熙》字典。

    《字貫》凡例寫入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之名諱(玄燁、胤禛、弘曆),沒有缺筆避諱,更被認為非常不敬。王錫侯抄家問斬,子孫七人都被判斬,其他人“充發黑龍江,與披甲人為奴”。

    14.徐述夔《一柱樓詩集》案,江蘇東臺的舉人徐述夔去世後,其子為紀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樓詩集》。集中有詩句“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拋半邊”被指用“壺兒”喻“胡兒”,被暗指清朝。此時徐述夔已去世,被乾隆下令刨棺戮屍,並禁燬其所有著作。

    15.“古稀罪”案。尹嘉銓自稱“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說:我稱古稀老人,早已佈告天下,他怎麼也敢自稱古稀老人?絞立決。

    16.李一《糊塗詞》有語“天糊塗,地糊塗,帝王帥相,無非糊塗”。被河南登封人喬廷英告發,經查發現舉報人喬廷英的詩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為明,你不是謀反又是什麼?檢舉人和被檢舉人皆凌遲處死,兩家子孫均坐斬,妻媳為奴。

    17.江西德興的祝庭諍,為教兒孫讀書,自編一本《續三字經》,被人告發。官府查抄發現書中對“於帝王興廢,尤且大加誹謗”,如寫元朝有“發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著,“難華夏”是華夏遭難,“遍地僧”是全部光頭。雖說是說元朝,認為是影射當朝“明系隱寓詆清”。於是判祝庭諍開棺戮屍,十六歲以上子孫輩斬立決。

    18.江蘇興化人李驎《虯蜂集》中有“杞人憂轉切,翹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東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長兮,夜未央兮”句,被認為故意影射,定為叛逆大罪。將李驎照大逆凌遲律銼碎其屍、梟首示眾”。

    19.杭州卓長齡著《憶鳴詩集》,“鳴”與“明”諧音,被指為憶念明朝,圖謀不軌。乾隆帝對卓氏一家深惡痛絕,稱他們“喪盡天良,滅絕天理,真為覆載所不容”。

    20.安徽歙縣生員方國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濤浣亭詩集》內有“征衣淚積燕雲恨,林泉不共馬蹄新”、“亂剩有身隨俗隱,問誰壯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裡哀鴻聽轉明”,乾隆帝認為有反清復明之心,羅織成罪。

    21.直隸容城一個走江湖的醫生智天豹,編了一部《萬年曆》,祝頌清朝國運久長,其中說“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國運,比周朝更久”,可是這萬年曆中把乾隆的年數只編到五十七年為止,犯了大忌,被認為是詛咒乾隆帝短命。智天豹和徒弟張九霄被處死,智天豹妻子為奴。

    還有很多,就不一一舉例了,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查閱資料瞭解。

    有一本書名《清代文字獄檔》,有興趣的可以去閱讀一下。

    很慶幸,李白杜甫蘇東坡等人,沒有生在清朝,不然也會落得個身首異處的下場。

    李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朝廷:床前明月光,有“明”字,反清復明?來人,拉出去砍了。

    杜甫: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

    朝廷:什麼?皇帝叫你敢不來?大逆不道,斬首。

    杜甫:羌婦語還哭,胡兒行且歌。

    朝廷:“胡兒”,汙衊朝廷,抄家滅族。

    蘇東坡: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朝廷:懷念前朝,大逆不道,夷全族……

    文字獄在乾隆時期達到巔峰,乾隆後基本沒有了。並不是朝廷的政策變了,而是文人士大夫被馴服了,成了沒有思想的行屍走肉。

    胡奇光《中國文禍史》說:“(清代文字獄)持續時間之長,文網之密,案件之多,打擊面之廣,羅織罪名之陰毒,手段之狠,都是超越前代的。”

    何西來為周宗奇《文字獄紀實》所作的序中說:“清代文字獄,主要集中在前期,歷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君王,綿延一百三十餘年。無論就時間之長,案件之多,還是規模之大,株連之廣,花樣之翻新,手段之殘忍來看,在中國的封建時代,都是沒有前例的。

    “這不能說話的毛病,在明朝是還沒有這樣厲害的;他們還比較地能夠說些要說的話。待到滿洲人以異族侵入中國,講歷史的,尤其是講宋末的事情的人被殺害了,講時事的自然也被殺害了。所以,到乾隆年間,人民大家便更不敢用文章來說話了~~~~人是有的,沒有聲音,寂寞得很。——人會沒有聲音的麼?沒有,可以說,是死了。倘要說得客氣一點,那就是:已經啞了。”(魯迅《無聲的中國》)

    近代中國落後的根本原因,是滿清造成的。為了維護統治,滿清費盡心思地破壞中華固有的文化、思想和科技。並且將愚昧和麻木植入我們的民族。手段高明得難以想象。以至於,幾百年後的今天,我們仍固執的認為落後來自於文化,而不是滿清。孔子也成了滿清的替罪羊。悲哉。

    東方落後於西方,始於明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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