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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體店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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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ccp010
沒有任何義務。高速又不是四s店,他又沒賣車給你,他也不是維修店,是你日常進行保養的地方。你車壞了和他有什麼關係?我覺得現在某些人真是腦洞大開。你和高速之間的關係是他提供道路給你你付款購買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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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abbgfdffghjn
按道理來說汽車在高速上拋錨了不能走,高速管理部門是有責任,有義務來救援的,因為每輛車上高速是交了錢的,就好比我們坐車買票是一個道理,買了票上了車,客車必須要負責安全準時的把客人送到目的地是一個道理,
題主怕不是真的把自己當上帝了吧?如果在高速公路上,不存在違規、違章行駛,按到道理講,出了一些事故、意外,高速公路管理方是有責任的。
因為高速公路管理方與車輛車主是有合同關係的,基於合同法的一些規定, 那如果自己不存在過失,在高速公路上出現意外、事故等,高速管理方肯定是有責任的,但責任歸責任,責任劃分那是交警隊的事。
但我們不能因為有合同關係,就把一些非合同內條款定性為義務。在高速公路上非違規行駛造成的意外和事故,管理方是有責任的,但這並不代表車壞了管理方就有責任。責任都不一定有,更別提什麼義務了。
而且使用拖車救援是付費的,管理方可以幫您聯絡、幫忙施救,但這絕對不是什麼義務。還是那句話,我幫你是情誼,不幫你,只要合同上沒寫,那也是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