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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言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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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丹丹愛語文
首先我覺得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而且縱觀整個社會,先動手的人總是理虧的。是,你可能當下覺得很解氣,但如果對方以此訛詐你,你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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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浪仔9494
敢!當然不是用手,用講道理方式。既然是吵架自己儘量不要出言不遜,要善於捕捉對方的錯誤弱點,用能言善辯抓住機會逮著對方錯點進行批駁,讓他成為眾人所指罵象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交焦點,逼他自行認錯。用這個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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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意堅情柔
先亮出我的答案:我希望我敢,在冷靜且必要的情況下出手。
一、先分析下問題發生的背景。
為什麼這麼講呢,這就要回到問題本身了,“如果你和一個比你強壯的人吵架,你敢直接上去扇對方耳光嗎?(如果不…)”。
問題假設的情況是:“我正在和一個比我強壯的人吵架”,首先自我感覺還算是一個情緒控制能力比較強的人,生活中一般不會輕易和別人吵架,即使發生爭執一般都會巧妙的化解掉。假如我和別人吵架了,不管對方是否強壯,我肯定已經認為他觸犯了我的底線,這已經不是簡單的認知性問題,這其中必然是發生了且存在不可退讓或者回避的利益或情感問題,例如他打了我的孩子、罵了我爸媽、受到公然性的侮辱或挑釁。
那麼,吵架的情形就出現了。
二、那接下來是否要考慮打他一耳光呢?
這個又回到了問題的本身,吵架的目的是什麼?我是否想要選擇升級它?
接著上邊的背景來說,簡單總結了下,吵架無非就是三點:1、情感上的保護;2、利益保衛宣告;3、思想的論戰,壓迫式的說服對方。
首先,從情感角度來說,假如這場吵架已經到吵到要“扇耳光”的地步了,這時很難說還有人是理智的,其實雙方都有必要控制下情緒,冷靜下來。從解決情感需求角度來說當下停止爭吵才是最合理的選擇,因為心平氣和才更有利於情感的舒展和釋放,才有機會去溝通各自真實的情感訴求。而如果對方喋喋不休、誓不退讓,那真的可以考慮是否要扇下去來停止這無休止的爭吵(強調一下,這裡是考慮)。
再者,從利益保衛宣告的目的來說。其實吵架一開始就已經達到目的了,對方已經意識到他觸碰了你的利益底線。但是這個底線有多深,你會退讓多少,他能突破多少,這是吵架剩下的價值。那麼,當動嘴已經無法表達你的利益保衛目的,無法讓對方放棄突破你的利益底線的意圖的話,那確實要考慮是否該出手了。
然而,從思想論戰的目的來講,此時選擇出手並不能從本質上證明你的思想等同真理。一般思想論戰的結果有三個,一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就這樣一直爭論下去,毫無結果;再一個就是,一個方闡述了真理,戰勝,另一方恍然大悟;還有一種就是,一方透過武力打壓、輿論攻擊等方式使另一方沉默。如果你想嘗試讓論戰發展到第三種,那麼可以考慮是不是要扇他一巴掌。
三、那如果對方比我強壯,這一耳光,我敢不敢打呢?
我敢,當然這是我內心所希望的情況。其實敢不敢歸根結底還是個心理問題。
在絕對強大的怪物面前,很難說我的心理狀態是否還是穩定的,是否還能收放自如。舉個例子,和我吵架的是已失去理智且十分憤怒的泰森,假如我的憤怒值足夠提供我想打他的動力,但是同時,我面對他時已經慌張的腿腳發軟,那這這巴掌能不能打出響來都已經是個問題了。從邏輯上講,我是十分希望自己能有打下去的勇氣,可是真實經歷和體驗卻讓我對那時候的自己並沒有太大信心。
說到底,那到底敢不敢呢?
我認為是“想要敢”,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捍衛自己的權益,保護自己的愛人,堅持自己的真理,所以嘛,必要時,是一定要出手的。但是,關鍵時刻是否還有足夠的膽量,這個真的不能單純從意願上分析,還要看那時的激素分泌水平和鬥爭慾望對人的影響。
我相信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足夠強大,強大到可以在必要時坦然又帥氣地扇下那巴掌,結束爭執,全身而退。
四、那這巴掌真的一定要扇嗎?
不一定,因為真的不一定值得。
只有小孩子才只看到對錯,成年人的世界裡更多的是利弊。憤怒是一種力量,但他的破壞力也非常驚人。
為情而爭,那就用拿出真心來互換。
為利而爭,那就據理力爭,依法抗擊。
為思想而爭,那就用真理之矛破謬論之盾。
至於我敢扇你一巴掌的事,最好還是不要讓大家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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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下手為強,在氣勢上壓到對方,讓對方誤以為你比他更強大。這應該是人們平常說的的“造勢”吧?[捂臉][捂臉][捂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