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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文彬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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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孤狼保護協會大會長
前夫都這樣了,我有點好奇你當初為啥離得婚?現男友也就是個沒種的軟飯男,自己老婆要別人養,自己還住別人房子,真有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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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下老三488
我覺得就是和前夫離婚了,仍然借女兒做由頭,仍靠前夫養著,後來的男友吃著你前夫的,住著你前夫的房子,還嫌棄你。也是醉了。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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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心就好165941149
己離婚了別來往了,當初離婚感情不合,二婚更注意現任丈夫感受,愛是自私的,前夫藕絲相聯會影響現在夫妻生活,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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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北竹子
這個問題你是不應該糾結的,我不知道你跟前夫是因為什麼離婚的,但不管什麼原因,前夫是你女兒的親生父親,一個星期跟女兒見面一次,這有什麼不對的,這是法律規定的權利!至於你現任男友有意見,說明他不是個成熟的男人,我想他可能並不是因為你女兒,而是怕你前夫跟女兒太親近而影響你跟他的感倩吧,這也太自私了吧。另外從你的描述看,你住的房子是前夫的,服裝店也是前夫幫忙開的,你又說他不是個合格的丈夫,這我覺得有點奇怪,離婚了還能對你這樣很難得啊!所以,問題不在你前夫身上,你要說服你現男友,讓他改變目前的做法,不然讓你前夫改變,是不公平不合法的,對你女兒對你都不利,現男友如果真愛你,就要放下成見,想辦法和你女兒建立感情,讓她接受他,否則的話,你就要考慮清楚後果了。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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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閒雲野鶴聽春秋
你怎麼找了這麼個現任男朋友啊?你們結婚了沒有呢?如果沒有結婚就趕緊分開!你前夫這樣對你,你還提出每個月看女兒一次的條件來刁難人,太沒有人情味了,你前夫是女兒的親爸,要是我,像你說的經濟條件,就一定要把女兒帶在我身邊,有這麼個後爸不如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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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姨老太太
你前夫帶自己的孩子,並且養著你和孩子,你所謂的男朋友憑嘛有意見?只是個男朋友而己,若不,你搬出前夫的房子,讓你男朋友把你娘倆養起來不就得了,岜有此理!瞧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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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123
你現男友能夠住你前夫的房子就不是個真爺們兒。你拿著前夫的生活費,住著前夫的房子,養著現在的男友也是夠不要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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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聽風
離婚還要別人養,還同現任住他的房子!憑什麼呀!臉皮真厚!他來自己家接孩子關你現任什麼事?!有本事別住人家房子!跟你的現任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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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麥田裡的二狗
父女親情怎可割裂?
你做好解釋,只是看望女兒而已
另你男友有骨氣自己買房呀
住別人的房好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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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放風只待春暖花開
他哪不合格了?你離了婚還住他的用他的,還靠他給你開服裝店,你要求得有多高啊,你這現任男友真夠噁心的,住別人的房不說,還bb父女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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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機百度185
都離婚了,有物件,趕緊搬走吧。還有,你前夫給你4000的撫養費,為啥還要單獨給你一個月2000的費用。要點臉就走吧,你現在是有物件的人,住在前夫房子,你感覺合適嗎?前夫是看在女兒的份上,才這麼大度,然後扶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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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今天15709020
所有人都說了,有一點沒說,有種就不要自己的生活費和房子的居住權,女兒的撫養費全部用在女兒身上,自己賺錢自己花,和現男友一起努力,每種和現男友一起努力就接受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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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6089482626
好羨慕噢,前夫有外遇出軌了,跟前夫離婚的時候不僅沒分到財產,反而被算計的時候淨身出戶,當初還花光了自己婚前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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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格蕾絲lin
人家親生父親來看孩子,你現任男友有什麼資格指責?你的孩子是女兒吧?那你身為母親責任重大,勸你謹慎考慮跟現男友的關係。從你的訴說可知你前夫對你還不錯,你別不識好賴人。一定要注意保護好你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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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9706846026221
你TM還是人嗎?離婚了不僅住前夫的房子,還養條公狗?關鍵是它還咬人,父親見小孩天經地義,什麼時候輪到這貨指手劃腳,為了這床友你居然剝奪前夫和小孩的權利,乾脆你把小孩的撫養權給前夫,一了百了,反正你的心也不在小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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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abc88174774
你說句實話,你是不是那種前夫什麼都好,就是沒有時間陪你,你自己出軌了,前夫和你離婚了,可前夫其實對你還有感情,就給了你很多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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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歸雁南飛
換一個男朋友,人家父女關係,你憑什麼有意見?如此小肚雞腸的男人,繼續交往,你會很累的。
或者他根本就是拿這個在藉口,想得到些什麼。但凡知道一定做人道理的,都不會去阻止父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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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者無疆5697
我很奇怪你現在還用前夫的錢?小孩撫養費應該是一方一半,看你樣子是不出的多。一個四千基本上是你前夫一個人養孩子了,更何況還要給你錢,給你住處,給你開店,特麼還說人家不合格,我想知道你們離婚原因是什麼?而且你現在男朋友有能力麼?讓他自己找錢養你,找錢給你買房子啊,要不然別囉嗦,而且你這問題就是來找罵的[捂臉][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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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平安喜樂33300777黃根
當今社會離婚者不泛其人,有好說好散的,有不歡而散的。你屬於前者,前夫每個週末帶女兒出去玩樂,引起現任丈夫有意見,也不難理解。規勸前夫一個月帶女兒出去玩一次,同時告之現任丈夫男人要寬容,畢竟女兒與父有血緣關係,如果雙方多能退一步,海闊天空,並無有什麼損失,斤斤計較不會帶來歡樂,只有煩惱伴身失去應有的快樂。作為女人,此事不
我和前夫因為感情不合協議離婚了,我前夫每個月會準時給撫養費四千還有我的生活費兩千。他每週星期六上午就來我家接孩子(我和現任男朋友住在我前夫給我的房子,我只有居住權,因為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我現任男朋友有很大的意見,經常因為這件事跟我吵架。其實我前夫人還是很善良,他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離婚了害怕我沒地方住他把他的房子給了一套給我住,我的服裝店也是他幫我開的,說白了離婚以後我還是在靠他生活,所以我現在很糾結這件事,我叫他一個月來看一次女兒就可以了,他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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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好好品品你說的這段話吧!你這不是純屬找眾人罵嗎?啥叫合格的丈夫?也許所有人都知道吧!你是個啥人啊?醒醒吧!再往下我不能說了!我脾氣特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