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職場春秋
-
2 # 曉梒聊社保
是否能獲得賠償,這個要看是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這樣說行為人不同得出來的結果也是不同的。假如是勞動者本人解除則無賠償金可以領,反之要是單位提出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N+1、2N+1都是有可能的,而這個和工作多年是沒有關係的,但也不能說一點關係都有,如果涉及到賠償的時候,工作27年就是很有用的,但要是不涉及到賠償則一點關係都沒有。
賠償有哪些01 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具有以下情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從以上這幾條中,可以瞭解到除了第一條屬於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也就是發生解除事件的行為人為員工本人,而其他的行為人則是用人單位,只有符合以上幾條才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而這也正是“辭職”和“辭退”雖要一字之差,但區別影響確是很大的原因所在。
至於補償標準嗎?則和工作年限以及月平均工資有關。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工作27年就派上用場了。
工作每滿1年,支付一個月工資;6個月不滿1年,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按半個月計算;另外,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02 賠償金
指的則是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於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這個時候如果被認定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第87條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應向其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03 代通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04 失業金
對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也就是說當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時,作為勞動者是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失業金的,雖然錢不太多吧!但基本生活應該不成問題。不過想要獲得這筆錢,還需要滿足被辭退前,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也就是失業保險在本單位連續繳納滿1年的情況,才可以申領。
綜上所述,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代通知以及失業金等,但是想獲是這些賠償的前提是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人為用人單位才可以,不過個人辭職有時候也是可以獲得的,只不過這個難度有點大。
-
3 # 職來職往
能否得到賠償,或者得到那些賠償,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或者責任有很大關係,具體如下:
員工個人自己申請離職或者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跟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有明確的規定,如下: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以上條款可以知道,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就是通常說的2N賠償。比如:你在單位已經工作滿15年(1年賠償1個月,不滿半年按半個月算,六個月以上的按一年算),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你的平均工資為10000元(稅前工資,包含工資、獎金、補貼、住房公積金等都要計算在內),則單位需要支付的賠償金為:2x15個月x10000元/月=300000元。
賠償金個稅規定:賠償金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還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障局申請最長不超過12個月失業金。 -
4 # 80後雲帆
勞動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與否,分為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5 # 幫兄愛唱歌
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得到哪些賠償?在本單位工作了27年能否得到經濟補償或是賠償,主要看是誰解除的勞動合同,如果屬於你炒了用人單位的魷魚,你最好個人乖乖走路,一兩銀子也得不到,個人該幹嘛就幹嘛去,免得自找沒趣,當然單位的老闆我估計是笑開了花,因為這是他們早就所希望的。
如果屬於單位把你給你拜拜了的,那就很有必要找用人單位扯聊齋,幹了27年不是你想幹嘛就幹嘛的,勞動合同法具有明確的保護條款。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是屬於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的情形,你工作了27年,如果距離法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那用人單位就要掂量掂量炒了你的後果,而且這個後果應該說代價是比較大的。
在單位工作了27年,如果用人單位死了心要炒你的魷魚,前提條件是要和你協商,如果你有意願繼續在單位上班,但是用人單位態度很堅決,硬要把你往絕路上逼,那麼就不是經濟補償那麼簡單的事情,而是要給予經濟賠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是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標準工資,所謂標準工資就是本人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那麼你在用人單位工作了27年,就應該要支付你27個月標準工資的2倍,計算成月份實際上就是54個月。
工作27年本人工資水平應該是比較高的,如果你在單位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3倍的,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3倍計發,但是計發的年限不能超過12年。但是12年經濟賠償的標準就是12個月,相應的經濟賠償金就是12個月標準工資的6倍。我想這個結果用人單位也要仔細算算,這個代價還是比較大的。比如你在離職前12個月的工資標準是每月5000元,按照2倍來計算,每月賠償金就是1萬元,27年就是27個月,應該賠償27萬元;如果你離職前12個月的工資標準超過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3倍,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發經濟補償,按照6倍計發經濟賠償,假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是每月5000元,3倍就是15000元,6倍就是30000元,計發12個月就是36萬元,這樣的計發方式比超27個月的標準工資還要划算,當然你不要高興太早,這只是舉例,估計你的月薪也不可能會超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3倍。
綜上所述,你在單位工作了27年,現在解除勞動合同了,如果屬於你主動解除了勞動合同,那是沒有一分錢的經濟補償的,如果屬於單位解除的勞動合同,那就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精神解除的勞動合同,需要給予經濟賠償而不是經濟補償,經濟賠償的標準是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
-
6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以後。應該得到哪些賠償?如果你的這個勞動合同是透過單位單方面解除的,那麼你才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反之,如果說你個人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那麼是不可以獲得任何的補償的。當然如果說你是企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我們就應該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這個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來決定,那麼你工作了27年就可以獲得27個月全額的工資待遇,當然如果說你的工資超過了你們當地平均工資三倍的標準,最長是不超過12個月,但是沒有超過三倍的標準,你可以獲得27個月的工資待遇標準補償。
同時你還可以獲得失業金待遇的領取,那麼既然在工作單位工作了27年,就意味著你的失業保險至少也交納了27年,那麼這種情況下是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但是失業金最長是能夠領取24個月,所以說你可以享受到24個月的失業金待遇,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還可以享受到職工醫保的待遇,所以說你一共可以享受這幾方面的補償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7 # 懂社保
樓主你好,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以後。應該得到哪些賠償?如果你的這個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己主動跟企業單位解除了,他們是無法獲得任何的經濟補償。除非你的勞動合同關係是企業單位單方面跟你解除的,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因為勞動合同法是有明確規定非本人意願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依法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那麼經濟補償的原則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來確定。
每工作一年基本上是可以獲得一個月的全額工資,以此類推,你工作了27年,那麼基本上就可以獲得27個月的工資,除非你的工資待遇大魚,你們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以上,那麼這種情況下就最長不超過12個月。如果沒有超過你們當地工資三倍以上,你就可以獲得27個月的工資待遇的經濟補償,同時你還可以獲得失業金的領取。
只要是你正常參加的失業保險,那麼都可以獲得失業金的領取參加27年的失業保險,最多可以領取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那麼在領取失業金待遇的過程中,你還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險,所以自己的醫療保險也是不需要去繳納的。基本上你就可以享受這樣的一個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8 # 稅姐兒說稅
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獲得哪些賠償?
這要看解除合同是由誰提出來的。如果是你主動提出解除合同,這屬於主動辭職,除了正常支付給你勞動期間的薪資之外,不會有任何賠償。
如果是你工作單位提出來的,這就需要注意啦,你一定不要簽訂主動辭職這樣的協議,否則你是拿不到一分錢賠償的。
如果是單位單方面提出辭退,那這屬於非本人意願離職,你會獲得拒絕賠償,單位也會付出較高的代價。根據勞動法的會定,那工作了27年,一年可以獲得1個月工資的額外賠償,那你總共可以獲得27個月工資的賠償。
此外,你還可以獲得失業金補助,由於你已經繳納了27年的失業保險,那你可以獲得最長24個月的失業金補助的,這也是一項額外的福利了。
感謝閱讀。
-
9 # 職言社保
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得到哪些賠償?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被動解除和主動解除。那解除的性質不一樣,決定了是否能獲得補償金。
下面為您詳細分析。
一、勞動合同的主動解除1.由職工本人提出來的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勞動者自主擇業的權利。這種情況是得不到補償金的。
2.勞動者因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而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支付給勞動者補償金。
比如:因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等情況,勞動者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支付給勞動者補償金。
3.勞動合同到期,由員工個人提出來的,可以申請失業金。
二、勞動合同的被動解除即由企業單方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如果企業因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行為,比如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的情況而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2.如果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調崗後還不能勝任的,或者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由企業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支付一個月待通知金後,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補償金。
3.勞動合同到期,由企業提出來的,鑑於你已經幹了27年,應該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企業不與你續簽的,應支付賠償金。
4.企業違法解除的情形,應支付賠償金
1.疑似職業病在醫學觀察期的2、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在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三期內的5、在本單位工作滿15年,拒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以上幾種情形,即使勞動者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應該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如果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應支付給勞動者賠償金。
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幹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即幹滿一年給2個月的工資。
寫在最後的話工作27年,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看您是因什麼原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不同,補償金的標準也不一樣。因企業辭退的,勞動者還可以領取失業金。
回覆列表
雖然工作了27年,如果是你書面申請提出辭職,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你不會獲得賠償。如果是單位由於某種原因提出和你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可能會獲得每年多給一個月工資的賠償,也就是27個月的工資。請大家多多關注我,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