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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兒朵朵15018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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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球評
法律可以保護老師但肯定先實實在在捱打
如今老師被家長打的事情,在幼兒園比較多,公辦園管理更規範,有攝像頭震懾會好些,民辦小幼兒園的老師就悲劇了。一般小幼兒園的善後是,大多讓家長賠禮道歉,幼兒園都不支援老師找派出所維權,擔心影響自己生意。
可能原因很可笑,如今幼兒園老師無緣無故打孩子的,一般都不敢,大多因為教育孩子理念的差異多些,比如孩子說謊,老師嚴厲點,孩子受到驚嚇,告訴家長後,可能老師就捱打。挑事的大多是受教育程度低的家長,還有一些爺爺奶奶,他們認為孩子應該教學小學化,為什麼不教做題?為什麼不寫字?為什麼不背古詩?不僅僅老師頭疼,園長和老闆也沒辦法,說理沒用,大多很偏執。
實際以前老師自帶懲戒權,私塾的戒尺和我們小時候的教鞭,除了警示還真的用來打人 ,再調皮的學生面對也哆嗦。如今師生倫理照辦西方,平等確實需要提倡,但限制了教師權力,人為會流失責任心,本來是美好的育人事業,硬生生淪落為普通職業。
只要“教育法”和“教師法”對老師的權力繼續限制,“未成年人保護法”依然發揮作用,即便“懲戒權”喊得山響,一般老師也不敢輕易使用。被告狀了後果隨便就是吊銷資格證,被家長或者學生打了,行規預設錯在教師,要不能力差或者人很笨,這是一個很在乎面子的職業,沒面子了就沒法幹了。
一般老師都輕易不會刺激家長和孩子,讓人家打他,那樣太失敗,後果他沒法承擔起,這實際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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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西寧子
其實老師懲戒了學生,也就是說我們的孩子,我們首先要找出原因來,為什麼老師要懲戒你的孩子,而不是懲戒其他孩子,是不是你家孩子犯了比較嚴重或者說是原則上的錯誤?再者現在老師做教育也很難,有的孩子真的很不好管理,不像我們小時候那個年代了,當然老師管是管,但不能對孩子過於的懲戒,畢竟他也只是個孩子,還沒長大成年,需要老師和家長來共同教育和糾正好孩子!
當然,家長也沒有權利對老師進行人身攻擊的,這個完全不合理,即使老師做錯了,你應該告訴校長,讓校長和教育局來處理這件事情,我相信大多數老師是為人師表,通情達理的。再者你的孩子以後還要上學,還要跟學校打交道,儘量協商解決!
以上只是我個人觀點,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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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坤水智
不但不合理,而且家長的行為已經違法。
懲戒權的實行,在廣東省來說,已經是有法可依了。實行懲戒權,是在教育的過程中,為了維護更多學生的權益不得已而為之的手段。如果被實行懲戒的學生家長,覺得懲戒失當,甚至違法,完全可以先採取與當事教師直面溝通,瞭解懲戒的前因後果。如果分歧很大,可以向學校領導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教育局或當地政府溝通,甚至投訴,如果仍然無果,也可以走法律之路來解決。
對實行懲戒權的教師進行人身攻擊,既暴露出家長處突的簡單粗暴,也給孩子開了一個極壞的頭,讓小孩誤認為自己的言行沒錯,一切都是老師的錯,不然自己的家長怎麼不揍自己反而揍老師呢?這樣於小孩的成長相當有害,在學校也待不下去,只能轉學,是非不分的種子播下去了,轉學就能好嗎?資訊這麼發達的現在,接收的學校老師,他們敢放心大膽的管教嗎?
對實行懲戒權的教師人身攻擊,逞一時之快,吐一口惡氣,但更多學生的良好教育權利因此受到了損失,更多的教師因此出於自保而變得“佛系”,一群戰戰兢兢工作的教師能做出人民滿意的教育嗎?
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你我他共同的努力,簡單粗暴於己於人於社會都將遺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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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高步1
老師懲戒學生,只要不過份去打傷孩孑,皮條刷去點條印,都是讓劣根性孩孓長大去,受益終生,只不世他還小,R不懂迫使他奶力上世進是等為其讓他好,芒果甜好吃來,他才慰肉向老師約袞去苦水,向在老師致歉,而作為家廿長,應該理性從孩子劣根性入手,找原因知錯就改更好,而不是把這錯芒莖葉圖外去仿竹子開花,不掛果,費力了,討不到好處,老師為孩級教好上加好去,並沒錯,家長名應理性看好返回正軌上仁專寫學好之成才之路上,頁頁更發奶力才是,而不是這般劣根性錯了又錯下去,室老師管及於不顧,而家長不理性進行人身攻擊,這雖說不足以用法不法不法辦他,但還近的揚正氣,去拘押n天敘敘舊多美交去理匝數不是好上加好的不點紅上專束手無策東東西來模擬傷害老師,是家長的不對才有冗長凹凸曼好未子上正路,奮發向上,努力創造好未來,起到很大的良性迴圈好的促服促進作用,讓孩子認識自身不足,雲好上加好去邁進,直到功成名發,丟掉過劣性,去未來好好去感恩師報德好比廿八都外發,更上一層樓好了,三孝奇順,理髮的向好的,而不努蠻待位任斥責人,頁頁頁更不模擬傷寶貝,及好之過賞水平高教德好之不是,朝正好理忙好,之美好上之邁進,三舍不得離開好交之為尊友更好上加好,去努力加油吧好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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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風教與育
家長對實行懲戒權的老師進行人身攻擊,肯定不合理。清風也多次與同事、家長們談論到這個話題,各有說辭。清風不是佛系,在懲戒權沒正式頒佈實施前也有懲戒,但是如履薄冰。難在邊界,也怕遇見無理取鬧的。
據題主描述“對實行懲罰權的老師進行人身攻擊”,我理解為懲戒權已經頒佈實施,對懲戒權作了全面瞭解,老師實施懲戒也沒違背《懲戒權》,家長攻擊老師,肯定不合理,更不合法。
清風既是老師又是家長,對懲戒權持理性觀望態度。作為家長,很支援,因為就身邊的瞭解,沒聽過沒見過老師濫用懲戒,能從法律上明確規範,對教育風氣會有很大改觀。作為老師,持理性觀望,從教21年,長期是班主任,對學生懲戒應該很多,但沒發生過任何衝突,個人總結應該是做得很嚴謹。
作為教師,在教育懲戒上真的很為難,有些刺頭不懲戒吧,真擔心長此以往,更覺的對不起教育這份職業;真懲戒吧,說不定啥時候就“引火燒身”。
至於題主描述的現象,只能說是悲哀。既是教師的悲哀,又是教育的悲哀,更是涉事孩子的悲哀。單說這涉事老師,如果沒越界如果是為了初心,還遭受人身攻擊,何天的冤枉?
所以呀,當老師真的很難!但是這樣下去,對誰都沒有好處。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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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TongQu的老玩童
首先要先清楚自己的“師者”身份,在理解師者的教書育人的理念和職業道德,如果一個師者沒有職業道德,就不要再去教書育人!學習學習“教師法”,“教育法”,還有兒童“未成年的保護法”,就會明白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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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梁老師讀書
教師對學生實習懲戒權?教育部有明文規定嗎?懲戒的力度接範圍又是哪些?作為老師,我從沒聽過有關懲戒權的問題,我也不認可教師擁有懲戒權。原因如下:
教師的職責就是傳道受業解惑。
教育絕不是萬能的,就像自然界天然存在著病毒一樣,學生也有可以教育的和教育不起作用的。在孩子的成長道路上,我認可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擔負更大的責任,因為他們才是生產廠家。教師能做的就是教育、教育、再教育,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如果仍然達不到教育的效果,要麼告知家長,請家長配合一起教育,要麼再一輪迴圈,教育、教育、再教育,直至畢業離校。
實習懲戒權的老師犯了兩個錯誤:沒能力控制事態發展;錯把自己當成了拯救者。
老師是管理性很強的職業,因為教育物件是孩子,孩子的情緒容易陰晴不定,但老師要時刻保證事態在自己的可控範圍之內。每當多次教育仍然不能達到教育效果的時候,教師要停止無效工作,讓彼此都有反思的機會。而不是和學生較勁,非得與學生分出勝負,尤其懲戒權的度又很難把握,極易導致難於收拾的後果出現。
教師需要懲戒權的動機是什麼呢?就是認定學生必須聽從老師的安排。我認為現代社會,既然我們都認可培養學生是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人才,就沒必要把學生訓練得以聽話為目標。教師的準則或學校的規範難道就那麼神聖嗎?學生違反了,就要受到懲戒?說白了,有這想法的老師思維太單一,似乎標準就是唯一的,而自己又沒能耐說服學生,於是就拿出了老師的權威來嚇唬人。這樣的教師培養不出獨立思考的孩子,這樣的教育更不適應現代社會了。
最後,我認為教師從保護自己的角度也不應該要懲戒權,萬一把握不好力度,把自己置於尷尬的境地,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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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Wang110120119
肯定不合理!但是現在教育界就這樣,一旦有任何風吹草動,不問原因,先查教師!教育的不斷退讓,讓教育者日漸式微。教師有教育的權利,但是教師沒有懲戒的權利!法律不允許有體罰和變相體罰。教師的懲戒可以被家長推定為體罰,這就是家長不斷欺辱教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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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奈米緣份
既然是懲誡,肯定是在規定合理範圍進行的教育,動手打人肯定是家長的不對,道理是要講的最好是先讓家長平靜下來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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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碧山人2012
懲戒過度了嗎?
我曾經告訴過年輕老師,如今管理班級或學生,採取三字訣,即“哄”、“嚇”、“丟”。
所謂“哄”,不是哄騙,而是鼓勵、激勵,使之高興;
所謂“嚇”,不是恐嚇,而是恩威並施,使之敬畏;
所謂“丟”,不是丟棄,而是放置一段時間,使之自覺無趣。
三步曲走完了,也無救藥,就要真正丟給家長了。沒有必要因懲戒而引起家長的人身攻擊,而一但引起攻擊,教師是無以為助的,最終是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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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燕啄啄泥
人身攻擊屬於犯法,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了。如果個別老師懲戒過度,也怨不得家長生氣。懲戒的目的在於讓學生認識到錯誤並且能改正,而不是為了讓老師解氣,切不可拿懲戒權當做出氣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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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邢呀
別問家長對實行懲戒權的老師進行人身攻擊合不合理。先把老師你的位置擺正。如來佛法力無邊,拿孫猴子有辦法嗎?沒辦法,還不是壓在五指山下500年,專門在傳話讓唐僧去救他出來。所以這樣的事,只能是盡人事而聽天命。神仙難救不自救之人。以前我也是滿腔熱血,以為自己就是救世主,可是後來經歷和見識漸漸多了,也就那麼回事。那樣的孩子,你管與不管結果差不多。多想些辦法,不耽誤別人就行。不是我變得“佛系”,實在是有部分家長真的會讓你“吃不了兜著”。我的意見是在自己的課上下點功夫,平時多看點書。讓自己的課生動一點,減少一部分不聽課的,剩下極個別的,找個能管住自己的學生和他同位,不影響別人就行。有人說:你這是失職。我只能呵呵呵了。孔子那麼偉大的教育家,弟子三千,才賢者七十二。我有幾個學不會的能算多麼失職。我管你,你說體罰了,說你你說對你的心理產生影響了,你抑鬱了。連死在家門口都要調檢視看在學校受老師教訓了沒有。你想讓我怎麼樣?
多瞭解一下家長,和家長溝通一下。自己能不動手的不要動手,能不動嘴的不要動嘴。看看家長情況,家長要求上進,你就多給家長出出主意,讓學生變得認學就好了。碰到愛自己的孩子不留空的。那是人家的家事,咱作為一個小老師還能管到人家的家事嗎?
並且我認為,孩子小時不懂事,只要大人懂事,長大了也不會有多壞。所以不必糾結,怕他將來會進監獄壞你名聲。
我的意見是,作為老師,別留力,多鑽研教法,多研究學生,瞭解一定的家庭教育方式。讓願意學的學生學會,讓想要孩子學的家長看到希望。讓那些希望平等自由的孩子安心長大。各取所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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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心理靖哥
感謝邀請!家長對實行懲戒權的老師進行人身攻擊肯定是不合理的,這種行為還是違法的。因為人身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它包括的內容比較廣泛。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譽和人身自由等權利,以及與人身直接有關的權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等.
我國<刑法>為了切實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專章規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民主權利”。<刑法>第131條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違法侵犯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刑事處分.”。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攻擊他人的人身權利的行為不但不合理,而且是違法犯罪。
攻擊老師的家長往往是不明事理,溺愛孩子的家長,對孩子健康成長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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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冷雨夜666
家長對教師進行人身攻擊的做法是違法的,是不合理的。
如果教師的懲戒有規可依,那家長的做法就是校鬧,教師有權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教師的懲戒越線涉嫌違法啦,家長可以報警,自有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以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無論是家長還是教師,在處理學生與教師的糾紛時,一定要透過法律程式來解決,而針對個人的人身攻擊都是不合理的,甚至可能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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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zhangzhilin張志林
不合理,縱然你有一萬個理由,人身攻擊就涉及到違法,解決問題先可以心平氣和協商,協商無果,就要透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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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鼴鼠飲河
老師對學生懲戒,超過規定的肯定不允許的,但家長對老師的反擊就不行了,畢竟有法律,要向學校和上級機關提起申訴,甚至嚴重的可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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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今亱望星空
家長對實行懲戒權的老師進行人身攻擊,這類家長一定有問題。
問題一,過分溺愛孩子。凡被過分寵慣的孩子,將來一定是驕生慣養,難以管教,既無大的出息,又好惹事生非,家長這一輩子都得屁顛屁顛的跟在後面擦屁股。
問題二,家庭教育缺失或不當。在不正確的或不健全的家庭教育下,孩子必受其影響,將來定會受其誤導或吃其虧。
問題三,家長攻擊老師,性質嚴重,影響極壞,尤其是對被懲戒的孩子,其不良作用太大。
問題四:假如老師懲戒錯了,作為家長一般也不會去攻擊老師。而這位家長卻去做了,說明他豪橫,有暴力傾向,其言行對孩子影響肯定不好。
當然,這也給老師提個醒:
1,儘量不要懲戒。不要以為你有了懲戒權。
2,懲戒要有度。
3,千萬不要讓學生受到身體傷害。千萬要注意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學生,千萬要關注並盯緊個別受到懲戒學生的情緒,嚴防有極端行為。
4,學會保護自己。千萬不要因工作失誤,自己不僅受到攻擊,又給領導找了麻煩,甚至讓家長鬧得沸沸揚揚,個個下不了場。
5,千萬別信家長讓你嚴格管教,什麼‘’該打就打,該罵就罵‘’的許諾。
如今,孩子們很任性,也很自尊,家長們也很慣孩子,更知道維權,而社會與論傾向性又很強,領導們也不宜直面撐腰作主,老師,這個神聖而又高危的職業,謹慎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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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慧行暢無極
顯然是不合理的。自古以來,我國就有老師懲戒做錯事學生的權利。在現在的大環境下,老師適當懲戒學生,說明這個老師還是一位負責任的老師,還對你的孩子抱有希望。如果學生做錯事了,而家長一味袒護孩子的話,老師就不好管也不敢管學生了,其他老師聽說此事,也會不敢管你的孩子。如果將來你的孩子走上社會,社會就會狠狠地,毫不留情的替你管教,那時,將會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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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以不徵得監護人同意,隨意對孩子實施懲戒權麼?
懲戒權的範圍誰來劃分?
懲戒的尺度誰來界定?
懲戒的後果怎麼評估?
……
做老師不能因為“為了學生好”就隨意對學生實施所謂的懲戒權!
說白了,老師懲戒學生,多數是因為學生太淘,降低班級評分,影響自己的教學成績。或者方法簡單,手段粗暴,管理水平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