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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是瑜寶噢

    有一階段我會喜歡去相親,看看阿姨給我安排什麼樣的物件,可以側面反映出你在婚戀市場目前的客觀價值。

    其次,多和男生交流,提升男性思維。也順便從交流中瞭解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男孩子。

    再次,後期我都是自己去,男生都帶家長,那個場面~我就覺得男人是個寶寶,嗐。更加想要敦促自己獨立

  • 2 # 主角光環超強的女屠夫

    這樣就要看個人的心態了,如果覺得相親的都是沒人要的,那自然為了不跟沒人要的談就牴觸,但如果覺得只是那些人沒有時間,而且工作原因並沒有遇到合適的,那自然抱著交個朋友的心情去看看就不會覺得不舒服。

    我個人是非常支援相親的,很多儀式上的東西都更喜歡舊社會的方式,畢竟從一開始就是在權衡利弊,可以避免後期的很多坑。反正相親又不是隻要見面了就必須在一起,去看了,條件相當,嘴臉閤眼緣,互相聊點天瞭解一下基本三觀,喜歡就處,不喜歡就不處,誰也沒有損失什麼。

    相親其實就是給婚姻提供一個權衡利弊場合,要說到權衡利弊,就離不開婚姻法。

    想想古代的婚姻法,為什麼首先把人分為三教九流,再要求合婚的人必須出自階級相同的原生家庭,稱為門當戶對。那是為了避免青年男女在只看臉的情況下衝動結婚了,之後因為各自的階級所決定的三觀不同,而產生各種家庭矛盾。像清末到民國那些戴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面具,實際上為錢財賣女兒的的例子,主要原因是連年動亂拉低了經濟水平,人在只看見自己利益的時候就不顧兒女,也不把婚姻法放在眼裡了。老話說,窮生惡念,富長良心,一個社會整體都生了惡念,出問題的就是人心,而不是原先的規則。我們華人在鑽空子這方面是非常擅長的,人壞起來,即使面對刑法都要想辦法找空子,何況小小的婚姻法?所以那個時候的人是故意給父母之命畫了加重符號,對最開始的“在門戶相當前提下兩個人也互相接受”視若無睹,自己自私害兒害女,還要把鍋推給老祖宗,讓當時的人覺得是傳統的婚姻法有問題。

    革命先輩針對那個年代的弊端,推出的新婚姻法非常有必要,砍斷了那幫只顧自己剝削兒女的人的魔爪,但一竿子打死所有人,把舊婚姻法的所有條款全盤否定,這樣過於極端,而且排除門戶觀念的自由戀愛也不符合中國的國情。華人的人情關係可以說是盤根錯節,就算兒女成年後都不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了也做不到像美華人那種真正的分離,關係連在那裡,總是要有各種各樣的來往,不是同一條線上的人,在同一個圈子裡,矛盾肯定是少不了的。

    如果說古代人鑽“父母之命”的空子是在坑自己的孩子,那當代人鑽“自由戀愛”的空子就是在坑別人的孩子。大家都在各種影視劇甚至生活中見過這樣的場景:兩個人談戀愛,其中一個人在對方父母眼裡已經被看出來有弊端了,在被父母阻止的那個人開始反思的時候,被嫌棄的那個人就馬上提出對方父母在違反婚姻法,他們自由戀愛,父母沒有資格管,以愛的名義對另一方進行道德捆綁,要求結婚就是因為愛情,甚至弄出一套歪理,把愛情定為他們那類人的專利,說得像門戶相當的人和跟父母有商量的人都不曾擁有也永遠不會擁有愛情一樣。可是被道德捆綁之後,一旦和這種人結婚,他(她)根本不會和婚前說的那樣,只要愛情為基礎,個人的婚姻完全脫離原生家庭,而且還會比別人更需要跟原生家庭牽扯不清,一面抓著對方父母婚前反對的事不放,對對方以及對方的原生家庭進行道德綁架,要求他們幫這幫那,不停索取,一面又提出自己父母養大自己如何不容易來要求對方對自己的原生家庭進行補貼。同樣是受剝削,舊社會被受鑽空子的父母剝削只不過是收錢的那一刻,新時代被外人的剝削可是一旦上手就挨一輩子。

    新時代的婚姻法對自由戀愛除了性別幾乎沒有其他的限制,這就增加了自由戀愛的風險,一旦遇上人渣,分個手比人家離婚的還傷得厲害。相比之下,相親就可以適當地降低一部分風險。曾仕強老先生有一句話非常妙:“作為一個華人,如果不會權衡利弊,那一定會被吃得死死的,誰都救不了。”如果先相親,知道各自的條件,最好是在相親的過程中安排好幾次見面,保證兩個年輕之間、兩對父母之間、父母跟對方的孩子之間,都不討厭,都願意互相接受,就不需要面對肚子大了還談不攏彩禮的糟心事,不會出現婆婆以肚子大了為把柄拒絕給彩禮,和早就把彩禮都搞定後,接親當天臨出門才被丈母孃索取高額紅包的情況。

    不受條件限制的自由戀愛引起的家庭矛盾太大,恢復唐代的官媒制度,讓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不只是坐著等人來辦證,不僅可以讓相親變得不受偏見,還能在民政部門開發更多崗位解決就業問題。

  • 3 # 跪著向前爬的人

    當今社會,很多年輕人的工作圈著對狹窄,比如護士,比如幼師,可能會接觸異性機會少,到了婚齡依然單身,這就需要有紅娘,去相親,這本身沒什麼。過去的年代,相親反而是正常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相親反而有時會被誤解,認為是找不到物件。其實都是心裡作怪,自己沒有想開,相親就是接觸異性的一種渠道而已,又不是包辦婚姻?何來丟人一說?

  • 4 # 哈米樂

    我覺得不丟人,我現在是倆個孩子的媽媽,我和老公也是透過同事引薦認識,我在結婚前也相親過很多人,都是親戚朋友同事介紹,我覺得相親給很多因為工作原因接觸不到異性或者說更多異性提供了機會,我認為好多未婚的男女沒有物件的大部分是期望有熟人給引薦男女朋友的,這比網戀或者微信搖搖之類認識的靠譜很多吧,所以我覺得沒什麼丟人的

  • 5 # 打造健康

    目前相親是一種時尚,何為丟人,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工作掙錢,玩手機,打遊戲,刷抖音……。麼有對相很正常,去相相親也許能長點見識,認清自己…。

  • 6 # 小偉生活號

    我認為戀愛有很多方式,自由戀愛、相親。相親只是一種方式,戀愛也是其中一種方式,接下來簡單談一下二者的優勢和劣勢。

    首先說一下自由戀愛,自由戀愛從愛情觀上講其實很單純,只是彼此看對眼,是自己喜歡的菜,並帶著一絲的青春的衝動,可以不計後果的為了對方去捨去一些東西,在婚姻上也沒有想太多,也不涉及雙方的家長,就是很乾脆的愛著,等著時機成熟了,那麼到結婚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再次說一下相親,有些人包括男同志女同志事業心很強,在該談戀愛的年紀選擇了事業,所以過了黃金的年齡,成了大齡男同志、大齡美女,但是這並不丟人,畢竟在這個年齡段,認知、財力、人際關係,等儲備了很多資源,此時相親戀愛正可謂黃金時段,也才能真正的感受到愛情帶來的滿足感。此時談戀愛雙方父母也都知根知底,也都不會干涉。自己也有自己的事業。相比上學的自由戀愛,多了一絲的成熟,應該以此為驕傲,不會感到丟人。

    最後,找一個適合自己的戀愛方式,在幸福的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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