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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interle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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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亞海36
不是這樣槪念,律師是幫助被訴人或訴訟人以法律為依據,理清事實真相,不過不失使訴訟人和被訴人都得到合理的判決,在審判過程中律師應儘量把事情,事實弄清及與法律法規的關係,使被訴人或訴訟人都得到以法律為依據的判決,這樣對國家,訴訟人和被訴人都更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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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笨笨熊xjkf
筆者,近幾年一直在與律師打交道,依個人之見,律師,是一個時代需要的行業而已。
一,律師代表不了公正,所以,也就代表不了國家法律!。
二,律師本就是研究法律法規的,對於他們而言,支付費用的一方,就是最重要的。
三,律師也是一種商業行為,公正的說,也是一種職業,熟悉法律的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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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尚法布衣
作為律師當然應當以當事人的利益為重,但也要忠實於法律。運用法律盡全力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噹噹事人的利益與法律相沖突時,還是應當以法律為重,為當事人作出解釋,決不能違背法律去迎合當事人。祟尚法律,遵守法律是律師執業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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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親牽線河北聚緣
我的理解,作為律師,應該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的利益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時,自然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如果當事人的利益有悖於國家法律,自然是以國家法律為重,實事求是的維護法律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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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醉美家饗
律師要維護法律尊嚴,遵守職業道德。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執業過程中,不得有違反法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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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懷柔今播
律師首先是依法為當事人爭取合法的權益而接受委託的,然後國家法律是基礎,不存在以何為重,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律師是依法治國的一環,在刑事訴訟中,律師的作用相對來說更重要一些,如果沒有律師擔任辯護人,作為控方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將變成單邊行為,導致控辯雙方失衡,這不利於法院查明案件事實,可能作出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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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乒乒風度
律師當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尋找對當事人有利的法律事實、證據和法律法規中對當事人有利的條文,為當事人辨護,使當事人利益最大化。律師這樣做才符合我國律師制度的初衷和宗旨,並不違揹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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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區域性天晴
當事人給律師發工資,不是國家給律師發工資。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所以,答案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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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律師這個職業而言,兩者都重要。
只能說,律師的職責就是在法律框架內,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如果一定要在這兩者之間分輕重,肯定是以國家法律為重,不然連律師都沒資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