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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隔壁彭大哥

    這個首先是由單位賠償給客戶的,也就是說老闆有責任賠償給客戶的。如果你在事件中有過錯,則單位有權向你追償。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你本人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老闆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你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過你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公司工資部分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就是說你弄壞東西單位有權找你賠償,但顧客東西單位老闆要先行賠償的。

    看情況而定1.如果是在工作期間弄壞且不是故意的,可以不賠。2.不在工作期間而弄壞的,肯定要賠。3.其次是看被弄壞的東西的價值,價值大的,自己能賠就賠,價值大的,可以只賠一部份前提是要和單位協商。

    讓對方出示發票等可以證明物件價值的證據(應考慮相關的折舊損失),然後和對方協商。當然,也得看是在什麼情況下將別人東西弄壞的,看對方是否有過錯,是否可以適當減輕你的賠償責任。

    是你弄壞的,肯定要賠償,至於賠多少,和老闆協商。弄到老闆都要都要開除你,說明那東西是工廠執行的必須品,你還必須賠償

  • 2 # 孫一洋

    自己能承擔,並且解決好,公司沒什麼必要開除你。如果說自己承擔不了,開除也是最好的選擇,因為自己犯錯了嘛,對公司造成了損失,那沒什麼好說的對吧,人誰沒有犯錯的時候,對吧,重要的是我們犯了錯之後呢,知道去避免錯誤的經驗是可貴的。

  • 3 # 使用者花開花落幾春秋

    我想老闆不會因為你弄壞了,客戶的東西就隨便開除你的。你照價賠償不就好了嗎?人終歸不是神仙誰能不犯點錯兒,做為一個老闆你平時的一舉一動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要不要開除你他會看你一往的表現如何,而不是衝動的開除你。因為對老闆來說請誰都是員工。

  • 4 # 明神有尺三頭舉

    關鍵還要看你的行為過程,不小心?不知道?沒看到?不留神?粗心大意?大大咧咧?沒頭沒腦?隨心所欲?野蠻操作?故意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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