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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羅敏律師

    《民法典》學到了什麼暫時不敢說,畢竟1260條呢!但有一點是確定的,是必須得學,而且還得好好學!因為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天也離不開它。

  • 2 # 杭航Soung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徵和標誌。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

    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大到物權、合同,小到家庭矛盾鄰里紛爭,我們一生中幾乎大大小小的民事活動,都能夠在其中找到依據。這部法律關乎你的一生。

  • 3 # 馨幽草

    1.明確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收物業費;

    2.強調業主的權利,包括建築附屬設施維修基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佈,以及3/4人數的調整;

    3.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4.禁止性騷擾入法,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影象,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5.隱私和個人資訊的保護義務的主體範圍擴大;

    6.父母離婚時,子女滿八週歲,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思意願;

    7.住院伙食補助費明確列為人身損害賠償專案;

    9.明確了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公安等機關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10.登記離婚,30日冷靜期規定;

    11、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判離;

    12.“”其他勞動務報酬”、“投資收益”也屬夫妻共同財產。

  • 4 # 簡單的根號三

    5月22日,新中國首部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物業費、離婚糾紛,民法典幾乎涵蓋了所有的民事活動。對於這部我國法治史上的里程碑之作,法學專家在接受正義網採訪時均表示,民法典與時俱進亮點多,將極大地規範百姓生活,堪稱私法的“百科全書”。

    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私法的“百科全書”

    “即將出臺的民法典條文將達到1260條,作為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可以說是亮點多多。”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程嘯向記者介紹道,首先,對社會生活的規範涉及面非常廣。其次,在體例上更注重與時俱進,建立了除總則外,物權、債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7編制,尤其強調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此外還建立了人格權保護的禁令制度,更加全面和充分地保護人格權。

    人的一生或長久或短暫,從出生到死亡,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可參考的法律條例。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教授費安玲表示:“簡單來說,民法典告訴人們你有哪些自由,又應當受到哪些限制,讓人們在維護自己切身利益的同時能更好地協調與他人的利益,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把它稱為百科全書,準確講是私法上的百科全書。”

    高空拋物、離婚冷靜期等話題備受關注

    民法典自從編纂以來,就一直備受關注。其中高空拋物相關話題引發熱烈討論,對此,程嘯認為,高空拋物的難點在於要查詢行為人不容易,所以在民法典草案當中,就強化了這方面的規定。針對該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補充道,現在規定物業公司要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如設定警示牌、安裝監控等,切實有效地保護住戶的安全。

    而提及物業服務,有網友稱曾被物業強制收取高額公共車位費,也有網友對小區公共區域衛生環境髒亂差等現象表示不滿。對此,費安玲表示,物業服務合同專門被納入到民法典草案的內容里加以規範。“例如,強化物業管理,詳細規定物業的服務範圍,詳細規定業主及物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

    除此之外,民法典草案中另一吸引人的話題“離婚冷靜期”也眾說紛紜。張新寶認為,過高的離婚率會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他還表示,許多未成年子女往往會在離婚案件中受到傷害,對於未來的監護教育也面臨一定困難。“但冷靜期這個制度並不適用於所有的離婚情形。”程嘯補充道,當發生家暴或一方婚內與第三者有不正當性關係的情況下,就沒有所謂的冷靜期的適用問題了。

    日常生活“網路化”民法典新條例與時俱進

    身處資訊時代,網路與生活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也由此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在本次民法典草案的修訂中,隨處可見涉及到關於網路的規範。費安玲指出,本次民法典草案中規定了對網路虛擬財產的處理,規範了網絡合同的訂立,在涉及人格權的諸多問題中建立了一定的法律規範等,這些都將極大地規範我們的網路生活。

  • 5 # 飛象松律師

    要說從《民法典》中學到什麼,可能真的不是三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也不應該是一個問答的量,前幾天透過時,整個法律圈都炸了,《民法典》對人們生活影響實在太大。不過作為專業人士,看到這樣他的問題難免又很感興趣,加上前幾天也初步的發了一些內容,所以我們還是來粗略的嘮嘮《民法典》這個話題。

    一、體例結構

    民法典的起草歷時近70年,幾輩法律人的心血成就了今天的國之重典,從結構上來說共計1260條,分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家庭婚姻、繼承、侵權責任七編,就在5月28日透過這一天,整個法律圈各種言論可謂萬馬齊喑,有說“專業選得好、年年似高考”的、有說“半生所學、毀於一旦”的,也有搬出第1260條來論證民法典的威力的,畢竟在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中,《民法典》內容最多,條文最多,也達到了十萬字之最,更重要的是,《民法典》的出臺直接廢止了幾十年來陸續透過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所以大家開玩笑說“半生所學、毀於一旦”。

    二 具體內容

    不過說到《民法典》的具體內容,就真的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了,雖然這部法律達到了1260條之多,但是它並不是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新”制定法,這話怎麼說呢,因為我們《民法典》的制定思路就是彙編制,先將各編制定成單行法,陸續施行,待各編都成熟後再彙編在一起,現有《民法典》各編中,只有人格權編沒有制定單行法,但是人格權編的具體內容又實際上散見於《民法通則》《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等單行法律中,可以說,整部《民法典》95%的內容都是現行有效各單行法律規定了的,所以不管是內行還是外行,不必恐慌,只需要翻著《民法典》和相對應的單行法,找到對應發條,即可理解民法典的具體規定,關於完整的內容,請看下圖:

    把該圖認真看一遍,即可瞭解民法典的體例及大致內容,再有針對性的學習其中一些新規,就可以熟練掌握民法典了。

    三 《民法典》新規

    要說到《民法典》新規,可以說幾條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

    1、規定了離婚冷靜期,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未成年人在網路遊戲平臺大額充值、在直播平臺大額大賞主播的,可以退款;

    3、職場、校園等場所性騷擾得到遏制,法律規定: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4、高空拋物傷人,整棟樓同賠(除非能證明自己不是傷人者)、物管對高空拋物傷人擔責,公安機關、城管等部門應當儘快調查高空拋物責任者;

    5、網路APP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可能面臨鉅額賠償及行政處罰。民法典規定,APP處理自然人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

    6,高利貸從此絕跡,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針對高利貸頻發、網路借貸無序、金融借款變相高息,民法典有了明確態度,從此再有高利貸的,法律將嚴打,我們期待最高法院司法解釋;

    7、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歸業主共享,過去很多年以來,我們一直看到,每個小區的電梯裡都掛滿樓宇廣告,但絕大部門地區都沒誰過問廣告收益的歸宿,實際上這個規定也不算新規,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公共區域屬於業主共有,收益也歸全體業主共有,但一直未上升到法律層面,這次,民法典明確規定,該類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附言

  • 6 # 愛小法免費法律援助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的關鍵詞是“普通人”“學好、用好”“建議”。

    1.什麼才叫“學好、用好”?別說是普通人,就是專業法律人,也未必每個方面的法律規定都能學好、用好。這就是很多律師專攻某一方面的案件,尤其是疑難雜症。所以,如何界定“學好、用好”,確實不好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

    2.對於普通人,個人建議對常用的、感興趣的法律規定做一個瞭解即可。到了需要用的時候,再簡單的查閱一些。但真正做到學好、用好,沒有必要。第一,沒有那個時間和精力;第二,術業有專攻。真有這方面的需求,直接找專業人士諮詢或代理即可。如果你非要學好、用好,那就你自己界定“學好、用好”的標準,我個人確實沒有太多的建議。

    3.既然叫“民法典”,按題主所說,就是一部“社會社會百科全書”。第一,內容包羅太多,對於普通人來說,學好太難;第二,這本書對普通人來講,就類似於一本字典,查閱而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認為人活著的終極目的就是讓自己開心,這種想法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