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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區許多車輛停放路上,影響行人透過,經上級批准小區車位改造,需佔用沿線綠地,一棟樓30餘戶業主簽字同意,但有一老者不同意,理由是毀綠,據說物業,業主委員會,110,城管,街道辦事處,園林局等相關工作人員前後到達現場溝通無效,如果繼續施工他就去北京上fang,上級部門無奈,通知停工。 小區改造前後已經歷了一個多月,至今無法解決。此類事件不知在全國各地是否也有發生?你看應該如何解決?問題的癥結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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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凡夫89514

    老者口言上方,上級部門即令停工,此事必有蹊蹺。一是施工手續違規,怕查究起來脫不了干係,故此停工。二是出於WEI穩需要,怕更高領導責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停工。作為業委會方面,有責任與老者或家人溝通,搞清問題癥結所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方才能夠對症下藥解決問題。

  • 2 # ZHUGONGYUAN

    老舊小區的原先設計,不適應了現在的居民生活,水、電線路需要改造、環境需要重新規劃調整,適量增加車輛停放以緩解業主車輛停放困難,是舊的小區普遍存在的居住難題。

    改造小區環境,增加停車方便,讓業主居住生活更舒適,是對政府基層部門工作的基本需求。

    在對舊的小區改造過程中,肯定會有阻力,拿出合適的解決方案,也是考量政府工作的試金石。

    小區增加的車位,方便了有車一族,但是它佔用了小區裡面的業主公共區域,理應對無車業主、無車位需求業主給予適當補償方顯合理,小區改造要兼顧各方利益,如果對獲得不到利益的人沒有相應的補償措施,像沒有停車需求的家庭肯定會有牴觸心理。

    個人覺得應該考慮給只有老人居住且沒有車位需求的業主,可以有政府主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溝通一致,從收取的車輛停車管理費中,合理分流一部分給小區無停車要求的家庭,或者是適量減免物業費用等相應補償措施!

    政府工作要細緻,政策宣傳到位,瞭解清楚問題所在,積極協商處理問題,實際上解決問題也不會有多大困難。

  • 3 # 藍夕陽

    小區是大家的,小區裡的所有規劃應該是為大家的需要而為的,業主的素質和認知是不一樣的,這就是小區矛盾多發的原因。小區裡毀綠建停車位,應該是為解決本小區業主停車難,是非贏利行為,只要有雙百分之七十以上業主簽字同意,手續完備合法,那這位老人就是無理的行為,第一這位老人不可能是法定業主,應該由業主出面協商,如果再不行就強行施工,他再出面阻止就報警,最終可以起訴賠償損失。從題主說明來看。應該是沒有完善手續,雖然是大多數業主的意願,但是行為不合法,就不能硬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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