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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個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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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莫咯理
取消物業,成立全國小區業主管理app平臺。
現在的很多物業類似黑社會,取消物業,實行下面要說的體系,百分之百的業主都會滿意。
成立三個平臺:成立全國電梯保養平臺,成立全國垃圾處理平臺,成立全國的消防設施維護平臺。
全國電梯平臺,每年競標一次,由電梯維護公司投標,業主投票選擇。最高票得標。電梯維護費用折算進水費裡面,統一收取。
全國垃圾處理平臺也是每年競標一次,由垃圾處理公司投標,業主投票,也是最高票的標,費用折算進水費裡面統一收取。
全國的消防設施維護平臺,也是每年一競標。由消防設施維護公司投標,業主投票,
最高票得標,費用折算進水費裡面,統一收取。
推出全國業主平臺app軟體,把上面的三個平臺整合進這個軟體裡面,電梯維護、垃圾處理和消防設施維護是必要服務,費用折算進水費。
有一部分業主需要物業服務,也就是非必要服務。這個費用,讓需要這些服務的業主在全國業主平臺上面繳納,讓物業服務公司投標,讓需要物業服務的業主投票,也是最高票得標。不需要額外物業服務的業主,不繳納這個費用。這樣就把兩類業主分開,得標的物業服務公司,只需要記錄需要物業服務的業主戶號,進行物業服務即可。
然後專業的公司服務專業的事情,電力公司做好電力服務,水務公司做好水物服務,燃氣公司做好燃氣服務,暖氣公司做好暖氣服務。電梯維護公司做好電梯維護,垃圾處理公司做好垃圾處理,消防設施維護公司做好消防設施維護工作。
有需要額外的物業服務的業主,讓得標的物業服務公司服務。
綠化歸市政,安全歸警察。
在全國的業主平臺上面,每年選舉一次業主委員會。對小區的事項進行發起。統一管理小區的廣告收入和其他的收收入,統一管理支出。統一公示。
全國業主平臺上面,每個小區有專門的財務賬戶。業主委員會委員有發起權,每個業主有投票權。每項事務投票決定。
除了電梯,垃圾和消防這三樣。杜絕其他的支出強制附加值在水費上。
基層居委會負責出現矛盾時出面協調事務。保持中立屬性。
這樣做就可以使每個業主都滿意。而且政府也不用費心管理,只需要維護好這個app就可以了。可以增強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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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個人見解
只能說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是有關部門推卸責任,沒有尊重個人的權利強加給業主的。你說會符合民心嗎?特別是前期物業物業服務合同,絕大部分都是業主連服務內容和標準都不知道,連收房時去驗房,你不交物業費就不能進房。你說這是不是強迫,霸道。業主是和開發商買的房,開發商把業主進房的權利賣給了所謂的物業公司,再由物業公司要業主交錢才能進房,這是不是過去的土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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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拉伯酋長359
現在社會上存在的主要矛盾大部分都和物業有關,物業服務已經變成了處處坑業主的黑社會,這個毒瘤到了必須要切除的時候了,取消黑物業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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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羅漢果163
有物業的時候大家意見一大堆,沒有物業的時候大家連哭的地方都沒有,關鍵不是要取消物業,關鍵是要規範對物業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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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xy醉逍遙
我來說一句公道話,現在的物業沒有人管,自己立規矩,把業主當外人,自己做主人,就是現在中國的物業,非常糟糕的物業。希望有一天物業通通的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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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淡日桑榆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每個人都是從本小區或者從個人角度去看物業管理。我還是從我的小區例項擺出來,供參考。我們小區經歷過物業什麼事也不管,更談不上物業優質服務。也經歷過物業棄管致使小區垃圾堆成山蟲子爬到了三樓,一片亂糟糟。也經歷過某圖私利的業委會,自己首先帶頭破壞規矩,造成小區管理上遺留下了許多管理難題。五年前小區重新選出了敢擔當負責任沒私心的業委會,重新聘請了物業公司,現在小區物業和業主、業委會和物業都非常融洽,物業服務特好,很暖心,物業和業主們很和諧。所以,物業管理服務好不好取決於你業委會,業委會組成人員盡職盡責的好壞取決於業主們是不是有大局意識,積極參與選舉負責任的業委會,是不是能夠真心團結為小區負責。如果業主人人都是各掃門前雪各顧各,那你這個小區業主的監督權利就發揮不出來,合法權益就受到侵害。事實上取消物業將會使小區亂糟糟。小區由社群管理也很好,但社會很多很多工作都在社群裡,社群沒那麼多精力管,即使管也仍然請社會的物業管,想取消物業管理是不可能的。《物業管理條例》裡業主及業委會、物業企業等權利職責規定的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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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222717073336
肯定不符合民心,要說是符合民心,那也是符合極少部分人的民心,他們是既得利益者。物業發展至今,完全是違背了原來的初衷,現在的物業是以收費盈利為目的。就好比業主請了個黑心保姆那樣。儘快取消物業,還業主自治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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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美麗途經
小區16年換了四波物業,原來1塊3元一平米,現2塊4毛8元一平方米,服務還是和原來一樣,一點沒有改變,剛來1個月沖洗過一次街面,樓道乾淨,新官上任三把火。半年以後就不行地下車庫從未見拖,街面4年不清洗了,樓層沒有巡邏。在換物業前說我們保安全是年輕人,衛生工人不會超過50歲,現在全是70歲左右老頭老太,年齡大也沒事,經常掃一半就停了。保安這一塊都外包了,也沒幾個保安,衛生外包,你想收入一層一層扒了,減人再減工資,還會幹好活?
公共走廊牆面滲水叫物業三年也不會修,路燈一天比一天黑,自生自滅,不投入成本。大門玻璃嚴重裂要求換玻璃等半年,有些事就和開發商踢皮球。
只是加盟到物業品牌,沒有物業管理精神能力,只想收費,不願意付工資,怎樣才能招來有能力幹活的人,本來是用3000元打掃工人,招一個1800元衛生工人,她們的能力肯定是有區別。
民心是需要物業,物業只向錢看,不投入人力,最後民心就覺的付費離理想太遠,才想放棄物業。
物業還是有好物業,但是少。
中國要出物業管理法,專屬物業投訴電話,居住多少住戶投訴多少人數比例,然後進行罰款,三次以上不改變,做出下一步的去留決定。是不是開發商自留物業一樣對待,打分考核多少住戶不滿意度,而不是籤三年就三年無任何壓力,在三年內任何時候投訴超標(罰),那物業領導就會膠盡腦汁把它幹好。因為沒有制約,物業公司就無所謂呀!反正能籤一家物業合同,隨便找點人幹起來,錢就到賬,就不怕業主不交費,霸王條款沒有約束。
業主安全有保障,環境舒適,物業費付的值符合民心。
(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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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軍9371
破不幹活的務業,連誰養活的你都不知感謝,還厚著皮把自己當人似的,真是奇怪設計制度,養的喝血鬼,有多遠滾多遠,還名物業管理,我呸呸,業主用錢養活著你,你處處給業主添堵,不滅掉物業天理不容,國家是想叫你們有飯吃,給你們一條生路你們不感激,反而你們在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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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虎虎47
物業是剝削的形式壓榨業主,髙仰的物業費,劣質的服務,物業費極少投入物業服務,大部分物業費都讓背後老闆起初的開發商擼走,這也是從物業收費以後從來也不會給你明示每年的物業財務管理報表,錢都讓他們貪了,怎麼能讓你知道他們貪了多少,物業必須滾出百姓的視野,讓社群接管,讓物業費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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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點128
現在的許多物業公司都是自己開發成功後,有把物業交到自己的親戚或者關係圈中,把持著,在網路一批自己喜歡的人,組建業主委員會,大點的小區好像帶有一些黑社會性質,就不理業主,自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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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天府峰哥
民心網也就那麼回事,業主花錢僱個不能罷免的物業
還要怎麼報修?一天一個電話,沒事就去物業,電話小妹天天換,經理躲著不敢見,沒人管才會自己做!想罷免物業,就是等不來業主大會,這裡的貓膩也許牽扯不到業委會高層吧?
物業是我們業主僱來管理小區的,物業不作為,只知道收錢,我作為業主不能行使罷免權,我也不能當冤大頭吧?
物業給我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呢?首先業主有權從小區任何入口無條件進出,這跟物業費沒有任何關係,其次,富田花園小區業主與物業因為進門問題發生的事還不夠大是嗎?給你們出調查結果的人難道不清楚,還是見過大世面,就算鬧出人命也覺得小事一件,一些老百姓用點方式維護權利在她眼裡根本不算什麼!反正只要涉及到這些,貓膩就會不停的出現!為什麼你們只知道業主有繳納物業費的責任,卻不去了解業主主動繳納物業費時,物業公司都做了什麼?業主應享有的權利都被誰,用什麼方式奪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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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簡簡單單68796018
這問題太大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物業都是吃閒飯的,給人民的太小了,黑吃黑,那些商鋪一年要送多少禮品給他們,需要什麼東西,都是按最低價,有時候還要商家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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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講道理的小老頭
物業的存在符合民心嗎?說實在的,買了新房,住進了新小區,確實需要物業。但適應不了的是物業費。買房可以說多數人都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有借的,有借貸的,再裝修入住,買點傢俱,家電,誰的錢也不鬆快。再月月交費,真金白銀向外流,誰不心痛啊。從這點上講,百姓誰都不想交費,物業費非交不可,又不得不交,沒辦法的事,物業的存在符合民心,但交物業費又實在不符合民心。
但是市場經濟社會,一切活動都要符合市場的遊戲規則,新房,新小區,新家,新環境,這一切都需要有人管,都需要有人修,再好的東西,也不能常新,質量再好的產品也有壞的時候,小區沒人管行嗎?有人管,工資低於市場行情,或工資不保,還有人幹嗎?物業老闆掙不到大錢,他還爭嗎?物業沒有運營費用,還有物業的存在嗎?小區需要有人管,需要費用,需要業主交費,條例規定業主交費,條例規定業主大會督促業主交費,司法解釋業主依法交費,不管業主理不理解,業主即使不情願的交物業費,仍然要依法交費,有些人一提交費,就火冒三丈,不管能不能符合業主的心願,依法交費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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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陝西人在東北
透過這次疫情,物業是否可以歸社群管理,由社群和居民共同招管理人員,這樣一來社群組織和居民能保持更好的溝通,更好的治理老百姓共同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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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視觀察
物業存在是不是符合民心,他肯定是符合的,但是為什麼又有這麼多人對物業有意見呢?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首先物業的存在,他幫了我們很大的忙。物業的作用是什麼呢?它可以幫我們解放一些時間,反我們用這些時間去幹別的事情,這樣子和我的工作生活都不受影響。因為現在的物業它不是站在業主的角度考慮問題,大多數物業是為了一己私利巧立名目變著法兒從業主身上弄錢,這樣物業也就失去了他的職責和作用。
有沒有解決辦法呢?有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是業委會的成立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用的程式時間很多,如果僅僅像吃個飯這麼簡單的話。現在物業公司早就沒有事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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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文婷律師
一個小區沒有物業公司,小區的衛生無人打掃,垃圾無人清理;小區的綠化無人維護,雜草叢生;公用設施裝置如過道燈、單元門、休息椅等壞了,無人修理;公共用電無人定期交電費,夜晚小區一片漆黑;小區的大門無人看守,小區的安全沒法保障;業主與業主之間出現矛盾也無人出面協調。
更可怕的是:化糞池無人定期清理,汙水時常倒灌進一層業主家;電梯無人維護,出現故障,無人維修,突發停電情況,被困在電梯裡的人也無人第一時間救助;突發火災情況下,無人第一時間關掉電閘、關掉燃氣。
物業的存在還是有必要的,物業屬於服務行業,當前要做的:一轉變觀念,物業公司是業主聘請過來為業主服務的,不是管理業主的;二提升服務質量,讓服務與收費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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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我執筆
實踐證明,取消物業才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上策。如果有人對所有小區進行民意調查,希望取消物業管理的業主一定是絕大多數。因為物業的存在,許多人的民主生活大打折扣。其以管理(強制性)代替服務的現象,比比皆是。更可惡的是,物業公司與少部分利益佔有的業主勾結,與大部分業主形成對立,造成業主間的不和諧。基層單位的個別人,以政府名義,直接插手諸如籤合同,漲價等與業主權利相關的環節,上下其手坑害業主,引起廣泛不滿!某小區,暗箱操作選舉成立的業委會,在物業合同到期,按規約應進行招標競標決定新物業時,業委會竟然幫助物業強行續聘物業和漲價,合同+漲價一同表決!在小區超半數人明確反對的情況下,物業合同依舊生效,並強制執行。業主的表決形同虛設!小區能和諧,能管好嗎?取消物業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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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張吉皇
你住在小區裡面的安全、衛生、停車和進岀都要人來管,象這次疾情要掃碼、測體溫和登記都要人來管理,那麼,只有物業來管理,派來的人要發工資。所以,業主給費用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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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物業的存在是為了更好的服務業主,現在的物業是為了更好的控制業主,物業公司每年的明的暗的利潤,當中的厲害關係,大家心照不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