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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藝範兒的理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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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靠山4
老年人再婚以後,老伴長年在兒子家幫忙,失去了再婚互相陪伴的目的,不知倆位老人是否辦過結婚登記手續。
如果沒有辦理過結婚手續,可以向對方打過招呼,自動解除同居關係即可。
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的老人,可找對方互相交流溝通一下,由於不能互相陪伴,相互關愛照顧扶持。
長期下去失去意義,可去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結束這段婚姻關係。
你這個再婚也沒有多大意義,老年人既然選擇了再婚就是彼此能夠陪伴,你的老伴兒常年在兒子家裡服侍兒子一家這也無可厚非,只是你受委屈了,你靜下心來仔細想想你和再婚老伴的感情,以及你家兒女她家兒女對你倆再婚的態度,以及對你倆的態度然後再考慮你倆繼續保持婚姻關係還是離婚的問題。
其實每一對再婚的夫妻未必都過的很好,尤其是老年人再婚,身體好的時候倒也還好,不需要任何人去伺候護理,等身體不好一身病的時候問題就出來了,這個時候不論兒女還是再婚老伴之間都會出現較大的矛盾,還有就是你老伴現在在兒子家裡,如果生病了誰負擔,她是你法律意義上的妻子,你有義務給她治病,可是等你掏錢你肯定是一百個不願意對吧
所以好好權衡一下你倆目前的狀態,如果維持這段婚姻弊大於利那就果斷離婚吧,因為你倆感情估計也沒有多麼的深厚,如果你倆在一起還差不多,你老伴兒女也厚道樸實,那你就多理解多擔待吧,畢竟相守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