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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想單獨問下戀愛前借的錢該不該要回來,結果有些人因為我講的不夠細自己加腦補。我補充一下吧。首先這個錢是我們完全沒有戀愛的想法之前借的。後來談了一年半多,她不上班沒收入,是我養她,花了多少萬就沒算過了。戀愛期間是她對愛情不忠,我沒有絲毫對不起她的地方。分手以後因為不想糾纏另外給了她2000分手費(這個錢和我借她的2000沒關係)現在我就想著憑什麼我要對她這麼好啊,別的錢不說了,戀愛前借她的錢我是不是應該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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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人生如咖哩

    要是本分,不要是情分。你們倆之間連2000塊錢的情分都沒有?好替女孩悲哀啊,她的眼光怎麼那麼差勁?還好分手了。

  • 2 # 阿倫194066953

    借就是借,給就是給,既然是借的,就應該還錢,現在很多婊子厚顏無恥,習慣把男人當做提款機來消費,必須給予堅決打擊予以制止

  • 3 # 濛濛故事

    我支援你要回來,俗話說得好,親兄弟,也要明算賬。

    再說,已經說好是借了,你們又只是男女朋友,又不是夫妻,需要鑑定是否為共同財產。

    大膽地要回來,若是一個三觀且獨立的女孩,早就自動把錢還給你了,不會貪這點小便宜,讓人詬病。

    我是女孩,別跟我們扯什麼男人就要大方,不要斤斤計較,男女不一樣。

    都是肉體附身,你沒有點石成金的能力,男人同樣沒有。

    既然追求男女平等,那就事事做到平起平坐,他這次請客,你下次買單;他節日給你驚喜,那生日你給他買禮物;他給你買化妝品,你給他買衣服。

    這個社會,沒有誰的錢是大風颳來的。

    借錢給你,是因為愛你,不要以愛之名,為自己謀利,沒有還錢,為人實在夠無恥!

  • 4 # 卿憶

    可以,但是沒必要……

    2000塊錢不算多少,要了還可能被前女友發個帖子在網路上,然後各種女拳癌就會來攻擊謾罵,甚至上升到對你施行網路暴力的程度上,就算這錢是當時你借給她的,如果你前女友人品稍微有那麼一絲不好,就會說成黑的……

    所以,沒必要。

    當然,假如你前女友很明白,而且也是明白事理的人,那可以去要,其實都不用你去要她也會給你,因為既然分手了,就不能有其它的東西牽著了。

    所以說,女人說女人不好當,男人何嘗好當啊,社會的輿論壓力擺在那裡,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無辜人。

    so,朋友,自己看……

    加油,奧利給。

  • 5 # 秋天o況味

    因為不想糾纏給了2000分手費,如果現在要回以前的借款,這就又糾纏上了,結果分手費白給,還違背了不想糾纏的初心。別要了,不差這2千塊錢,就當炒股輸了2千很正常,還可以用其他辦法把2千再賺回來,唯獨不要再與前女友接觸。重新找一位合適的女朋友開啟新的生活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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