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土匪律師

    別說是在高速上,就是混合道路上也要注意。前車突然停車應該是有突發情況發生了,(以此行為故意報復後車的,或者是碰瓷的情況也有。)不論啥情況後車也要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以便在前車遇突發事件時處置情況時,後車有足夠的時間處置。

    向題主所問的問題依然是後車承擔大部分責任,但是,如果是夜間的話,前車行車燈或者反光表示老化或者沒有那麼!前車當承擔一定的責任!以此類推,如果後車的後車又追了你照此推斷即可。

    行車走嗎三分命,七分安全在你手。祝你一路平安。

  • 2 # 戴眼鏡的魚2

    毋容置疑,是後車全責,在高速上行車,車速在一百碼及以上時,後車跟車距離應在一百米左右,即使縮短跟車距離的話,最低也在五十米左右,這是防止前車突發意外緊急剎車,給後車剎車的有效安全距離。如需專業法律條框的司法解釋,請諮詢交通警察。

  • 3 # 抱朴慈緣

    如果後車不超速並且保持車距,那麼不管前車停不停都不會追尾。

    前車違反的是行政法規,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 4 # 湖北宜城恆哥

    要看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追尾,如果前車前方發生突發狀況或者擁堵而停車,那後車追尾就是後車的責任大,因為後車沒有保持足夠的行車安全距離。如果是前車因為錯過出口或者自身的因素在行車道上突然停車,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造成後方來車發生追尾的事故前車的責任大

  • 5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高速行車道上,前車突然停車,後車追尾,到底是誰的責任?

    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來分析。很多人認為追尾就是後車全責。這種想法大錯特錯。

    高速公路有個最低限速60公里/小時,還有個跟車距離要求。所以要根據現場情況來判斷誰的責任。

    1,如下圖:

    A車已錯過出口,突然停車想右拐,此時被B追尾,那麼A負全責。

    2,如下圖:

    前方修路或有事故發生,堵車,B追尾A,那麼B全責。

    3,如下圖:

    A正常行駛,突然減速,但未停車,B追尾A,B全責。

    A非正常行駛,緊急停車在行車道,B追尾A。A全責。

    高速公路行駛只要前車停在行車道上被追尾,注意不是減速而是停車。大機率前車全責。除非前方緊急情況。

    很多人認為是後車未按規定留有跟車距離所至。但高速路行車道絕對禁止停車的,除非特別情況。一旦停車被追尾,肯定前車全責。

    高速公路是禁止隨意停車的。如果是減速被追尾,說明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或超速行駛,一般後車全責。

    看到很多網友回答,都認為是後車責任大。注意一個問題,前車是停在行車道上,這才是重點。

    各位仔細品品,看是誰責任大。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6 # 非專業車評

    高速公路行車、前車突然停車,導致後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得具體分析,其一要看前車是急剎車、還是剎停,這兩種狀態責任劃分也不同;其二則是要看前車急剎車的理由,違規停車、或有合理的理由剎停,這兩種情況又會導致兩種不同的責任劃分!

    首先要說一點急剎,很多朋友(新車友、或一些鍵盤),總喜歡把追尾責任、拋給前車,理由就是前車突然急剎、減速,實際上在高速上行車,前車急剎、只要不把車子剎停,被追尾責任一定是後車(後車全責);理由很簡單就是沒有保持合理車間距,比如時速一百、車間距也要保持一百米,您車間距沒保持一百、而導致追尾,就別怪人家急剎車(非停);如果您保持了車間距一百米、依然追尾,只能說您的反應不合格,反應過慢、或許根本不適合開車,所以只要前車不剎停、後車怎麼辯都很難佔到理,所以這就是追尾後車的全責由來、實際上建立在前車非剎停狀態下!

    前車毫無緣由急剎車(剎停)

    分享一個實際案例,一個駕齡不長的司機、在高速行車中接到一個電話,一緊張、結果下意識的踩下剎車,導致車輛被剎停;結果後車避之不及追尾,這種情況下、一般會裁定前車負全責;不過各地區執法尺度存在差異,不排除有找平衡各50%的例子;前車無理由突然剎停是責任,而後車是否保持足夠車間距呢?大部分朋友駕車跑高速跟車、其實都達不到標準車間距,所以這是個漏洞、就得看具體經辦人是不是願意抓了。。。

    為什麼鄙人會這麼說?再分享另一個例子,有ABC三輛車在高速行駛,a車無故剎停、b車及時制動避免了a、b間碰撞,c車卻追尾b車,從理論上看,整個過程的因在a、而不在c,可處罰結果則是a、c各負50%責任,而中間車輛無責;理由則是雖然a車無理由停車有錯、但c車的車間距不足,同是導致追尾b車理由,所以c與a各付50%責任也說得過去;有的時候這裡面存在的主觀判定較多,所以結果往往也沒辦法確定,還是要看具體經辦人對實際情況上的解讀!

    前車不得已而停車

    還是要說一句話,前車急剎、剎停,都不是可以被追尾的理由,如果車間距夠、追尾是不存在的;抬一個槓,前方三公里某車剎停、後方三公里的車子能追尾麼?所以車間距足、才是硬道理!之所以高速無故停車、導致追尾前車有責任,主要就是為了防止高速無故停車越來越多、這也是一種制約;而前車如果並不是無故停車,而是因為一些原因,那麼被追尾責任又成後車的了;比如前車的前方出現障礙、比如路況出現問題,導致無法繼續前行而不得不採取的急剎、剎停,這時候後車追尾、依然是後車全責!

    所以相關規則,僅僅是針對前車無故剎停(注意不是無故剎車)、導致追尾的情況下,才會讓前車負擔責任;而前車有足夠理由剎停(比如前方堵車、比如前方道路破損、比如前方有人或其它障礙物等等),被追尾後還是後車負全責;實際上這些問題、透過足夠的車間距都可以解決(前提是反應能力正常、專注),而為了約束高速隨意停車問題,才會對隨意停車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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