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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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竹山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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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鵬157981765
物業應在業主委員會管理之下,業主委員會在街道居委會領導下,對物業擁有罷免權,建議權,否決權,收資知情權和支配權。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會議產生,業主會議有知情權,選舉權和罷免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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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年小青春
物業自己的定位,應該是想著為業主及住戶服務的理念,做到親和力,在物業服務範圍外的,不花費用的事情,能幫忙的就儘量幫忙,尤其是現在小區普遍都是有老人家及小孩,其子女,父母工作繁忙,無法照顧及關心老人孩子,陪老人孩子聊天娛樂,物業工作人員,就應該對這些人不定時走訪及關心瞭解身體情況,並記錄她(他)們身體情況(咧:心臟病,高血壓等),用閒餘時間來幫助他(她)們的生活所需,聊天解悶,經常性的組織活動,把自己或辦公室的電話告知對方,作為無償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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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魏愛琴
把它定成黑社會。在小區裡橫行霸道,無惡不作。除了收物業費,打掃打掃衛生,什麼都不幹,他不是無任務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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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侏儒兔秋秋
國家規定物業該怎麼做最好,然後規矩本物業一份,業主每戶一份。不然物業亂搞,然後業主啥事兒都找物業,雙方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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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宮商
群眾怨聲載道了幾十年,為什麼上面不吱聲?物業是房管部門的洐生物,是不是人員沒地方安排了,才想出這麼個爛主意。真是群眾的呼聲當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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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96876937190
物業管理條例已過時淘汰,跟不上時代發展,希望有關部門早日出臺新物業管理條例,讓多餘物業退出市場,小區由業主自治或由社群統一非盈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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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1825976201189
物業是業主聘僱服務業主的人員,不是管理業主的什麼公司,錯了,物業一切人員必須執行業主的指令,不是業主執行物業的一切指令,顛倒了黑白,物業人員都是業主養的,沒有業主物業喝西北風,
物業只是個服務提供者,絕對不能成為管理業主的主體!
怎麼能成為一頭獨大的對業主的管理者呢!這很荒唐!它本身就不是一個負有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