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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家愛小生活

    這個要看,這個媽媽改嫁之後,有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

    畢竟,改嫁了之後,是兩個家庭,但是,即便如此,她也可以經常來看ta。

    經濟上,給予支援,在生活中,進行慰問。節假日,帶ta出去走走。

    如果新的家庭,有新的孩子,可以一起出來玩。

    那如果新丈夫是不能接受這種情況的,那這個媽媽就要考慮了,你到底選老公,還是選孩子?

    如果你義無反顧選擇了老公,而且和他一心一意只顧你們現在的家,對以前的孩子什麼都沒有給。

    那麼,我覺得,將來ta長大了,覺得沒有得到過母愛,不認你,不養你,也是可以的。

    或者,養了幾年,可以折算一下,以後,對你盡孝,也打個折。

    當然,必須尊重這個小孩自己的想法,我在這裡說,只是提供一種參考意見。

    如果ta特別恨這個媽,那還不如不見,那如果ta還是覺得應該孝順,ta自己願意,那多孝順一些,我們外人,不應該有意見。

  • 2 # 合川五姐

    我兒子師父的媽媽就是這樣。他師傅小的時候,爸爸病故,媽媽改嫁,重組家庭,還生了一個男孩。他師傅小時候靠著自己爸爸這邊的親戚幫助照顧長大。後來自己學修車,不怕吃苦,結了婚,有了一兒一女,親媽又找回來了。他親媽小小個子,幹活細摸細摸的。他的繼父在外面打工,親媽長期跟他師傅住一起,有時候那個兒子也過來。自己親媽,不管過意不去。人都有老的那一天,管吧,只要親媽沒對你做過惡事。

  • 3 # 勿擾777

    這種情況之下,站在母親的一方來講,她畢竟是你的親生母親。十月懷䏩之恩是無法抹去的。不管她當初是為了什麼而棄你後另嫁他人的,你必須記住一點的就是,她是給你生命的人,你身上流淌著她的血液。

    如果站在你的立場上來講的話,你小時候開始就等於沒有了母親,你的成長過程中是缺乏母愛的。也是正是因為長期缺乏母愛的薰陶,使你的性格變得不是很健全。你對自己母親當年拋棄自己的這種行為,也許還一直懷恨在心。可以想像一個從小被母親拋棄的孩子,是如何在別人詭異多端的目光中走過來的?又是如何在別人的戲謔和嘲笑聲中慢慢長大的?這背後所承受的精神上的壓力是任何其他同齡人無法體會到的。給你造成的心理陰影將是終生的。

    兼於上述兩種情況,你與你母親由於幾十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不存在任何感情可言了。她在你心中是那麼的陌生,又是那麼的絕情。而你在她心中也許一直是一種掛念。她雖然當初狠心拋下了你,也許她一直在暗暗地觀望著你,一直在旁敲側擊地打聽著你生活的怎麼樣?是好還是是壞?但又由於她的無能為力而只能僅此而已。這是一位迫於無奈的母親對自己兒女永遠不變的牽掛,也是發自她內心深處最柔軟的思念之情。有一種掛念叫遙遙相望!

    前段時間,網上流傳一則訊息,一位兒子活埋了自己的親生母親。這個悲劇的原因與題主幾乎如出一轍,唯一不同的一點就是他母親雖然改嫁,可是一直保持著與這個兒子的聯絡。他母親改嫁以後,又生了兩個兒子,時光飛逝,三個兒子相繼長大成家的同時,她的老伴也離她而去了,同母異父的兩個兒子因家境的原因,出現扯皮推諉現象。

    這時候,這位母親就想到了跟前夫所生的這個大兒子。因為他們母子之間還是有一絲感情基礎的,所以,這位母親也就順利地搬到了這個大兒子大兒媳身邊,與他們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突然,有一天,災難發生了。這個大兒子挖了一個坑,趁自己老婆不注意的時候,就讓母親跟著他,去到他挖好坑的地方,並且叫自己母親爬入坑中,然後,自己再用泥土把母親的身體一點一點地埋在了坑中。

    幸好此時的大兒媳反應機敏,在她找不到自己老公和婆婆時,再加上,最近幾日老公身上出現的異常反應。這位兒媳婦心中有種不詳的預感。然後,當她看到埋完自己母親回來的老公時,便問老公:“咱媽呢?”老公卻顯得支支吾吾。本來不善言辭的他在被妻子的一再追問下,講出了母親已被他活埋的驚天訊息。但是,他卻像在講述著一件不足掛齒的小事一般平靜和不動聲色。

    於是他的妻子就立刻報了警。不幸中的萬幸是,在經過警方的及時救援,在經過醫生的全力搶救下,這位母親身體很快就康復了。

    當警察問這位大兒子:“你為什麼要活埋自己的親生母親時?“他始終沉默寡言,思維和性格上表現得與正常人明顯有些格格不入。其實就是他幼年起,長期嚴重缺失母愛陪伴成長以後,造成的一種積壓心中已久的,憤怒情感的爆發與宣洩。他骨子裡極度怨恨自己的母親,恨她沒有從小給他完整的母愛,導致他早年遭受了來自外界,各種各樣的冷嘲熱諷和被歧視,被調侃的惡魔般的生活。恨她年紀大了為什麼還要來找他養老送終?

    這就是一個成長生涯中缺少母愛呵護,性格怪異之人的所作所為。導致這種不正常性格的主要責任人,就是他的母親。

    更奇葩的是他的母親。當警察問她:“兒子活埋你時,有沒有想要反抗和指責兒子的這種大孽不道行為?”這位母親的回答是:“是我自己爬進去的。“而且她對警察之外的任何人也都是這麼講的。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回到題目中,這位母親既然是一位不負責任的母親,棄子另嫁他人。那麼,基於她有十月懷胎這份恩情,基於她是你親生母親的份上。從道德層面上來講,你可以選擇見或者不見,你也可以選擇盡孝或者不盡孝。從法律層面上來講,你是她十月懷胎親生的,這種有著血緣的關係是無法改變的。在她沒有任何其他子女及老伴已離世的情況下,你就成了她世上唯一的親人,那麼,法律上只會讓你去照看她,給她盡孝。

  • 4 # 張峰

    不負責任的父母很多,這種情況下的孩子會產生兩種結果,一種是經打拼後成功了而另一種都成了社會閒散人員。前一種不計前嫌仍挺孝順母親後一種則對母親充滿仇恨老死不相往來。歸根結底奉勸為人父母者千萬要負責,一時衝動給子女造成終身陰影,如果每個家庭都健康了則整個社會就健康和諧了。

  • 5 # wendy3525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成立沒準備好就生孩子就已經對不起娃了,生了又不負責還另嫁他人,我想說小孩長大後還想要娃盡孝哪來的那麼大的臉?我是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娃長大了要孝順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人生自己決定怎麼過能不麻煩別人就別麻煩別人。心態放好誰都不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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