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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年有餘談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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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穿越歷史的星空
如果能像秦朝商鞅變法那邊幾代君主能堅持改革,雖然不能說拯救明朝,至少女真族入主中原還是未可知也,明朝的統治至少不會結束那麼快。
張居正改革的根源還是封建制度的頑疾所致,地主家階級(皇族)大肆兼併土地,士紳不納稅,長期以往將是國庫空虛;相反,農民階層人口眾多,喪失土地只得依附地主,剝削日益加重,而地主階級的維護人則是官員,所謂官紳一體,利益捆綁,吏治腐敗,行政效率低下,文官集團作為維護帝國統治的團體卻也成了被改革的必然物件。
張居正的改革實際上是地主階級的自我改良,但是這種改良也嚴重威脅來自本階級的反對,張居正在時尚能夠透過國家威權來制服,張居正一去世,除了經濟措施,其他改革措施都遭到廢除!明朝的統治危機依然積重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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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UN醬的芭蕾舞臺
首先先簡單介紹一下張居正改革的時代背景:
張居正的改革,又稱萬曆中興,是在明神宗時期,內閣首輔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的一場變法革新運動。改革自1573年開始,至1582年張居正去世結束。張居正改革,從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整頓,尤重於經濟的改革,企圖扭轉嘉靖、隆慶以來政治腐敗、邊防鬆弛和民窮財竭的局面。改革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中央集權,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但是,改革觸動了大地主階級和豪門貴族的根本利益。1582年,張居正病卒後,除一條鞭法外的措施都遭到廢除,改革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再介紹一下張居正: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嶽,湖廣江陵縣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入閣,次年上《陳六事疏》,提出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六條改革方案,未被採納。隆慶六年,穆宗病故,繼位的神宗僅只10歲,內廷由慈聖皇太后主政,外廷由高拱為首輔。不久張居正結納宦官馮保,排斥高拱,當上了內閣首輔。張居正遂以首輔的身份“任法獨斷,操持一切”,毅然在全國範圍發起一場力挽狂瀾的變法革新運動。使明王朝的統治一度出現中興的景象。
張居正具體改革的內容:
1.政治舉措。張居正認為“致理之遣,莫急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確把“核吏治”當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開始就圍繞“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等方面,大刀闊斧進行整頓,以重新整理振舉“紀綱不肅,法度不行上,下務為姑息,百事悉從委徇,以模稜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遷就謂之善處”的頹風。惟有加強集權,重詔令,振紀綱,方能“張法紀以肅群工,攬權綱而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暢行無阻。
張居正強調治理天下須“懸法於眾”,以法理政,堅持“刑賞予奪,秉持公道”,以振揚風紀,使天下信服。厲行整頓“嚴其約束”的結果,使得“九圍之人,兢兢輯志;慢肆之吏,凜凜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頓吏治的重要內容。
2.軍事舉措。整飭邊疆“外示羈縻、內修守備”是張居正推行邊防新政的指導方針。“內修守備”的重點是加強北邊防務,提高軍事抗衡能力。張居正的邊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從此“戎馬無南牧之儆,邊氓無殺戮之殘”,每年“所省徵調費不啻百萬”,長城沿線出現了“六十年來,塞上物阜民安,商賈輻輳,無異於中原”的興旺景象。
萬曆初年,張居正為首輔,更加強了“內修守備”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積錢穀、修險隘、練兵馬、整器械、開屯田、理鹽法、收塞馬、散叛黨”八事督課邊臣,務必使邊防軍事落之實處,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膽任用堪當一面的將領全權處理邊防事務。在張居正執政以及其後的二三十年間,北邊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
3.經濟舉措。推行一條鞭法,整頓賦役制度、扭轉財政危機,是張居正改革的重點。張居正於1578年或1580,對“天下田畝通行丈量”,總計田數7013976頃,比明初還少100餘萬頃。主要目的是復舊額。較弘治時期多出300萬頃。
其中,雖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額的虛報浮誇之處,但也確實清查出相當一部分豪強地主隱瞞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實被實惠,而於官豪之家殊為未便”,所以遭到反對。但有利於改變賦役不均狀況,使得“糧不增加而輕重適均,將來國賦既易採納,而小民如獲更生”。
4.興修水利。明朝的財賦供應地主要在江南,南糧北運,以漕運為便。張居正採納了潘季訓的意見,用一年半時間,修築黃河到淮河的堤壩,有效地抑制了黃河氾濫,使漕運暢通,同時還使多年的棄地復變為良田。潘季訓的治河辦法,對其後數百年都具有深刻影響。
5.清丈土地。張居正當政後,首先是裁減冗官、冗費,儘量壓縮政府開支。對皇室的奢費,也據理力爭,儘量控制。他在整頓財政方面,大力貫徹量入為出、節省開支的原則,對緩解財政危機有一定作用。但是,節流只是一種補救措施,要從根本上解決國家的財政危機,還要開源,重點是整頓賦役。
經過這次改革,強化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機器,基本上實現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財政收入有了顯著的增加,社會經濟有所恢復和發展。國庫積銀達六七百萬兩之多,儲備的糧食多達1300多萬石,足夠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間國庫存糧不夠一年用的情況,是一個很大的進步。這就使得十分腐敗的明朝政治,有了轉機。
1582年,張居正積勞成疾,迅即病死,反對派立即群起攻訐,並且瘋狂地進行反攻倒算。他們攻擊張居正改革“務為煩碎”,清丈土地是“增稅害民”,實行“一條鞭法”是亂了“祖制”。他們下令撤銷了張居正死時特加的官爵和封號,進而查抄家產。張居正的長子張敬修被逼自殺,其他家屬也慘遭迫害。而張居正的改革措施,當然也遭到破壞,剛剛有一點轉機的明朝政治又走了下坡路,張居正改革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雖然在張居正死後,一些改革措施便遭到了破壞,比如考成法,可是另一些改革措施,比如“一條鞭法”,或多或少地被保持了下來,甚至延續到了清朝(清代“攤丁入畝”改革是“一條鞭法”改革的延續)。不過,張居正為了保證改革的實施,不斷打擊異己。而且,為了維護程朱理學的統治地位,甚至下令拆毀全國各地的書院,並且禁止王陽明“心學”的傳播,導致明朝後期興起的反對封建禮教、追求個性解放的思潮被打壓。
在張居正死後六十多年中,各種社會矛盾急劇地發展,一發不可收拾,再也沒有一個能人志士力挽狂瀾。這表明地主階級當權派再也無能醫治封建社會的痼疾,即便是有識者也不過尾隨張居正的後塵,夢想“循居正成規”,要求各衙門按照萬曆十年前的規章行事,但是也是東施效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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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崤函四月風
張居正改革若能持續下去,也就是說張居正死後,明神宗繼續推行改革,那麼明朝也許還能多存在一些年。
張居正改革主要有三方面:
二是吏治改革,推行考成法,基層官員真正能力得以體現,一些依附權貴混日子的無法呆下去,一批真正幹事、具有才能的官員補充進來,吏治相對為之一清,統治集團獲取了新生力量。
三是整飾邊防,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大將保衛國門,並設立互市,與蒙古部落開展貿易,一方面保持北部邊疆軍事強硬態勢,一方面利用邊境貿易牽制遊牧部落,保持了邊疆穩定。
但是,張居正改革觸及了權貴階層的利益,得罪了具有發言權的整個群體,況且張居正也非完人。愛屋及烏,反之亦然。明神宗首先反對張居正,黨爭激烈的同僚隨之落井下石,改革措施也就無人敢推了,明朝江山日落的命運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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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昔日鐘山人
首先,張居正一條鞭法是有很大的正面作用的,將以前眾多的徭役賦稅統統改為銀子來徵收,使得稅收工作更有效率,賦稅統一,也減少了各級辦事人員從中貪汙的機會,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稅收從實物徵收向貨幣徵收的過渡,代表了歷史發展方向,短時間內增加了明朝的稅收收入,但歷史上所有改革都有個通病,就是上面制定的政策到了下面執行時往往會變味,以前農民交稅是按每畝地一定量的糧食來交,現在必須改為銀子,那農名必須把糧食賣了換成銀子,下面稅官和糧商、大地主等溝通一氣,在收糧時節收稅,此時糧價最低,農民為了交稅,不得不在此時以較低價格出售,大量農民賣糧,各糧商、大地主手握銀兩,乘機壓價,以非常低的價格大量買入糧食,等來年青黃不接時候再以高價拋售,如此一來,農民無形中被盤剝,長期下去,大量底層農民越來越來窮,少量糧商、大地主越來越富,貧富差距拉大,階級矛盾越來越重,遇到災荒年,農活民不下去,還是要造反。所以張居正的改革並不是那麼完美。
縱觀中國及全世界歷史,任何一個王朝再強大,也都會經歷初期實力增長,中前期達到頂峰,而後開始衰弱,可能中間會有個中興時期,但最終都會走向滅亡,縱使多少能人志士如何努力也無法改變,這就是所謂的王朝興衰週期律,所以說明朝最終會滅亡,只是張居正的改革會延緩這一天的到來。
每個王朝滅亡的具體原因不同,明朝滅亡有以下幾點:第一,文官集團過於強大,他們組成了一個利益集團,把持朝政後規定官僚士紳不用交稅,古代知識分子往往是代代相傳,即所謂書香之家,在不用交稅的政策下,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往往會積聚不少財富,他們才是明朝最大的富人群體,不論他們買地僱長工種地還是做生意,統統不交稅,富人不交稅,那隻能跟無權無勢的底層農民收稅,導致窮人越來窮的,國家財政收入也越來越少,沒有財政如何去抵禦外敵,如何去賑濟災民呢,所以明末魏忠賢看到這一點,為了增加國家稅收,派專人下去收稅,結果被東林黨為首的文官集團強烈抵制,不了了之,魏忠賢也是因為動了文官集團的蛋糕結果被東林黨借崇禎之手給幹掉了。尾大不掉的文官集團導致明朝根本的稅收制度畸形,陷入了政府和農民都越來越窮窘迫境遇,張居正本就是文官集團一員,他不可能改自己的革,受自己的稅,所以一條鞭法不能解決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
明朝龐大的皇室宗親也是導致滅亡的原因之一,經過兩百多年的繁衍,明朝皇室宗親已經及其龐大,大約兩萬多人,這些人都是由國家養著的,尤其那些藩王,佔據大量土地,不用交稅,此外還透過皇室宗親的身份來巧取豪奪,使得國家能收稅的土地越來越少,進一步加劇了明末的階級矛盾。這些宗親猶如毒瘤一般越來越來膨脹,最終耗盡了明朝的精華,這也是張居正不能改也不敢改的,即便是為了大明江山殫精竭慮的崇禎到了明朝滅亡之際也沒說要向他們收稅。
以上兩點是我認為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有人說明末遭遇小冰期,我覺得氣候因素只能算明朝滅亡的導火索之一,實際上中國古代天災很頻繁,各個朝代都有,不單單明末有嚴重天災,就算單看明朝,不同時期也遭受過嚴重天災,所以天災只是對明滅亡起到加速作用。
明朝滅亡的兩點深層次原因張居正的改革都沒能觸及,所以就算張居正的改革能堅持下去,最終明朝都是會滅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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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世界全史羅銳
都知道,誅九族的說法,是秦朝改革制度之後出現的。九族的意思是族人,親屬。當然,具體的說法並不完全統一,主要指的是高祖到玄孫的這幾代,也就是玄孫、曾孫、第八代孫子、兒子、自己、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這九族。而且,這一說法的出現,和當時的法律制度有很大關係。
那麼,大明朝首輔張居正為何會惹來抄家滅族之禍呢?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湖北省荊州市)軍籍 。因為,生於江陵縣(荊州) ,故稱之“張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進行“萬曆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那麼,“張居正改革”具體都包括哪些方面呢?
這兩條非常重要:
一、政治改革、體制改革和建立問責機制。
張居正經常在街頭遊蕩,走到陌生人面前觀察,以此來研究那些苦難的農民,因為,他非常關心自己國家民眾的生活。在隆慶第一年(1567年),張居正進入內閣,第二年就提出了一項改革方案,但卻沒有透過。1572年,直到萬曆皇帝上位之後,他就成了首輔。
張居正認為:“尊重主權”和“一號令”的關鍵,是要打擊明朝當局勢力長期以來運作不正常的現象。而內閣作為皇帝的秘書機構,沒有實權。雖然,後來內閣的權力得到了加強,但是,六部和監察部門卻直接向皇帝報告,而不向內閣報告,使得皇帝的權力由身邊的官員代為行使。以至於,朝廷的詔令都沒有什麼用處,上訴公文得不到回覆,政府機構幾乎癱瘓。
因此,針對體制弊端,張居正強調:“政府是國家的基礎”,於是,開始大力加強內閣的權力。由各省省長向六部報告,到中央、地方各級官吏都接受內閣的領導,從而,加強中央集權,使內閣成為改革的中心。而且,為了把地方官員排除在政府之外,他告誡大太監馮保最好不要再參與六部的事情,以此來確保組織的團結,達到權力統一。
此外,為了懲治不採取行動、不聽從命令的官員,張居正增加了一些法律來規範和約束相應的官員。為此,張居正的政治改革不僅促進了行政制度的穩定有序和高度集中,還對機構進行了改組,建立起了相應的檢察專員和問責機制,確保了官僚機構的有效運作。
二、賦役改制,採用一條鞭法。
到了明朝中期,由於土地併吞、豪強資訊被隱瞞,許多賦役負擔都轉移到了貧困家庭。為此,張居正進一步深化經濟政策和監獄制度的改革,推進了一條鞭法。
土地被併吞,農民被迫出逃和大規模逃難者流離失所,導致舊的賦役制度無法再維持下去,此時,商品經濟的發展為執行一條鞭法創造了客觀條件,改革的趨勢不可避免。在嘉靖時期,一條鞭法在某些地方試過,因為,它侵犯了豪強地主的利益,妨礙了某些官員從中受益,所以,一條鞭法難以執行下去。
後來,這個方案在南方試行之後,逐漸向北擴充套件。最終,在萬曆九年,全國各地都在依法行使一條鞭法。新的法律規定了土地面積內的賦役,它增加了政府對大面積土地所有者的稅收,減輕了窮人和無土地者的負擔,簡化了收稅方法,限制了大地主對農民的壓迫。
而且,在耕地上,徵收賦稅有助於穩定農業生產,使得大量農產品能夠快速的進入市場,刺激商品的生產和流通,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新興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
此外,張居正還反對傳統“重農輕商”的觀念,認為應該農商並重,並提出“省徵發,以厚農而資商;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的主張。因此,他也反對隨意增加商稅,侵犯商人利益。
最終,張居正的這些做法,不僅順應了歷史的發展潮流,還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負擔,緩和了一觸即發的階級矛盾,對歷史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雖然一些不合時宜的法律已經被廢除,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明朝的衰敗卻並沒有得到挽救,明朝大廈即將轟然倒塌。
但是,由於張居正之前的努力,在變法期間,使得國力強盛,經濟發展很有活力。由此,張居正的變法改革無疑是中國歷史上最深刻、最成功的改革,是古代中國變法史上的一個典型例子,是值得肯定和借鑑的。同時,利用長城的軍事防禦和經濟文化,巧妙地調節了中原王朝與北方遊牧民族的關係,促進了民族一體化,使兩地民族繁榮發展,和諧共生。
1582年,張居正再次生病,之後,不治而亡。成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師的文官。
但是,他一死,保守黨人卻與日俱增。據記載,張居正逝世後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幀等七名言官彈劾潘晟,明神宗命潘晟致仕。潘晟乃張居正生前所薦,他的下臺表明了張居正的失寵。之後,言官也把矛頭指向張居正,不僅罷免了他以前的官職,還沒收了他的財物並抄家滅族,使得十多年的改革就此終止。
其實,縱觀張居正一生,雖然為國家鞠躬盡瘁,為改革嘔心瀝血,但卻獨攬大權,站在了皇帝的對立面。因此,在張居正死後,發生一系列的事情,也是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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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長白山下人參人家
張居正的改革觸犯的是大地主的利益,在一個一開地主階級統治的王朝,它肯定是不能持續下去。要想持續,除非發生像西方國家那樣的資產階級變革,依靠新的階層和新的經濟基礎支撐方可,而不是就靠一個強人敲敲打打,不從整個國家基礎上改革,就不會實現歷史的改變。得到的效果只能是幫助明朝多苟延殘喘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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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墨雨流雲
關於這個問題,咱們就從大的方向說吧,歷史的車輪是一直向前推進的,封建社會的社會制度註定了階級矛盾會不斷激化,註定了一個朝代會逐漸的由盛轉衰直至滅亡。
現在說張居正,張居正的改革確實對當時的明朝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岌岌可危的大明王朝竟然奇蹟般的出現了中興。張居正新政無疑是繼商鞅、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際革新之後直至近代前夜影響最為深遠、最為成功的改革。
但是話說回來了,張居正的改革從根本意義上來講,並沒有辦法改變明朝財稅制度深層次的弊病,治標但不能治本。這個就像得了絕症,透過做手術可能延緩幾年,但是並不能徹底治好一樣,當時的大明帝國的病已入骨髓了。即使張居正的改革能夠繼續進行下去,也只是時間的問題,或許大明王朝還能多延續幾年,但並不能阻擋歷史車輪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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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於隆慶六年(1572)在司禮監秉筆太監兼東廠提督太監馮保的支援下成為內閣首輔。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一年隆慶駕崩,年僅10歲的朱翊鈞不得不成為了皇帝,也就是說那時候起他成為了大明帝國的實際掌舵者。同時,也承擔起了教育皇帝的責任。作為一個有著改革想法的人,在手握大權後肯定是想要做出相應的改變。 大權在握的張居正,在執政不到一個月的時候就提出了京察使得整個北京城人心惶惶。但實際上這一年並不是京察之年。這個特別京察,使得許多人意識到了,原來還可以這麼玩?從此以後利用京察來打壓排斥異己的行為自然是不可勝數。
1573年上疏實行考成法,據萬曆五年戶部統計全國的錢糧數目,歲入達435萬餘兩,比隆慶時每歲所入(含折色、錢糧及鹽課、贓贖事例等項銀兩在內)250餘萬兩之數,增長了74%(《明通鑑》卷六七)。可以看到,考成法的實行確實有極大的效果。但實際上更為關鍵的是,考成法實行以後,內閣的權力得到了極大的強化。監察權被收歸了內閣所有,作為皇帝直屬機構的六部變相的成為了內閣的執行機構。眾所周知,有明一代,在胡惟庸後無宰相。這種強化內閣實權的行為毫無疑問的觸碰到了帝國權力最敏感的一環,雖然年幼的皇帝對此還一無所知。
1578年,張居正把福建作為試點區域,清丈田畝。1580年清丈田畝在全國逐步展開,重繪魚鱗圖冊。1581實行一條鞭法,把各種稅統一用白銀支付。一條鞭法的推行極大的改善了明朝的財政狀況。這次改革損害了相當多的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這些既得利益者中,有官員、有商人、有士紳、有地主等。作為帝師,可以說張居正的教育是非常失敗的。他要求朱翊鈞勤儉節約,但自身卻沒有樹立一個好的榜樣。1579年,神宗向戶部索取10萬兩白銀以備光祿寺御膳之用,張居正上疏據理力爭,例舉國用不足。然而在張居正死後,萬曆十二年四月,神宗下令查抄張居正家產,查得黃金萬餘兩,白銀十萬餘兩,還有相當數目的銀子寄存各處。數額巨大,令人瞠目結舌。
不可否認張居正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挽回了明朝的頹勢。但我們看到的是,在他死後,改革的許多成果遭到了破壞。甚至於他在改革過程中起到了很不好的作用並影響到了以後。
張居正死後,再也沒有誰可以繼續這場改革。因為,改革之路已經被封死。從上到下,從內到外,沒有人會支援該改革。改革者得不到支援又怎麼能改革呢?沒有改革,就註定了大明這艘大船將不可避免地駛向毀滅的深淵。有時候換一個角度看問題,我們就可以看到不一樣的風景,那麼你認為明朝滅亡的最大因素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