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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磅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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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王200728855
如果自己有這方面的需求,而且也有經濟條件來做這件事兒的話,這麼做也沒有什麼不好的,我尊重並支援她的。社會多元化的今天,人們的思想也放開了,接受新鮮事物的觀念也強了,也算是可以滿足單身女性在較晚遇到意中人也可以做媽媽的願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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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潦草995
就是文盲也知道。凍卵人工受精出來的後代,怎麼比得上父母本體愛得地動山搖的激情調動後,從而受精發育而成的後代胚胎的孩子頭腦靈志和身體健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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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知足常樂6144539457
凍卵形成的孩子沒人性,自然不懂何為母愛,更不會尊重父母的孝心。
在他(她)們心目中,父母是自私自利的:因為你們剝奪了我十月寄胎的權利,我為何要孝敬你!
還是自然懷孕生子比較有親切感,兒女感恩母親十月懷胎之苦,自然會更好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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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萱qaz
支援,利是可以為自己的無法生育提前做好準備以防萬一,弊,一定程度傷身體,並且也需要一定的成本,並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個人的一種選擇,每個人有自己衡量利弊的方式,有的人覺得利大於弊,有的覺得弊大於利。這種事是別人的選擇,沒有傷害到其他人,因此沒有到要阻止別人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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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裡朱朱
單身女性凍卵,我是不贊成的。因為,現在技術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而且花錢不一定好,是在適宜的年齡做適宜的事情。結婚的年齡,生小孩的年齡還是好好的談一場戀愛,想生一個小孩,好好的生一個小孩。凍卵生的小孩想想肯定還沒自然受孕生出的小孩好吧。是我,我還是不凍,我只能接受傳統的生小孩兒。如果你實在想做,那你也可以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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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師兄吃瓜
我認為單身女性凍卵,㢢大於利,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不應該採取這種辦法。
利:乘年輕留下凍卵,留下希望。
㢢:取卵之後,容易對身體造成傷害。更容使年輕人增加單身的機率。
所以我認為,㢢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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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的學習筆記
2018年BBC曾經做過一個採訪調查,凍卵後授精累計成功率只不過20%左右。
當然,採訪中也說明:凍卵需要花費鉅額資金:在美國一次凍卵大約需花費1.7萬美金,而在英國則需要2500—5000英鎊。後來更是上升到7-8000英鎊。
這還不包括諮詢費、檢驗費、刺激排卵以及後續藥物的費用,當然還有保管卵子的費用,大約每年600美元。有的時候可能存在多次取卵的情況。
根據倫敦帝國理工學院、切爾西和威斯敏斯特醫院統計:36歲以下女性凍卵成功受孕併產下活胎的機率只有8.2%,而36—39歲則只有3.3%。
雖然說為凍卵取卵是在高階醫院進行,不是像黑作坊騙女大學生賣卵那樣不顧對方身體,但是取卵也不是什麼健康的事,對身體多少會有傷害,尤其是年紀大的女性。
拋開前面說的這些,就算不考慮成功率、不考慮花費、不考慮身體健康問題,想要生的時候找誰生?
要知道卵子雖然是相對“年輕”的,但是子宮及受孕環境卻是衰老的,這種受孕環境能行?穩妥的做法是找一個年輕女人代孕,但是又要代孕合法,還要再花一大筆錢。
那麼很顯然,凍卵的直接利弊就清楚了。
利:
給女性一個隨時要孩子的可能,延長自己獲得孩子的時間視窗;避免孕育和生孩子的痛苦。弊:
成功率低;有損健康;耗費大量金錢;可能需要代孕。當然這還只是直接的利弊分析。如果單身女性凍卵合法化,那麼這個行為必然會追逐利益,最後形成一個產業鏈,本來不需要凍卵的女人也會因為想用卵子換錢,或者代孕換錢,而變成產業鏈中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可能存在各種合法與不合法的凍卵、代孕,反正只要有錢,女人的卵子和子宮隨便買,這才是最大的弊端——把女人絕對物化,讓女人徹底變成商品。
口子一旦開了就只會越來越大,很難往回收。
至於是不是支援,這就見仁見智了。比如我猜有錢男人很支援,因為他多了很多選擇年輕女性卵子和代孕的機會,只要出錢,什麼樣的卵子和子宮都可以選。
當然現在很多單身女性也支援,不過我猜她們可能對凍卵以及合法化之後會造成什麼影響不是很清楚,只是本能地覺得多一個機會就會好一點,完全沒有考慮要承擔的代價。
最後,自然規律就是那麼硬,人類想要逆規律而行,基本上是在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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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春葉長沙
徐靜蕾是這麼幹的,利益就是以防老來後悔沒有子嗣還有條後路。弊端嘛,除了多花錢我還不好評估更多,凍卵、受精、投胎、分娩、養育、婚嫁、受精……後事太多太複雜……有錢有想法就凍唄,我們沒什麼支援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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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飄搖搖FF
不支援,首先對醫療技術都會存在風險,對女性身體損傷大,其次會增加單身率,對社會影響不太好,不要錯過每個年齡段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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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綠蘿安心
那得要看這位女性到底想要什麼?是出發於什麼想要凍卵的?
自己一定要清晰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一,要看自己身體能接受得了不?
三,一旦成功後各種關係能否協調好?
至於別人的支援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清楚自己到底想怎樣!
祝福[祈禱][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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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醫內科Doctor張
女性有機會有資本凍卵,其實對女性來說,是利大於弊的。
事業自由的選擇我們都知道,男性到了70歲了都有生育的能力,而女性卻不是,50歲閉經之後,基本沒有懷孕的可能,而現在由於“婦女頂起半邊天”的巨大壓力,很多女性40歲就閉經了。
所以,對於事業型女性來說,30歲以後,卵子質量就走了下坡路,而30、40歲正是事業的巔峰時刻,如果一直沒有很好的機會懷孕,凍卵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所以,選擇凍卵,也就有了事業自由的選擇。
婚姻自由相信很多選擇凍卵的女性,都是事業成功具有一定高度的女生,這樣子的女孩子,找到一個稱心如意的物件,是沒有那麼容易的。比如女明星徐靜蕾,林志玲,袁莉,柳巖,陳喬恩等等。
很多人不願意將就,所以會在25-35這個適婚年齡單身著,錯過了最佳的懷孕機會,這種情況下,選擇凍卵,讓自己的婚姻可能性更多一點,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所以,選擇凍卵,也就有了婚姻自由的選擇。
生育自由有些人可能是年輕的時候不喜歡小孩子,沒有傳宗接代的意思,或者年輕時經濟不允許,養不起小孩子,而選擇放棄為人母。
而年紀大了,看著周圍的人漸漸兒女雙全,可能就有了想要當母親的願望,也有了養育小孩的能力,這個時候,身體狀態卻不好了,卵子質量也不佳了。
所以年輕時留下的質量好的卵子,就是自己當母親的最好保障。
所以,選擇凍卵,也就有了生育自由的選擇。
當然,凍卵也有弊端取卵時可能損傷卵巢,造成卵巢早衰;解凍後懷孕,面臨高齡產婦的風險;凍卵而成的受精卵跟胚胎,存活率並不高,可能受孕失敗;有了更多選擇的時候,人往往更難做出正確的決定。即使弊端這麼多,凍卵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做的,選擇合適自己的,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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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閱深情感塢
我支援,這是人身自由啊。
女性沒找到合適伴侶,擔心年紀大了,卵子質量差,所以先把卵子取出冷凍,有什麼不好呢?
會有什麼弊端呢?女性賣卵牟利?還是……?
真想不出有什麼不好的,我絕對支援單身女性凍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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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石維娜律師
利:
“世上唯一的後悔藥。” 正是這句極為誘惑的話,讓不少女性在對愛情或伴侶失望後,將希望轉投至“凍卵”這一手段。這一輔助手段,讓女性可以突破生理時限的拘束,更自由地追求婚姻、職業理想。
弊:
經濟成本如選擇遠赴國外, 從術前的取卵、到凍卵、儲存的費用,均是不小開支。保守估計幾十萬。
醫療後果現有資料還不能完全排除冷凍卵子對新生兒的影響。同時冷凍後的卵子解凍後的存活率低至15%。
促排卵治療及取卵的過程,也極為痛苦和漫長,可能引發其他損傷。
倫理與法律如批次放開這一行為,現行法律需要補足大量空白。
如對卵子性質的規定,是否屬於“財產”,能否被交易、贈與?如果儲存醫院處理不當,侵犯了哪些權利? 對凍卵後生育子女是否應列為“非婚生子女”,法律上如何界定地位?
當然受到更大沖擊的即是傳統社會制度,對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提出了巨大挑戰。
我的觀點:謹慎地支援法律的空白,可以透過完善立法、修訂現有法律予以補足。
但另一方面,也須指出,這是個非常重大和艱難的決定。
雖然從現實經濟角度考慮,女性足以具備獨立撫養的能力。 但由成熟自然的感情自然流淌至婚姻與家庭,經自然結合生育後代,“合夥”養育至成人。如果能力具備、條件許可,將之培養成個對社會稍許有用的人,無疑是很美好的事。
須警惕一切“看上去美好”的宣傳,對涉及重大的選擇前,須掌握全面的資訊,充分地調研瞭解,並動態地評估中長期的自身的發展與變化。
切勿將一個外部的輔助的手段當成“特效藥",這副後悔藥約不是萬能的。 畢竟,是藥三分毒,如可以健康自然, 何不樂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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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榴蓮ll
那麼多的分析,就一點如果經濟允許的情況下,你現在又不想生孩子,這相當於給自己留一次後悔補救的機會。
一個是對身體不好,一個是一顆後悔藥,利弊得看對誰。對於堅決不要孩子的,那就是多此一舉。對於現在拼事業或者適孕年齡沒有合適的那個人,是個好選擇(經濟允許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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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好,不好的是人的觀念。現代社會是多元社會,人生有無限選擇的可能,而且我覺得婚姻不一定是人生最後歸宿,同樣養兒防老,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債務人和債權人的關係,本身就是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