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巔峰奇緣

    教師履行請假手續,憑什麼再扣錢?既然叫請假,而且又批准了幹嘛還扣錢?扣錢的話和強盜沒有什麼區別,對於這樣的制度要說不,對於這樣的領導要說不!

    一些地方的校長在進行學校管理的過程中缺乏法制意識,簡單粗暴,缺乏民主意識,搞一言堂,家長作風,這是不對的。學校管理應該是在國家法律之下的管理,要符合法制精神,堅決不允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管理模式。

    學校管理要符合國家的相關制度,要廣泛徵詢教師意見,制定合理的規章制度,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既要講制度更要講人性,講人文,領導要主動關心教師,關懷教師,及時解決教師的困難,增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那麼學校管理就輕鬆多了。

    只有凝聚人心,加強幹群協調,增強工作主動性,學校工作開展才更加順利。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2 # 降龍無需十八掌

    這個要看什麼事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老師必須去做的事情,還請了假,應該不要扣錢,哪怕10元錢也不能扣。畢竟誰沒有遇到過緊急情況呢。規章制度人性化更好。如果不是非辦不可的事情,老師放下工作,請假去辦,這就可以扣錢了。

  • 3 # wawe1357

    首先這樣的事,我工作三十多年還沒有遇見過,其次若規章制度寫明瞭,也是正常的。只要不是針對某一個人,也不算過份。

  • 4 # 夏日之冰1

    問題——教師有事請假一節課扣十元合理嗎?

    老師有事請一個小時假,局外人來說不應該扣了,老師沒事誰願意請假,把學生扔在一邊。

    從管理制度上,這節課因為你有事請假了,為了不讓學生影響上課是不是還要讓別的老師代課呢?站在這個角度上來說扣十塊也可以,校方不希望學生們掉課。

    好像是中庸之道都讓我說了。實際上學校可以根據教學情況,根據老師具體情況,對老師請假放鬆一點。當然不是鼓勵老師隨便請假,老師的責任心還是應該信任的。他們也是普通人,有時也有緊急事情要處理,人文化管理還是提倡的,關心教師也是必須的。

  • 5 # 一葉小舟cyu

    勞動者勞動了才能有報酬,有事離開工作崗位沒有勞動就不應該領取報酬。我國實行的是月工資制度,每天工作8小時,法定上班時間請假扣工資天經地義,合法合理,至於一節課扣10元合不合理,應按月工資除法定出勤天求得日工資,日工資除8小時求得小時工資,小時工資乘上請假時間,因此一節課扣10元應該是最低的,肯定不多。

  • 6 # X射線60945207

    這種方式不合適。

    從某種意義上說,請假也是教師的一項權利,誰家都會有事情,誰都有請假的時候,請假就扣錢的管理方法有點簡單粗暴不夠人文。

    當然,一個學校也要保證基本的運轉,如果同時請假的人太多勢必會影響到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可以採取多種方法進行協調處理。

    例如把請假納入考核、把事假和病假分開處理、加強教務處調課、增發全勤獎鼓勵老師出滿勤等等,動輒就罰款的管理方式既不科學也體現不出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學校管理分為三個層次:

    人治,一切校長說了算,盛行“一言堂”,搞校長專權,校長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校長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這樣的管理,永無發展可言;

    一切靠制度。比人治前進了一大步,學校條條框框很多,一切事務都按照制度處理,雖然缺少人情味,但也不失一種正常管理方式,難就難在兩點,一是制度再多也有制度覆蓋不了的地方,也有制度管不住的事情,二是領導違反了制度時能不能夠一視同仁,能不能保證領導沒有一點小私心;

    文化引領。營造良好和諧的工作環境,學校制度健全,領導以人為本,全體教師對學校發展理念高度認同,有共同的價值取向,老師們遵守學校制度不是靠強迫而是靠自覺,列舉兩例,(1)早上學校要求七點半到校,老師們都能做到七點自覺到校,“七點半到校”的制度還有存在的必要嗎?(2)有一位優秀教師連續兩次曠工,學校不是簡單的按照制度處理,而是既要按照制度處理也要認真瞭解事情的原委,幫助老師解決面臨的困難,既保全了制度的權威,也體現了人文關心,制度的“剛性”和“人情味”有機結合。

    學校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要靠校長的個人魅力,也要靠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更要靠學校優秀文化的引領,動輒靠罰款的管理方法太過“小兒科”!

  • 7 # 遊離的一絲甜

    個人覺得要分教師請假的原因,比如是家中突發事件,必須馬上要解決,不解決會影響到生命的,其次,家中有大變故,再著就是自己生病,無法上班,其它的我覺得應該都可以用下班時間解決。

  • 8 # 使用者春郊試馬

    我當教師時,學校每個月給了老師一天事假,但必須自己把要一上的課調換好。現在是什麼情況就不清楚了。當時我上班是單休日,週六學生要上課的。現在是雙休日,家中有些事可以用雙休日辦。但誰知道有時家中會有突發事件呢?只要老師把課調好,不影響學生學習,是可以的吧?如果扣錢,太不人性化了吧?

  • 9 # 小鍋鍋GG

    啥叫合理?啥叫不合理?有些做法就是你們學校自己規定的,沒辦法。有的職業學校的老師好幾個月不開資,那你說合理嗎?呵呵

  • 10 # 使用者名稱閒逸先生

    我們這裡有事請假,任課老師相互調節好,報教導處即可。這是一天之內的請假。如果三天以上的上報學區,作為操行評定的依據,請假十五天的則扣發當月績效工資。代課金自出。

    其實請事假是難免的,老師調好了課,回校後又補上,沒有影響學生的課程,我認為扣錢是不合理的。至於作為評定先進個人的依據,倒是有道理,畢竟在同等情況下,不請假的要好於請假的。

  • 11 # 情緣解憂

    首先你得知道教師也是一種職業,你是在學校工作,作為一個職場人員請事假扣錢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至於一節課扣10塊錢合不合理就得看你的收入是多少了,一般來說一節課扣10塊是不算多的。

  • 12 # 師說心雨

    我得肯定地回答您:合理。

    第一,學校是一個法人單位,任何組織和企業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學校規章制度都是在《教師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範的範圍內制定。每一所學校由於所處的地理位置、辦學性質、師資隊伍等狀況不一樣,所以各校的規章制度都是獨特的。就題主所談的請事假批准後扣10元錢,這應該是對請假現象的一種制度約束,不足為怪。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第二,就事假來說,請假的範圍特別廣,但都是辦自己的私事。除了學校,其它行業對事假的管理也不可能不約束。不約束,沒有任何代價,那後果是不可想像的。

    第三,學校作為教育服務行業,除了面對上級考核,還要面對當地社會、當地群眾的評價的壓力。一個教師經常請事假,教學任務完成不了,學生成績糟糕。最後買單的除教師本人的聲譽受隕,學校的形象也會受到不良影響。其實,學生是最大的受害者。

    其實,規章制度無可非議。我對事假的建議是必須要辦、不可延遲的事請假;可以選擇週末或者其它時間去辦的事就不要請假;不是特別重要的事不要請假。

    總之,學校規章制度是為教育服務的,教師的本職工作是教書育人,克己奉公,兢兢業業是當好教師的基本品質。

    如有不當,敬請指正!

  • 13 # 鷹眼看教育

    教師有事請假,一節課扣10元線,合理嗎?

    我認為,說合理也行,說不合理也可。但不管怎麼說,這件事情確實暴露出學校管理中的尷尬和無奈。

    從人性化管理的角度看,教師工作期間臨時有事,不得不請假當屬正常。通常的處理有兩個辦法:一是向學校校長、主任或教研組長請假,由他們安排調課或找別的老師代課;二是當事教師私下找同事換課。

    第一種情況走請假程式,合情合理;第二種情況屬於私下協商,有違紀風險。兩種方式都以不給學生誤課為前提,值得肯定,但第二種方式不宜提倡。學校管理中最忌諱的是,老師既不請假、又不採取應急替代措施,而擅自離崗、造成學生空堂空管現象出現。

    從學校制度管理角度看,為防止教師私自脫崗、給學生空堂誤課,制定一些教師考勤考崗督查條文,也是十分必要的。至於缺一節課扣10元錢,看似小氣摳門、或者說過於嚴重,但學校還能有什麼好的辦法?畢竟經濟利益最具約束力。最後兌現如否,是另一碼事,其意義已經不大了。因此,學校管理中必要的懲戒制度還是要的,也有一定的影響作用和制約效果。

  • 14 # 大俠145002436

    哪個單位請假不扣錢?

    請假扣錢是普遍做法,說明這種做法已經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了。

    請假扣錢,非常合理。

  • 15 # 休慼與共

    這是簡單思維做法。老師請假本來就尊重主管了,你扣錢的依據是什麼?同時你先有告知嗎?這不是10錢的處理辦法事情,是人們的一種理念。

  • 16 # 藝育社

    不知道合不合理,反正我已經八年全勤了,只知道那些工作量少且經常請假的最終還會被評為優秀工作者。社會就是這樣,沒有絕對的公平。

    做好自己,就是最好的收穫!

  • 17 # 一抹而浴

    說有事請假,應該屬於事假。請了事假,需要有人代替上課,代上的人增加工作量,應該予以適當補貼。請事假的人當天有功課,不過來上了,減少了工作量,而且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作為學校,應該有維持正常教學秩序的管理制度,每個學校都有請假制度。例如事假可以請,但你可以調課,也就是說回來後把人家替你上的課調回來,這樣一般不予以扣錢,但應該一個月或一學期有次數限制。若病假,應該允許請假,一般不予以扣錢。所以請事假可以,若不調課,讓學校安排代課,扣一定數額的錢應該合情合理。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18 # 運神老師教育風向標

    教師請一次事假,扣10元,我認為不合理,也不合法。理由是:

    1、教師請一次事假,扣10元,這是一個很隨意性的規定。要麼是學別的單位,要麼是隨意想出來的,沒有法律依據。法。是國家按一定程式制定的,不是其他單位可以隨意制定的。因此,學校不可能制定法。學校規定要依據教育法,教師法,以及勞動法制定。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於學校可以扣教師錢的。這說明,教師請一次事假,扣10元,是違法。因10元數目較小,常常被人忽略。

    2、不論誰,都會有事。有事,不等於工作失誤。有事,可以動員同事幫忙,調整工作,避免工作失誤,有事,事後,可以把該辦的事,補上。為什麼,有事請假要扣10元。這不合理。

    同事幫忙,付出很大,確實另付勞務費,那需請假人與同事協商確定。學校可出面協調,無權規定金額。

    3、教師請假一次,扣10元。想用10元經濟扣款,限制教師請假,其實這大可不必。

    如果一個校長有權威人氣,教師敢經常請事假嗎?還有必要用扣款10元去限制嗎!

    如果一個校長管不住老師,你想用扣10元錢,限制教師請事假,你能限制住嗎!請一天事假,扣10元,教師淨賺!可見,用扣10元錢,限制教師請假,只是學校一廂情願。

    4、其實,對教師請事假,進行人性管理更好。

    對教師請事假,領導一定要求教師把事由敘述清楚,並向教師一定說明,不是領導不相信大家,是對教師請假負責。只要領導認真,對約束教師請假有一定作用。

    教師有事,請事假,領導問請事由後,需批准,一定要批,不要阻攔,而且要幫老師調整工作,若事情大,該派其他老師幫忙的,一定要組織其他教師去幫請假教師。

    人心,都是肉長的。對教師請事假人性化做的好,教師必不會輕易請假,對控制教師請事很有效果!

  • 19 # 風雲再起之未來莫測

    我認為不合理,為什麼呢!因為你可以和其它老師調節一下啊!十元對老師來說太少,那麼多的學生一節課才值十元嗎?學校以外的補課班,一個小時200元,而老師當過了最少也得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才對,不然所有老師都願意花十元錢請假,那學生們的損失誰來承擔?所以老師有事可以和其它老師調節一下,實在不行就按照一節課200元算,不然對家長,對學生也是一件不公平的事。久而久之老師們也就不把十元錢看在眼裡了,是自己的事情重要,還是十元錢重要,人人都以十元做為一個衡量標準了,那所有老師都願意花十元錢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樣豈不是對學生最大的不負責。

  • 20 # 吉潔

    一、教師有事請假會影響到學生的學習。

    教師請假,學生的課怎麼安排,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學生自習;二是請人代課;三是過後補課。三種方式中無論哪一種,都不利於學生的學習。

    中小學生自學、自律能力都很欠缺,他們自學抓不到重點、難點,該掌握的知識很可能遺漏,或一知半解。無人看管的課堂,也有可能成為放羊的牧場。

    請人代課。代課老師臨時接任,不熟悉學生的學習情況,不能因材施教,與上次課教學內容的銜接也可能不連貫。

    補課可能是三者中相對較好的方式,但也存在問題,學生是需要時間消化新學的知識的,補課很有可能打亂學生前後上課的時間間隔,也不利於知識消化。

    因為教師的服務打了折,學生的學習受損,當然教師的回報就要打折。這跟有瑕疵的商品折價處理是一個道理。

    二、學校應有“大棒”約束機制。

    當今社會,勞動並沒有成為人民的第一需要,勞動者還沒有達到自覺自願享受勞動的境界。勞動如果不與人的切身利益掛鉤,勞動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就不會發揮到極致。如果學校不舉起扣除適量課時費這根“大棒”,那麼就可能出現一人多次請事假、或多人請事假、甚至多人多次請事假的現象。

    人的勞動動機主要還是贏得報酬。請事假扣課時費,動了教師的“乳酪”,那麼就會促成有事少請假、不請假的良好氛圍。

    三、學校也應有“胡蘿蔔”激勵機制。

    勞動者趨於追求報酬最大化。扣除部分課時費,報酬降低,心中定有不爽,不利於工作積極性的發揮。

    所以,學校在採取“大棒”同時,兼用“胡蘿蔔”政策作為調節是很有必要的。比如,給予一學年沒有請事假的老師全勤獎勵,對無法避免的病假、喪假區別對待,不扣課時費,等等。這些充滿人情味的措施,使教師就能感受到學校的溫情,也能夠接受學校的“大棒”政策。

    教師整體上是一個高素質、講奉獻的群體,但工作積極性不高、責任心不強的個例也有存在,學校對於“請事假”適量扣除課時費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約束機制,但與此同時,也應該有合理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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