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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天論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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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藏到葉子下的太陽
我也曾經路怒過一次。在一個路口,我前邊只有一輛車。綠燈亮起,前車打火後稍微一動就憋死了,再打火一次還是憋死。如此,三個綠燈都錯過了。後邊喇叭聲一片。我著急上班,馬上要遲到,心中真是萬馬奔騰...上去敲窗戶,“我來幫你開過去”,結果人家不理...我終於遲到,全勤獎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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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貓眼看車
奇葩事件還原:5月21日凌晨,網約車祝某(白色SUV)因前車(紅色日產Tiida)楊某拖延透過路口綠燈時間,隨即爆發路怒症,下車敲打楊某車玻璃兩人發生爭吵,氣不過的祝某居然拉開楊某車門拔掉了他的車鑰匙,撂下一句“你報警吧,別走了”,隨即駕車揚長而去。最後冷靜下來的祝某還是選擇了自首,警察對其給與行政拘留處罰,理由是尋恤滋事。
理性分析,雙方其實都有責任雖然網約車司機祝某拔人家車鑰匙不對,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作為距離停車線很近的楊某來說,8秒鐘居然沒法透過路口,事後說是擔心沒信心一次透過,所以減速了,我個人不認同這個觀點。現實生活中經常遇到類似駕駛員,只要是路口速度肯定快不了,哪怕時間很寬裕,這就是典型的低效率出行,同時還影響其他車輛。
作為後車的祝某來說,脾氣確實太暴躁了不管遇到什麼情況,先別急著去跟人家打口水仗,可以問清楚前車拖延的原因,畢竟已經是沒法透過路口了,再耐心等等綠燈亮起也不過一兩分鐘的事情。所謂衝動是魔鬼,尤其是路上開車的朋友,路怒症機率是越來越大了。
總結一下:祝某拔人家鑰匙應該受到處罰,畢竟是侵犯人權了,楊某過於拖延時間,也應該從自身找找原因,一個巴掌拍不響,路怒症有時候並不僅僅是單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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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丸子悟職場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來說說我經歷的事情,我是一個女司機,說實話從考到駕照到現在6年了從來沒有扣過分,就是有時候特別緊張,我記得有一次早高峰的時候在等紅綠燈,當綠燈一亮的時候我剛想開車但因為後面按喇叭我一緊張就熄火了,怎麼都發動不起來。
後面越按喇叭我越緊張,就這樣錯過了3個綠燈,就在準備等第4個綠燈的時候過來二個男人二話不說就破口大罵,終於又讓我熄火了,反正罵的很難聽,最後嚇的我在裡面打了報警電話,生怕有人找我麻煩,後來還是有一個大叔走過幫我支開了他們並幫我把車子啟動開過去停在了路邊。
我認為拔鑰匙的行為不僅是路怒族而且心理有毛病,誰想故意不啟動啊,肯定是緊張或車子出了點問題才發生的啊,不去幫忙就算了還去拔鑰匙,這樣的行為就應該重罰,還應該判刑,誰都有困難的時候為什麼就不能互相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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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後來會來
這樣的事,在哈爾濱很常見,也因此發生過不少交通事故,開“鬥氣車”要不得!
由於每個人的性格不同,對事物的判斷也會存在偏差。有很多司機,開起車來,覺得其他司機都是笨蛋,街上的行人都不守規矩。紅綠燈前,剛剛變成黃燈就按喇叭催前車啟動。碰到稍微駕駛技術不熟練的司機就罵罵咧咧的嘲諷。這些人有典型的“路怒症”!
其個人特點就是,開著車自我膨脹型,喜歡以老司機自居,愛教別人如何開車,覺得就自己“牛”,帶有炫耀的成分。但這些人也有缺點,就是律人嚴律己寬。別人開車慢了擋了他的道,就開罵。自己搶道別了別人的車還理直氣壯,車子隨便亂停擋了別人的車也沒覺得不好意思。就是抱著別人都不如自己的心態上路。
個人素質的好壞,和你開什麼樣的車無關。斑馬線理不理讓行人,是自身文明程度的表現。你的為人如何,不該自我感覺良好,而是要經過其他人的評判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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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鹹魚茶館
事情經過很簡單:
有兩輛萍水相逢互不相識的汽車,一輛是A車,一輛是B車,A車開在前面,B車開在後面。
在一個紅綠燈路口,A車突然停了下來,原因是還有八秒就紅燈了,所以A車車主楊先生準備休息一下。
B車車主祝先生不爽了,認為還有八秒你為什麼不過去,八秒足夠麥迪在籃球場砍10分了。
祝先生火氣也是大,衝過去敲開楊先生的車窗,把裡面的車鑰匙拔出來就走了。
楊先生無奈之下,只能請來拖車救援,還打電話給110報警,希望嚴懲肇事車主。
但楊先生把事情經過,以及自己的心路歷程都記錄的很詳細,唯獨忘了去記對方車牌,警察蜀黍被弄得哭笑不得,我上哪兒給你找一輛裝著楊先生車鑰匙的汽車呢?
萬幸這個祝先生也比較懂事,衝動之後,主動去派出所認錯,警察蜀黍表示也不構成嚴重的犯罪,但涉嫌尋釁滋事,再加上楊先生因為拖車費用,以及拖車運輸過程中,車子被刮傷了,所以要求祝先生賠償,雙方目前就這事情還在扯皮。
就這個事情,其實雙方都有責任。
楊先生的錯,在於不應該在還有七八秒的時候就停車,民警問他的時候,楊先生表示自己家就在附近,所以不急著過去。民警說你不急但別人急啊,你不能光顧自己嘛。
說白了,楊先生確實不應該在還有七八秒富裕時間的情況下,突然就停下來。你自己可以佛系可以不趕路,但後面那麼多車子,總不能都跟著你一起佛系吧,所以今後就算楊先生要繼續這麼佛系這麼悠閒,也要看看後面沒有車跟著,再停車感受歲月靜好。
而祝先生就是典型的路怒症,而且做事情不考慮後果,你去把人家車鑰匙拔了,雖然不是盜竊搶劫,但涉嫌尋釁滋事,而且萬一楊先生車上有老人,被你這一通神操作氣出個好歹,那後果可就升級了。
本來好好的開個網約車送客人,就因為八秒鐘被耽擱了,就得接受行政拘留三天的後果,這買賣確實賠大了。希望祝先生以後也能調整心態,不要那麼暴躁加武斷,以免發生更嚴重的後果。
一個過於佛系,一個過於暴躁,這就是冰與火的衝突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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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山紅豆心
楊某因8秒綠燈時停車,影響了後面的車輛,被後面的司機責怨,這是很正常的。畢竟大家都忙,你因個人的原因影響了大家。
但後面的司機祝某在與楊某糾纏過程中拔人鑰匙並帶走,任楊某的車泊在路口。祝某的性質是相當惡劣的。
楊某的車泊在路口很可能會被後面來車撞上;楊某處理自己車輛中,被來往車輛撞上;楊某呆在車中打電話,被後來車撞傷。這些後果,拔人鑰匙的祝某應該想得到,但他卻揚長而去了,這是犯罪。
一般情況下,自己的車鑰匙突然被人拔了並帶走,車主都會追上去,與之扭打甚至直接傷害對方,是很正常的,正當防衛。
如果楊某身體強壯,狗急跳牆,傷害祝某,或弄得兩敗俱傷也不是不可能。
為這8秒種,好像祝某連命都捨得了。祝某忒也膽大妄為。
吵歸吵,怨歸怨。拔人鑰匙並帶走一走了之,推己及人,任何車主都通不過。
祝某這種路怒症,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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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A藍冰
對題主這種先入為主的論調錶示不恥!我看過完整交警處理影片,整個事件來看,問題出在前車上,前車司機絕對是個欠揍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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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遠說車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凌晨1點,前車龜速行駛,綠燈還有8秒的時候就減速停車等待,導致後車沒有過得去,一怒之下後車把前車的鑰匙拔掉,並揚長而去,並怒罵:“不會開車,就別開車”,留下Tiida車主在風中凌亂。
理論上分析,8秒就提前減速不是正常人所為我們知道在十字路口一般都有導向車道線,也就是我們在路口前常見的實線車道,一般來說導向車道線長度在30-70米左右,根據不同的路口限速距離不一樣而變化。在城市沒有限速標誌的道路,一般預設限速50km/h,那麼走完70m的導向車道線的時間為5.1秒左右。也就是說從進入導向車道到駛出導向車道只需要5秒時間,而且還是按照最長的70m的導向車道計算的,剩餘三秒過紅綠燈沒問題。如果是30m的導向車道,按照50km/h的時速,過完路口可能還沒變燈。所以面對還有8秒的綠燈,我不知道這位司機減速是怎麼想的,就是不加油門滑都滑過去了。要知道凌晨一點的大馬路,空蕩蕩的,這麼龜速行駛不是害人嗎?
對於拔鑰匙的做法,雖然不妥,但我覺得大快人心。對於後車的做法,網上鋪天蓋地的都是說教式的教育,教大家怎麼預防路怒症。但我認為前車的有錯在先,馬路如果發現有車子走的異常慢,90%不是在打電話就是在發微信。我想說的是像前車這種開車的方法大大降低道路通行效率,猶猶豫豫的開車堪比超速行駛,同樣危害大。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我批判這位司機的做法不妥,應該搖下車窗給他輕言細語的講道理才行,這樣才能表現的不像一個路怒症。
說點實際的雖然我年紀不大,但我也是6年的老司機了。路上也遇到過不少的新手司機,一般來說我都會遠離他們,但新手司機雖然車子使用不是很熟練,但起碼是比較守規矩的,打轉向的操作還是比較規範,一般也不會邊開車邊玩手機。反倒是有些老司機,開車開久了變得很油膩,就喜歡玩玩手機打打電話什麼。駕校教練教我們過十字路口時要鬆油門,腦袋左右看一下,確認無誤果斷透過即可,沒教過我們在馬路上開慢車一定就安全。
所以各位不要再批判那位怒路症司機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這話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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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八偵
八秒時間,前車慢悠悠停車。不管新手老手,做法不對。如果是新手,你不可能沒練熟車,你就上路吧,不可能還有八秒你就不走了,做法欠妥。如果是老手,要麼接打電話,要麼摸副駕大腿。著實氣人。至於後車司機拔鑰匙,咱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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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鑑評球
如果 你是一名司機,經過路口的時候,前方綠燈還剩8秒,你會怎麼選擇?我想99.9%的司機會選擇透過,但是就有一個人,他居然停下了,您認為他做的對嗎?
5月21日凌晨1點左右,在杭州有位楊先生與妻子駕車回家,就發生了上面我講述的一幕,此時後車司機按喇叭提示,但是楊先生依然不為所動,於是後車司機非常氣憤的下車與楊先生理論,質問他為什麼綠燈還剩8秒鐘,卻不透過,影響了自己。楊先生也不示弱,於是兩人因此發生了口角,後車司機一怒之下,將楊先生的車鑰匙拔了,然後揚長而去。
楊先生趕緊報了警,在影片中可以清晰的聽到楊先生與交警的對話,警察問原因,楊先生說,他家就在附近,過了這個路口拐個彎就到了,自己不著急,就停下了,警察說:剩七八秒你應該過去呀,你不著急,那後面的還著急呢?
再說那位拔鑰匙的司機,原來他是一位網約車司機,當時正幹著去接客人,楊先生這種自私行為,影響了他的工作,所以衝動之下才做出了傻事,但是在送走客人回家後,也非常後悔,於是主動去自首。本來因為尋訊滋事網約車司機被拘留3天,但是鑑於當時的情況,以及有自首行為,警察也就從輕發落了。
我覺得,這件事網約車司機固然有些衝動,犯法了,但是更可氣的是前面那位楊先生,這種人就是社會上的利己主義者,自私自利,做事情只考慮自己不考慮別人。俗話說與己方便與人方便。其實在我們生活、工作中,這樣的人也是不受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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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心採露苑
這件事情很奇葩,因為扒人車鑰匙這種情況。實屬罕見,據說這位司機後來明白過了。
司機之間常常由於種種原因鬥起氣來,那是相對常見的。因為聽說有路怒症這個詞,就是講開車的過程中許多人愛動怒。各種東路打架的事情也挺多,但是拔下對方的車鑰匙,這種事情頭一回聽說,所以認為很奇葩。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
5月21日凌晨,網約車祝某(白色SUV)因前車(紅色日產Tiida)楊某拖延透過路口綠燈時間,隨即爆發路怒症,下車敲打楊某車玻璃兩人發生爭吵,氣不過的祝某居然拉開楊某車門拔掉了他的車鑰匙,撂下一句“你報警吧,別走了”,隨即駕車揚長而去。
最後冷靜下來的祝某還是選擇了自首,警察對其給與行政拘留處罰,理由是尋恤滋事。
不過祝某的這種做法,真的也夠奇葩的了,不知道他後悔了沒有。
給大家講一個比這還奇葩的小故事吧。據說一位小夥子喜歡上了一位交警。許多網友都明白了,這位交警是一個女的,據說還是警花。
該小夥某天路過一個路口的時候,看見那女警察在那裡指揮交通,一眼就看見那位女交警就十分地受不了了。心裡面咯噔咯噔撲騰撲騰蹦噠蹦噠,各種聲音都出來了。
這就是傳說中的所謂:心動。
這個小夥子回到家以後還是六神無主,不管幹嘛總是眼前浮現這位女交警的形象和身影。於是一起身猛拍大腿,嚇了自己一大跳。
但此刻他已經決定了。
第2天這位小夥繞遠10公里回家也要經過這個路口。為的是想認識一下這位女警花。把車停在路邊,準備過去搭訕,可是人家警察忙得夠嗆,根本沒工夫搭理他。
行動失敗。
回到家後各種懊悔,決定第2天繼續。
小夥子總結了前一天的經驗教訓。一狠心,等女警察看見自己的時候故意闖紅燈開過去了。當然闖完紅燈他心裡也知道你虧,所以不多遠就停在那裡等著。
女警察來了,給他數落一頓,既罰分又罰錢。還好那時候劃分不像現在那麼狠直搞6分,那時候只搞兩分。
所以這位小夥子如發炮制一直搞了5次闖紅燈。
每闖一次都要挨一頓訓。這是他人生中最高興的挨訓。
這個過程中,這位警察也上終於和他認識了。死纏爛打的也把手機搞到手了。
後來,小夥子發現這5次闖紅燈和被罰分罰款,算是虧大了。
因為他如此這般費盡心機,可是也未能等到這一美好機會。
因為這位女警察已經有男朋友,而且已到談婚論嫁。
不過這位小夥子也不後悔。
只是從此以後再也不敢闖紅燈了。
回覆列表
世界上有一種病,叫做“怒路症”,最早被國外的心理學界提出來。其主要表現就是,認為全世界只有自己會開車,自己可以隨意違規,而只要有人干擾到自己了,那就要破口大罵,甚至是上前動手。
5月21日凌晨1點多,楊某開車距離路口尚有一段距離的時候,發現綠燈只剩下8秒,於是提前減速停車。因而後車未能透過路口,後車駕駛員祝某生氣之下,過去將楊某車門拉開,拔走了車鑰匙。並且對楊某說“你乾脆別開車了”,而後駕車離開。
隨後,楊某無奈之下叫來拖車,將自己的車拖到4s店,並報警。兩個小時之後,祝某到公安局自首,將鑰匙歸還給楊某,並且希望得到楊某的原諒。原來,祝某是一名網約車司機,當時著急送乘客,認為前面車原本可以透過綠燈而沒有透過,耽誤他的時間了,所以一氣之下拔走的車鑰匙。
而楊某對祝某的解釋並不原諒,畢竟自己花了錢拖車,又被折騰了半夜。事後,祝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祝某犯下大錯,理應受到懲處。
祝某認為自己並沒有什麼大錯,只是一時衝動,不應該被罰。雨天想說的是,祝某太天真了。當著當事人的面,直接拿走對方的車鑰匙,這分明就是搶劫的行為,被拘留都算輕的。
8秒鐘的綠燈,楊某如果加油可能會過去,但是往往就是路口加油透過,導致的交通事故。楊某隻不過是謹慎一些駕駛,這是非常理智的駕駛行為。而祝某隻是因為“被耽誤”一個綠燈,就去拔走對方的車鑰匙。看得出來,祝某平時也是“怒路症”的患者。對於祝某這樣的怒路,更應該從嚴處理,給他一個教訓。這樣以後開車,才會小心謹慎一些。
當然,也有很多人,尤其是一些老司機認為楊某有錯,這完全是錯誤思維。開車快慢根本耽誤不了幾分鐘,而正是這種怒路的行為,隨意變線、搶佔車道、超速透過等違規行為,帶來的交通事故。往往一個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導致整個交通的癱瘓。
在我看來,只要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讓的開車,道路自然順暢。還是那句話“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