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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漁農阿東趕海

    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婚內共同財產分割的事情,個人怎麼認為也是沒用的。

    但我個人認為,財產依據法律合理分割後,過錯方應該給無錯方適當的補償。也不知道我的看法合不合理。

  • 2 # 任律說法

    作為一名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我認為婚姻的過錯方是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因為辦理了這麼多離婚案件,才讓我有特別深的體會,就是現在有的人對婚姻實在是太草率,太兒戲了,太不負責任了,所以對於這樣的人,如果不給予一定的懲罰,真的是有點說不過去,特別是對於另一方配偶來說,其實是不公平的。

    比如有些人想出軌就出軌,成天在外面沾花惹草,有些人舉手就打人,對另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為,或者就是自己一個人在外面賭博,酗酒,這些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都是屬於明確的法定過錯。

    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如果一方有這樣的過錯,另一方配偶是可以提出一個精神損害賠償的,但這個賠償的數額很有限,最多也就幾萬塊錢而已,所以對於這些人其實是不疼不癢的,沒有什麼震攝性,也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懲罰。所以很多人其實是無所謂的。

    但是假如法律規定了,如果有過錯,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財產,那麼等於明確了可以淨身出戶的這個法律條文。那麼他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就會三思而後行,怕萬一有一天如果離婚了,真的自己一分錢得不到,也可以適當的約束這些人的行為,所以其實對於婚姻的穩定性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當然,也許有的人不怕破財免災,依然還會我行我素,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怪我們遇到這樣的渣人,希望下一次能夠遇到更好的吧!

  • 3 # 欣然若泰

    很榮幸回答此類問題,我認為應該不分,現在離婚率太高了,孩子太無辜太可憐了。現代人的任性和現代長輩們的勸離不勸和著實的讓人憎恨!我以親身例項的一篇文章來說明

    大家好我是一個擁有兩個可愛女兒的80後父親,文筆不好,就是想為全天下的孩子們做點事

    先來說說現如今離婚率越來越高的幾條主要原因:

    1.男女雙方一方出軌 2.多次家庭暴力3.男女雙方家庭之間(包括雙方父母)的矛盾 4.養育孩子的問題(多因照顧孩子發生矛盾)5.夫妻雙方婚後發現各自的毛病,三觀越來越不和 6.長期因工作和個人原因兩地分居的 7.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不和諧 8.婚後因多方面原因挑撥導致感情不和、觀念轉變(泛指除家庭之外的人員,比如圖謀不軌的異性,單位同事,社會友人……)

    以上是一些憑藉個人經歷的和看到的一些主要的問題

    下面來說說筆者對這些現象的理解,發表一些個人觀點:

    當今的世界生活物質與科學技術以及多方面的領域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們能夠喜聞樂見的形式也越來越多,各種精神層面和物質層面的資源都極為豐富。

    一些發展中的國家人民生活的壓力隨著生活科技教育的提高,衣食住行等問題變得越來越大。在這些背景之下當今的社會出現了離婚率上升,生育下降的社會問題也越來越嚴重。人們要麼就是不結婚晚婚,要麼是結了離離了結的,還有一些丁克的和同志的。

    為什麼會出現這些問題筆者認為是社會教育力度的問題、是人民綜合素質的問題、是國家法律法規不完善的問題,時代在快速前進發展,但人們的思想和認知卻日趨落後,感覺是進步了再跟著時代走。其實不然,人們在順勢發展過程中很多層面都是誤解的扭曲的。這些方方面面導致了現如今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發展同樣在快速增長。

    比較受關注的就是離婚率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孩子變成單親,將來這批孩子們長大了會在社會中怎樣很難準確的預知。是好是壞很難估量,但是向著好的方向發展的咱們不說,如果往不好的方向發展,這股力量可不容小視。

    筆者作為兩個孩子的父親很想為了自己的孩子和全天下的孩子爭取一些權益和社會關注。

    接下來先說說的婚姻問題:我們除去和諧美滿的家庭不說,說說存在問題的家庭。過去的社會都是男人賺錢,女人持家過好過賴離婚的很少(即便有雙方父母的干預)。作為男性和兩個女兒的父親我很同情女性們,她們確實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

    可是現如今的社會不一樣了,女人有了地位能賺錢了,有的比男人賺的還多,離婚的多了,而且是步步高昇。這些反應了什麼??

    男人掙錢的時候地位高,而且很多時候還會欺負女人,但是離婚的卻很少。現在女人掙錢了,開始瞧不起男人了,不懼怕男人了,動不動就離婚。這些反應了什麼?

    我想說的是男人厲害的時候離婚率並不高,而女人厲害的時候離婚率卻步步高昇。中國目前的社會女人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價值觀社會觀都是扭曲的,什麼都攀,攀不上就掀桌子的心態去破罐破摔,尖酸刻薄。

    女人早晚有一天會失去現在男女平等的權利,因為太作了!我自己有兩個女兒,為什麼還要這樣講,因為母親的教育會直接影響到孩子。天下興亡 匹夫有責,孟母三遷更是女人的典範。父親對自己的教育和母親對自己的教育是不一樣的。幼兒時孩子們更依賴和信任母親,那個時間段也是性格品行形成的關鍵

    為什麼上來就說女人的不是,我們用排除的方式來講。首先排除一些佔少數的美滿家庭、好男人好女人、好公婆(岳父岳母)

    然後我們來說說普遍現象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如今的房價如此之高丈母孃功不可沒,她們同樣功不可沒的一項成績就是教會了自己的兒女們如何去挑剔去物質。

    男性朋友們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之下步入婚姻,撐起家庭,不斷的遭受到來自妻子,丈母孃一家的冷落嘲諷,遭受到自己父母的責怪,責怪娶了老婆忘了娘,責怪軟弱。

    21世紀的男性為什麼這麼慘,不上進還軟弱,即使有很多好男兒也難逃被欺壓被拋棄的命運,獨自面對年幼的孩子那種失去媽媽時無助的眼神、內心的聲音而心疼至極,心疼到滴血。

    全天下的多少這樣的男性是在家庭中母親就是強勢方,父親隱忍,結婚又受到媳婦丈母孃強勢欺壓的。男人不強勢叫軟弱,強勢了叫欺壓,軟硬兼施的叫滑頭。

    一些個專家和女人們總說別和我們講道理,和女人講道理是最不明智的,女人看重的是情,女人是感性的,但可笑的是女人選擇離婚的時候仍然嘴上掛著感情沒有了。

    我就想問問,既然你們那麼重感情,為什麼離婚的時候不去替孩子想想?這時候你們的感情感性都去了哪裡?

    我們說一個家庭如果出現嚴重家暴和出軌的現象是可以離婚的,這些我想大家都是支援的。但如果因為小打小鬧因為勾心鬥角不顧年幼子女選擇離婚的我希望大家去唾棄他們,社會去唾棄他們。讓這樣的男男女女們在社會上無法立足。

    我希望社會各界能夠去關注祖國未來的花朵們,去保護他們。我希望婚姻法能夠客觀完善,去保護兒童,別讓年幼無知的孩子們輕易的就失去家庭失去父母的關愛。

    孩子們是祖國的花朵祖國的希望,我希望全天下的孩子能夠得到關愛,希望國家能夠給孩子們一些保護,讓這些小天使們健康成長,長大後為祖國爭光。

    對於一個沒有孩子的家庭,離婚其實沒有太大的損失,離了我們更應該去關注女性,因為她們承受的損失遠遠多於男性,不管她們有什麼不好的作為都要關照她們。

    但是~如果家庭有孩子的,我希望不管是男方父母還是女方父母你們不要挑事,你們太能挑事了,這樣是害了你們的兒子和女兒,知道嗎?你們成功的分裂家庭,出了口惡氣,但是籌碼確是年幼的孩子,這太可恨了。夫妻之間更是如此,你們為了解氣而離婚不顧孩子的你們應該受到懲罰,遭到唾棄。

    同時希望國家能夠高度重視,希望民法典裡能出現對過錯方嚴厲處罰的規定。避免騙婚,打著感情破裂的幌子離婚,避免出現這麼多的單親兒童。一定要嚴懲才能杜絕。

  • 4 # 找不著北的小牛肚

    中國實行依法治國,但凡涉及法律的都是秉承理性,普適性。

    西方國家,譬如美國實行人治和法制相結合,同一個案子,不同法官判定結果不同。大方向說,各有所長。

    而人治的缺點在於,人是非理性人,都是感性的,會被周圍事情所影響,不同人的情感傾向不同。你可以說大眾決議,換言之,道德標準,而這個標準本身就是一定時段內基於社會,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產生的,它是動態的,具有不確定性。而律法具有平等性(至少公開上),普遍適用每一個人,這點和人治是相違背的。

    另外,婚姻過錯方,這裡的對錯怎麼認定,本身婚姻就是複雜的生活集合體,沒有絕對的對錯,如何鑑別。生活並不是非黑即白,這種沒有判定標準的事情,最多列入民事糾紛,訴訟都算不上。

    另外,法律固然具有時代侷限性,但法律規定的都是能量化的事情,並且法律的修改期限特別長久,不是能今朝昔改的。

    法律要的不是"你認為",而是隻認同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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