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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曉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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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oliya1003
都嫁妝了,已經結婚就是老公而不是男朋友了!
結了婚的話拿給他還房貸是可以的,畢竟夫妻是要一起生活的,而且嫁妝本來就是你孃家對你們小家的支援,一起把困難解決了也是應該的!而且你們結婚以後,他要是工資還房貸,你的錢還不是要拿來生活,也免不了動用你的嫁妝!
但是我提醒一句,必須房產加名字,而且婚後才可以拿嫁妝幫忙還貸!
單純從法律意義上來分析這個問題吧。
通常我們所說的嫁妝,是指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帶入婚後的家庭作為備用。此時這筆錢的性質仍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幫男朋友(老公)還房貸這點你描述的不清楚。我略微拆分幾種情況來說。
還沒結婚,房產證就男方一人名字這種情況下,你幫還貸款。主流觀點是贈與。也就是你把你的錢,送給了你男朋友。
有一部分觀點也會認為類似彩禮,如果最終沒有結婚,可以要求男方返還。
還沒結婚,房產證上是你和男方兩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如果首付也是男方出的話,類似彩禮性質了。
你用自己的錢,還自己房子的貸款,道義上無可厚非。
當然,你要藏著不還,就男方一個人還也可以。這個看你自己了。
反正,這種情況下,你還貸,不虧就是了。
結婚了,房產是婚前購入,就男方一人名字這種情況下,首付和婚前還貸對應的房屋部分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婚後還貸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對應的房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你用你自己的錢,來還貸。等於是將這部分個人財產轉化為了夫妻共同財產。你也可以理解為,將嫁妝的一半送給了男方。類似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了。
略有小虧,但符合嫁妝的用途定義。
結婚了,房產是婚前購入,你和男方兩人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屬於你們二人共同所有。
你用自己的錢,還自己房子的貸款,理所當然。不虧
結婚了,房產是婚後購入,男方一人名字或你和男方的名字婚後購入,只要是你們其中一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最終分割的時候,最多考慮一下首付的情況,財產分割原則上還是一人一半的。
所以,這種情況下,男方付首付的話,你也不要太小氣了,拿了嫁妝還貸也算是公平合理。
我是曉天,關注於提供上海地區的家事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