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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外高人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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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啊樂162984368
首先你得先證明收的這筆款是老賴的款,其次還要證明收款的這張卡是老賴在使用,你要能證明這兩點,那麼老賴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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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葉孤舟71519631
為解決執行難的問題,國家建立對“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聯合懲戒機制,目的是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院的判決,實施以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法院為解決執行難的問題,層層加碼和創新懲戒措施和手段,只要沒有違背法律精神,還是有利於誠信社會的建設的;而普通的群眾,也總是希望懲罰力度越大越強硬越好。但是,物極必反,你打壓得被執行人連基本生存的空間都沒有了,他為了生存只有想方設法地規避,但這些行為往往是違法的,譬如使用他人身份證乘車、使用他人的銀行卡等等,這不但增加了執行的難度,同時,也誘使被執行人出現犯罪的傾向。可見,懲戒的措施並不是越嚴Grand SantaFe好,懲戒的措施應該是合法合理的,目的只有一個,讓具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不是要把他們趕盡殺絕,畢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如果為解決執行難、為保障債權人的權益,忽略了被執行的基本生存權益,那麼,債權人的權益不但難以實現,而且可能衍生不必要的社會矛盾。
解決執行難需要全社會通力合作,執行機構應該根據法律建立履行能力的甄別審查機制和財產報告機制,不可簡單地把所有的執行人全部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才不會使社會解決社會矛盾的體系崩潰失能。對有履行能力而又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應予以嚴懲、絕不放過,才能震懾不法行為;而暫時沒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應給予一定的生存發展空間,法院的判決只是確定被執行人必須履行法定義務,社會也不應岐視被執行人,而是應幫助他們恢復履行能力,透過感化樹立他們良善的行為規範,規勸和督促他們履行法定義務,這樣,才能保證群眾創業創新的信心,債權人的權益也才能有效實現,社會也才會安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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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古精衛鳥
真理往前一步就成了謬誤!
凡事不可過分!
宇宙無其大
粒子無其小
為了人不瘋
誕生普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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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evin的旅行日記
首先,不知何時弄出老賴一詞,生意失敗欠債了就叫老賴嗎?成功了叫企業家,敗了叫老賴,如果這樣誰還敢創業?其次,我理解拿不回錢的心情,我也借出了很多錢,但逼死他你就能拿回錢嗎?顯然不是,所有卡都無法收款了,也無法註冊公司再次翻身了,甚至都沒法出去工作了我請問這種情況如何還款?有人會問了為什麼沒發工作,很簡單就老賴這個名字!!!!企業就拒絕錄用。生活都成問題了還怎麼還款?非要弄的影響社會穩定了才罷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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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65555650557
老賴的行為對我們國家民族的信用損害是無法估量的。現在整個社會信用的崩塌幾乎都是老賴造成的嚴重後果!國家再不出手整治,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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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299035121401歲月
毛主席當年槍斃兩個貪汙犯社會清廉幾十年!八三年大逮捕社會治安穩定至現在!這還不能說明嚴格的法律是以預防犯罪為目的!嚴懲罪犯就是為了挽救更多的人成為罪犯!嚴懲違法者就是對守法公民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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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7160673651390
如果這樣也犯法,就乾脆將你們所稱的老賴們困死、餓死,把他(她)們統統置於死地得了。這樣也好,剷除了高利貸和套路貸的市場,減少了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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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概而論,如收的是公款(如水電費),用自己的卡或賬號會被扣款,只能用別人的卡或賬號來收了。還有不給人家活路,人家直接就是負資產免費打工,所有開銷別人支付你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