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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塵醉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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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賈談情
首先我非常能理解這種痛楚,妻子出軌了,離婚吧,你怕孩子那麼小就沒了媽媽,說明你是一個好父親。
但是不離婚又自己痛苦,像這樣的事,在生活中每天上演著無數次。
當被問到老婆出軌應不應該原諒,很多男人的第一反應絕對是“不原諒”,但是在這堅定的抉擇背後,更多的是猶豫不決。因為感情、孩子、財產等等各個方面的原因,會讓人在抉擇時不能做到那麼果斷,猶豫不決。
但是我們應該怎樣有效的解決呢?
首先分析出軌的緣由是否可被原諒:
出軌的原因是有很多種的,有主動出軌,也有被動出軌。所謂主動出軌就是說一切的出軌原因都是自身的,自己對這段婚姻生活不滿意,但是對方沒有任何的錯誤,而自己做出了這段出軌的行為,如果是這樣,那麼這樣的老婆是不能被原諒的,不管之前她對自己有多好,男人們也應該選擇離婚。
如果一個女人的心已經不在你身上了,那麼她既然能做第一次,就有後續的第N次。何為被動出軌?就是雙方都有問題,或者是男方先出軌,導致女方為了尋求平衡而出軌。
如果是這樣的一種形式,那麼這樣的出軌如果雙方都還在意彼此,也是可以重新走到一起,是可以被原諒的。說到底,其實就是看分手的原因到底是自身,還是對方,亦或者是雙方都有,然後再做權衡和決定。
不過最後做決定的還是要靠你自己衡量。
1.如果你還愛她,並且她出軌後能認錯且改之,可以給她一次機會,別人知道並不重要,你要評估值不值得離婚,畢竟離婚對你,對她,對家,對孩子都是傷害,有女人才是完整的家。
2.實在受不了,那就趕緊離了吧,每天看見就痛苦,肯定會爭吵,這樣對整個家庭都不利。有很多離異的人也過的挺好的。
如果自己能夠放手,感覺沒有必要再繼續,那麼就選擇不原諒,反之,就讓它成為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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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090740168620
離吧,自己孩子自己看,放她自由,給你自由,你再花個幾十萬重娶個,再生個孩子從頭再來。人生很短很痛苦慢慢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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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子時飛花
有一天你的孩子被罵bz生的,你就知道用這個詞形容,有多惡劣了,不愛就放手,不用覺得自己不離婚多委屈,你只是不想自己太累,有本事就離婚,自己好好帶孩子,把他培養成才,讓前妻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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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米粒橋治與阿嬤
感情走到盡頭了,就學會放手,做為一個成年人,起碼的素質和人品還是該有的吧……!當你把孩子媽媽用那個字發出來,說真的你的人品和素質也不怎麼樣的!不愛了,就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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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唱歌的胖妞啊
還是離吧,不然自己忍氣,總有一天忍無可忍,還是得離,早離早省心,早點找到對的人。離婚對孩子來說不一定就是壞事,總比天天吵架讓孩子看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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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臭美大媽日記
老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看在跟你一起生活的份上,看在她給你生了娃的份上,也別那樣叫。你們離婚,也許是緣分盡了。生命中所有經歷的都是該經歷的,不要恨。你恨她她沒感覺,痛苦的是你。學著感恩,該你經歷的苦難,繞都繞不過去。所以,抱著感恩的心態來看她。其實離婚後她並不比你好過。一個女人離婚後她將來的人生也並不一定定都好,所以,多祝福吧。
你應該還很年輕,將來路還長,你帶上孩子好好過,有合適的再找一個。記住,婚姻家庭要好好經營,彼此善待,彼此珍惜,多看對方的優點,多記對方的好處,忘記以往不愉快的,慢慢的把日子往好過。只要你好好過日子,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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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滕沫沫
,不要這樣評價一個人,他為你生了孩子了,要知足常樂,,你離婚後不找了?
為了你孩子忍忍,過幾年就好了!
人沒有完美的!有時,自己是和自己過不去!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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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普法屈律師
你對自己的妻子採用了近乎極度惡毒的用詞,婊子。由此可見,你對他的恨有多深。
如果你和他繼續勉強生活下去,一方面對於你個人而言,你覺得是一種煎熬。另一方面對孩子而言,你們倆不斷的爭吵,生活動手也不是什麼好事情,甚或嚴重的說,會對孩子以後的三觀造成極大的影響。
所以我個人的建議是,你竟然糾結如斯就不如分開。這樣既對你好,也對孩子好,也算是你把別人放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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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初心穩立
主動出軌,被動出軌都不能原諒,這是婚姻的底線,也是做人做事交往的底線。
出軌就意味著走出了婚姻的約束和限制,已經邁出了婚姻的大門。
婊嫖之人是勸不回來的,拉也拉不回來,也阻止不了。勸阻的一片好心好意,也許還會換來反目成仇的謀害。到那時就為時已晚,後悔也晚了。
婊嫖 是改不了,戒不掉的。其本是一攤汙穢,放在哪裡都招引蒼蠅,不離開它們,它們會毀了你、你的孩子,還有你的家庭和未來。
其實它們就是攤屎。甚至比之更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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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95後寶媽胖林
1你現在比我好看比我年輕,十年之後還有比你好看比你年輕的,你能保證他不出軌。
2他現在是我的合法老公,他的工資是我的,他的任何東西都有我的,你有嗎?
3他現在是婚內出軌 如果我和他離婚了,他是過錯方他不能得到什麼,你就更別說了。
4遠離渣男,從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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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ovewinter7788
我就不知道為什麼婚姻撕破臉,沒感情了,總是用醜陋的字眼形容對方,更何況對方目前還屬於你合法的伴侶。
想過就好好過,不想過過不了,就分開,難不成對方用502粘著你不跟你分開,沒有能力改變現狀以及現狀後的狀況,應該想著問題在哪,怎樣把生活過順?而不是一有不滿,就怨天尤人,懟天懟地懟社會,又享受著伴侶給你的好處,又忍受不了別人的缺點,最主要你自己估計也不是一個很能幹的人,輕鬆養活你自己和小孩很難,一句話,要麼忍耐好好過,要麼就對自己狠點,自己和孩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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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6121718208075
既然都罵表子了,你還願和表子住一起,也真佩服你了!你自己怎麼不檢查下自已那裡做得不好呀!一個愛家庭,會疼人的男人,他老婆會出去浪嗎?你老婆跟你過得肯定不好!要錢沒錢,要疼愛也沒有,不出軌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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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叔生活錄
對自己的妻子這樣稱呼,可見你對她是充滿了憎恨,再想恢復如初也不太可能了。可是不論她做了什麼,你怎麼氣憤,都不應該用這麼侮辱人的字眼,畢竟夫妻一場,感情不在了,還有昔日的一些情分,她也還是你孩子的媽!
既然她做了你無法原諒的事情,從心裡對她產生了憎恨,感情已經徹底破裂,就沒必要因為孩子勉強在一起了。你們在一起的後果是同時讓你們三個人都痛苦,這樣維持還有什麼意義呢?
孩子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裡,對他的成長是十分有利的,可以使他的身心健康的成長。可以想象到你家現在的狀況,一定都是每天冷眼相對,惡語相加。這樣的環境怎麼可能讓孩子健康成長呢?還不如一個單親家庭,起碼不會因為父母的爭吵而惴惴不安。
長痛不如短痛。既然已經不可挽回了,就離了吧。放彼此一個自由。這對於你們三個人來說,都是解脫。但也不要再用侮辱的話語去說你的妻子了,畢竟你們相愛過,她也為你生了孩子。哪怕不愛了,要分開了,也要有底線,不能惡語相向。為了曾經的情分,分手也要灑脫一些。她永遠都是你孩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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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寧靜致遠5252
我不建議你離婚,你自己討厭的妻子是你自己孩子的母親,而孩子需要母親!
離婚3方受傷害,不離,你自己受傷害。但是離了,你也是在透過傷害自己的孩子來傷害自己,何必呢?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不如選擇原諒,還是不離婚比較好!
1.夫妻之間有了孩子以後,女方的母親角色是第一位,妻子角色是第二位。
母親的角色應該永遠都是第一位的。
我們結婚以後,自己的人生歷程基本上已經過了一少半,而孩子的生命才剛剛開始,怎麼能輕易的讓自己的孩子度過一個不幸福的童年呢?這樣可不行啊!
況且,一個人的童年過的是否幸福,對他的一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大部分罪犯的童年時期都有過不幸的遭遇,長大之後他們會把這種不幸轉嫁到別人身上,以求心理慰藉。這應該引起我們對孩子童年時期生活的關注。
你的妻子做錯事,但孩子沒有。離婚雖然懲罰了你的妻子,但受傷害最大的卻是你的孩子。
要是你做出了離婚的選擇,就是把老婆的“妻子角色”看的太重,忽視了她是自己孩子母親的角色 。
一個男人跟誰過都一樣,但是孩子親媽只有一個。
2.選擇原諒妻子,就是放過了自己,又不會傷害自己的孩子,一舉兩得。
就算離了婚有什麼用?一點用也沒有,只是解解氣,解了氣以後還是要面對眼前的“爛攤子”。
放妻子與他人“遠走高飛”,自己領著沒媽的孩子過著悽慘的生活。這就是你想要的嗎?不是吧!
就算是你很優秀,給孩子找個後媽,恕我直言,又有幾個後媽對繼子好的。到那時,你就會夾在自己親兒子(女兒)和二任妻子中間受“夾板氣”,你的日子將會更難過。
我可沒有胡說,我有一個以前的鄰居就是這個情況。他和妻子離婚後,又娶個老婆,老婆經常和自己的女兒鬧矛盾,最後女兒離家出走了!至今為止也不回家。
3.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你的妻子有過錯,你自己也會有。只不過人都是一樣,自己可以很輕易的原諒自己,而揪住他人的錯誤不放,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
你當然也會有過錯,首先,罵自己孩子的母親就不對。
要反省自己,是不是自己有做的不對的地方 ,致使妻子犯了錯。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我們既然能原諒自己,當然也要原諒別人,這才公平!
綜合以上觀點:別離婚,以免孩子受傷害!原諒自己的妻子,以免自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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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友德之聲
題主講:遇到個婊子,離婚孩子咋辦?不離自己痛苦,咋辦?
你用婊子這個詞來稱呼你現在的妻子,可見你從心底恨透了這個女人。
民間所稱的“婊子”在人們的意識裡是比妓女還要下賤,沒有尊嚴的人。
“婊子”被廣泛用在俗語裡,用來罵勾引男人的女人。如“當婊子還要立牌坊”,“臭婊子”等一類……
由此推測,題主妻子或有出軌行為被“捉姦在床”吧?
家庭生活中,男人嫖娼、養小三,女人賣淫、偷漢子,一般來講,一旦被“證據確鑿”,婚姻破裂是大機率的事。
特別是女性的“紅杏出牆”,擊毀的往往是男人的自尊,敗壞的還將是家族的血統,這對血性漢子來講,比殺了自己還難受。故而,從題主用婊子稱呼自己的妻子上看,可見從情感上於妻子以徹底的“恩斷義絕”了。
儘管民間有“寧折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說法,但從題主的具體情況來講,這婚還是離了好,而且宜快不宜拖,儘快地把這婚離了的好。
為什麼我要對題主現在本還存續的,僅僅處於離與不離的,猶豫之中的婚姻絕然給予離婚的建議?
這是基於我用婚姻心理學及行為學對題主進行了基本判斷後的決斷。
誠然,生活裡有不少婚姻裡或男,或女出軌後,仍然能“同床共枕”婚姻維繫,特別是誓如那些“經濟聯姻”,或社會、經濟地位差異較大之型別的婚內“出軌”,因有比自尊、感情等更為沾性的客觀因素存在,婚姻的繼續對雙方均利大於弊,這道德瑕疵也就不算怎麼回事了。
然而從題主來講,既然都能公然稱呼妻子為婊子了,無論女方對此婚姻是什麼態度,單從題主來講,心中對女方是充滿怨恨及憤怒,能用如此惡毒的言辭相稱,也只有恨之入骨時方才有此表示,而這種恨及怒,讓題主面對妻子時就猶如一桶可燃性特強的汽油,稍有火星就極易爆炸……
這類婚姻關係,就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不及早拔去引線(離婚),隨時均可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然而一旦解除了婚姻關係,這夫妻間才會有的“刻骨仇恨”就會慢慢地消逝……
這也是為什麼婚姻法規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為是否准予離婚的主要要件,而不是依評判誰對誰錯而定。
或者題主非自尊心及個性特強的男子,也非特別不能容忍妻子“不忠”的大男子主義之漢子,那麼或許還有考慮孩子或其他可留戀因素勉強維繫住家庭。
但,題主不是,一句婊子的稱謂足以表明題主與妻子以是“水火不相容”、連外人的關係都不如;
妻子以是不可饒恕的仇人,這婚不離,早晚出大事。到那時,那才是對孩子最大的、且無法挽回的傷害。
而且對社會,也是極不安定、和諧的隱患之一。
綜上所述,我認為這婚應該儘快的離,妻子顯然也不再適宜擔任孩子的監護人,從過錯原則上講,把孩子判定男方的可能性應該較大,真若愛孩子,今後多給孩子創造些好的成長條件,盡力關愛孩子今後的身心健康就行,而最最有益之外,也是特別重要的是:
分開了,雖然也免不了傷痛,但減少了因仇恨可能引起的更大傷害。
古人云:兩利相遇取其重,兩害相遇取其輕。為了孩子和自己,我認為,還是離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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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你心情很沮喪也很受傷,但是我很不贊成你用婊子這個詞來稱呼你曾經的妻子。
兩個人在一起沒有絕對的對和錯,但是如果對方做出了對不起你的事情,那你首先也要從自身找一下原因,因為這個事情不是單方可以無情無義的,你一定也做過什麼錯事,才傷了對方的心,讓他做出了傷害你的事情。
事情既然發生了,你不該把責任全推給對方,並且用這種譴責的態度來稱呼對方。
哪怕他有1000種1萬種的醋,他也是你孩子的母親,你這樣稱呼他對你的孩子也不好。
另外呢,你沒有必要為了孩子委屈自己。
兩個人之間如果沒有感情了,或者是說對方出軌,你無法接受那最好的辦法還是分手。
心平氣和的和對方說一下,再見也不失為一個男人的風度。至於孩子的撫養問題,雙方也可以坐下來協商,實在不行還可以走法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