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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就看一會兒新聞

    同人小說(英語: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漫畫、動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元素進行的二次創作。”引用於WIKi百科同人小說定義。同人小說不是以自然人為角色的,而是現有作品角色的再創作。拿自然人為角色的小說叫“真人文 (real person fiction)”了,真人文在美國非常有爭議,屬於“民不舉,官不究”。但只要有人告真人文作者侵權,民事訴訟一告一個勝訴,幾十萬美元的賠償是常見的。中國也是這樣處理,被寫的人要是維權,也是贏面很大。作者拿真人意淫總是不能被主流接受。

  • 2 # Dream117415

    屬於,如果對於明星本人的名譽權造成極大的影響,已經嚴重影響明星的商業活動,個人形象等問題,是可以起訴的,總有一些人藉此遊離法律的邊緣,鼓吹創作自由,世人都知創作沒有絕對自由!

  • 3 # 糾結女王亦超

    小說是虛構文學,這個小學高年級就在說了。

    同人作品也是小說,既然是虛構的,那麼,怎麼構成侵犯名譽權呢?

    同人有兩種,一種是下墜這種,作者有一個故事,在故事裡設定原型,懶或者別的原因,不樂意改名。

    這種幾乎沒有告的可能,因為人物設定是以藝人當原型的,哪怕包括姓名,但是,那就是一個虛構的故事,何況,一般來講都會加點小變形,比如大白腿。你說純下痣是肖戰本戰,沒有毛的大白腿不同意。

    只有一種情況,當事人有同等經歷並且告知過作者,或者作者有途徑瞭解,這也是隱私有關。

    另外一種,博君一肖小作文,假設場景是真實發生過的。尤其是微博上的小作文,通常都不會說明是小說。

    但是,你見過這種文字有用本名的麼?

    黑稱倆禮拜一換,一不小心就成了數學課掉筆的小學生,別說吃瓜的了,作為早年產糧的,看看我寫過的舊CP,都得想想這特麼誰啊?

    就這親媽都認不出的狀態,你跟誰維權去啊?

    當然,這也得感謝粉絲糾察隊,取締了CP粉使用本名的權利,也取消了偶像維權的權利。

  • 4 # 海外一隻蝦

    名人的名字和形象具有商業價值,受法律保護。任意在文學創作中扭曲汙化名人的名字和形象,一是會對其商業價值造成影響,二是會對其代言的品牌形象造成影響,都具有起訴基礎。情節嚴重的還會對其本人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和損失,可以追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回答我的問題,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