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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取名有點難123

    每個人都自己的想法我可以理解,接受善意的批評和指正,但是詆譭、造謠、謾罵說實話我還是不能理解,文字不是刀,但是它也可以殺人,偶像是公眾人物,但是也是法律上的自然人,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也請善良一點吧。

  • 2 # 孔德新書法作品

    我首先說用文字傷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是,在近幾年文藝舞臺,在影視圈出現了一批一批的明星大婉,成為一些年輕人心中的偶像,也造就了一批追星族。這些追星族對自己的偶像崇拜的無體投地,相互之間對明星品頭論足,有的甚至用文字對這些明星進行評論,指責。這樣,就造成了追星族之間的互相指責。我說,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

    至於對他的粉絲們,你們不要引起互相矛盾,對你崇拜的偶像不要極端維護,你的偶像好與壞跟你沒有多大關係。在這裡我用蔡明老師演的一個小品來說明問題,一明星的汽車從一女孩前開過,賤了這女孩一身泥巴,這女孩捨不得把泥巴洗掉,以表示對偶像的崇拜,媽媽給她洗了衣服,她跟媽媽大鬧起來。這有點太過份了吧!

    用文字傷害偶像,與你一個粉絲無關,如用文字傷人,必有法律懲戒。

  • 3 # 肖兔子的木子蔥蔥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見,有自己的看法。網路是公開的,接受不同的聲音。在海納百川的網路世界裡,我們依然要讓自己成為傳遞正能量的人,建立美好才能收穫美好。

  • 4 # 春來越夏盼秋過冬

    司空見慣了!都是為了各自偶像的利益。有些人既不是他/她的身邊人,也不是他/她的工作夥伴,發表一些傷害他人偶像的文字,是極其愚蠢的。

  • 5 # 付麗亞

    用文字傷害別人偶像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這種人心胸狹窄,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偶像好,這種人行為是非常可恥的,不要任性,用自己的無知行為不僅幫不到偶像,而且他的行為還會影響到自己偶像的,所以任何時侯都不要衝動,衝動之下做出的事情讓人唾棄,讓人厭惡,更有甚者會使自己觸犯到法律,

  • 6 # 範小九Jack

    說白了就是沒事閒的!看別人好心裡不舒服!這是人性的弱點,當人們沒有正確的三觀和自制行為,就會做出一些失格的行為,用言語傷害謾罵詆譭別人,自己內心才有點存在感!

    對於那些不要臉的人,我只能說,沒事多孝敬孝敬自己爸媽!少在網上瞎嗶嗶,因為這會讓你顯得無腦,愚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方方不同意日記在國外出版,你看了方方日記還會反感方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