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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沐陽乙

    孩子是你的,離了婚已經對孩子是一種傷害了,你說要不要去看孩子?這和前婆婆待不待見有關係嗎?再說了前婆婆不待見你,你可以待見前婆婆呀?人家還給你帶孩子呢?更何況不去看孩子?你不想孩子嗎?孩子不想你嗎?

    你沒有具體闡述什麼情況?比如孩子多大了?孩子對你們的離婚是什麼態度?孩子和你的感情怎麼樣?孩子是否需要母愛?(哪個孩子不需要母愛呢?),你沒有說明你們離婚的原因,而前婆婆的不待見,是不是也說明離婚你有責任?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所不知的,所以只能猜測著回答這個問題。

    不過我想大人們不管因為什麼離婚,對孩子的愛是不能改變的。家庭破裂,以及重組家庭,甚至母親不帶孩子,都是對孩子不公平的表現。你再不去看孩子?你能受得了嗎?孩子能受得了嗎?前婆婆的不待見,確實是個難題。大多數婆婆都會反對離了婚的媳婦再招惹孩子的,因為她們愛自己的兒子,更愛孩子,才產生的對前媳婦的不滿。可是她們也是怕孩子沒有母愛呀?所以前婆婆也應該是矛盾的。

    所以我想基於這樣的原因推測,雖然你們離婚了,一定是有不得已的原因無法生活在一起。不管責任在誰,但孩子是無辜的。要繼續給孩子施以母愛才對,前婆婆也應該懂得這個道理。你可以和他們溝通一下,或者乾脆就主動和前婆婆搞好關係。本來也應該感激前婆婆的,她幫你帶孩子是一份恩情啊!不妨主動談談,在經濟上對前婆婆付出一些,對孩子也付出一些。人心都是肉長的,前婆婆也是女人,應該能理解你,更應該知道孩子需要你,她永遠也代替不了你在孩子心中的位置。

    更何況法律也規定,離了婚不帶孩子的一方是有權利定期看孩子的。不過問題不要搞僵,還是和平處理為好。如果你是離婚的過錯方,前婆婆不容易再待見你,是人之常情。想想辦法吧!反正我認為你不看孩子,對孩子是不公平的,孩子會想你的,你也會想孩子的。當然這只是我的推測,你沒說孩子多大?沒說孩子是否真正需要你?沒說你是否想孩子?沒說前婆婆不待見你到什麼程度?那你還是根據具體情況來處理吧!

  • 2 # 牽住夕陽的手

    實話實說,你別不愛聽。

    一,孩子是你生的,看孩子是你的權利,為啥說婆婆不待見,你就在想要不要回去看孩子。看來你對孩子的感情並不深,孩子是可見不可見的。

    二,你們已經離婚了,孩子你沒有帶走,是否每月給孩子撫養費了,不得而知。一個已經離婚的前兒媳婦,你還想讓婆婆怎樣待見你,讓婆婆依然把你當兒媳婦看到嗎?這怎麼可能。

    三,如果你是真心想孩子了,想不看孩子,前婆婆和前夫阻止你看孩子,你一定會想辦法看到孩子。在家裡看不到,在學校裡,或者在遊樂場等公共場所,都能看到孩子的。除非是你從心底裡就沒有看孩子的慾望。

    前幾天法律節目中有個年輕女子打電話諮詢律師,她的女兒四歲了,她們離婚半年了。她每月都給孩子拿撫養費,但是孩子奶奶和爸爸堅決不讓她見孩子。

    前幾次她是偷偷到幼兒園去看孩子,後來被孩子奶奶知道,她們把孩子帶走了。聽說是給孩子換了幼兒園,究竟在哪裡,她找不到,但是她很想見孩子,自己該怎樣做。

    律師建議女子,走法律途徑,起訴男方,要求對孩子的探望權。約定一個月看孩子一次,或者一個月看孩子兩次都行。雖然離婚了,看孩子是你的權利。

    不管前婆婆對你的態度如何,看孩子是你的權利,除非你不是真心想看孩子,所以,拿前婆婆來說是。

    曾經的一個熟人,夫妻倆關係還不錯,就是跟婆婆相處不來,三天兩頭吵架,吵著吵著就打起來了,彼此互不相讓,最後前夫實在忍受不了,提出離婚,孩子跟著前夫。

    她們離婚之後,她從來沒有看過孩子。孩子長大了,去看她,他在孩子面前不斷地嘮叨孩子奶奶如何如何不好,最後孩子聽煩,離開了她,再也不想她了。

    當媽媽的如果對孩子沒有愛心,孩子長大後,再想讓孩子親近自己就不可能了。

    所以,建議你還是定期去看看孩子吧,不要管前婆婆對你的態度如何。

  • 3 # 阿霞的日記

    不待見 那是屬於正常的 ,可以理解 。可是小孩肯定要看啊 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 ,親情, 友情, 愛情 ,親情排第一

  • 4 # F雙月

    你想見孩子,打個電話給前夫說一聲,自己去見就可以了。婆婆如果不讓見,又找前夫解決。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就找法院。任何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要不然,放下一切!自己好好過!反正孩子不在身邊,你沒有責任的。孩子將來好不好,也是他們的事!一個家庭,不能正確處理這類問題,孩子是記在心裡的!長大了,或許根本不理他們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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