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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習書者

    我認為必須對此類毫無底線的騙子進行法律層面的打擊。否則,對我們傳統武術的傷害、對我國在國際上的負面影響是致命的!對青少年的負面引導也是致命的。

  • 2 # 落雨聽桐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此二人等不管有無真才實學,收徒屬於民間行為,且徒弟基本都是有自我認知能力的成年人,所授也是強身健體的民間體操,對社會並無危害性,並對大眾具有娛樂性,也不觸及法律所不允許,故不必上升到律法的角度。

  • 3 # V天鴻

    這個倒是沒有那個必要,這些所謂的大師其實是娛樂界的,人生已如此艱難,何必要去趕盡殺絕呢?都是混口飯吃,給它們一條活路,偶爾也能為這乏味的生活增添一絲樂趣,挺好!至於追隨它們的那些弟子們,純屬智商問題或者是娛樂自己,又或者是真想緊跟大師們的腳步 成為下一個大師,我們不得而知,反正人各有志 只要不是被強迫 不是危害他人就可以了。人生百態眾生相,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來看我]

  • 4 # 西安法律觀察

    從法律上追責,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如果涉嫌民事欺詐,可追究民事責任

    二是如果涉嫌刑事詐騙,可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如何區分民事的欺詐和刑事詐騙呢?

    1、欺詐是民事行為,民事欺詐行為一般來講是用誇大事實或虛構部分事實的辦法,藉以創造履行能力而為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並與其訂立合同,透過履行約定的民事行為,以達到謀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如果這兩位大師以欺詐的行為導致他們與他們簽訂了招生學徒等合同,合同簽訂之後並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則可以實情進行民事訴訟,追究其民事賠償或返款責任。

    2.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之公私財物的行為。是否犯有詐騙罪,主要取決於,一是否以非法佔有目的,佔有錢財,二是否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三是詐騙金額是否達到當地詐騙罪的最低立案標準。

    民事欺詐和詐騙罪的區別主要在於:

    一是民事欺詐行為的當事人採取欺騙方法,旨在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並與其交易從而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不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而詐騙的目的是讓對方陷於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從而達到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是民事欺詐行為人在簽訂合同之後,總會以積極的態度創造條件履行合同;詐騙行為人根本無履行誠意或履行能力,即使有一點履行合同的行為,也是象徵性的“虛晃一槍”。

    三是民事欺詐行為人為了減輕責任可能進行一定程度的辯解,但不會逃避承擔責任;而詐騙行為人則是要使自己逃避承擔責任,最終使對方遭受損失。其中,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是二者相區分的關鍵所在。

    最後一點就是不管是民事欺詐還是詐騙罪的追責,都得有人報警或去訴訟,有關機構才開始追責

  • 5 # 大主988

    真正的武術是一種強身健體的運動。這些騙子把武術神話了。結果只有捱揍的份。很多的所謂武術“大師”,我真為他們的生命擔憂。估計再被人揍下去,壽命正在縮短。何苦呢?喜歡武術是一種愛好。迷信武術就是入了歪門邪道了。用武術來騙錢其實是刑事犯罪了。許多的“大師”就是騙錢的犯罪份子。應該是正常社會打擊的物件。你如果腦子正常,你會相信閆芳的手胡亂一推,一排大男人統統倒地倒的一塌糊塗是正常的?社會應該宣傳武術的強身健體的實用性,而不是推波助瀾的推動武術的神話。只要想想當年的義和團,就知道武術抵擋得了洋人的攻擊嗎?所以,破除迷信永遠在我們前進的道路上。

  • 6 # 舞臺燈光

    閆芳,馬保國是譁眾取寵之輩,中國好像沒有立法明確對此類行為進行打擊。但如果收徒開課,以虛假宣傳詐取錢財,應該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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