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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蘇觀點

    這個真不好說。也許你是對的。但中國人也有一句話,就是“禮輕情義重”。情義無價。

    主動送禮和物質等價交換不是一個概念。生活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朋友,不會完全按照你的理解去辦事。很正常。你若計較,就是個事,不計較就不是事。

    為了一點事而徒生煩惱,不值當的。自己心裡明白就行了。

  • 2 # 夢中晴雨

    這個問題大致四種情況:A,君子之交淡如水,隨便不講對等。B,戀人交往隨愛好和經濟能力也不講對等。C世情交往合禮俗成規,照例隨往。D,一船朋友交往禮尚往來差不多對等。事在人為,在心不在物。這個問題要大眾化,別領跑社會豪禮之風,選中即可。一己之見,歡迎大家討論!謝謝![祈禱][祈禱][祈禱]

  • 3 # 天馬909張冰河

    虛假的情義看價值,是虛對虛。直正的情義是無價,是換位思考,是良心。

    人人心中有杆枰,誠實對誠實,枰盤裡裝的是真心,執著是枰盤的星,歲月是移動的稱砣。一時一事難平衡,天長日久不一定見真情,但總能辨別假意。這是最笨的辦法,也是最有效的辦法。

  • 4 # 愛花人1956

    不管送什麼樣的禮物,首先要看接受物件的檔次。再看要送人的禮物人家能不能喜歡,拿不拿的出手。不實用的東西,檔次低的東西會抹殺人的情感!起不到相互尊重的意思了!禮物儘量高檔一些!讓接受者覺得你很看重這件事!

  • 5 # 書山無涯

    首先出發點就錯了,你送朋友禮物就奔著人家也送你禮物去的,真的朋友你送禮物是不求回報的,真的朋友給你回禮比你送的要貴重,關鍵看是不是真的朋友

  • 6 # 慧孕媽咪

    古人說得好,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勢相交,勢敗則傾;以權相交,權失則棄;以情相交,情斷則傷;唯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遠。

    五種人不可交

    一對父母不孝者不可交。

    二是對人刻薄者不可交,出口不遜,為人不丈夫,處事不能將心比心,會傷害他人。

    三是斤斤計較之人不可交,凡事斤斤計較,生怕自己吃虧,投機專營,耍小心眼,似乎以佔便宜方能顯出其安然,相交何宜?

    四是不知敬重之人不可交,俗話說來而不往非禮也,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五是沒有同情心的人不可交,心腸歹毒自私,不能為伍。

  • 7 #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朋友之間相互贈送禮物只是一種情感的表達,而不在於價值的平衡。如果相互贈送禮物需要找價值平衡的話,那就不應該贈送給別人東西,那樣就是一種價值交換。

  • 8 # 幸福一家人wjy

    我是這樣認為:一、如果這個人是因為當時經濟條件不允許,拿不出和你對等的錢或物,或者是他她想你以後有事的時候再把虧欠你的給你補回去。那你就不要怪他她了。二、如果這個人不光是在和你相處往來的時侯,禮物價值不平等,跟其他親戚朋友也是這樣,那你以後就不要再和她他相處交往,畢竟誰掙的錢都不容。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絕大多數人,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因為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品德。但是也有極少數愛佔小便宜,自私自利人。這樣的人也許剛開始我們和他她相處時候,並不知道他她是怎樣的人?但是天長日久品人心。我想,對於這樣愛佔小便宜的人,以後願意和他她往來的朋友會越來越少,總一白一天會成為孤家寡人的。

    我有一個同學就是這樣的人,前幾年她和她老公離婚了,沒有地方住,因為我家兒子在外地工作,家裡有個房間閒著沒人住,她說先在我家住幾天,找到房子之後就搬走。結果一直住到半年之後,找到了物件才搬走。她在我家吃住我都沒要錢,可在我們出去購物的時侯, 我因沒有帶夠錢,向她借三塊五塊的,在我還錢的時候,她一點都不客氣,馬上就接過去。她在我家住了半年多,飯好了就吃,水果蔬菜從來沒有買過。在我兒子結婚的時候,她只給了我兒子200塊錢紅包。(200塊錢都不夠她一個月的伙食費)。對於一個不懂得感恩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價值平等”?對這樣的人,真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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