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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君15417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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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雨206956013
感情破裂了,並且也分居了,這樣就差離婚證了,在沒有感情的婚姻裡度日如年,如果雙方都覺著沒法一起繼續過了,離婚很好離,可以協商解決的!連起訴都不要了!直接在協議書上簽字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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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博律師
我國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情形。
起訴離婚就是您去法院,遞交起訴狀,寫清楚您的訴求,要求離婚的事實和理由,以及您的證據。如果法院經審理認為你們感情已經破裂,就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破裂,判決不離婚,那麼六個月後,您可以第二次再次起訴離婚,一般這時候就會判決離婚了。您說的分居半年,並不能當然就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了。
同時,離婚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債務,以及子女問題進行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庭一併判決。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夫妻能否繼續過下去的前提是雙方要有感情。沒有感情強行湊和在一起,對雙方也是一種煎熬。
但感情這東西也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
因此,一些本來關係很好的夫妻,後來有的演化成了路人。
也有一些本來沒有一點感情的默生人,隨著交往的增多,逐漸培養和建立起了感情。
也有些瀕臨完全破裂的感情,透過雙方的悔改和努力,重新恢復、建立起感情的。
對於已婚夫婦來講,能夠成為夫妻,本身就是一種緣分。既然有這個緣分,就要珍惜,莫因一時的矛盾放任感情的流失。
如果確實兩人緣分盡了,經過努力也無法挽回了,就好合好散。別在其它方面過多地去計較。這樣可以更快、更順利地離婚,擺脫無休止的煎熬。
如果兩個人感情確實破裂了,就在一起協商離婚的事。
不吵不鬧,念起曾經在一起過,都退一步,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個書面協議,雙方到民政部分申請離婚即可。
雙方在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寫個離婚的民事訴狀,到法院立案庭立案,走訴訟程式離婚。
訴訟離婚,則必須符合感情確實破裂這一要件,才可離婚。不符合這一要件的,法院將不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提供證據,法院要按程式來走,耗時較長,也較麻煩,這點要有心理準備。不可能一天兩天就結案。
一般說來,原配夫妻彼此都十分了解,如果能虛心改正各自的毛病,揚長避短,重新和好還是大有希望的。一婚比二婚要好各合得多。
奉勸各位,能不離婚的還是儘量別離。一婚沒有那麼多的算計,對共同的孩子好,這點有桐同的目標。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