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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詩情畫意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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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您也可以這樣活著
當然自己保管好,給兒女保管就看運氣了,如果兒女真孝順,很好!但遇到見錢眼開的不孝兒女,就等於沒了!結果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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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榴的媽媽
如果是夫妻兩個,目前為止腦袋不糊塗的情況下,還是老人自己保管吧!如果雙方夫妻有一方不在,就自己一個孤寡老人了,還是把錢財提前給兒子女兒兒媳講明白的好,一個月自己留多少零花錢,剩餘的錢給女兒兒童平分,老了自己有個好歹,最起碼兒子和女兒都能伸一把手,如果自己老伴不在了,肯定空虛寂寞,現在騙子又計謀高超,讓你買他的保健品啊!治各種病啊!那完全是下套騙錢的,因為怎麼說呢!我老公家庭就是單親家庭,公公一個人,他掙錢之前自己管賬,他心眼好,把錢都借給別人了,說什麼別人可憐,自己的兒子兒媳連房子都沒買,人家可憐,我看人家就是看他心眼好才騙他,而且每次都買那些沒有用的保健品,直銷產品,錢都給別人了,現在我和老公心裡對他都有一個刺,不是我們對他不好,是我們都是忠言逆耳,不會甜言蜜語哄他…所以我的建議最好把錢財給兒女提前交代好,有病有災你們的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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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碧影心怡
能走能動的時候,能自己管還是自己管吧,實在走不動了,也只好將財物交給兒女保管。
老人晚年有點老本,你的生活質量會好很多,再說也需要大量錢養老,一旦有個病有個災的,沒錢寸步難行,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那可是救命錢。
認識一個獨居的老太太,年輕守寡,把孩子拉扯大,供孩子完成大學學業,也成家立業了,本來可以好好享受今後的人生,但兒媳懷孕,需要她去照看孩子,就動員她把樓賣了,兩家錢合在一起,買個大點的房子,今後一起過。
善良的老人,信以為真,真的把老頭留給她的不動產給動了,賣的錢也如數交給兒子兒媳,還準備享受天倫之樂呢。
卻不料,沒兩年就已經待不下去了,兒媳對她極其不好,整天得忍氣吞聲,看人家臉色度日。
最後只好自己灰溜溜的退出來,心疼兒子,也不能逼兒子賣房,只自己孤身一人返回家鄉,可老巢已經不在了,沒辦法,在原來同事的幫助下,住進了養老院,前段時間病了,看病的錢都沒有。
因為她退休金少,去了交養老院的費用,根本就剩不下幾個籽,向以前老同事借,大家都說幫助了你一時,也幫助不了你長久,你還得想個長久之計啊!
看看,多可憐!
人老了,必須得早打算,多攢點積蓄,也給兒女減輕負擔,這也是對兒女好!
人老了,不易,如果再沒有積蓄,更不易!
此乃金口玉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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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疾林
這個問題主要看兒女的人品。如果人品信得過,老年人可以把大部分財物交給兒女,自己手上適當留一點機動錢。這樣,財物安全無虞,老年人用錢也比較自由。現在,許多騙子正是盯上了老年人易受騙這個特點,專門開展有針對性的詐騙,又或者,老年人身體,精神不濟以後,有了財物,自己也沒能力處置。
如果兒女人品不行,建議老年人對財物作個盤點,記在本子上,以後怎樣處置也事先作個說明,防止意識不清醒或者身故後兒女之間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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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雪夜流螢
我的東西都是交給我媽保管,我這個人太大條了,以前的男朋友和我一起走路都很小心,上下電梯、過馬路、在馬路邊行走都處處護著我,出門東西都是他帶。我單獨出行他會時刻提醒我注意安全,帶幾個包?隨時注意清點,我們在一起他什麼都沒丟過,我錢包、手機被偷過好多次。現在他不在了,我重要的東西都交給我媽保管,我媽管理東西很仔細,我管的話可能就可能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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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上高原
老年人自己保管財物好,還是交給子女保管?
我認為,儘量還是自己保管。很多時候,財產就代表尊嚴!現實中將財產全部分給子女的老人,基本上沒有什麼好日子過,一些子女看到你已無油可榨,對你愛理不理的,遇到大事或生病的時候,你才知道錢在自己手裡的重要性。
這個社會太現實,兒女保管不如自己方便!愛兒女的父母多多多,孝順父母的兒女少少少。
做聰明的父母很重要,對子女儘量公平,財產儘量握到最後。我認識一個聰明的老人,全部家產不分,每當自己有什麼事,三個兒女跑得比誰都快,因為他們有盼頭。
自己和配偶身體還可以,錢財自己存取沒問題,當然,要遠離騙子。如果自己一人,或者身體不太好,可以存在自己戶頭上,將密碼寫在比較方便尋找的本子上,也可以告訴子女,請子女幫忙存取。
願大家都頤養天年、幸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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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芝麻開門Open
老年人自己保管財物好,還是交給兒女保管好?
1. 首先法律規定不管老人多大年齡,只要頭腦清醒,能自理,在法院,律師事務所或者公證處將自己的財產獲得絕對的處分權(不要拖泥帶水,要完全掌控)。自己的財產給任何一個人保管都行的,其實這也就是咱們說得立遺囑,別人沒有干涉老人處理財產的決定。人的確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但是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一般會用去你一生80%的治療費,把手中的存款管理好,是對自己好也是對子女們好,因為我們可以不必張口,讓他們提供幫助。到時沒有行為管理自己的財產,那時會後悔終生,所以當還能掌握命運的時候,應該對自己負責,千萬不要怕動腦子,就把權利讓出去,自己的兒女,親友們也不如自己可靠。一定打破養兒防老的舊思維。
2.至於自己保管財物好,還是交給兒女保管好?
這就要老年人自己的提早做好贍養扶助的預備。法律規定: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兒女贍養老人也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這時你可把財物(做好法律依據)交給他們保管(保管不代表繼承)。
3. 人年齡越大,賺錢能力越小,沒錢傍身的老人,一旦生病就為難了,兒女們自顧不暇,沒有錢就無法接受基本醫療,更不要考慮用國外進口新藥。所以,人到老年,要儘早替自己考慮養老的問題,不要以為現在還不算老,還有大把的時間和精力可以揮霍。至於財物是由誰保管?需三思而行,畢竟到時無依無靠需兒女贍養。當今生活每一個兒女家庭生活也不容易,人與人應相互尊重,老年人體諒兒女難處,有能力可適當補貼兒女(不贊同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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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感覺身體健康沒問題的時候,儘量還是少麻煩兒女們,但也可以拿出一部分由兒女幫忙平時用度,如果行動不便還是交給兒女管吧,前提是你的兒女平時就很有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