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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451194201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新小區樓房又高又密集,住戶多而且業主都是有選擇性的買房,一部分業主還把物業作為買房的因素考慮進去,所以物業是必須的,老舊小區就不一樣了,最高的也就六層,老年人居多而且都是老鄰居互相都有照應,有物業反而起矛盾居委會收個衛生費就好了

  • 2 # 神秘的東方之音

    不同意取消物業。小區實行物業化管理模式這是已被實踐證明,比較成功比較安全穩妥的一種行之有效,接地氣合民心解民困的社會居民管理模式。當然這種模式也還存在不少問題矛盾,但這只是前進中改革中可以改進解決的,單純的以此為由解散物業太過簡單一刀切,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物業一旦取消,一旦發生樓層電梯損壞,供水供電出現問題,誰來進行及時解決排除?小區安保出現火災偷盜等重大安全事故,誰來實施救護破案等具體工作如何落實到位?還有日常的保潔垃圾清運怎樣檢查督促天天做好?還有小區的綠化美化管護等都是小區後勤每日必做的內容,這些又如何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正常運轉?人常說後勤無小事物業牽萬家是有道理的。看到一些人總愛說讓以上這些包羅永珍的繁雜工作,由業主及業主委員會幹,我覺得沒那麼簡單,業主買房入住享受的是較完善的系列後勤服務,不是來進行兼職,特殊情況搞個一天兩天十天八天可以免強,時間長了能行麼?況且組織業主委員會又要審批又要組織一班人馬,重梁疊加我認為是一種社會資源浪費沒有什麼太大必要。因此我認為根據國家物業法的相關規定,本著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的人性化精神,對當前的物業管理現狀進行疏理整頓,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發揚成績糾正偏差,注入引進新鮮的管理經驗和創新管理理念,在提質增效進一步改進服務上出實招下功夫,沒必要解散物業,搞內耗瞎折騰,完全可以在原有物業管理基礎上,做大做強做細做精物業管理的蛋糕,讓創新型物業管理邁上新臺階。

  • 3 # 人之初吾本善

    沒有物業的小區環境一團糟不說而且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有的只知道物管如何如何收費而不知道物管的付出,自以為坐電梯是自動上下不需要什麼管理,維保,檢修,自來水是交了費的是自來的,熟不知高層用水必須二次供水,水池清洗,花草培植,管理,門衛及小區安保,快遞收發等等等還有好多好多業主看不到的管理地方,一個小區最最關鍵的是電梯維保,水池的清洗及二次供水,綜上所述,物業保修,保安,保潔及每個環節都很重要,我不支援取消物業,那些嘴上天天喊取消物業(物管)的人真的沒償到無物業管理的煩惱和苦衷。

  • 4 # 房shi雜談

    不支援。原因如下:

    目前物業的存在,對小區整個運轉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水電、燃氣各種管道的日常維修保養,房屋日常維修,小區綠化養護,車位動態管理,小區日常保潔,門禁安保等,都離不開物業。如果取消物業,勢必要設定一小區日常管理機構,這在目前來講不太容易實現。

    之所以大家有取消物業的呼聲,個人認為,還是小區物業不夠專業,服務意識不強,把自己當成是小區的老大,這是普遍存在的,說白了,物業就是管家,是業主交錢購買的服務,只是現在物業公司以為入駐了小區就是這片區的總負責,凡事都是他們說了算,意識還有待提高。

    怎麼解決呢,我覺得不應該取消物業,可以設定監管方,政府有職能部門專門監督物業,加大市場對於物業單位的考核機制,服務不好的拉入黑名單,有一定的懲戒措施,看他們還敢當大爺不。

  • 5 # 開甦說嘉

    取消物業,誰來領頭負責小區的日常事務?也許有業主會說,我們業主自主管理。就目前的社會環境來看,維修,保潔、安保,由小區業主自主管理是不現實的。業主之所以對物業有太多的不滿意,主要是因為,業主花了錢,沒有獲得優質的服務。這一方面與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有很大關係;另方面,還與小區一些業主的素質有關。一個小區的業主,既是主人,又是接受服務的物件,同時,還是被管理的物件。為小區的建設向物業公司建言獻策,當好主人;欣然地接受物業的服務,當好上帝;愉快地服從物業的管理,當好學生。有些業主認為,我們是業主,物業公司是我們業主請(顧)來為我們服務的,我們與物業公司是主顧關係,我們花錢買的是優質服務,不是花錢請物業公司管我們。試想,一個幾千近萬人的小區,沒有中間人(機構)協調,只靠業主們出面作工作,那局面是可以想象的。疫情期間,每一個小區的物業人員作出了犧牲,取得巨大的成績,但是,這成績的取得,是業主們、社群、警察共同努力的結果。

  • 6 # 巫山桃桃廣場舞

    我的認為還是物業好,小區有物業大事小事都離不開他們,不過有的物業特別壞,自己的小區有的物業亂收費,比如車子,本來買的房子就應該不能收費了,你怎麼看呢?

  • 7 # 地產老程

    從物業保修、保安、保潔方面評定,我不支援取消物業!

    物業管理是一個小區從開發建設到交房入住乃至幾十年~一輩子都伴隨的服務,物業服務的好壞也是評定開發商品牌的標準之一,有些人購房是衝著物業而去的。好的物業不僅能使你住的舒心、安心、放心,還能使小區保值增值!對這一點我是深有體會,我住的小區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學校較好,商業完善等,同區域小區的二手房可以買到10000元/平米,而我們小區只能賣到8000-8500元/平米,為什麼?因為物業存在管理混亂,小區髒亂差,服務態度差等很多問題,造成小區的軟實力跟不上,住著不舒心,時而和物業生悶氣,你說有這樣物業管理的小區誰願意長久的住?

    言歸正傳,保修、保安、保潔三方面是物業管理最基本的服務,也是日常最重要的服務之一,隨時可能有業主有這些需求需要物業提供,原因如下:

    一、保修:物業要負責小區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 ,比如:電梯不正常執行、水電暖氣出現故障、屋頂漏水屋面脫落、小區景觀綠地的養護、有些家裡無法自己解決的問題等都有需要物業快速的響應並得到及時處理;

    二、保安:小區有沒有安全感,業主是否安心居住,配置保安是非常重要的一項物業服務。比如:日常秩序維護、治安防盜、消防管理、防範突發事件、監控中心的管理、車輛管理等。安全是物業管理服務的第一需求,也是保安服務的第一需求,使業主有一個安全的工作與生活環境;

    三、保潔:整潔的小區環境需要常規性的保潔管理服務來保證,保潔能給業主帶來一個舒適優美的居住環境,是非常重要的日常服務內容。比如:公共區域衛生的打掃,日常生活垃圾的處理,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消毒滅蟲等,保潔就是防止髒亂差,為業主製造優美居住環境。

    綜上所述,一個小區離開了以上三方面的物業服務,那麼這個小區會變成什麼樣,我們可想而知!所以,為了小區能住的安全、便捷、乾淨等,我不支援取消物業,它是小區的基本配套,不能缺失!

    有人要求取消物業的,其實是現有物業管理不好,給業主帶來許多困擾。業主內心的想法只是要求換一家物業,能夠享受真正的優質物業服務!

  • 8 # 5437556

    做物業只賺不賠,人哪有知足的時候它想的是隻想賺的更多。小區建立初期基本不需要太多維護每年收入不菲,隨著年限的增長各種費用增加,問題出來,矛盾也出來了,一個巴掌拍不響,小區居民素質有待提高,物業缺少有力制約,是什麼讓物業高高在上,天老大物業老二,沒人管它

  • 9 # 木猴而冠

    不支援!沒有了物業,誰來管理小區,我們的小區不是誰來管理或許是找個人來承包就可以了的。國家的法律法規怎樣來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是有資質物業公司,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以及與業主委員會簽訂合同來管理小區,使小區內保安,保潔,公共區域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合同來管理維護。這樣小區才會有安全祥和家園。但全國各地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大部分都是開發商“兒子,孫子”來管理。這樣就造成與小區業主矛盾重重。物業管理不到位。小區業主拒交物業費等問題。

  • 10 # 老道觀天471

    物業服務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業主的利益。就目前而言,物業服務參差不齊,經常與業主發生矛盾,當然矛盾雙方都有不足,業主只強調服務,物業強調因素,不官怎的,都不能因噎廢食,有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是最好的選擇,不要動不動就取消物業,物業取消了,誰來服務?再換一個公司就能幹的比以前的好嗎?就是讓你來幹,你能讓人人滿意嗎?為此說,不管幹什麼,要善於換位思考,不要求全責備,說氣話解決不了問題,物業是個產業,你說取消就取消了,不但不會取消,隨著三產業的狀大而狀大。為此說,不是同意取消不取消的問題,是怎樣完善制度和服務問題。如非要我回答是否同意取消物業,我的回答是不同意。因為我們小區的物業服務非常到位,非常人性化,深得廣大業主的歡迊。

  • 11 # 使用者塔里木河

    不敢贊同,物業有完整的規章制度,有相對成熟的管理經驗,有國家的法律規則依據,有不足可以改進,為什么非要取消?搞業主自治,搞居委會直管,能行嗎?這樣的結果勢必引起混亂,給政府增加負擔,浪費社會資源。我們在農村搞村民自治,結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任何一種事物的產生,都必須有一定的客觀條件,取消物業的條件還不具備,這就是我不敢苟同的原因。

  • 12 # 以茶代酒享受人生

    不支援,但要注意加強業務和責任心教育培訓。把那些把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當養老院的,態度冷淡,工作不到家的人清除出去。

  • 13 # _華劍客

    這要看你居住的是在什麼小區?要因居住的環境而定。如果是中高檔小區,必須要有物業管轄的。而且物業費交的多和少,是跟物業的服務質量好壞有關聯的。

    就一般小區而言,沒有物業的,是由社群街道辦事處臨時管轄的。

    對效區鄉村改造,集中上樓的片區,有的是鄉一級成立的物業公司,加以管理的。物業費的收費標準,是以經適房標準制定的。對小區保修、保安、保潔是一條龍服務的。

    我認為,國家已經出臺了《物業管理辦法》的條約。小區是離不開物業管理的。如果小區沒有物業管理的人,在小區生活的住戶,則會顯的亂七八糟,有頭無序啦!

    有些小區同物業公司的管理發生了矛盾,也屬正常的。只要解決好了雙方的利益關係,各自讓一步,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 14 # 初民話語

      

     物業管理一直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在計劃經濟時代,物業管理的職能是各單位的行政科或後勤部門負責的,職工住宅小區的保安、保潔、水電維修、房屋維修等工作都由他們完成。費用基本由單位承擔。在那時,純居民小區基本是無物業管理的,大家都很羨慕能入住到單位職工住宅小區去,因為物業有人負責,甚至水電費都不用交。那時候是沒有物業的概念的。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後,企業逐步取消辦社會的職能,專志發展生產,加房改後,單位不再單位建設職工住宅,一些住宅小區相誕生。物業管理逐步進入了平常百姓的生活,一些單位職工宿舍也走向了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有些淪為了無物業管理小區)。其實,物業所做的事,就是以前單位行政科所做的事,只是行政科是不收費的、是職工的福利,物業是要收費的、是雙方在履行合同。

      從以上的發展過程來看,物業一直存在,居民是需要物業的,只要有人居住就需要物業管理,只是物業存在的形式不一樣,服務手段不一樣,收費方式不一樣。因此,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取消物業都得不到居民的支援。

      但是,目前物業管理與業主的矛盾如何解決才是我們面臨的最大問題。現在的《物業管理條例》不夠細化,操作性不強。怎麼規範物業公司、業主、業主委員會三者之間的關係,明確大家的權利義務,不讓一些人鑽空子才是需要我們仔細研究解決的,這其中有物業服務不到位的,有業主不交物業費的,有業主委員會不作為、亂作為的等等現象,阻撓了物業管理的健康發展。國家也看到了物業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正在從法律層面規範,相信不久一部新的規範的法律就會出臺,中國的物業管理工作將迎來一個新局面,廣大居民也能享受到更好的物業服務。

  • 15 # 在北京上班的小習

    不能取消,物業管理對小區️很重要,好的物業管理能提升小區的品質,將來出售房子,房子的價格也能提高,還有很多,關鍵物業管理很負責。

  • 16 # 白依樓123

    物業是好的,人心壞了。就像人與豬。如果把名字互換,那高貴的就是豬而不是人了。所以,是實體毀壞了它的名字,而名字本身並沒有錯誤。古代的小姐,給人以高貴典雅的形像,而現代的小姐卻被賣淫女變成了另外一種色彩。所以,物業的取消與否,應以提高服務品質為主,不注重服務品質的培養,活神也會作怪。

  • 17 # 關中樵夫

    不支援取消物業,但要整頓物業。

    最好的辦法是從業主中選拔一批人加入物業隊伍,參於監督管理物業隊伍。

    現時的物業隊伍多半由建築商包攬承管。自古無商不奸,這些開發商參於管理物業隊伍,等於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一切自己說了算。

    原來建築保留的綠化什麼的,只要能賺錢,便任意改變用途,甚至增建補建一些賺錢場館。

    現在取消物業的呼聲這麼高的原因就是物業管理的單方化和不透明化所致。

    政府花那麼大氣力懲治腐敗,其實物業隊伍的腐敗相當嚴重。

    物業應該站在業主的立場上,為業主全方位服務,不應該和開發商沆瀣一氣,揩業主的油水。

    所有業主應分攤的費用,業主肯定會按時交納,但如果一漲再漲 ,隨意立法,業主肯定無法接受。

    一句話,物業管理要搞好,一定要業主代表參於其中,只有物沒有業,就會失衡,可能除了騷亂外,還會引起彈劾。

  • 18 # 張曹大力

    物業是為小區服務的,我所住的兩個小區都是取消物業後都是垃圾遍地,樓道野廣告遍佈,最後我只得搬家離開。凡是自己鬧著要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人都是一群盯著那點小錢而辦不了事的人!

  • 19 # 歷史的星光

    物業是應運而生,不可缺少。

    城市居民,多住小區,必須有人來管理。

    有人說居民自治,就是一句空話。 你到農村看看,農民都是自管自,許多村莊混亂、汙穢。小區的居民,各有工作,各有其事,讓他們自治,就等於讓他們花錢,還是要組建物業專班。

    沒有物業,小區的衛生誰來管?沒有物業,小區的安全誰來負責?沒有物業,小區的水電氣供應和維護誰來做?沒有物業,小區的房屋道路綠化誰來維護?沒有物業,小區的車輛進出、高空拋物、養犬治理誰來問?

    目前,小區物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 20 # 雪青馬在伊犁

    我們要弄清楚物業管理,是房地產開發的產物,在之前只有城市房產管理部門的房管所,再就是各單位管總務後勤部門,它的職能就是管理,不是市場經濟的管理服務。

    等到物業和房產開發商成為各自法人資格時,物業管理成為獨立的經濟核算單位,業主與物業才發生了誰是管理者的矛盾,這裡好有一比,就是“擊鼓傳花”的遊戲,小區業主就是這個花,你是別人手裡的花,對物業有利時它會拿出政府行業管理的許可權來說事,對物業不利時又會拿出條條框框推說業主。就全國來講小區物業是來來回回的洗牌,保安和保潔這塊咋洗也洗不掉,(何況還有消防,治安,水暖電網路這些相關聯的職能部門),甚至到雙方激烈的對抗場面,到目前為止,對雙方來講,物業管理條例是否到了要增修訂的必要,責權是否再進一步剝離明晰,無休止的談保留與取消,對誰都是不負責任的,好在,今後社群參與進來,對小區管理走向規範是可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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