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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減免打折還是多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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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銳眼說小區

    業主欠物業費搬家時怎麼補交?是減免打折還是多繳?

    用本小區的一個前後經歷來說明吧!

    本小區的經驗教訓可以供大家參考。

    本小區是一處高層電梯住商混合小區,不過,下三層的商場跟四樓以上的住宅是分開的,互相不牽涉。

    2015年7月,小區召開了首次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了首屆業委會,到場的業主投票率超過了93%。待業委會完成全部的備案手續,取得了公章時,已經是9月了。業委會原本並不打算更換物業公司的,但是由於物業公司一是改制的原因,二是業主欠費比例太高的原因,11月的時候,突然通知業委會,物業公司計劃到年底就撤出小區,不再承接了。這讓業委會一下就懵了,先還以為是物業公司要提高物業費單價,以此來要挾呢,後來經過真心的溝通交流,他們稱是真的要撤出了,要業委會另行物色新的物業公司。為此,業委會動員廣大業主,到處去考察推薦邀約物業公司前來競標。但是要11月底了,都沒有一家物業公司來報名。動員業委會成員去邀約我們認為比較好的物業公司,但人家的報價就是原標準的三倍以上,這怎麼可能呢。

    後來瞭解到沒有物業公司來報名的原因,原來物業公司之間都有一些資訊交流,是其它公司得知本小區的欠費率超過三分之一以上,聽到這個,都認為這個小區的業主會耍賴,都不願意來承接,如果承接了,將會有更多的人欠費。再加之有很多的遺留問題,如果承接還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來處理,是不會願意投入的,也不可能投入。

    在這樣的情況下,業委會跟老物業公司商談後,由業委會出面追收代收欠費。因為物業公司也知道,由他們來收是不可能收到的,因為大家都知道他們要走了,就更不願意交了。但是,如果新的物業公司來了,這些欠費者也是不可能交給新的物業公司的。由業委會收取,相對公信力要好得多。

    於是業委會發出了通知,業委會安排了兩個人,輪流守在辦公室,每天都要守到晚上十點以後,並且廣發各種通知、宣傳等。為了儘快收取欠費,剛成立的業委會也沒有經驗,出臺了一個政策,在年底前交清各種欠費的,減半收取。

    政策出來執行了幾天後,交費的欠費業主很多,有的還拍了收費收據,發在了小區業主QQ群裡(當時還沒有微信群),這下在業主中炸鍋啦,已經交費的業主提出嚴重質疑:老老實實、足額交費的人沒有優惠,耍賴欠費的人,賴上幾年後,反而可以打折優惠。那是不是以後大家都不交費,拖上幾年後還可以打折?更有人強烈要求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把他們以前交的費,按照現在的優惠政策退回一半。

    這些質疑,一下子打醒了業委會,於是又向大家解釋,又召開業主代表會議,修改政策,不優惠物業費。但是結合實際,對於公共電費,如果是未裝修入住的,就減半收取,人家沒有入住,確實沒有享受到公共照明、電梯電費之類的。這樣才平息了風波。

    業委會安排人員,都是無償義務的勞動,輪流在辦公室守了一個月,也收取了很多欠費的。但是一直到12月25日,還沒有新的物業公司來報名的。這下業委會和很多業主都非常擔心,老物業公司明確是要在12月31日24時全部撤出的,那到時候監控、門衛、保安、電梯維護、水電故障、應急發電等等,誰來負責值守呢?為了防備萬一,業委會制定了應急預案,在業主中臨時徵召有相關技術的人員,以備萬一時可以臨時頂上幾天。同時,交費業主中又宣傳甚至譴責欠費的那些人。這樣欠費的很多人家都來交了費。一直到了27日,終於有物業公司來報名了,到了29日,共有6家物業公司來報名。當晚,業委會組織業主選聘組,對物業公司進行選聘,臨時又來了一家。當晚接近12點了,終於完成了投票選聘,確認了一家承接的物業公司。這樣大家才鬆了一口氣。30日零時,新物業公司人員在業委會參與下與老物業公司交接相關資料、檢視各種設施裝置,新年的零時以前,新的人員全部入駐接手,之後順利交接完畢。

    後來才從新的物業公司處聽到他們透露說,其實好多家物業公司都是關注著的,業主中也有跟不同物業公司有認識的,都有傳遞著資訊,他們的觀望就是:業委會是不是有能力、有公信力、有魄力收取欠費。如果業委會收不起欠費,是沒有人願意接手的。一直到27日,欠費率只有5%了,才有報名的。原因就是相信業委會已經是得到多數人信任的。到接手前,實際欠費率降到3%以下。

    因為有了這次經驗教訓,於是在業主代表中形成了共識,業委會必須堅持“絕不讓老實人吃虧”的原則,欠費業主不僅不能優惠,反而要讓他們付出更多的代價。

    於是12月31日,按照這一原則,業委會提請業主代表團通過了對欠費業主收取滯納金的規定。對跨年的欠費計收滯納金,按每日千分之二點五的標準,按日計收,所收取的滯納金作為業委會的公共收益用於小區建設。

    之後,業委會在業主中廣泛宣傳這一規定,目的不是為了收滯納金,規定期限內交清了費用,自然不會產生了滯納金了。但是,也收取了幾家跨年欠費的業主滯納金。之後一直到如今,本小區基本做到了零欠費。當然說基本做到,是因為有幾家情況非常特殊的,如有業主夫妻雙亡只留下子女的、有被抓進監獄的、有癌症晚期的,碰到這樣的情況,大家還是都能理解的。

    圖片是當年票選物業公司、業委會代收欠費、新老物業在業委會見證下檢視交接等情況,一晃竟然五年過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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