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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銳眼說小區

    今天的幾個提問,都是“努力做一個對社會有 用”這位朋友提出的,都是有關居民小區業委會事,而且可以判斷出,他也是參與小區業委會的人,而且應當是首次參加小區業委會事務,對小區很關心、很熱心,並且很有思考。在這方面,是值得肯定的鼓勵支援的。

    先說一下,本人歷來不認為,一人一票的選舉就能定義為“民主”,這是西方,或者說毆美國家的一個虛假的,至少是不符合實際社會發展的“民主”定義,只不過是,由於話語權強大的關係,被西方國家先行定義了。就如同GPS是全球衛生定位系統一樣,因為傳播廣泛,搞得後來中國北斗全球組網運行了,也還有很多華人認為,中國北斗不是GPS。

    本人常說,國家是放大了的小區,小區是濃縮了的國家。目前,我們的城市居民小區的治理模式就是自治,也就是由小區居民(主要是業主)透過票選的機制產生業主委員會,這其實跟毆美國家目前的治理機制是高度相似的。本人也常說,如果將“一人一票”、“輪流執政”的機制就定義為“民主”的話,那麼“一人一票”其實就是最為低階的民主,或者叫最低檔次的民主吧,因為在中國,就是初中的娃娃都知道,如果一個群體的事情都由“大家”說了算的話,那必然是眾口難調、矛盾對立、址皮推諉,最後變成互相揭短、互相制肘、甚至互相攻擊,同時又會瞎誇海口,會說出許多連自己都不會信的豪言壯語來,以給選民最大的吸引嗎?同時,這樣的“民主”,也會成為推諉自己責任的最好藉口和理由,也就是甩鍋成風。想想這些內容,結合一些居民小區裡不成功的案例,仔細分析其中的各中根源,不就是這個樣子的嗎?

    其實,上述的種種表現,跟以美國為代表的毆美國家的治理機制不就是高度相似嗎?因此說,居民小區業委會的選舉,確實是所謂西方國家治理機制在中國的試金石。

    正因為看到了其中的眾多弊端,因此,我們絕大部分人其實都明白一個道理,沒有集中的民主,結果就是各定各的調,各吹各的號,發出的聲音就是嘈雜之聲,聽上一兩次無所謂,長期聽下去會讓人很煩燥,很討厭的。美妙的音樂,是樂隊人員各有分工,協調起來,有指揮,才能演奏出好聽的樂章。也就是說,民主是需要集中的。沒有集中的民主就是亂彈琴。

    正因為這樣,華人其實也很清楚地看到了一個現象:要搞亂一個國家,就讚揚、鼓勵、支援他們實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吧!

    配圖與文章無關。

  • 2 # 狼129828566

    不可以!透過民主的方法選舉業委會只是小區自己管理自己的方法之一。用這種方法能測試社會的民主?那保證這種“民主”的法典、法律是什麼?權利與責任又是什麼?小區僅僅是居民點,不能代表民主的全部含義,那就談不上選舉業委會能成為民主的試金石。同時指出人性不是透過一次或幾次選舉就能看清的。

  • 3 # 和諧社會智慧社群

    讓我們看清人性,這話題有意思

    業委會組建成立,當前無論從現有法規還是制度,都較為完善。成立業委會選舉業委會成員,本身就是業主自治、民主選舉的基本制度。不用試,選舉業委會成員基本都是民主選舉。

    糾結的,應該是人性…

    尤其是你看到的不一定就是他人認為的。

    我們業主因為住在同一個社群,所以成為一個大家庭《業主大會》,共同維護好家園,需要成立一個代表全體業主自治組織《業委會》。因為我們只有物權關聯,沒有血緣關係,所以共同利益共同維護好,不等同於實際意義上有血緣親情關係的大家庭。

    在業委會履職過程中無論是業委會委員還是業主,面對共同事務,沒有直觀的切身利益,要求人人覺悟達到某種高度,展現人性光輝得一面不現實。現實中人性你看我,我看你,更多的是醜陋不堪的人性,相互詆譭,標榜自我,搖旗吶喊,維護大家利益大旗,相互看不慣。

    我們國家社會主義制度需要很長時間處在初級階段發展,2007年物權法頒佈,立法僅僅14年,業主共同事務、共同利益在各種糾紛、矛盾、衝突碰撞出不同的利益價值觀點,並非是展現多壞的人性或延伸變得更壞得人性,切切相反促進法制進步。

    業委會委員、居民、業主,無論什麼身份,人人遵守社會公民基本得社會價值觀,公序良俗原則,相互包容,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社群事務中展現更多是人性從善的一面。

    例如:曾經有段時間,業主一不高興就把汽車開到小區門口堵上,社會反響非常惡劣,各地都有此類新聞八卦。你有在大的不滿,都無權侵犯他人公共安全通行,擾亂公共秩序。公安嚴厲執法,媒體廣泛宣傳引導,很快淨化了這類風氣。法規制度是人性標準最好量尺。

  • 4 # 安安

    有一位先生,或者說是名人偉人也行,他說,意思是民智未開,難行共和。白話一點就是人民受教育的水平不高,思想奴化嚴重,民主觀念淡薄,更說不上崇尚自由,這時要成立一個民主的國家是很難的。

    要想向真正義意上的現代文明國家邁進,民眾的民主思想程度是關鍵,它和受教育的類行有關,和一個國家的文化底蘊有關。

    你試著看看物業集團在小區的各種行為和小區業委會和業主的反映狀態,無不提醒人們,其實我們仍然是魯迅筆下的聰明人,奴才,唯獨不是“傻子”。

  • 5 # 執中bj1

    中國正在實行的農村村委會直選,和城鎮的社群居委會直選,以及小區的業委會直選,都是對民主制度的大膽試驗。目的在於培育基層民主制度和公民意識的土壤,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民主政治道路。

    從已經出現在業委會選舉過程中的種種現象,比較充分的表現出了基層民眾的政治素質、思維方式和一部分人性的真實狀態。

    中國是人情社會,單位小區業主們的團隊意識較強,有公信力的群眾領袖較多,加之人群中不顧臉面、互損互害的行為受到團隊自律意識的約束而不輕易妄為。

    相反的是一般商品房小區的人,互不認識,缺乏團隊意識,人文環境的約束力幾乎喪失殆盡。所以一些人的自私性和人性劣跡暴露無遺!互相猜忌、大膽妄為和麻木自私同時存在。當需要大家團隊起來、組織起來時就顯得格外困難。這在組建業委會時表現的很充分。

    許多人希望有一個理想的物業公司,卻不願意組織起來實行業主自治;寧可忍受物業公司的欺負和剝削,卻不肯相信業主自己選舉的業委會的清廉奉獻。

    更多的人幻想讓政府或社群居委會把小區管理好,自己坐享其成,甚至樂於當個批評家。他們嘴巴上顯得自己的一貫正確,卻不願為小區的大小事做出自己的行動。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難道這不是成立業委會前後,發生在各個小區的真實寫照嗎?

    民主制度,需要千千萬萬個具有公民意識的社會大環境。否則法律只能是紙上的文字、嘴上的空話!

  • 6 # w苦行僧

    可以這麼認為,這是民主選舉的雛形。但是這和民主選舉有著本質的區別。一個是源於公民權,一個是源於物權。

    民主選舉源於公民權利,業主委員會選舉源於物權。

    民主選舉是公民履行自己的權利,公民每人一票選舉自己喜歡的領導人。

    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源於業主的物權。只有小區業主才有權利,且投票的計算是按照業主人數和專有面積。選出的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不是小區最高的權力機構。

    業主委員會選舉就像一面照妖鏡,他向人們展現了人性的善良和醜陋。

    從目前《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來看,小區業主委員會只是一個群眾組織。沒有收入、義務服務小區。但是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確實讓人們看到了人性的美好和醜惡。

    有些人把進入小區業主委員會,當著發揮餘熱、服務大家,保護業主合法權利的舞臺。他們不計報酬,不計得失,穿梭在業主、物業、物業企業、政府之間,調解糾紛,化解矛盾,建立和諧社群。他們是業主的好當家;政府的好幫手。

    有些人把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當成小區管理權利的爭奪。想方設法的進入業主會員費,推薦與自己有關係的物業企業服務小區,從中得利。有的是看中了小區的公共收益,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目的就是掠奪小區的公共收益。為了達到目的,弄虛作假,人性醜陋的一面表現的淋漓盡致。

    小區就像一個大社會,居住在小區裡的業主什麼人都有。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就像一個照妖鏡,讓人們看到,守法、善良、妥協等美好的一面,也讓人們看到了自私、貪婪、無恥等醜陋的一面,更讓業主看到了一些雙面人。

    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是業主自治管理小區共有物業的基礎,業主應該重視選出一個好當家。

    小區業主委員會的選舉是小區業主自治管理的重要環節,它關係到業主是否能夠順利民主自治的管理小區共有物業。

    選出一個好的業主委員會團體,小區業主將會和睦共處,共享美好的居住環境和人文環境,反之將是小區業主的災難,小區從此不得安寧、雞飛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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