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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漠漠輕寒倚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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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春魏律師
女方是可以不透過男方同意私自墮胎的。
這肯定不是法律規定的權利,但也不是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這種自然規律並非法律所能及。
如男方認為女方的行為侵犯了他的權利,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精神痛苦,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張賠償,但是也不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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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上很滑的
肯定可以了!
但,她一定會生下來這個孩子。
為啥呢?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啊!
那位高管能爬到那個層次,人脈和能力一定是沒得說的,風頭過了隨便找個大公司一樣走馬上任,至於他要不要這個女的不一定,但這個女的只要有個孩子那以後就有花不完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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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麻辣堂
這個問題有點殘忍,但也是必須面對的事實。最終如何對待肚子裡的結晶,說到底還是有張雨婷說了算。
一來丈夫史睿生沒參與勞動,自然也無權干涉,更何況是別人鳩佔鵲巢,站了自己的位置,氣憤都來不及,他肯定是懶得管,也沒有心情管。
二來始作俑者陳軍先是被綠地集團開除,丟了工作不說,集團一句徹查經濟問題的通告,更讓陳軍寢食難安。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陳軍眼下也沒有心情去管張雨婷肚子裡的事。
三來經過丈夫史睿生這麼公開一鬧,張雨婷肚子裡的孩子更是人盡皆知。名不正言不順,確實讓她難為情。如果還想再嫁人,男人可以愛她張雨婷,但是肚子裡的孩子估計會頭疼。
哎,不說了,咱一個外人想著都覺得頭疼。何況一個25歲的涉世未深、單純至極的張雨婷,真不知道她如何熬過眼前的困境。太難了!太難了!
最終的結局,如果不出意外,只能是張雨婷一個人扛下所有,忍痛割愛,默默的拿下肚子中的結晶。畢竟生活還有繼續,包袱越少越好!
人活一生不容易,尤其是關鍵的幾步更應該走好。一不留神,選錯了路,到最後哭天抹淚,都沒有人疼啊。所以啊,我們還得多謹慎小心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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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絮語
孩子何辜?整件事情上,最無辜最可憐就是這個腹中胎兒,既不能選擇出生,又不能選擇生養的父母,將來可能還要在不受祝福的環境里長大。
作為孕婦的張雨婷原則上自然可以選擇是否生下孩子。如果她是一個有母愛的女人,想留下孩子生養,那她以後要承受的東西會很多,她要做好心理準備,隱姓埋名或出國生活都有可能。如果她是一個有自己想法的女人,通不透過男方同意,她都有選擇墮胎的權利,畢竟他們還不是合法夫妻,把胎墮掉的話對她來說可能也是一種解脫,對孩子的一種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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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雷霆峰
不玩彎彎繞,不做聖母婊,張雨婷如果沒有瘋,一定不會生這個孩子。
一,按張雨婷的人設,如果沒有絕對好的條件,如物質金錢,她不是一個好母親。既然他和丈夫的孩子都沒有生,那麼出軌物件面臨經濟調查,非法所得必被沒收,張雨婷留下孩子的條件就更沒有了。
二,張雨婷不是傻子,如果生下孩子,即是私生子,撫養權肯定歸經濟更好的陳軍,她如果註定是離開陳軍(大機率),還得給孩子付撫養費!估計陳軍也不會要孩子,張雨婷更不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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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錫盟牛羊土特產
誰說她年輕頭腦簡單的。我看這女孩兒一點兒都不簡單。不靠愛情,當初看中老公的錢嫁給老公。後來又看見更高的高枝兒。為了三千萬出軌了老頭子。還懷了人家的孩子。一般頭腦簡單的女孩兒都只是相信愛情。不考慮以後生活不看重物質,只要男人對她好。但他張雨婷要的可不是。人家要的是優越的生活。我覺得這個時候,孩子生不生他這事兒都已經全國知曉了。這個時候要什麼?肯定是更大的利益呀!即使孩子不生也不會輕易的打下來。這要看孩兒他爹怎麼辦了?雖然被開除了,但是,這麼大歲數,一輩子肯定是有不少積蓄的。一次性補償肯定是拿的出來。估計孩兒他親爹不會放任張雨婷。讓她默默生下孩子的。肯定會快刀斬亂麻。讓這件事兒儘快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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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唐唐來複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要終止妊娠,需要徵得丈夫的同意。
若去正規醫院,更加如此,即使父母同意簽字,也沒得用。
若去小作坊,錢給到位即可,簽好生死狀,公證處公證,不然反咬一口,本來有3000萬的,現在沒有3000萬就不划算了,還要告小作坊,即使是黑心醫生也受不了的。
看來張雨婷大機率要生下小盆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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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水哥熱議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我認為,出軌出的全國人民人盡皆知,孩子肯定是要打掉的。一個不靠譜的媽,和一個出軌女下屬的爸,這種人如果組成家庭,對孩子來說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在綠地事件中,男主史某舉報國企綠地領導陳某出軌其妻子已婚女職員張某,且陳某挪用公款給張某買包,講到這裡大家也就能認識到了吧,挪用公款買包,陳某基本已經“涼涼”了,且據有關報道稱,陳某稱自己無生育能力,也不會做親子鑑定,不承認孩子是自己的。
種因得果!!!
怪只怪張某太“天真”,說給你3000萬你就信?給你報銷包包就陪上床,還被搞大了肚子?還想私了?還想把孩子戶口落史某名下?你是覺得自己丈夫的頭上不夠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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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珞珈山的貓
綠地集團出軌事件女主張雨婷懷有身孕,現如今事情敗露,陳軍被撤職,丈夫鬧協議離婚,張雨婷可以不透過男方私自墮胎嗎?
這件事情全部都是25歲的校花張雨婷咎由自取。張雨婷本來擁有一個愛自己的丈夫,而且史睿生的經濟條件和物質基礎雖說不算大富大貴的家庭,但是完全算得上是中上層階級!
但是張雨婷愛慕虛榮,今年年初剛剛與丈夫史睿生在北京結婚登記之後,由於丈夫史睿生要回到澳大利亞工作,而張雨婷則進入到綠地集團成為一名實習生。兩地分居給張雨婷出軌提供了時間條件。
而且張雨婷一步入社會,便遇到了綠地集團京津冀事業部銷售管理部負責人陳軍。這位便是本事件中的第三者,也就是張雨婷出軌的物件,更是主動勾引張雨婷的中年謝頂男!
陳軍在綠地集團復工之後,故意安排張雨婷擔任自己的秘書,隨後利用公司提供的每月20萬的活動經費,為張雨婷購買了兩個1萬元左右的名牌包,順利地俘獲了張雨婷的芳心。
隨後二人經常在史睿生為妻子張雨婷租賃的高階公寓度過一個個日日夜夜。極為諷刺的是,張雨婷每天還要跟遠在澳大利亞的丈夫史睿生進行親密的影片通話。
由於我國與澳洲之間存在三個小時的時差,史睿生每天大約九點多便要睡覺,而張雨婷便會叫陳軍來到自己的房間,共赴巴山雲雨!
隨後張雨婷發現自己懷上了陳軍的孩子,儘管陳軍一直口口聲聲聲稱自己喪失了生育能力,現在看來一切都是騙局。
陳軍可能是真的希望張雨婷可以給他生個孩子,畢竟憑藉張雨婷的外貌可以幫陳軍改良基因,而且陳軍已經40多歲,一個油膩謝頂的中年大叔。
現如今綠地集團已經決定對陳軍執行開除決定。而且陳軍還可能牽扯到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很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史睿生已經決定跟張雨婷進行協議離婚。張雨婷腹中的孩子突然間從兩個“爸爸”,馬上就要變成沒有爸爸。而張雨婷很可能不會留下這個孩子,會透過墮胎方式結束妊娠過程。
而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婚內夫妻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才能夠終止妊娠,現如今史睿生顯然不會陪同張雨婷去做孕檢和人流手術。恐怕張雨婷只能透過個人關係找私人醫院為其實施人流。
張雨婷落得如今這個下場實際上都是咎由自取,她貪慕虛榮,心機很重,同時有不顧夫妻感情和法律道德的約束,婚內出軌,意外懷孕。最終才使自己成為了這個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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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melody
那麼噁心猥瑣的一個男人,這水靈靈的小姑娘是如何下得去嘴的。天啊,我恨不得用高壓水槍把她全身上下里裡外外沖刷十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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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根據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有規定,婦女有生育子女的權利,但是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並且在婚姻法中也明確規定,雖然丈夫對妻子該不該打掉孩子有知情權,但是妻子可以不經過丈夫的同意私自打掉孩子,也不屬於違法行為。
很顯然張雨婷是不用透過史睿生決定就可以私自墮胎,況且這孩子本來就不是史睿生的,是她和陳軍在沒有婚姻之名下生的孩子,無論陳軍有沒有給她這個3000萬,她都有權決定要不要生下孩子。
第一、張雨婷親口說,把孩子上到史睿生戶口。張雨婷和史睿生的一段談話中有提到,4月份向史睿生提出了離婚,張雨婷說“如果史睿生不離婚,這個孩子只能落在了你的戶口下面,雖然她不知道日後有什麼事情,但張雨婷認為短期是可行的”。從這段談話中也說明了張雨婷已經做好了生下孩子的準備,不會墮胎。
不過任何男人肯定是忍受不了這種行為,張雨婷對法律的瞭解也是比較空白的,如果此次史睿生沒有把他們的事情曝光,只要孩子不是親生的,史睿生可以去做親子鑑定,之後再向妻子索賠也是可以的。
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且有證據證明,那麼另一方沒有證據,是可以起訴對方,但是史睿生肯定是等不了這麼久,對任何一個男人來說他已經很冷靜了,也可以看出張雨婷是想要生下孩子的,還在幻想著3000萬。
第二、張雨婷後期肚子裡的孩子怎麼辦?1、生下來。假設陳軍被判刑,以她這種傻白甜的性格,也存在著生下來等陳軍的可能性,畢竟她不僅看重錢,對陳軍也存在一點愛意,和老公四年沒有懷孕,和陳軍兩個月懷孕,有情感在裡面。
2、墮胎。陳軍和她說沒有生育能力,既然讓她懷上了,這裡面存在陳軍說的3000萬可能也是假的,那麼她就存在把孩子打掉的可能,選擇墮胎然後從新開始生活。
3、找個老實人嫁了。我國男女比例相差3000多萬,有3000多萬男人要打光棍,不排除她會找老實人接盤,不排除有的男人不計較,然後她生下這個孩子。
因此,綠地事件讓張雨婷身敗名裂,想得到的都沒有了,只有兩個包包和一個孩子,但孩子是無辜的,她如果傻白甜不排除生下孩子等陳軍,如果選擇墮胎也是不用經過男方溝通的,這是她的權利,或許她也會找個老實人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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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才講史
張雨婷懷孕兩個多月了,若是沒有出現意外的話,她應該會生下這個孩子的,在她看來生了這個孩子就能獲得孩子父親陳軍的家產3000萬。
她之所以能懷孕,至少這3000萬應該起了很大的作用。
若是陳軍沒有錢的話,不要說懷孩子了,手恐怕都不讓摸一下的。
這個大家應該理解的。
儘管說陳軍給她允諾了美好的未來,哄的她暈頭轉向,讓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讓她怎麼做她就怎麼做。
但是,陳軍能不能給她就不知道了,畢竟這樣的老男人哄小姑娘的方法是一套一套的。
不過,現在已知的結果是所有的允諾都已經成為了不可能的了。
現在的陳軍在被調查,搞不好若是涉嫌經濟犯罪的他,還會進監獄。
即便是不進監獄,前途基本上也是斷送了的。
相信對於張雨婷這樣的女人,他只有恨沒有愛!
再說了這個孩子本身就是意外,正如他所說的自己是不能生育的。這種情況下,他就更不可能管張雨婷以及她肚子裡的孩子了。
當然了這個時候張雨婷無論如何處理這個孩子,別人也是干涉不了的。
陳軍儘管說是孩子的父親,但是,他和張雨婷不是夫妻關係。
這個就很尷尬了,不是你的妻子,你怎麼管,當老王還有理了嗎?
所以,陳軍這個隔壁老王是沒有干涉權的。
爆料這個新聞的史先生,他和張雨婷是夫妻關係,但是,肚子裡的孩子不是他,他對於這個孩子和張雨婷肯定也是恨的要死。
史先生肯定也不會管了。
所以說根本就沒有人能左右的了張雨婷。
張雨婷現在靠男人生活的夢想肯定是破滅了,這個事件曝光之後,她還能找到願意養她的男人嗎?
有點懸!
自己都是要靠別人養的人,當然是養活不了孩子的了,也不能生下孩子了。
所以說對於她來說最明智的方法,就是把肚子裡的孩子給處理掉,儘管說這樣的是有點殘忍,但是,事情已經是這個樣子了,也註定了這個悲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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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薄導
張雨婷,年輕貌美,剛剛被招聘在綠地工作,又是留學海龜,智商一定不會比一般人差。所以,在被已經離了婚的高管潛了規則之前,那高管一定會給她證明有能力給到的3000萬證據。一個高管,成績那麼大,收入和七七八八的收益加起來,卡里有9000萬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有了兩個月身孕的張雨婷,如果真的是未來那3000萬能諾言兌現,把孩子生下來是出軌的初衷不違。
那個把張雨婷搞到i手的高管,如果信守諾言,就要把承諾落實。或者雙方都離婚後再結婚,也是對張姑娘的補償。
事情已經發生了,事件的男主角一定要承擔起責任,為美麗的張姑娘好好分擔,也不枉為一個有能力的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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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閔學歷史
綠地事件發展到今天也好幾天了,張雨婷和陳軍算是名聲徹底臭了,而且由於陳軍涉嫌洗錢等重大嫌疑,從現在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傢伙坐牢是實錘了,留下了張雨婷一個人孤零零的。錢沒得到,身子還被騙了,婚姻關係也破裂了,還外帶一個拖油瓶,當然這屬於她自找的,這沒什麼好說的,但是她現在肚子裡的孩子卻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說實話張雨婷肚子裡的孩子就是一個“私生子”,現在陳軍進去了,史睿生和她關係也破裂了,所以現在張雨婷肚子裡的孩子是肯定保不住的。雖然張雨婷揚言要史睿生養這個孩子,可人家不傻,孩子不是自己的,卻接盤,這可能嗎?而且法律層面上也不允許,如果史睿生真的要打官司的話,張雨婷是必輸無疑的。
當然,現在的法律規定的話,女方是可以不用透過男方墮胎的,這不是法律規定的權利,但也不是違法行為,總之張雨婷到現在就是咎由自取,用一句很時髦的話來說“終究還是一個人扛下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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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綠地事件女主張雨婷肚裡的孩子怎麼辦?我的回答是:透過男方協商生下來!原因很簡單,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男方也就是孩子的父親,現在雖然已經不是綠地企業的高管,但還是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的,拿出來幾十萬養孩子是不會有問題的。對於孩子父母雙方來說,一個是第一胎,一個是老來得子,都非常難得。估計是不會有其他選擇。
至於撫養權問題,兩個人很可能都願意擁有。把肚裡的孩子生下來之後自然是先由母親張雨婷撫養。當然還有一個張雨婷的婚姻問題,但不管張雨婷與現在的老公離婚與否,加了引號的父親都不適合撫養將來張雨婷肚裡出生的孩子。這個可以理解。哪個男人遇到這樣的事情心裡也不會平靜得了。
綠地事件女主張雨婷肚裡的孩子,還可以透過與男方商量後把將來生下來的孩子,寄養他人,孩子一定是很漂亮的,會有很多人願意收養,等孩子長大成人,再由孩子本人做出自己歸屬的決定。
張雨婷懷孕肚裡的孩子到底是不是愛情的結晶,也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這也是個人的問題吧,大家就不必去推測了。
當務之急還是議論本話題中提到的張雨婷肚裡的孩子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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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筱荷桃
為什麼不可以呢?母憑子貴,她有權可以不透過孩子他爹來做決定,因為孩子的去留直接跟她有關,對於孩子他爹來說只能是個輔助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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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靜梅看天下
我猜張雨婷母性爆發,真愛綠地高管陳軍,什麼三千萬九千萬都不重要,她就是愛陳軍的人品、工作態度,快要編不下去了,哈哈哈,等我先笑一會!
回到這個問題上來,張雨婷會不會生下孩子呢?
原本陳軍的打算是,玩弄這個老外在國外的人妻,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對方也很難發現這個事情,送了2個LV的包包就搞定,吃住都在她家,許諾一個3000萬的空頭支票,等玩夠再找個藉口踢了。
但沒想到的是,張雨婷發現自己懷孕後,立馬和老公攤牌,你就是個備胎,“我有3000萬,不管你怎麼罵我,反正我這輩子要無憂了“。
現在好了,因為張雨婷腦殘的操作,全國人們都知道陳軍玩弄別人妻子,還用公款報銷貪汙了兩個包包,不僅被集團開除了,還面臨著法院的調查。
張雨婷也是夠笨的,都說男人的嘴不能信,你偏信一個45歲的老男人,他是誰啊,簡直就是人玩高手,出了這檔子事,3000萬沒有了,還背上了“潘金蓮”的罵名。
綜合上面的分析來看,張雨婷得不到3000萬,自然就沒必要留著陳軍的孩子,有了孩子,她還怎麼繼續釣下一個集團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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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職男小井
綠地女主張雨婷,婚內出軌綠地的高管陳軍,並在對方“不孕不育”謊言誘騙下發生關係,懷有兩個月的身孕後被丈夫史睿生曝光,目前兩人已經身敗名裂,那肚子裡的孩子何去何從?可以不透過陳軍的同意墮胎嗎?答案是肯定的。
雖然這聽起來很殘忍,但陳軍和張雨婷並非合法夫妻,現在肚子裡的孩子也只是兩人婚外情的結晶,況且張雨婷現在不一定和陳軍繼續在一塊了,所以打掉孩子可能是她比較好的選擇。她有幾個支援她這麼做的理由:
首先,由於丈夫史睿生的曝光,張雨婷和陳軍名聲掃地,陷入了輿論的聲討中,兩人的婚外情很難持續出軌後被曝光的兩人還能繼續再一起嗎?我認為很大可能不會再呆一塊了。兩人並沒有在一起基礎,都是為了各取所需而出賣自己,當在一起的負面影響勝過好處,兩人很快就很快分道揚鑣了。張雨婷和陳軍,一個為了錢,一個為了se,兩人的婚外情並沒有堅固的愛情基礎,再加上外界對他們的非議、指責,兩人在一起的壓力會更大,所以很快會分開。
所以分開後,張雨婷肚子裡的孩子就成了沒有“父親”的可憐娃,設想一下這種情況下張雨婷會生下來嗎?肯定不會。就算她想生家人也肯定不同意。況且,張雨婷在本次事件中顯露出了她“物質”的一面,她很大可能會把孩子打掉,再去找另一個“陳軍”,肚子裡的孩子會阻礙她“尋找真愛之旅”。
其次,從動機上來分析,陳軍也不想要這個孩子,無需徵求他的同意堂堂國企高管和女員工勾結到一塊,並利用權力滿足張雨婷的金錢需求,這件事本質上是一起出軌事件,但其背後是否牽涉到一些陳軍的經濟問題,還有待商榷。其次,陳軍是欺騙張雨婷自己不孕不育,所以從動機上來分析,他並只是單純想和張雨婷大膽的去愛,並未思考過是否會造成懷孕等問題,自然陳軍也不希望孩子生下來。
所以,陳軍不想要這個孩子,就造成了孩子很可能會被打掉;就算陳軍想要,張雨婷也無法頂住公眾給予的壓力,後續可能會不經陳軍允許墮胎,而這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但是對一條小生命來說,這樣的做法太殘忍了。
大棚讓蔬菜亂了四季,金錢讓愛情亂了年齡。張雨婷和陳軍的婚外情,註定是沒有結果的。張雨婷也居然忍心拋棄一個交往如此之久的丈夫,為了物資而和陳軍在一起給丈夫戴帽子,所以現在的一切惡果也都是她應該承受的。
所以說,在愛情裡,雙方的愛情觀,消費觀,三觀是感情堅定與否的基礎。張雨婷這樣的人,就不配得到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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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我是郡郡
張雨婷確實把一手好牌打的稀爛,原本年輕漂亮的她是北京聯合大學畢業、麥考瑞大學研究生在讀,有在澳洲留學後工作的丈夫並計劃跟她回國發展。然而她在和丈夫到日本度完蜜月僅僅一個多月後就和自己的上司,禿頭中年同居並且懷上了對方的孩子,這樣的神操作真的令人三觀盡毀,不忍直視。
事已至此,她能怎麼辦呢?丈夫史睿生實名舉報將這件事捅了出來,也就意味著絕不會再與張雨婷繼續保持這樣的婚姻關係,不用說男方心思縝密,步步為營,誘導女方說出了所有的事情,任何一個有點骨氣的男人都不會容忍自己的老婆與其他男人同居並且懷上對方的孩子。兩人已經結婚登記,從法律角度來說,張雨婷婚內出軌在離婚時在財產分割方面必然會受到懲罰,甚至淨身出戶。
離婚和陳軍在一起嗎?綠地集團已經公開宣佈開除陳軍,並且調查其貪汙等經濟責任,許諾給張雨婷的3000萬肯定已經泡了湯,陳軍最大可能會因此入獄。張雨婷這樣現實的女人會安心等待中年男人陳軍出獄後跟他生活在一起嗎?張雨婷在這場風波後,已經註定被陳軍白白玩弄,並且失去在綠地的工作,甚至未來想找份工作都成為難事。
至於孩子,張雨婷是不會在乎這個孩子的,孩子根本不是愛情的結晶而是3000萬求而不得後的累贅,史睿生註定要和她離婚,陳軍將會入獄,你能指望25歲的張雨婷像電視劇裡演繹的那樣獨自把孩子養大成人?孩子長大了又能怎麼跟他說呢?真的想不出來張雨婷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也許最好的方式就是走出大眾的視野,讓人們漸漸忘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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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了、地綠了、花謝了、夢醒了,肚子大了、家庭散了,人設崩了,還會生下孩子嗎?這個女的本來就不是衝著感情來的,不可能增添這個累贅,肯定打掉,繼續保養自己,尋找新的靠山,畢竟她還有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