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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龍6576

    同樣是挖祖墓,你覺得考古和盜墓有何區別?你很會提問題,但是打個比方吧,強盜和警察都有槍,你覺得有區別嗎?強盜的槍隨便打死良民,可警察呢?是來用槍保護人民的。盜墓賊,挖寶是為了賺錢,為了巨大的利益,你見過考古工作者,把挖到的寶貝帶回家,拒為已有的嗎?你見過考古人員把那些寶貝,賣掉換錢的嗎?這就是區別,同樣挖古墓,目的不一樣,我很好奇,這樣事非曲直的道理,難道你不懂嗎?盜墓賊怎能和考古人員混為一談呢?大事大非須要明白,好壞香臭要清楚,哈哈哈,不要揣著明白,裝糊塗!

  • 2 # 玉見沈華

    從這個問題上,可以看得出你對考古的知識是一無所知,雖然都是在挖祖墳,考古更多的是出於保護,而盜墓就是在犯罪,這是不同的性質。

    在我們國家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就是不主動挖掘,被發現的古代墓葬,建國後唯一主動挖掘的就是定陵,而且也是以失敗告終。但是盜墓就不一樣,從漢代黃巾軍開始,三國時期,曹操就是摸金校尉的頭領,大量的農民起義和地方軍閥都是透過盜墓來獲取大量的財寶來補充軍餉,而且這種行為一直延續到了民國,孫殿英最後把慈禧的墓也盜了。

    在歷朝歷代對盜墓的行為一般都是採取非常嚴格的措施懲治的,但是,由於很多古代墓葬掩埋的比較偏僻,並不是會受到非常妥善的保護,而且在社會動盪的時期,有些墓冢外表已經被毀,很難再看出原有的樣子,這就給一些懂得盜墓勘探的盜墓賊提供了便利條件,所以很多的墓穴都是在被盜墓發掘以後,國家考古部門才進行搶救性挖掘保護的,例如海昏侯劉賀的墓,其實也是被盜墓賊挖掘以後,才開始正式以考古名義進行挖掘的。考古的挖掘,它不僅會有詳細的考古挖掘計劃方案,也會有專業的人士對墓葬的結構,物品以及遺存,包括一些重要的歷史資訊進行恢復和考證,考古挖掘是我們瞭解歷史發展程序中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我們對傳統文化保護和繼承的一個主要方式。

    國內所有的博物館,大多數的藏品其實都來源於考古,中國是一個具有幾千年悠久文明歷史的文化古國,有大量的地下遺存和寶藏,還未被人發現,所以盜墓者和考古者實際上都是在博弈,如果被盜墓的人發現,他不僅將財寶盜竊一空,而且會對墓室的建築風格,整體佈置,以及一些重要的文化資訊帶來巨大的破壞。但是考古就不一樣,考古是儘量還原,同時對研究當時的歷史文化,能提供大量的有詳實的資料和資訊,這兩者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語的,所以用一句簡單的挖祖墳來衡量考古和盜墓,是一個非常不嚴肅的,不正確的詞語,他們的功能,作用和區別也是完全不一樣的。

  • 3 # 戴口罩的雨樓

    第一:考古開墓,是為了更好的讓文物不遺失,所得一切物品均歸國家,不屬於個人!

    第二:考古工作者會在能夠儘量保護所有的文物時才會開墓,盜墓只要知道個墓不管技 術夠不夠只要能拿到一兩件即可,至於其他的則大部分因為其技術原因遭到破 壞,這種例子數不勝數!

    第三:所得文物均為國家統一儲存,確保無誤後在各地博物館展出供國人鑑賞,盜墓所 得文物均見不得光,或被賣到國外,這種情況,我們中國人想看自己的國寶就只 能去國外的博物館看了。或被賣到國內,但是因為來路不正,見不得光,所以只 能一直在私人的收藏室裡蒙塵!

    總結一句話就是“考古不為個人利益,以保護文物為主”;“盜墓純屬為個人利益”

  • 4 # keenwayne

    我覺得考古是科學的記錄、發掘、存放和復原古代文化。

    比如被評為“世界十大古墓稀世珍寶”之一的馬王堆漢墓,共出土珍貴文物3000多件,大多數儲存完好。

    除了出土了眾多珍寶之外,還出土了大量未現於世的古籍、帛書、醫簡,和兩幅古代地圖。這些資料的出土是珍貴的歷史資料,填補了歷史空白。

    還出土了古代的植物、動物的樣本,以及大量絲織品和樂器,如果被盜墓,這些變現價值低、易於損壞的歷史文化寶物肯定會損失殆盡。

    盜墓是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對古代文化的記錄和復原破壞性比較大。所以,同樣是挖祖墓,考古的成果能夠促進歷史文化發展,豐富人類文化遺存,讓今人能夠看到和感受到古代燦爛的文明,能夠讓人們感受到一個國家文化起源、發展和傳承,而盜墓則不能。

  • 5 # 洛克笑笑

    最淺顯的區別,其實就是考古被動發掘,而盜墓的是主動挖掘

    兩者性質也是不同。 首先,盜墓為財,考古為研究。 一、我國文物保護政策是保護第一,發掘第二。 二、我國現在進行的考古發掘都是配合大型基本建設的,不存在主動發掘。(曹操墓的發掘,是因為它在國家南水北調工程的線路上,屬於非挖不可的。) 三、墓葬已經被盜,考古學家就必須對被盜的墓葬進行搶救性發掘,儘量將損失降低到最低,以獲取最大限度的歷史實物資料。

    考古活動對社會、國家的貢獻是巨大而深遠的,是一個必要的學科,而且必須得到發揚;但另一方面,考古是一個不被社會關注的行業,似乎它對我們的日常生活的作用並不明顯。因此,考古學家註定是孤獨的。

    考古學家的成長過程中受到了社會、國家、傳統、學科的深刻影響,自身逐漸形成了一套思維模式以及獨特的情感狀態,這是一個學者現實的一面,他們無法也不可能擺脫。另一方面,學者畢竟要研究和解釋,算是面對未來或者未知,於是就會產生自身獨有的理性思維。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學者與現實要產生距離才好。於是學者的現實性與個人理性之間要麼產生矛盾要麼就和諧相處。

    但是,學術要求創新,和諧在這個意義上來講似乎就不那麼合理了。所以,學者就終其一生不斷重複這種持續產生的現實與持續產生的理性之間的階段性和諧與矛盾之中,所以,考古學家是永遠不能自滿的一群人。

    而從事盜墓行業的人,即以盜竊古人或今人墓葬中的各種財寶,再將這些財寶出售獲取金錢。盜墓者一般白天抓兔踩點,晚上偷文物。

    古人“事死如事生”,認為人死後會到另一個世界中,繼續生前的享受,因而十分重視自己的墓葬的規格和陪葬品的檔次。

    有地位的達官貴族,死後的陪葬品一般都十分豐富。歷代對盜墓者看法都是否定的,認為傷天害理,立法中對盜墓者的懲罰也是極為嚴厲的。

    但是,在價值驚人的隨葬品的誘惑面前,還是有一些人鋌而走險,甚至世代經營,形成獨特的盜墓技術。從某種程度上講,盜墓賊的盜墓技術是領先於官方的考古發掘技術的。許多文物品種,都是盜墓者最先發現的,如甲骨文;許多考古技術也是盜墓者最先發明的,如著名的“洛陽鏟”。

  • 6 # 百川流

    又想起了《鬼吹燈之精絕古城》中安力滿的那句“國營--盜墓”,這都是玩笑。考古和盜墓完全是兩回事。

    《晉書》中有一個“不準盜墓”的故事。大約是在晉武帝太康二年(281年,也有說此事發生在279年或280年),汲郡有一個叫“不準”(讀音不同於現在)的盜墓賊,盜了一座不知道是魏襄王還是魏安釐王的戰國古墓。墓中除了財寶還有大量竹簡,都是用秦統一文字之前的古文書寫。“不準”攜帶的火把燒完後,就地取材,拿了一些竹簡點燃照明。《晉書·束皙傳》記載:

    “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詮次。”

    後來盜墓的事被人發現,就上報了官府。等到官府前來收存時,竹簡已經破爛不堪,很多燒成了灰燼。晉武帝把這些書簡交由秘書校訂編纂次第,探求其主旨,並用當時文字抄錄下來。荀勗、和嶠、束皙等人花了多年時間對竹簡進行整理註釋,其中一部著作就是《竹書紀年》,中國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經秦火的編年體通史。

    這個故事中 “不準”和其他盜墓賊一樣,就是為了盜取寶物,換取財富,完全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慾,對他覺得沒有價值的東西,不會愛惜,破壞了大量珍貴文物。故事中的官府的一些做法有點像今天的考古人員,對遭盜墓賊光顧的古墓進行搶救性發掘,收集整理出了大量珍貴資料。

    我國規定對大型帝陵一般不進行主動發掘,主要是“發覺性搶救”,古墓被盜墓賊光顧了,或施工意外發現,或自然災害發現。對其他古墓的發掘,很多情況也是搶救性發掘。

    考古中的發現對歷史、文化等很多領域都有重要價值。考古都是有證的,有知識有技術,是為了保護文物,所有文物都上交國家儲存,不是為了個人利益。

    盜墓賊則沒有那麼多規定,完全是為了個人利益,盜取文物換錢,可能導致文物流失海外。大部分盜墓賊缺少專業素養,盜墓時會對古墓和文物造成嚴重破壞。有盜墓賊盜個墓,還對墓主屍體進行嚴重破壞甚至是拉出去扔到荒郊野外,太不講究了。

  • 7 # 檸墉視界觀

    考古和盜墓雖然都是挖祖墳。但是有本質的不同。

    盜墓是為了販賣,讓文物變成財富。考古是為了讓文化重新得到延續。重新再現曾經的文明,考證曾經的歷史。

    盜墓有很大的破壞性。在踩盜的過程當中經常會產生很大的破壞。考古首先要做挖掘可行性報告。採用最佳方案。比如說南海一號,不但成功挖掘,而且使我們的文物做到了最大的保護。而且極大地提升了我們的考古能力。

    盜墓的只看到有利可圖就去挖掘。考古到面對一些人類無法解決的問題時會選擇不挖掘。先保護,等達到一定的時機再考慮。比如說秦始皇皇陵,武則天帝陵。因為我們當前的科技手段是無法做到合理的挖掘的。所以只有先保護起來留給子孫後代吧。

    總而言之,我們大家都要保護我們的中華文化。挖祖墳的盜墓者們。加入考古隊伍吧!我們可以既往不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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