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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看雲聚雲散

    首先要考慮一下,離婚後,以自己的經濟能力,能否給孩子一個安穩安全的生活環境。有很多人,離婚的時候,拼命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甚至可以做到,只要孩子,淨身出戶。等離婚以後,如果父母能幫著照顧孩子,還能讓孩子有一個安定的環境。如果是一個人帶著孩子,收入不高,在外租房,按時上下班,很難能照顧好孩子。

    我有一個朋友,離婚的時候,什麼也不要,只要孩子。一個人帶著孩子租房住,一個人照顧孩子,時間長了,憔悴了很多,也特別累。半夜孩子生病了,抱著孩子哭的很傷心。才離婚兩年,就不得不相親想再婚,因為她想找個人能幫她一起照顧孩子,那時候也不管是否有錢或者身高相貌了,只要人好,能對孩子好就行。

    除了少部分人,大多數父母都會特別疼愛孩子,哪怕是有各種缺點,但對孩子是真愛。即使和對方的父母關係不好,但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大多會很疼愛孫輩的。所以不用擔心孩子在對方家裡會受到不好的對待。

    除非真的確定,離婚後,在對方家裡生活,孩子會受到不好的對待。不然,最好先考慮好,離婚後,自己是否有能力照顧孩子。也可以跟對方協商,撫養權歸自己,孩子先在對方家裡生活,等自己經濟能力好了,再接回孩子。在這期間,自己支付撫養費。

    即使離婚了,為了孩子,雙方也是需要好好協商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像那種為了折磨對方,寧可再困難也要孩子的撫養權,甚至不讓對方見孩子,拿孩子做籌碼來要挾的,都是可恥的。

    最後,如果雙方協商無法解決,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訴,讓法院來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 2 # 藍南52

    我個人覺得想要是一回事。能不能要,有沒有這個條件要才是重點。出於愛孩子的考慮,兩個人都想要孩子。第一得看自己的條件,首先就要考慮經濟問題,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誰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吃好喝好用好,快樂。但是自己有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有沒有好的經濟條件給他好的生活。第二有經濟的前提下還得考慮自己或者親人有時間帶沒有,能不能排出足夠的時間陪伴他長大,讓他快樂幸福的長大。第三,孩子如果有自己的思想,我們也得尊重他們的想法,問一下他們自己的意見看孩子自己更想跟到哪個家長。

  • 3 # 建構解決之道

    第一,客觀從孩子利益角度評估孩子跟你是否更好,避免盲目爭奪撫養權;

    第二,孩子大了儘量徵求孩子意見;

    第三,好聚好散,夫妻儘量理性協商一致;

    第四,準備充分的能證明自己更適合扶養孩子的證據材料以備不時之需;

  • 4 # 春雨綿綿hugh

    離婚要孩子要打官司的話法院肯定會考慮經濟問題,如果你經濟不如對方離婚協議上可能會吃虧,為了孩子,你可以做出讓步

  • 5 # 577342695497

    找律師啊,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不要以為在網上問道幾句有用的觀點,自己就和律師一樣了,可以要到孩子。。

  • 6 # 胖子胡巴

    如果是爸爸的話你要在比起另一半你有更適合扶養孩子的條件和能力,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愛給到孩子,離婚前孩子你已經和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並且日後也有時間陪孩子,保證不會讓孩子被後媽傷害,這幾點做不到的話真心不建議你去爭奪孩子,古話說寧要要飯的娘也不要當官的爹是有道理的。你愛孩子可以多給點扶養費多去陪他。

    如果你是媽媽你首先得強大起來讓自己的能力得到提升,把自己狀態調整到最佳,商量不通就去法院起訴 ,一般只要媽媽能力都可以勝訴。

  • 7 # 深度知會行

    走進法院前,和對方好好談,如果是女方,男方一般都是比較照顧女方意願的。走進法院後,拼的是父母兩方的撫養能力,當然更重要的是孩子願意跟誰在一起。如果孩子不願意跟你,希望你最好也不要強求。

  • 8 # 紹興關注

    很簡單:

    一、表達並提出你的想法願望,取得配偶的同意。並與配偶積極協商解決。

    二、如果配偶不同意,那就起訴法院取得撫養權。當然你要證明你適合你要帶孩子的理由條件,比如你的收入、知識、住房等等比對方要更適合,取得法院的支援。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住房、學習、環境等情況來判定。如果是女孩,法院可能會更多考慮由媽媽帶合適,當然你能證明媽媽不適合帶小孩情況除外。

    三、無論你是否最後取得了要孩子的願望,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要明白,無論如何你或者你的配偶都是孩子的親人,都有撫養、教育、看望孩子的權力和義務。所以就算是你沒有得到想要帶小孩的權力,你還可以看望小孩的。所以你其實不必過與糾結誰帶小孩,因為你們是小孩的親人,這是永遠不可能剝奪的權力。離婚了,對於小孩來說,最好的不是爭小孩的領帶權,最好的是雙方能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愛,因為他們已經受到一次你們離婚的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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