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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文彬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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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仙億養生自媒體
很簡單,想過就得還,不想過就不還唄。如果想離婚還需要諮詢律師才行。
夫妻生活在一起,凡事都要共同商量才行,獨霸鑽行,自私自利長久不了。婚姻失衡是對另一方的不尊重。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墳墓。
婚姻裡永遠都是冷暖自知,有些人就是不撞個頭破血流不知道回頭。別愛一個不在乎你的人,你的掏心掏肺,變成了驢肝肺,你付出的越多傷心失望越多。
如果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分得那麼清,你是你的,我是我的,AA制那就是搭夥過日子,不是婚姻了,那還在一起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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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德村情感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首先攤上這樣的老婆也真是夠倒黴的;其次,看看老婆是不是被人騙了;第三,男方你有錢就幫著一起償還;
一、攤上這樣的老婆也真是夠倒黴的。
跟人合夥做生意本身也許沒有錯誤,但是,她居然不經男方同意就貸了款,結果虧掉了幾十萬!真搞不懂她把老公放在什麼位置?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局面?是不是這個老公一貫就是老實人,老婆很強勢?
二、要看看女方是怎麼虧損幾十萬的。
是真虧損了呢,還是被人騙了呢?還是她夥同別人有意虧損幾十萬,拉上男方一起賠償,然後她準備走人了呢?如果還能夠追回一些的話,要儘快想辦法挽回損失!
三、男方有沒有義務和女方一起償還?
按理說,在婚姻期間發生的債務,男女雙方都是有義務償還的。但是,既然男方條件不好,而且上有老下有小,不幫助她償還也很正常,即使法院來執行也執行不到什麼東西,法院不會把你們唯一居住的房子封掉讓你睡在大路上的!
以我看,最好是一人做事一人當,她那麼“能幹”,發生了債務她想辦法去償還吧,男方能把上有老下有小照顧好就不錯了!她拿貸款時也沒有“請示”老公同意,她償還債務也不用“請示”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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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妞DHM
如果女方沒有和你協商一致就私自貸款這是一種很不尊重你的行為。你有錢就幫忙頂一下、若沒有平時感情又不好經濟AA什麼的大可不理。特別理解你的感受,真不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而是一個能這樣做的另一半在其他事情更是如此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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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廣東的湘妹子
如果這個男的足夠愛這個女人,如果這個女真的是為了家庭過得更好一點,在努力,爭取,只是運氣不好,失敗了,男的應該跟她一起一償還。她是失敗了,所以你問出這樣的問題,如果成功了,掙到錢了,你還會來問,要不要跟她一起花嗎?
夫妻一方,女方不經男方同意貸款,跟人合夥做生意,結果虧掉幾十萬,男方有沒有義務幫她嘗還,男方經濟條件不好,上有下小,幾十萬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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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兩個說法,一個是除非你離婚,可以不去承擔那部分責任。二就是必須承擔,因為你雖然不同意,但事實成立等於預設!你應該找個律師好好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