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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鄭州本地貸款諮詢專員

    火熱的定價轉換是因為央行要求,存量房貸客戶必須在2020年8月30日完成定價基準轉換。也就是之前的基準浮動利率轉換成LPR加成或者固定利率,必須也只能二選一!

    小編是去年買的二手房,是鄭州銀行的房貸利率:基準利率上浮15%(5.635釐)。今年5月初鄭州銀行統一調整為LPR加成(2019年12月5年期LPR是4.8釐),不想調的話可以在鄭州銀行APP申請登記調整為固定利率。先說說2020年5月20日最新的5年期LPR為4.65,也就是說照目前的LPR一直到12月20日不變的話修改為LPR加成的存量房貸利率已經少了0.15,在明年可以每個月少還一些人民幣了。大環境下LPR未來大機率下行,而且其他國家已經在吵鬧著負利率。

  • 2 # 講述新中山人的身邊事

    給大家提個醒,3月1日起,就要開始存量房貸合同的轉換了,調整房貸利率的確定方式。不少銀行已經開始推送訊息了,支援在網上完成調整,大夥按銀行的通知,登入網銀或者掌銀就能辦理合同轉換。涉及的範圍是2020年1月1日前簽訂了房貸合同的存量房貸貸款人,整個工作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公積金貸款不影響。

    調整的時候會讓大家選擇是浮動利率還是固定利率,我建議大家都選擇浮動利率,因為目前來看長期利率是下行趨勢,每月還房貸可以節省點錢。

    選浮動利率之後,還會讓選擇一個利率的重新定價日,可以在1月1日和貸款發放日的對月對日選。比如你的貸款最初是5月10日發放的,那對月對日的意思,就是以後每年5月10日做利率的重新定價日,這個日期是多少,一般都可以在網銀裡面的貸款欄目中查到。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的貸款發放日在你本次辦理合同轉換的日期之前,那就選擇1月1日為重新定價日;如果貸款發放日在你本次辦理合同轉換的日期之後,那就選擇對月對日為重新定價日。

    舉例來說,假設我3月1日就去網銀上辦理貸款合同轉換,那如果我的貸款的發放日期是1月1日-3月1日,那就選1月1日為重新定價日;如果我的貸款發放日是3月2日-12月31日,那我就選擇對月對日為重新定價日。理由是因為現在已經開始降息了,這樣選擇可以更早的迎來重新定價日,早重新定價早享受已經下降的利息。

    我稍微具體來解釋一下調整前後還房貸的區別:

    以前的房貸利率規則:

    房貸利率是按央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再乘以一個折扣算的。

    比如貸款基準利率是4.9%,我的房貸是7折,那我的房貸利率就是:

    4.9%*0.7=3.43%

    當央行調整基準利率時,我的房貸仍然保持7折的比例,跟著基準利率相應升高、降低。

    以後的房貸利率規則:

    給兩種選項,一種是選固定利率,意思是維持當前的房貸利率不變,還款期內都是這麼多了。另一種還是浮動利率,但浮動的方式有變化:

    1. 浮動的房貸利率不再參考基準利率,改為參考LPR利率。

    LPR利率是央行新推行的定價參考利率,由央行做MLF的利率+銀行報價加點構成,每月20日公佈一次。現在央行降息,降的都是LPR利率了,目前的長期LPR利率是4.75%。

    2. 浮動利率的方式改變,把以前的折扣,改為了固定的加減點。

    方法是,以12月的長期LPR利率4.80%為基準,先算出每個人的房貸利率的加減點,之後固定加減點不變,未來房貸利率=LPR利率+加減點。還按上面7折利率的例子,我的房貸利率是3.43%。這個利率比4.80%要低1.37%。那就把這1.37%固定下來,以後我的房貸利率,就都是LPR利率再減1.37%。

    按照這個演算法,現在各種折扣的房貸利率,都會折算成一個固定的加點,我幫大夥算好了,以前你是幾折,以後就對應這個加點,你的利率就是LPR+加減點值:

    從全球目前的宏觀環境和國內的經濟情況來看,未來一段時間內,咱們應該還是處在降息通道中的,LPR利率大機率會緩步下行,比如今年2月,長期LPR利率就已經下調了5bp,因此選擇浮動利率大機率會讓房貸更便宜。

    浮動的房貸利率是每年調整1次,調整後1年有效,下一次調整日,可以選擇是1月1日,或者是你發放貸款的對月對日,我建議是選能讓你更早迎來利率調整的那一個,因為現在利率已經降了,早調整早減少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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