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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揮手de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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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栩慈情感
栩慈來回答:
閃婚閃離,應該把彩禮錢要回來嗎?造成的巨大損失,該怎麼處理?
有時候我都懷疑,這些人一點法律知識都不懂嗎?還拿離婚時彩禮能不能要回來說事!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前的各人財產屬於各人,那麼,婚前男方出的彩禮錢當然屬於男方,是一定可以要回來的了。你可以先禮後兵,先商量著來,如果商量她不還,就用法律解決。既然她不好好過,你也沒有必要為這幾天的婚姻做那麼多犧牲。
即使沒有法律,按照中國的習俗,你們婚前財產也可以要回來了的。作為女方,她也不能離婚了還霸佔你給她的錢財。既然她不想過了,就該主動返還這個彩禮錢。如果她不還,你可得當心了,謹防婚騙。
你的情況我也看出來了,他是在她家人的威逼利誘下和你結婚的,她家人可能的目的是什麼,一看就明白了,所以,你堅決不能讓他們得逞。她鬧騰就是為了嚇你,這種人,即使她不提出離婚,你也不能要她。整個一潑婦啊!你要把她不好好過日子,無理取鬧,打人,摔東西的證據都收集起來,這些在離婚時都可以用來幫你要彩禮錢的。
最後,再說說你的閃婚閃離,你也是色迷心竅,怎麼可以不看人品就去結婚?怎麼可以不看看人家愛不愛你就結婚呢?人家女的開始就不樂意,你是想著用金錢換來婚姻,所以花了很多錢,以為結婚了就進了保險箱,不知道沒有愛情的婚姻就是墳墓嗎?那你只能承擔一些後果,彩禮之外的其他花銷不要了,比如衣服首飾之類的,只當交學費了。
我知道,結一次婚不容易,離一次婚更難,那就等於脫一層皮,經濟損失情感損失,大了去了。不過,走到這一步了,就要勇敢面對,該咋做咋做。該自己承擔的就勇敢承擔,不該自己承擔的也能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衛自己的合法權益。絕不能白白的浪費那麼多感情又浪費那麼多金錢。
看你說的好像是已經離了,那也可以透過起訴要你的彩禮錢。事到跟前了不要怕,去起訴。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會保護有理的人的。
希望你能夠儘快解決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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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育兒教主
由於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證,屬於有效婚姻,如果男方拿不出證據,證明女方有欺騙的行為,那麼想要起訴女方騙婚,在法律上是很難被支援的,這種事情很難界定,這已經不是需不需要要回來財產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夠要的回來的問題。
哪些情況屬於騙婚?其實騙婚沒有一個完整的概念,也很難被法律所界定,因為事實上很多騙婚的案例,其實他們的婚姻本身是有效的,所以在實際的處理過程中,想要要回彩禮錢,就不是那麼容易了,有下面幾種,應該可以要回來:
雙方以夫妻的形式生活,但是根本沒有辦理結婚證,而男方卻給了女方彩禮。雙方辦了結婚證卻根本沒有生活在一起,男方卻給了相當大金額的彩禮,在經濟上做出了較大的付出。雙方辦了結婚證,而且也生活在了一起,但是由於給了女方非常巨大金額的彩禮,導致自己出現了生活困難。此外:
女方本身已經和別人結婚,但是卻隱瞞了這個事實。女方有某種不能結婚的疾病,但是隱瞞了這個事實,並且沒有治癒就和男方結婚了。總之:騙婚不好確定的事情好確定的事情,如果女方存在找各種理由騙錢用,如果女方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行為,那就屬於婚姻詐騙,可以要求追償付出的錢財,結束婚姻。
社會很現實,結婚需謹慎感情這種事情往往讓人盲目,看不清生活的真相,往往由於深深的愛著對方,男方總是願意在經濟上面多多的付出,透過經濟上的付出來討好對方,讓對方感覺自己是真正的在乎對方的,而這樣的心態,正好讓那些抱著欺騙甚至的女人找到機會,甚至有的時候不需要主動開口,男方就會付出金錢了。這個社會是很現實的,男人沒有錢女人是不願意跟你的,即便暫時跟你之後,婚姻也會過得不幸福,最後導致離婚,但是男方有錢也是一個麻煩的事情,因為你不知道誰是真心愛你的,當一個女人老是以自己家裡面需要錢用自己哪個家屬又生病了,自己想要買這樣買那樣,無休止的向男方進行索取或者借錢,那麼這個女人肯定不是愛男人的。真正愛男人的女人,她是願意為男人節約錢,而不愛男人的女人,她只會拼命的花男人的錢。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當我們意識到自己付出了太多的金錢,當我們意識到了,女方是在無休止的向我們索取花我們的錢的時候,就應該有所警惕和察覺,即便對方不是騙婚的,但是一個大手大腳花錢的女人肯定不是自己的良配,賺錢不容易,且行且珍惜,遠離那些大手大腳花錢的女人,也是一種防止騙婚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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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聽取了生命從容的腳步
通常來說,彩禮是專為男方準備的名詞,即一般是男方給付女方彩禮,不僅僅是大額的金錢,也包括車、房,都由男方準備。正如強姦流氓猥褻之類的詞彙,也是男人的專項一樣,一方面表達了男人的侵略性,同時也多少註釋了父系社會的定義。由此,在當今社會青年男女的婚姻關係中,也會隱隱覺察到青年男的地位有多麼被動尷尬。所以有關閃婚閃離的彩禮糾紛,一般是男方追討女方。
1.有過共同生活,沒有孩子,男方提出離婚,彩禮必然作廢。
2.有過共同生活,沒有孩子,女方提出離婚,視男方給女方造成損失輕重程度,比如是否懷孕,精神狀態如何等等,彩禮一般不退,或部分退回。
3.有過共同生活,沒有孩子,女方強行離婚,男方必須追討彩禮,但是很難全部追回。
4.若無共同生活,理應返還彩禮。
5.閃婚閃離後的損失,無法估量,對毫無準備的一方,打擊是毀滅性的。必須追責,無法和諧。若無法釐清損失,唯有訴諸法律。
以上是個人觀點,感情色彩較濃,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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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寫紅塵作夢語
這問題一看就是男主的親人或男主自己提出來的。我覺得這個男性真的很不成熟,居然會選擇閃婚。在沒有一定的認識條件下閃婚,就要先認識到自己意識上的錯誤。
無理取鬧必有所圖。像男主所說的,女方無理取鬧肯定是想得到點什麼?男主要先反思自己的錯誤性行為,然後冷靜下來分析最壞的結果是怎樣的,去諮詢一下相關的法律界人士,而不是在平臺上宣揚女方如何的不堪,既然那麼的不堪,你當初為什麼會選擇女方,你自己不是也有問題嗎?這是你自己的眼光。
同意閃婚的人未必一見鍾情。我認為如果女方或男方要求閃婚的話,很有可能對方有些實質性的問題不敢讓你知道,所以現代人不能一頭熱的閃婚。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千萬不要閃婚。寧願戀愛長久點,也不要閃婚,後悔來不及。男女都一樣,要對婚姻負起相應的責任。而不是等到事態嚴重了之後再來後悔,相互指責對方的種種,不是想想當初為什麼要在一起。
結語:如果真的觸及到法律問題,就去尋求法律的幫助,不要一味的指責對方的不是來提高自己的高大上,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讓法律來公正的對待。既然你們已經無法再過下去了。至於你對還是他對,就讓證據證明一切。希望你在下一次婚姻的選擇時,能慎重考慮到今天這個後果,而不要再盲目的選擇閃婚了。
原文盜版者必究其責。
感謝各位看官的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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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彩禮,是以雙方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如今閃婚閃離的現象並不少見,因此彩禮糾紛也是層出不窮。那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呢?
根據法律規定,有三種情形可以主張對方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通俗的說,就是連婚都沒結,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又怎能得到支援?肯定可以主張返還。
2.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雙方都沒有履行夫妻間相互扶助的義務,那返還彩禮也是理所應當的啦。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比如因為“天價彩禮”,導致支付人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這種情況也是可以主張返還的。
當然,除了上面3種法定返還彩禮的情形外,法官還會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判斷,是否需要返還彩禮以及返還多少彩禮,比如彩禮的使用情況、婚前交往時間的長短、同居時間的長短、是否有生育孩子以及雙方過錯程度等等。說白了,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你正在因為彩禮問題而困擾,可以私信我諮詢。
男方喜歡女方,女方不喜歡男方,由於男方在短暫的兩個月交往裡,給女方花了過多的錢財,女方在家人的誘導下,和男方結婚了,婚後,男方繼續默默付出,而女方無理取鬧,打人,摔東西,各種無理取鬧,最後提出離婚。由於結婚所有花費全部由男方承擔,現在離婚,給男方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負擔,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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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結婚了屬於合法夫妻,沒有騙婚只是感情不合,離婚財產一切法院判
事情總有因,最好的辦法看能不能解決問題,和好如初,畢竟一段婚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