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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夕佳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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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三曉
逮捕阿桑奇才是真正的閉塞言論,請問阿桑奇造謠了嗎?國家有不讓方某說話嗎?按道理,方粉應該去為阿桑奇伸冤,那才是最冤枉的。請問方方這種牌坊立的高高的人會為阿桑奇說一句公道話嗎?阿桑奇獄中飽受折磨,聯合華人權專家:現在我害怕看清民主國家“真面目”
自去年4月在英國被捕以來,“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已被關押逾一年,前途未卜。在此期間,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邁爾澤(Nils Melzer)一直關注著他在獄中遭遇的折磨,呼籲英國釋放阿桑奇,但收效甚微。
5月9日,邁爾澤在推特描繪了一年來,他對這些在“民主國家”發生的事,從震驚到失望的心路歷程:“一年前的今天,我們探訪了獄中的阿桑奇。他表現出明顯的長期遭受心理折磨的跡象。一開始,讓我感到震驚的是,成熟的民主國家竟會發生這樣的意外。接著我發現這不是意外。現在,我很害怕看清我們民主國家(“真面目”)……”
邁爾澤還附上了一段去年10月他在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記者會上發言的影片。影片中,邁爾澤表示,他和兩名醫學專家去監獄拜訪阿桑奇後,認為他長期受到心理折磨。邁爾澤要求有關國家調查此案,“不幸的是,沒有一個國家同意進行調查,儘管這是他們的義務……”
邁爾澤表示,很明顯,阿桑奇的健康狀況受到他多年來所遭受的“極端敵對”環境的嚴重影響,“最重要的是,除了身體上的疾病,阿桑奇還表現出長期遭受心理折磨的典型症狀。”
邁爾澤強調:“我從未見過一群民主國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故意孤立、虐待和將一個人妖魔化,而無視人的尊嚴和法治。對阿桑奇的集體迫害必須現在結束!”
去年11月1日,邁爾澤在談到阿桑奇的獄中處境時要求英國“立即改弦更張”,緩和阿桑奇的“非人處境”,“否則,持續的任意監禁和虐待可能很快就會讓他付出生命的代價。
瑞典《快報》當天報道,年齡在20歲至30歲的兩名瑞典女子向瑞典警方舉報了阿桑奇的性侵行為。阿桑奇21日在“推特”微博網站上留言:“指控毫無根據。”阿桑奇的同事、維基揭秘網發言人赫拉芬松說:“一些擁有強大權力的組織想要摧毀維基揭秘網。”維基揭秘網上月公佈7.7萬份美軍機密檔案,五角大樓深陷苦惱之中。幾天前維基揭秘網宣佈將進一步公開秘密檔案後,五角大樓更是如坐針氈,有傳聞說雙方有意“私下接觸”。維基揭秘網21日在推特微博上留言:“有人曾經警告我們會被潑髒水,現在第一盆髒水已經潑來。”據國外媒體報道,阿桑奇,因為涉嫌騷擾婦女遭到瑞典警察審訊,他的律師萊夫·希爾伯斯基公開稱。 據希爾伯斯基透露,在斯德哥爾摩,瑞典警方對阿桑奇實施了一個小時左右的審訊,並正式告知他所遭到的騷擾指控。但阿桑奇拒不承認該項指控,並希望檢方撤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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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莫問N
對這個問題,首先要 搞清楚的是,誰在反對方方。
如果說是政府在反對她,或許可以有閉塞言論的嫌疑。但是,我們在電視上、報紙上、網路上,沒有看到任何一級政府或者任何一個政府部門對方方的批評。
這說明,政府官方從來沒有反對過她,所以,也談不上閉塞言論。
如果說是網友反對她,就算是閉塞言論了嗎?
個人感覺,不能這樣認為。
同樣作為個體,方方有批評的權利,但是別人也有批評的權利。她可以批評別人,但不能不讓別人批評她。
比如,張伯禮院士在抗疫思政課上批評方方“家國情懷何在”,很多人認為也沒有什麼不合適的。畢竟,她在這個特別的時期,專門到美國神速出版武漢日記的行為,著實讓很多人感到不齒。自己做了,為什麼就容不得別人的批評和反對?
再說了,方方本人不就是講她是崇尚言論自由嗎?既然是言論自由,為什麼只允許她自由,不允許別人自由?這就有點兒不講道理了。
中國有一句古話: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網路也是民聲匯聚之地,面對眾多網友的批評和反對,她難道不應該反思,不應該捫心自問,自己做那些事到底合不合適?
難道,面對眾人的批評和反對,她仍然作掩耳盜鈴狀,甚至頑固到底,這不也是在閉塞言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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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米1
這就是方賊們倒打一耙!我們國家自改革開放以來就言論自由,而方賊們抱美國大腿,把美國當爹才是全華人民反擊它們的主要原因!方賊們自吹是敢說實話,卻不知這實話裡有多少主觀臆斷?方賊們把日記到美國發表,正中了美國主子的意圖,歡喜得很!不僅在美國發表,還鼓勵到其它歐美國家發表!方賊們的做法就像舔美國腚的野狗,只要美國主子舒服,不管別人是否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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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4728892632
對沒有人格底線的人說反對已經多餘,建議國家完善憲法,用法律法規去治她更妥。14億人口大國出幾個敗類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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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林442
做任何一道題目,它的答案都是有取值範圍的,脫離這個範圍答案就無任何實際意義,學術與學術之間可以正常交流,但前提是你要先找到二者間的共同點,強行進行那就是強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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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一個有名的作家,自然有她的一群粉絲和眾多支持者。她的某些行為雖然有些觸犯眾怒,但她的日記至今仍可以從網路上看到,她的聲音依然可以不時聽到,她的支持者依然可以為她發聲。這說明儘管有眾多的反對者,可言論並沒有閉塞。
就方方日記而論,無論是作者,還是讀者,只要不違反原則,都可以充分表達你的觀點,這也反映了當今社會的包容性。
支持者有支持者的權利,反對者有反對者的自由。如果說反對方方就是閉塞言論,那麼支援方方,不讓反對者說話,也可以被認為是閉塞言論。
一個開放的社會首先是個包容的社會。對一些人,一些政策,一些觀點,有支持者,就有反對者,在這個問題上意見相左,在另一個問題上又意見相同,今天你是一個反對者,明天就有可能變為支持者,並沒有絕對的陣營。
大家都要允許對方發聲,“真理愈辯愈明”,這樣,社會才能進步,個人的辨別能力才能提高。
因此,“反對方方就是閉塞言論”之說,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