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經緯天下事

    目的很簡單,盛世下的貧富差距被拉大了——富者連阡陌,窮者無立錐之地!在盛世繁華的背後,有著與其嚴重不符的叛亂和農民起義。

    為了維護統治階級、舊貴族的長久利益。明面禁奢令,背地仍然紙醉金迷!

  • 2 # 歷史檔案館

    我是真君,我來詳細回答。

    其實這個歷朝歷代都有,中國傳統文化歷來崇尚節儉、反對奢侈浪費,但現實生活中奢靡現象又往往十分普遍,在有些歷史時期還十分盛行,對其產生的危害歷代統治者也有一定認識,頒佈過許多“禁奢令”。

    奢靡之風

    關於奢靡,漢代賈誼在《新書·道術》中曾有定義:“廣較自斂謂之儉,反儉為侈;費弗過適謂之節, 反節為靡。”奢靡所涵蓋的內容較廣泛,既包括超過基本花費的事項和不正當、不應有的消費,也指與自身收入不相匹配的消費和攀比性消費,在封建時代被列入奢靡行為的還有一項重要內容,即那些違背所謂倫理綱常以及等級秩序的消費行為,明代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財計》中總結: “何謂奢侈?其甚者,倡優也,酒肆也,機坊也。倡優之費,一夕而中人之產;酒肆之費,一頓而終年之食; 機坊之費,一衣而十夫之暖。”

    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早期的奢靡之風尚不明顯。到了西漢,國力逐漸增強,奢靡之風隨之逐漸滋長,當時“衣則綾羅綢緞,食則山珍海味,居則樓閣臺榭,行則前呼後擁”,賈誼在《論積貯疏》中評論說“淫侈之俗,日日以長,是天下之大賊也”,漢成帝感嘆“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漢代奢靡之風在婚喪嫁娶方面表現最為突出,王符在《潛夫論·浮侈》中描述:“富貴嫁娶,車軿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 是故一饗之所費,破終身之本業。” 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的婚姻引人矚目, 卓文君的父親是蜀地鉅富卓王孫,儘管不滿意女兒的婚姻,但最後仍給女兒準備了一份豐厚嫁妝:“僮百人, 錢百萬,及其嫁時衣被財物。”

    至魏晉時代,社會上的奢靡之風愈刮愈烈,大臣石崇“後房百數”,大臣何曾“性奢豪,務在華侈。帷帳車服,窮極綺麗,廚膳滋味,過於王者”,何曾吃一頓飯要花一萬錢,何曾的兒子何助“食必盡四方珍異,一日之供以錢二萬為限”。將軍苟晞有“奴婢將千人,侍妾數十”,由於在家中就能獲得奢靡享受,所以苟晞“終日累夜不出戶庭”。大臣、富商競相比富,帶動社會貪圖享樂、競相攀比之風盛行,造成了強烈的拜金主義思想,時人傅鹹批評:“古者堯有茅茨,今之百姓竟豐其屋;古者臣無玉食,今之賈豎皆厭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飾,今之婢妾被服綾羅;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賤隸乘輕驅肥。”

    唐代是中國封建王朝發展的一個高峰,社會和經濟快速發展進一步助長了奢靡之風的盛行,大臣韋陟精於美食,“以鳥羽擇米,每食畢,視廚中所委棄,不啻萬錢之直”。大臣杜悰在飲食上要求更高,每天要吃五餐,一頓飯要耗費萬錢。大臣李德裕更厲害,一杯羹就要3萬錢,《獨異志》記載了這種羹的製作方法:“為雜以珠玉寶貝,雄黃硃砂,煎汁為之,過三煎則棄其柤。”另據《朝野僉載》記載,大臣張易之“為母阿臧造七寶帳,金銀、珠玉、寶貝之類, 罔不畢萃,曠古以來,未曾聞見”。還有一個名叫李涯的大臣,在自家園中造了一口井,以“金玉為欄”,並將“天下寶玉真珠,悉投入中”,這樣做的目的,竟然是為了飲用那些金銀珠寶浸泡過的水。

    宋明以後奢靡之風不減,並不斷掀起高潮。如明朝正德至萬曆年間奢靡之風就十分熾烈,整個社會呈現出競相“比奢”的風氣,無論服飾、飲食、屋舍、出行還是婚喪嫁娶,從上層社會到民間,無不攀比競逐, 正德年間的《姑蘇志》描述:“精飲饌、鮮衣服、麗棟宇,婚喪嫁娶,下至燕集,務以華縟相高。女工織作, 雕鏤塗漆,必殫精巧。”一些大戶人家,連奴婢僕妾都穿著“細紋綺縠、冰紈錦繡”,佩戴“犀象珠玉、琥珀玳瑁、石山隱飾、金銀錯鏤”。明清時期,江南一些地區婚喪嫁娶極盡奢華,一些地方誌記載,當時“婚嫁之具,或移業產之半”,有的“嫁女或至於破家,治喪不難於鬻產”,有的“富室治奩動以金珠羅紈相誇耀, 習之既久,彼此責望,而孝友睦姻因此遂衰”,因為擔心拿不出豐厚的陪嫁,有些地方出現了“生女而溺之” 的醜陋現象。

    以令禁奢

    中國傳統思想一直主張節儉、反對奢侈浪費,《尚書》說“克勤於邦,克儉於家”,《左傳》說“儉, 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孔子認為君子應“食無求飽,居無求安”, 主張“政在於節用”。《老子》認為“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主張“去奢,去泰”。唐代詩人李商隱則從治國理政的高度進行總結說,“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出於鞏固自身統治的需要,也出於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考慮,歷代統治者對奢靡之風多持反對態度,為此頒佈過許多“禁奢令”。

    西漢時,針對當時婚喪嫁娶中的奢靡現象,朝廷多次以詔令形式進行過制止。《漢書》記載,漢宣帝時針對嫁娶中鋪張浪費現象釋出過“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詔”。《漢書》還記載,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在出土的居延漢簡中有一份頒佈於漢光武帝建武初期的詔令:“吏三百石、庶民嫁聚毋過萬五千,關內侯以下至宗室及列侯子娉聚各如令,犯者沒入所齎奴婢財物。”這份詔令根據官員品級不同, 詳細規定了辦理婚嫁花費的上限標準,並制定了違令處罰辦法。

    唐代高宗在位時,規定官員和普通百姓要按照不同等級著顏色不同的衣服,《唐會要》記載:“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全唐文》中儲存著一份唐高宗頒佈的一份詔令: “朕思還淳返樸,示天下以質素。如聞遊手墮業,此類極多。時稍不豐, 便致饑饉。其異色綾錦,並花間閒裙衣等,靡費既廣,俱害女工。天后我之匹敵,常著七破間裙,豈不知更有靡麗服飾,務遵節儉也。”唐文宗李昂雖然在歷史上沒有太多建樹,但據史書記載,他是一位勤勉聽政、厲行節儉的皇帝,在位期間曾多次下令革除奢靡之風,《冊府元龜》記載:“文宗銳意求理,每與宰臣議政,深惡侈靡,故每下詔敕,常以敦本崇儉為先庶乎,上行下效之有漸也。”此外, 《唐會要》中還有多條關於“禁奢令” 的記載,比如關於用器方面的規定: “諸一品以下,食器不得用渾金玉;六品以下,不得用渾銀。”

    明朝的禁奢制度也非常多, 《明太祖實錄》記載:“近世以來風俗相承,流於僭侈,閭里之民,服食居處,與公卿無異,而奴僕賤隸,往往肆侈於鄉曲,貴賤無等,僭禮敗度,此元之失政也。中書其以屋舍服色等,策明立禁,頒佈中外,俾各有所守。”在《大明律》《大明令》《明大誥》等一系列律令中,對服飾、飲食、屋室、用器及婚喪嫁娶等都有嚴格限定,如規定:“兩京堂上文職四品以下及五府管事,並在京在外鎮守、守備等項,公、侯、伯都督等官,不分老少,俱不許乘轎,違者參問。”類似的規定細緻而周密,處罰辦法具體而嚴厲,其主要意圖是“辨貴賤、明等威”,是出於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需要,但在制止奢靡之風方面也有一定成效。

    清朝人口劇增,由此帶來了保障供給方面的巨大壓力,奢靡之風的興起不利於社會發展和穩定,清代多位皇帝對禁奢的重要性有著深刻認識,如乾隆皇帝多次下詔禁止奢侈、崇尚節儉,他在詔諭中強調“厚生之道在於務本,而節用之道在於崇實而去華”,要求官民“以儉素相先, 以撙世相尚”,要求官員們“各敦本業,力屏華,以節儉留其有餘,以勤勞補其不足,時時思物力之維艱, 事事惟侈靡之是戒”,還要求地方官員“務當隨時勸諭,剴切化導,俾皆儉樸成風,服勤稼穡,惜物力而盡地利,共享昇平之福,毋得相競奢靡, 習於怠惰”。清代還頒佈過一份《大清通禮》,目的是“酌古準今,於品官禮外,更制庶士禮、庶民禮;俾家家知禮而講之,從循禮而行之”,強調的重點雖是禮法,但其中許多規範對日常生活中的奢侈浪費現象也多有抑制。

    有禁難止

    儘管史籍中關於歷代以來禁奢的律令多有記述,但不可否認的是, 就總體而言,其執行的成效並不理想, 除個別歷史時期內由於統治者格外重視,或者由於戰亂、災荒而不具備物質條件,使社會上的奢靡之風較為收斂外,歷史上的大部分時期奢侈浪費都是一種較普遍的現象。

    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對奢靡之風所造成的危害沒有充分認識,有的僅認為社會上的奢靡現象是經濟領域裡的事,雖然對社會資源造成了一定浪費,但也不是什麼大事, 強調一下、制止一下就行了,不必為此大動干戈。有的則主要出於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需要而頒佈若干消費方面的規定,所涉及的主要在穿戴、居住、出行等方面,對其他方面的奢靡現象關注不多。其實,奢靡之風所造成的危害決不只在經濟領域,它的出現和滋長敗壞了社會風氣,擾亂了人們的價值觀念,助長了腐敗現象的產生,是許多社會問題產生的根源。

    另一方面,抓而不實也是奢靡現象有禁難止的原因之一。如清代的《大清通禮》,雖然篇幅浩繁、規定詳盡,但它“藏在官府,民間罕見”,清人葛士浚所編《皇朝經世文續編》中對《大清通禮》的頒佈、執行情況進行過細緻分析:“在外不過行之督撫,督撫行之佈政,佈政行之道府州縣,止有告示一張,掛於署門,遵依一紙,報於上司,州縣奉行之事畢矣,原非家喻戶曉也”,而這樣的律令也並非經常頒佈,“未幾而告示損壞,案卷殘缺,官員遷謫, 父老凋謝,三十年中之禁約,後生子弟,誰能記憶為何事,有厭常喜新而開禁者,亦有愚昧無知而犯法者”。即使有好制度、好辦法,但用這種態度和方法抓落實,也只能算走馬觀馬、浮光掠影,自然沒什麼成效了。

  • 3 # 愛妮品歷史

    唐朝皇室的奢靡之風,在歷史上可謂十分「 ”出彩”。 雖然唐朝前期幾個皇帝都提倡節儉,太宗還以身作則,衣食住行方面是能省就省,宮殿樓閣是能不建就不建,但架不住後面的子子孫孫大手大腳,花起錢來那叫一個肆無忌憚。 《長安十二時辰》劇照 比如唐中宗的女兒——安樂公主,看中了老爹的昆明池,想讓中宗賞給自己,結果中宗就倆字兒:不行。 沒能如願的安樂公主,乾脆就跑到長安城的西南角,強佔了幾十畝農田,耗資百萬,期間動用無數人力,終於挖出一座長寬各達數千米的新池,取「 ”勝昆明池”之意,名為「 ”定昆池”,比之昆明池更大,且觀景樓閣更為華麗,直讓唐中宗苦嘆不已。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安樂公主請昆明池,上以百姓蒲魚所資,不許。公主不悅,乃更奪民田作定昆池,延袤數里,累石象華山,引水象天津,欲以勝昆明,故名定昆。 安樂公主劇照 除此之外,還有玄宗時期的皇親國戚們,最熱衷於向玄宗「 ”獻食”。 所謂「 ”獻食”,就是收羅天下各地的山珍海味,競相進獻。 天寶年間,常有貴族皇戚帶著美食排著隊,守候在興慶宮外,有時所獻美食居然可達數千盤,而為了應對源源不斷的獻食之舉,玄宗還特設一名「 ”檢校進食使”,專門負責挑選查驗進獻的美食。 只不過,這一盤山珍海味價格之高昂,足足抵得上十戶農家一年的糧食生產量,不得不說一句,貧窮真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六》:天寶九載,諸貴戚競以進食相尚,上命官姚思藝為司校進食,使水陸珍羞數千盤,一盤費中人十家之產。 我之所以舉這些皇帝或者公主帶頭鋪張浪費的例子,就是想說明,在唐朝某些時期,奢侈之風是從上層建築逐漸擴散到民間,隨著受到關注最多的貴族集團日益崇尚奢侈消費,因而導致這股原本只存在於貴族之中的風潮,日漸成為一種負面的社會風氣,從而對民間產生了不可忽視的深遠影響。 《長安十二時辰》劇照 誠然,奢靡之風,古今皆有。 不論是古人還是今人,在花錢這事兒上,但凡有錢,都絕不含糊,但古代與現代相比,還有其符合時代特徵的不同之處。 因為在封建社會中,消費本身存在著「 ”等級差異”,所以許多外在的物品,通常象徵著身份與地位,並由此延伸出複雜的社會問題與政治問題。 可能這麼說不是很好理解,那就讓咱們來打個比方: 比如皇親貴族所穿衣著,必須要與百姓所穿服飾,保持不同標準。 最直接的例子,唐皇所穿龍袍所使用的面料之一,就有蠶絲中最好的「 ”輯裡湖絲”,不僅被稱作絲中極品,更是千金難求,但在古代,諸如此類的極品面料,只供大內,專為皇帝縫製龍袍所用,普通百姓是萬萬沒有資格使用,甚至也無從購買的。 龍袍參考圖 皇帝能用的,百姓不能用。 貴族能用的,百姓也不能用。 一邊是統治階級,一邊是被統治階級。 透過「 ”制定縫衣用料的不同標準”諸如此類的事件,從而影射出階級之間天然存在的差異性。 而統治階級之所以這麼做的目的,自然只有一個: 維護等級特權。 於此就體現出了巨大的「 ”階級差異”。 參考圖 通俗來說,長安大街上有倆人,一個是大唐富商王二麻子,另一個是唐玄宗小舅子的大表哥的親姐姐的妹夫李老三。 王二麻子出手闊綽,身家萬貫,能買下長安城內最貴的豪華大宅,走在街上必三五成群,家僕隨從鞍前馬後。 但李老三作為也姓李的皇親國戚,是正兒八經的貴族,官居太子東宮右衛率,正四品,著深緋色大紅官袍,日常深居簡出,也沒隨從,就自己溜達著上街買菜,很湊巧的面對面跟王二麻子遇上了。 如果王二麻子認得那身大紅袍,必然就清楚,站在面前的李老三是宮中之人,若此前有過交集或一面之緣,必然就會上前恭敬問候。 旁人一看就明白,這倆人肯定不是一個等級。 王二麻子就算再有錢,身上掛滿了金銀首飾玉扳指,但站在李老三面前,氣勢仍然會矮上一頭。 階級差異,也就在李老三那一襲大紅袍上體現而出。 唐朝官服對應品階參考圖 所以透過對服裝制定不同標準,以此來體現身份與地位不同的這種方式,就屬於維護等級特權。 但久而久之,隨著國家經濟越來越好,外加具有標杆性質的貴族集團也日益崇尚奢靡之風,底層民眾就會開始效仿,乃至追隨,那麼許多原本象徵身份與地位的高檔物品,也開始作為商品在市場上流通,這些代表貴族所用的物品,不僅十分豪華,定價自然也是十分高昂。 於是某些人就會透過種種渠道,不惜花費高價,也要享受一番皇親國戚們使用的物品,比如豪華車馬,比如華貴服飾,比如特殊的珠玉器皿,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從這點上來看,其實千百年來都是一樣的,奢侈品如今大行其道,乃至形成風尚的原因,無外乎人們的財富日益增多,在足夠維持生活水平的基礎上,有多餘的財富可以去追求更美好的東西,這本身並無對錯之分。 但在唐朝,卻有著對錯之分。 隨著奢侈消費的現象日益增多,唐朝統治者逐漸透過表面,察覺到了潛在的危險氣息。 如果我們把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視為完全對立的兩個層面。 那麼在兩者之間,就存在著一層天然的屏障。 這種屏障,理解起來可能很抽象,但總結起來,其實就四個字: 階級壁壘。 比如統治階級是A,被統治階級是B。

    我們將A和B比喻成兩個「 ”點”,而將它們之間的距離,就比喻成「 ”一條道路”。 很多人都想從B變成A,但A的家就那麼大,容不下太多的B,於是就在家門口樹立起一道高牆,將A保護在內的同時,也拒絕B的加入。 示意圖 可是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有很多人想從B走進A的家裡看一看,既然正常道路走不通,那乾脆就繞道走,或者藉助梯子,結果繞著繞著,爬著爬著,原先B裡的人們,還真就翻過了A的院牆,甚至還能像模像樣的往裡看一眼,A的家裡究竟長什麼樣。 而這種類似「 ”繞道走”或者「 ”爬樓梯”的行為,就是我上文所說,令統治階級察覺到的危險氣息。 這代表著,原本A豎立起來的高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對於B而言,已經不管用了。 示意圖 如果把以上的概念,按照現實的例子說出來,那就是起初的唐朝統治者透過制定不同標準,將貴族與平民區分開,同時透過這些不同的標準,對不同社會階層的人,進行不同程度的制約,從而在維護貴族特權的同時,也保證了皇權的穩固。 但隨著國家經濟越來越好,很多平民百姓透過購買相關奢侈品,社會地位與影響力也或多或少的有了一定上升,對於廣大老百姓而言,可能也就是個茶餘飯後的談資,諸如一大幫人吃完飯,站在街口聊天,說哪位富豪又買了哪位王爺不穿的長袍,哪家千金又買了前朝公主留下的馬車。 然而對於統治階級而言,這種行為,卻屬於是「 ”以下僭上”(僭:jiàn),並逐漸動搖了原本森嚴的等級制度,乃至逾越。 之前那些原本象徵貴族身份與地位的服飾,車馬,珠玉器皿等物,不再是皇族的專屬用品,反而都能透過市場上的奢侈消費所獲得,普通百姓只要花費足夠多的錢財,就能夠輕易衝破由皇權豎立而成的「 ”階級壁壘”,原本森嚴分明的等級制度,也就因此被破壞。 於是,就有了「 ”禁奢令”的誕生。 最為具體的「 ”禁奢令”,當屬唐高宗時期所頒佈的《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唐高宗·李治 當時民間正逐漸出現「 ”推崇貴族華美衣著服飾”的風潮,因此唐高宗在與群臣商議後,便決定對此類現象嚴加杜絕,而法令具體內容,全文如下: 《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採章服飾,本明貴賤,升降有殊,用崇勸獎。如聞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袍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小襖子,或於閭野,公然露服,貴賤莫辨,有蠹彝倫。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僣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又春秋二社,本以祈農。如聞除此之外,別立當宗,及邑義諸色等社,遠集人眾,別有聚斂,遞相繩糾,浪有徵求。雖于吉兇之家,小有裨助,在於百姓,非無勞擾。自今已後,宜令官司,嚴加禁斷。 礙於篇幅,我就不細說這篇法令的全部內容,只說其中一句: 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僣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 這句話大意是說: 從今往後,不同身份等級的人穿衣服,要按照各自的品級,「 ”上”可以穿「 ”下”的衣服,但「 ”下”絕不可「 ”僭上”,此令傳至各司,針對社會上的奢侈之風嚴加斷絕,勿要使其持續發生。 所以,唐朝統治者在察覺到奢侈之風背後的危險氣息後,便及時頒佈了這條法令,試圖透過實施「 ”奢侈消費禁令”,來阻止底層百姓憑藉奢侈消費的方式突破階級壁壘。 更試圖以這種方式,來維持特權階層,如貴族集團的等級特權,並以此維護皇權的穩固。 反言之,既然能迫使唐高宗必須要頒佈法令來約束,那麼可想而知當年的奢靡之風,儼然已經到了一種「 ”常見”的程度。 我相信由於高宗朝承接貞觀之治的餘勢,國家經濟持續發展,對外貿易持續繁榮,以及統治集團帶頭進行奢侈消費,如我開頭所述的安樂公主挖鑿「 ”定昆池”等事例,從而引發了高宗治下的全民性奢侈消費現象。 《長安十二時辰》對話截圖 各種攀比拜金的行為愈發普遍,除了透過購買高檔商品以外,還有民間婚嫁喪葬等活動,也逐漸形成了互相攀比的不良風氣。 為何這麼說呢? 因為早在太宗時期,李世民就已經瞭解到民間幾近誇張的奢靡之風,從而在《戒厚葬詔》如此寫道: 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習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貞觀政要·儉約第十八》 如上可知,在太宗朝時期,民間就已經大肆興起奢靡之風,甚至「 ”以豪葬為必須,以高墳為行孝”,於是棺槨等葬物極盡雕刻華麗,陪葬用品窮極金玉之飾。 於此,就突顯出一個極其嚴重的社會問題與潛在的社會隱患: 為了迎合當時人人奢靡的社會風俗,從而導致許多百姓流於民俗,過分追求奢靡而使自身勞財過度,比如為了不讓鄉親四鄰看不起,或避免有人背後說風涼話,就不管不顧自身的經濟條件,強行為逝去的家人舉辦無比豪華的隆重葬禮,乃致財富耗盡,傾家蕩產。 這不就跟現在的攀比之風如出一轍嗎?

  • 4 # 跳舞的土豆

    奢侈

    奢侈二字,古已有之,且千百年來,始終作為貶義詞,而根深蒂固於每一個人的心中。

    唐朝禁奢

    唐朝前期幾個皇帝皆提倡節儉,唐太宗李世民還以身作則,衣食住行方面是能省就省,宮殿樓閣是能不建就不建,但架不住後面的子子孫孫大手大腳,花錢如流水,肆無忌憚。

    中國傳統文化歷來崇尚節儉、反對奢侈浪費,但現實生活中奢靡現象又往往十分普遍,在有些歷史時期還十分盛行,對其產生的危害歷代統治者也有一定認識,頒佈過許多“禁奢令”。

    賢明的君主,心裡都裝著百姓,他們心裡明白,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腐朽糜爛的朝廷,往往會給百姓增添更大的壓力,各種賦稅也由此產生。

  • 5 # 把瓊若

    主要有三個目的:

    維護等級制度

    唐玄宗在《禁僭用服色詔》中也指出:“彰施服色,分別貴賤,苟容僭濫,有乖儀式”,因此,為了維護等級特權,統治者制定奢侈消費禁令來阻止人們透過奢侈消費的方式來突破階級壁壘。

    當人們的奢侈消費在等級制度上僭越時,禁令中的表述一般是“違禮”“違令”以及“積習成俗”等,如玄宗所頒佈的《禁喪葬違禮及士人幹利詔》中說寒食上墓時辦宴會“在於風俗,豈成禮教”,又如文宗所頒佈的《禁車服第宅逾侈敕》中寫道“如聞積習流弊,餘風未革……侈俗滋扇”,本質上都是指這種奢侈消費活動違反、逾越了等級制度,這也是奢侈禁令的主要目的之一,即針對禮制方面的僭越進行禁止和規範。

    對於這一點,學者曹故在論述唐代服飾方面的奢侈禁令時也提到:“雖然禁侈令在實質上是維護等級特權,但不同禁侈令的側重點不同。通常有下列三種內容的禁侈令:直接表達等級制度;表明帝王的樸素美德;禁止絲綢等物外流”。可見,雖然奢侈消費禁令制定的本質是維護階級統治,但統治者在對外宣稱時往往避重就輕。

    解決社會問題

    由於唐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外貿易的繁榮、社會上層階層帶頭進行奢侈消費等諸多原因,奢侈消費漸漸成為唐朝人的一種全民性消費,並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社會風俗,然而這種受到全社會推崇的消費方式因其需要以大量金錢為支撐,因此不是人人可以承受的。

    以喪葬為例,“勳戚之家,或流遁於習俗,閭閻之內,或奢摩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孝行……富者越法度以相高,貧者破資產以不逮”人們為了迎合社會風俗而罔顧自身的經濟條件勉強進行奢侈消費乃致傾家蕩產,這就演變成了一個社會問題:百姓失去了維持正常生活的經濟基礎,甚至可能流離失所,基本的生存都得不到保障,這些人可能就會影響整個社會的安定,那麼統治者必然就要透過法令對百姓的奢侈消費進行約束,從而避免發生社會動亂,由此就有了奢侈消費禁令的制定、頒佈。

    在唐代成為社會問題的奢侈消費主要集中在婚嫁、喪葬、宴飲等方面。婚嫁喪葬本就是人生中的大事,而唐代有“財婚”和“厚葬”的風俗,都非常耗費金錢,普通百姓為了辦這兩件大事往往傾其所有。更糟糕的是對於普通百姓而言,有時即使傾家蕩產也無法達到社會風俗的標準,如嫁女要備豐厚的嫁妝,沒有足夠多的嫁妝就無法出嫁。

    白居易在《議婚》中就直白地道出了財富對於當時女子婚姻的重要性:“顏色非相遠,貧富則有殊。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詩中的“富家女”因為有“金縷繡羅襦”所以“母兄未開口,已嫁不須臾”,“貧家女”則因為“荊釵不直錢,衣上無真珠”所以“幾回人慾聘,臨日又踟躕”。原本舉辦婚禮和葬禮是人們表達喜悅與哀思的方式,可隨著社會風俗的變化,儀式應有的意義消失了。消耗了多少物品、花費了多少金錢、營造了多大的場面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宴飲活動也是如此,本來只是為了歡聚和交際,卻漸漸成為人們攀比和誇耀財富的一種方式。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代價辦宴會,對於家境普通的百姓來說不再是歡樂而是痛苦,因為社會輿論對金錢的要求,舉辦一場“得體”的宴會成為人們肩頭巨大的物質與精神雙重壓力。

    奢侈消費所引發的社會問題不僅僅發生在社會日常生活層面,人們普遍沉迷於消費奢華事物,那麼勢必會引起某些人為了獲得金錢不擇手段,官員們利用職權導致貪汙腐敗也就不足為奇了。官員貪財不僅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還破壞了朝廷正常的行政秩序。

    《太平廣記》中記載了洛陽令張昌儀收受賄賂幫人買官的故事:他收了錢,卻忘記買官者的具體姓名而只記得一個姓氏,結果他就讓天官侍郎張錫將六十多個買官者同姓之人都授了官,“簡直是荒唐到了極致。這故事或許是虛構的,但對統治者來說他們自然是不希望發生類似的把朝政當兒戲的事,因此也會頒佈奢侈消費禁令,透過限制各級官員允許的消費程度從源頭杜絕貪腐問題。

    帝王的統治權術

    “驕奢淫逸”這個極具貶義色彩的詞往往伴隨著“失德”“失禮”“失序”等等,總之是人們避之唯恐不及的。對於封建王朝的帝王而言,他們總是喜歡標榜自己是厲行節儉、有作為的好君主,一方面他們要求朝臣、百姓要勤懇樸素,另一方面他們昭告天下自己作為帝王會帶頭勤儉節約。

    如此一來就可以營造出良好的社會風氣,百姓安居樂業,社會太平,帝王的統治就能“長治久安”。因此,頒佈奢侈消費禁令也是帝王為維護統治所進行的一種統治權術。

    對於唐朝前期的統治者而言,他們的目標就是改變隋末戰亂導致的社會衰敗情況,重現建立太平盛世,那麼就自然要反對隋末社會上所盛行的浮華風氣,而能夠體現他們這種政治主張的就是制定、頒佈奢侈消費禁令。

    武德三年頒佈的《關內諸州斷屠殺詔》中要求不殺牛羊:“非唯務在仁愛,蓋亦示之儉約。方域未寧,尤須節制,凋敝之後,宜先長育。豈得恣彼貪暴,殘殄庶類之生,苟徇目前,不為經久之慮”,“因為前朝時太過暴殄天物,所以為了能夠恢復正常現在就必須要節儉,宰殺牛羊吃也成了必須被禁止的奢侈消費。

    中宗在其《即位敕文》中則表達了希望透過自己以身作則達到教化百姓、改變奢華風俗的期望:“夫鄒纓齊服,尚且變俗移風,朕率先百僚,必期化成兆庶”,因玄宗開元十四年七月的 《禁斷奢侈敕》同樣提到他制定法令,設定刑罰來禁止百姓進行奢侈消費活動的原因是:“冀以還淳,庶皆知禁”。

    隨著奢侈消費在唐代積習成俗併成為“陋俗”“惡習”,人們對這種非理性的、過度的消費進行聲討、指責,尤其是安史之亂之後,唐代社會遭受重創,統治者為了彰顯自身政治能力,向百姓傳達自己能夠恢復太平盛世的訊號,往往會頒佈奢侈消費禁令。

    與此同時,他們往往還會制定約束自身的詔令如《減膳詔》等來向天下傳達“君主會和百姓一起克服困難”的訊號。如文宗的《太和三年南郊敕》中就禁止製作、進貢花樣繁複的絲織品:“四方不得以新樣織成非常之物為獻,機杼織麗若花絲布繚綾之類,並宜禁斷。敕到一月,機杼一切焚棄”,“這段話表現了帝王厲行節儉的決心:不僅不讓地方進貢,還把製作機器一併焚燬。

    透過以上論述我們不難發現,唐代統治者頒佈奢侈消費禁令的目的是多方面,但歸根結底還是為了保障他們的統治。

  • 6 # 古人脫口秀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點:封建王朝推出的所有政令,只有一個目的:維護王朝的穩定。那麼,奢侈對於唐朝的穩定有什麼壞處呢?

    有錢人花自己的錢,本來無可厚非,這也沒有動搖王朝的利益。而唐朝之所以禁奢,是因為結婚的成本實在太高了。

    男方會出高昂的聘禮,女方會出高昂的嫁妝,唐朝百姓皆以奢侈的婚禮為榮。但是對於農業社會來說,有錢的畢竟佔少數,結婚的聘禮和嫁妝對於他們而言都不是事。

    但是這事落在普通老百姓身上,很多家庭都是承受不起的。給不出彩禮,那麼結婚的人就少,結婚率低,新增人口少,那麼王朝的總人口將持續保持下降的趨勢。

    封建王朝的農業經濟,是需要大量的人口維持運轉的。人口少了,農作物產量低,農業經濟持續萎縮,朝廷越來越窮,那麼王朝最終只有滅亡的份。

    所以唐朝統治者意識到這樣的問題,便下達禁奢令,不僅是針對彩禮禁奢,也對社會的諸多方面禁奢。如果只對彩禮禁奢,那是治標不治本,因為社會的奢侈之風還在。

    所以禁奢令的目的是:讓百姓結得起婚,國家的人口才會保持增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透過改變光圈大小,反映照片中的不同曝光量,應該選哪種快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