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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許涼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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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頭號玩完
那樣估計離婚率會更高了,因為很多時候提離婚是吵架正在氣頭上才說出口離婚的,如果自由可能就直接辦手續了,然後冷靜下來又後悔了。結婚後雙方考慮的東西會更多了,特別是如果婚後有小孩那就不只是兩個大人的問題了。所以離婚得慎重!不到萬不得已最好別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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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擊重慶綠茶女
離婚自由這個應該屬於每個人都應該有的權利,不存在可取不可取,社會的發展,人類文明進步,婚姻本來就是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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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烏鴉哪像寫字檯
婚姻自由。想離婚即使成立了婚姻冷靜法也無法阻值,只是對離婚時間進行了推遲,但是如果有孩子,那將會對孩子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如果離婚了要學會珍惜自己,生活還是可以幸福又精彩!
戀愛是選擇,婚姻是相處。相處就會有取捨、就可能會有委屈、甚至時而還需要改變自己。尤其當代年輕人追求閃婚的越來越多,國家統計局顯示的離婚比例也是逐年上漲,如果真的無法接受婚姻帶來的附屬品,就不要開始一段無謂的婚姻。阿嬌離婚上了熱搜榜,不愛了要斷舍離。
但是換另一方面講,說是阿嬌不喜歡提出的分手,應該是最好得結果吧,既然不可避免離婚,這已經是最保護阿嬌的了,還說了阿嬌那麼多真真實實的優點。如果說新聞發出來是賴的原因離婚,媒體通稿又會說阿嬌被嫌棄怎麼樣的,重提某門,就像張柏芝,和謝分開了,別人都說是謝接受不了張。愛不愛無法勉強,尊重自己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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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陣紋268
有孩子的話,建議不要,那對孩子來說是個災難!他也許會精神崩塌!會神經不正常!將來會變得厭婚、形為怪異……你們就是原罪!婚姻中誰沒磕磕跘跘!望回到本初的自我,去愛一切可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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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uckyLee先生
離婚自由,是尊重人的權利的法律規則,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
離婚自由,是對哪些由於種種原因而導致感情破裂,無法持續生活在一起的人的一種理解寬容和保護。有的是婚前基礎不好,有的是婚後經營不善,有的是選擇不合適,有的是環境發生變化……等等。無論怎麼說,婚姻分崩離析都是男女雙方的責任,是兩個人的悲劇。有了孩子的,對孩子的成長有一定的影響。然而,也是因為婚姻自由,給必須離婚的雙方,以解脫的正確開啟方式。雙方不再因為將就維持婚姻而痛苦,可以採取一種理智文明的方式分手,各自安好,互不打擾,如果能做到在離婚時不傷害對方,以後還可以以另一種關係友好相處。
離婚自由,不是隨意,不是任性。離婚是像一個人的手和腳的分離,雖然緣分盡了,,但造成的傷害是終生的。對男人來說是深深的內傷,對女人來說,是難以癒合的外傷,對孩子來說,是成長中的災難,對父母來說,是難以形容的煩惱。所以,結婚要慎重,離婚更要審慎。
法律是保障婚姻自由的,但也隨著時代的變化在不斷完善。任何人都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現在法律對離婚的程式也在做相應調整和修改,設立了冷靜期,對離婚的有關責任方也給與必要的制約和懲罰。隨著法律對婚姻的越來越人性化發展,離婚將不會是一件很容易很輕鬆的事。
離婚自由,是可取的社會規則,但不是可隨意踐踏婚姻感情的行為鼓勵。離婚自由,意味著本來就是不自由的重大事件,離婚自由是對婚姻生活的一種保障一種警示,離婚自由,是一把懸在頭上的劍,時時刻刻都在提醒婚姻中的人,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努力,創造美好生活。閃婚閃離,動輒就離,是不負責任的個人行為。婚姻沒有更好,只有最好。
時代呼喚幸福快樂穩定的婚姻,讓離婚自由在文明進步的社會,成為一個側面,一個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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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淵海子平
一個很有意思的資料,民政局提供的,說今年第一季度結婚登記的人比五年前下降三成,而與之相對比的是離婚的資料卻逐年增加,有人說這是社會的進步,說明大家不再因為結婚而結婚,都想活出自我,也有人說現在社會太浮躁了人心不古,你看以前雙方素未謀面,一紙婚約就能攜手走完一輩子,而現在的年輕人婚前就天天膩在一起,你情我濃的不用負擔什麼生活上的壓力,等到真正結婚,開始柴米油鹽的生活了就開始了爭吵,要我說不離婚才怪。其實這些說的也對也不對,首先我覺得登記結婚人數下降是因為現實的一些問題,說高放假,高彩禮是主因也不為過,比如說我有一個同事談了一個女朋友,雙方都很好,而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丈母孃要男方在市區必須買一套大房子而且要求全款,否則不賣女兒,不對,是不嫁女兒,然後男方是剛畢業,家裡爹媽都是靠莊稼勉強度日,手裡是真的沒錢最後這婚事就告吹了……這哥們也算是為其他光棍送了福利,而站在女方的角度,有時候想想只要不是很誇張,現實一點也沒錯,畢竟被自己父母撫養了一輩子,現在要到一個陌生的家過一個全新的生活,要求一些現實條件也無可厚非,但悖論的是很多男女雙方談婚論嫁的時候,男方還不具備事業有成,而女方正值花容月貌,姣好的面容必然伴隨很多備胎,孤芳自賞的結局就是成功人士看不上,看上的又不是成功人士,而現在伴隨著你很多app的出現,艱難抉擇的過程並不痛苦,因為有各種app會消磨這種時間,所以很多人就在消磨時間的歲月裡慢慢變老,最後不得已只好找一個老實人結婚,等到和老實人結婚了才發現其實和老實人的三觀不合,於是離婚,美其名曰追求獨立自由,其實結婚也好,離婚也罷,只要兩個人原因,愛咋折騰就咋折騰,而結婚意味著家庭責任,意味著柴米油鹽的現實生活,做足了準備,隨時領證結婚都行,離婚也是一樣,意味著孤獨,意味著新的選擇,做足了防禦,純手打,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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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太平67717
不可取。如果不受法律的約束,那後果不堪設想。整個社會就會亂了套。拿結婚當兒戲的,這是對家庭的不負責任,對社會不負責任。對兒女不負責任。對女方的機不負責任。萬萬不可離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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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織網的飛魚
如果沒有孩子,是可以離婚自由的。有孩子,也要看情況了。
1、如果就是剛剛結婚,孩子還小,估計是夫妻之間磨合不多,可以考慮因為孩子,好好溝通以後,夫妻感情會慢慢好轉。
2、孩子上學,有很多夫妻顧及孩子身心健康,會選擇為了孩子,好好過下去,如果有心,相信大家都是因為先有感情才結婚,有的夫妻,隨著年齡大了,也會越來越好。
3、為了父母,父母都希望子女結婚,家庭幸福美滿,如果離婚了,老人會覺得失落,也會影響他們的心情,甚至身體。
4、雖然結婚是自己選擇,離婚也自由,但既然結婚了,作為成年人,不能自私地只想著自己,要有擔當地負責,好好經營婚姻。相愛容易相處難啊。
既然是相處難,夫妻雙方都要努力為對方著想,為父母孩子著想。做一個有擔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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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草3702
我認為離婚自由不可取。其因有五。
其一,引起離婚的男女同志,都是失信於人,對社會,家庭,孩子的不負責,逃避責任。為什麼說失信人呢,你們是自由戀愛,當初戀之時的諾言不是成空話你給對方的承諾畫為灰盡。
其二,凡離婚者無論男女都是偽裝者,當初千依百順,婚後毛病百出,鬧得家中雞犬不寧,這也是對自已人性貶低,對自己的信譽摸黑,這不是文明的進步,而是對精神催殘。
其三,凡說離婚自由男女,這不是所謂的人權,自由,這只是他們充滿自己的慾望,迴避自己的過錯,我毫不誇張的說,他們對工作,家庭都不承擔風險,逃避責任。
其四,凡自由離婚族,都是見異思遷,龍頭蛇尾之人,用心不專一,從而給自己扇耳光。
其五,凡自由離婚是對婚姻的賤踏,對社會的添亂,對孩子健康成長蒙上陰影,有傷父母之臉。
作者的心聲,我不是用婚姻綁架你們的生活,你們胸懷坦蕩去識別人和事,不要偽裝成明星去對待婚配,終是害己,只有雙方努力實行自己承諾,那就不會離婚,那就叫不離不棄,其實,離婚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也是對自己人生價值的貶低。願哪些風雨飄搖的人們不安輕意離婚,希望對你們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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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驊駿張老師
丈夫出車禍變成了植物人,妻子卻要提出離婚,法院判她半年徒刑。
俗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丈夫出車禍變成了植物人,妻子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要說依法也是自由,但是卻在法庭上幹了這種事,被法院判刑。
潘先生和葉女士是自由戀愛結婚,婚後潘先生做生意賺了不少錢,於是在自己名下買了兩套房子,在妻子的名下買了一套房子,總價值高達500萬。
四年後,潘先生在一次開車中出了意外事故成了植物人,本該悉心照料的妻子卻在這個時候提出了離婚,並把這個官司打到了法院,請求法院把三套房產全都分到她的名下。
葉女士在法庭上說,兩人雖然在婚後買了三套房,但只有一套是全款買的,其餘兩套都是銀行貸款,而且自己丈夫做生意還借了不少錢,以自己丈夫現在的情況來看,肯定還不上,如果法院把三套房產判給自己,那自己將會承擔夫妻續存期間的所有債務。
潘先生的母親在潘先生出了車禍之後,便成了潘先生的法定監護人,當潘先生的母親在法庭上了解到這些情況後覺得不可能,因為兒子和自己的感情很深,兒子的生意一直在賺錢,從來沒有聽兒子提起過借錢這件事,於是潘先生的母親就向有關部門舉報,要求有關部門查清潘先生在外面的借款是不是在車禍前確實存在的現象。
經過有關部門的調查,這些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原來葉女士看到自己的丈夫變成了植物人,於是想在離婚的時候多佔財產,就與自己的朋友相互勾結,製造了虛假的債務,企圖在離婚的時候稀釋自己的婚內財產。
葉女士明明知道事情的經過,卻還“捏造事實”、隱瞞已經還款的真相來欺騙法院以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這個根據現在的刑法相關規定構成了虛假訴訟罪,法院以虛假訴訟罪判決葉女士六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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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
婚姻到了雙方難以維持下去的地步,那離婚是最好的選擇了。
綁著成為怨偶,不如就此放手,當個朋友也不錯。
當然,如果還有可能,就努力修復彼此之間的關係,能走到一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