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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賈談情

      女兒也是父母的法定繼承人,父母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的,子女都可以分割其財產的。沒有什麼兒子就是天經地義的得到父母的財產。

      《繼承法》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兒女平等

    只要你也盡到了贍養義務那父母的錢子女都可以分了,如果非得說要按照什麼農村的規則,非得給男孩子那也要女兒心甘情願才可以啊,除非是女兒已經遠嫁了,也沒有盡到什麼責任和義務,但是如果女兒已經盡到贍養責任義務,那如果他要求分當然也可以分。

    看看網友們的看法

    父母把財產都留給兒子,覺得女兒是外人,不應該得到一毛錢的財產,這樣的父母是重男輕女父母的典型。

    於情來說,父母做的有失偏頗,但於理來說,父母做的也無不可。財產是父母的東西,他們想給誰就給誰,但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干涉及影響孩子的想法,這是對孩子思想的“荼毒”。

    不管兒女,都是自己的孩子,給他們相較平等的愛就是了。

  • 2 # 臭球球他媽

    確實有點不公平,有時甚至女兒付出的更多。從小我爸就想生個兒子,無奈我媽生了五個女兒,雙胞胎妹妹都扔車站跟菜市場了,我前面還有一個姐姐因為消毒不好,破傷風去世了,就剩下我跟妹妹,都長大了,我爸都沒把我們當家人看,深怕我跟妹妹貪他的錢,不止一次說讓我們滾,斷決關係。心裡好傷心。他五十多了還想找個女人給他生個兒子,重男輕女特別嚴重,現在都沒跟我們來往,因為我負擔重,他怕拖累他。哎。

  • 3 # 嗶哥

    你好,中華傳統是這樣女兒沒有,包括正常情況下父母都會留給兒子,但是如果父母突然之間走了留下遺產而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子女都可以都有權利繼承遺產。

  • 4 # 小魚兒以斯拉

    當然不是嘍!長久預設的觀念,讓我們覺得兒子從剩下來就該擁有父母所有的關心與愛。女兒像潑出去的水,嫁出去了就不必管了。但我認為,這樣的觀念與行為對孩子是不公平的。

    兒子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會加重他的自我為中心。長大後,對父母的養老問題有很大的負擔。這都不利於他的成長和發展。

    女兒在缺乏關心與愛的環境中成長,對她的成長自然不好。以後成為人母,會或多或少影響自己的孩子,容易走極端。

    所以,請智慧地關愛你的孩子吧,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

  • 5 # 當一個愛做夢的人

    兒女平等。兒女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權利,享有平等的義務!所以兒子不可以得到父母所有,女兒也該得到父母的東西。而且兒子與女兒應享有父母一樣多的東西!

    男女不等的社會早已過去,當今男女平等,除非女兒讓出自己的權利!否則兒子不能佔有女兒那份權力!女兒可以讓出權利,但不能放棄義務!兒女有享受父母財富的平等的權利,也享有一樣的贍養義務!

    當今農村,還存在部分封建思想的父母,認為父母的東西,全是兒子的,女兒沒有享受權利!當然法盲的兒子也認為父母的東西全是他的,只要女兒拿起法律武器,父母的東西就不再只是兒子的!兒女都可享受,而且兒女均等享受!

    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那已成為古話,當今兒女平等!

  • 6 # 元元9205

    孃家在鎮上新開了個兩層的小型酒樓,剛參加工作的我和姐姐需要送喬遷之喜的禮。我和姐姐每人送了2000元,晚上母親打電話來指責我,說酒店新開業女兒女婿沒人回孃家捧場,送禮也只送這麼一點,說我和大姐就是嫉妒弟弟,知道以後酒店和家業都是弟弟的,所以不捧場送禮也送少些。聽完這些話,我連辯解都覺得累。

    我剛參加工作,隻身到上海參加培訓半個月沒有一個關心我的電話打過來,我通身只有3500元,如果我請假回家實習恐怕過不了;姐夫和姐姐因為貴州合作方公司破產清算財產在打官司,也拮据的很,人也回不來。這些他們都知道的,但是比不過他們的面子,小鎮上的人喜歡閒言碎語,偏偏我爸媽是極愛面子的人。拿我媽媽的話說,他們就是借錢也會送禮,不管什麼時候禮數不能掉。

    弟弟快要畢業了在實習,準備去廣州,父親怕弟弟被騙提前過去踩點,看公司是否正規。母親對弟弟說如果不開心就回來酒店著手經營酒店的生意,在外面上班也掙不了開酒店那麼多。

    現在我結婚了,老公的原生家庭氛圍很好,不會吵架,會互相關心,每次回去都會做很多好吃的我,也不讓我動手,讓我多休息。

    不是說我的母親不愛我和姐姐,都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一碗水是端不平的,總會有傾斜,不然也不會在我姐不到一歲就懷了我,又在我七歲時非要生個弟弟。我媽說我爸如果沒有個兒子一輩子都遺憾,她說這話時帶著得意與自豪,因為她有兒子。

    你要問兒子是否天經地義就可以得到父母的積蓄和財產,在我家是的,在我身邊的親戚家也是的。用他們的話說有了兒子給自己披麻戴孝,自己才能走得安心。

  • 7 # 朧哩

    鄰居家拆遷前,老漢寫好遺囑,房屋一分為四,三兒一女。拆遷時,老人病臥床上,三個兄弟當面就要打女子。吵了好幾天,後來老頭死了,他女兒只象徵性的得了五萬塊錢,後期關係可想而知。

    兒子天經地義就有全部繼承權,那為什麼贍養義務裡還有女兒的事兒?地方不同,觀念不同。有時候老實一方總要吃點虧才好,不然沒有和平,沒有美好生活!

  • 8 # 努力奔跑的小肥羊呀

    這個不公平!但是中國的重男輕女思想很難改變!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這句話流傳了多久了!

    我一直認為,作為父母要一碗水儘量端平,不論兒子還是女兒,誰盡孝多,就多給誰,誰不盡孝,誰就沒有資格得到!作為老一輩,他們的思想更多的是,女兒嫁人了,算外人了,女兒那邊有夫家幫,自己兒子還是自己家的,能多幫就多幫,這種思想估計只能等幾十年後才會慢慢消失!

    作為子女的,可以爭,但是不能為了爭這個丟了親情,畢竟父母把我們養育成人,我們欠他們的,他們老了,給我的 我要,不給我,我不會去搶 去爭,因為他們有權處理自己的資產!

    所以啊,如果得不到,就把自己心態放好,畢竟我們還虧欠著父母養育之恩

  • 9 # 還能怎麼著

    我家裡是這樣,比如很小的一件事,我父親過生日,我弟一家三口空手來吃,蛋糕我買,肉菜我買。完了剩下的散裝的小蛋糕都給她孫子帶走。我女兒也在,只比她孫子大三個月。

  • 10 # 風趣時尚大姐

    女兒得不到父母的任何東西,在父母哪裡付出的比兒子們多得多。合不合理父母心裡有數,父母有點錢都是給兒子,極少給女兒的。父母生病住院照顧給錢基本上都是女兒的事情,但做女兒得到的卻基本上沒有。

  • 11 # 盒姐說

    當然不是。

    不過國人老輩兒傳統思維裡“養兒防老”,覺得兒子才是傳承是依靠。責任和義務是對等,現在女兒養老也已習以為常,除了少數偏執父母外,應該都不會再這樣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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