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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王閒話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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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癸辰淼淼淼
清教主義是美國建國之初承繼下來的傳統。如今的美國也漸漸世俗化了(我一教授每每跟我感嘆如何世風日下,我表示呵呵呵呵),但還是比歐洲保守。今天的共和黨新保守主義者仍然保有清教主義的特定價值觀:堅守信仰,重視婚姻和家庭,強調傳統價值(貞潔啊反墮胎啊反同性戀婚姻之類,完全是宗教性質的議題),相信資本主義和個人奮鬥,堅持憲法對人權的保護(第一修正案),不信任大政府和社會福利。有這種agenda的政黨在今天的歐洲——哪怕是英國——都很難存活的。一英國妹子曾跟我開完暗笑說,卡梅倫到美國只能加入民主黨。
但西方社會的世俗化是一個不可阻擋的趨勢。在保守主義者看來,歐洲已經“淪陷”為世俗主義的沼澤了,剩下的第一要務就是守住美國。清教主義 Puritanism
此乃一組織鬆弛的改革運動,創始於十六世紀英國的宗教改革時期。此名稱則是因那些感覺宗教改革尚未完成的人,努力『淨化』英國教會而得名。最後,清教徒也同樣地繼續試圖淨化自己與社會。其歷史 我們可在歐洲大陸改教的神學中,在回溯到改教先驅威克里夫與羅拉德派當地不從國教的傳統中,特別是英國第一代改教者在神學上的努力中,發現清教主義在神學上的根源。從丁道爾(死於1536年)開始,清教徒就強烈的承認聖經的權威,及一項強調盟約概念的神學;從諾克斯約翰起,他們就全神貫注的獻身於教會與政府中的全面改革;而從胡泊爾(死於1555年)開始,他們則確信聖經規定了教會的結構與個人的行為。在伊利莎白女皇統治之初,清教徒達成了一項公眾接納的標準。但在女皇的繼承者雅各一世與查理一世在位期間,他們卻遭受到一連串的挫敗。在雅各一世時,一些清教徒漸漸喪失努力改革的勇氣,並完全脫離英國教會。這些政教分離主義者,包括『旅居』的清教徒,他們在荷蘭寄居一段時間後,於一六二O年在現今美國麻薩諸塞州東南的地方,建立普里茅斯殖民地。當查理一世企圖不以議會以及其中許多清教徒議員來管理英國,並試圖有系統地將清教徒從英國教會中根除時,一廣大較少政教分離主義的團體移居到美國麻薩諸塞州(1630年),在那裡清教徒第一次有機會建造教會與社會,來反應他們所瞭解之神的話語。而其他的清教徒,則留在英國繼續為改革而奮鬥。當一六四O年蘇格蘭戰爭,迫使查理一世恢復議會時,內戰成立了最終的結果,而此衝突直到將查理一世正法之後才結束(1649年),接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興起作英國的攝政官,韋敏斯德信仰告白與要理問答產生,並且也建設了一清教徒的共和國。然而,克倫威爾卻發覺,以他有限的能力,實不可能建立一清教徒的政府。在他死後(1658年),英國百姓要求查理一世的兒子回來,此次復辟,顯示出英國有組織的清教主義之瓦解。而在大西洋彼岸,充滿活力的清教主義,也只維持稍久一些而已。在馬特科頓的時候,印第安戰起,原初的麻州宣言喪失,加上世俗化日漸高升,成為美國的生活方式,而結束了清教主義。其信念
一般說來,清教主義是英國宗教改革思想的延伸,強調四項獨特的信念:(1)個人的救恩完全從神而來;(2)聖經對於生活所提供的指引是絕對必要的;(3)教會應當反映聖經明確的教訓;以及(4)社會是合一的整體。清教徒相信,人類是完全仰賴神的救恩。他們和他們在英國的前輩、路德、加爾文都相信,與神和好是神恩典的恩賜,必須藉著信心來領受。他們在神學思想上是屬於奧古斯丁派,認為人是罪人,除了神恩典的發動,不然他們是不願意,也不能履行或達到神公義的要求,或與神有交通。清教徒對於改革宗的救恩觀也有相當的貢獻。他們贊同簡單的傳道方式,即如在達約翰(John Dod、1555—1645)與波金斯(William Perkins,1558—1602)的講道中就可看出。他們的證道清楚指出,引到滅亡之路是寬的,引到天堂之路則是窄的。而他們在改宗的步驟上也有嶄新的強調。在他們的領袖,如賽多馬(Thomas Sheppard,1605—1649)的傳記或日記中,展示出神使人從悖逆至順服的步驟是緩慢的,且往往是痛苦的。他們也以『盟約』的觀點說到救恩,而在日內瓦聖經(於英女皇瑪琍圖多當政時,由清教徒所翻譯)註釋中特別強調個人的恩約,藉此對那些在基督裡有信心的人應許其得生命,另一方面又出於恩慈地,根據基督捨命的死賜給他們信心。後來,清教徒將此恩約的概念擴大,接納了教會的組織,這在公理制(或言獨立制)的興起中可清楚看出,且在神治理之下所有社會的組織中也可看出。這在麻薩諸塞州與康乃迪格州的『神聖共和國』就是其主要的例證。第二,清教徒和英國早期的改教家都相信聖經至上的權威。可是關於如何運用聖經,則在清教徒與安立甘教會間產生敵對的立場,清教徒本身之間意見不同上成為不睦的最大因素。清教徒與安立甘教會信徒,以及其間許多人都相信聖經無上的權威。但是清教徒卻辯論說,基督徒只應當行聖經所吩咐的;而安立甘派則辯稱,基督徒不應當作聖經所禁止的。其間的區分非常微妙,也很深奧。在清教徒中,關於聖經所吩咐的,也出現了相當不同的區分,尤其是有關教會的問題。有些人(多在英國)贊成一長老制的國教組織,有些人(多在美國麻州與康州)主張公理制的組織,並與政府有聯盟,另有些人(如英國的獨立會與浸信會信徒,以及新英格蘭的威廉斯Roger Williams)則相信公理制的教會應當與政府分離。簡言之,清教徒對於聖經的解釋與安立甘教會不同,但是關於那一種聖經解釋法才是最好的,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只要英皇和其主教掌權一天,前者的不協調就影響、控制英國的宗教生活。而在清教徒革命成功之後,後者就佔了優勢,並導致清教主義在英國的分裂。從這些不同的意見上可看出,清教徒對於聖經的權威是過度地信任。他們在說英語的世界中,企圖將他們的生活建立在聖經教訓的基礎上,這實在是嚴肅,也是從未有過的企圖。當伊莉莎白女皇稟政時清教徒企圖改革英國,但卻漸漸式微,於是就轉向唯一所能控制的範圍,即改革家庭。正當這時期,大約於主後一六OO年,清教徒開始對安息日重新強調,復興家庭崇拜,並鼓勵個人對病患、瀕臨死亡的人施憐憫。當清教徒於一六四O年代前景一片光明時,所謂『屬靈化家庭』的運動就公諸於世。第三,清教徒相信應當按聖經來組織教會。安立甘教會則極力主張主教制是組織教會最敬虔與最適當的方法,因為經過時間的考驗,他們發現主教制並未違反聖經的命令。可是清教徒認為,安立甘教會的主教制失去了重點,因未能遵循聖經的積極教訓。清教徒辯稱,聖經為建立並治理教會立下了特殊的原則;此外,聖經所教導的教會體系,並非根據主教。雖然清教徒在彼此之間,對於聖經中教會組織的體系到底應該是怎樣的意見上未能一致,但卻認為應當根據聖經。雖然有意見上的分歧,但卻為長老會,公理會與浸信會的現今教會行政奠定了基礎。清教徒關於救恩、聖經與教會的信仰,所以造成這麼重大結果的理由,就是第四個基本的信念,即神已認可社會團結性。大多數清教徒相信,一個單一併且與其他團體有聯絡的權威,如此才能管理社會的生活。結果清教徒所尋求的不是別的,就是使全英格蘭都成為清教徒。
著名的清教徒清教徒中產生了不少有力的傳道者與宣教師。博學的阿麥施(Dr.WilliamAmes)在《守住神學的精華》一書中解說『為神而活的教義』,此書出版的前五十年為哈佛大學用為教科書。在波金斯的講道集與佈道單張中,他很有憐憫地為悔改的罪人,寫出尋求神所當履行的步驟。曾作過克倫威爾的顧問,並擔任牛津大學副校長的歐文約翰,在關於贖罪論與聖靈上,著作了神學上的論述,這些書籍在說英語的世界中,仍然影響到加爾文主義者的思想。與歐文同時代的巴克斯特,出版了將近二百冊的著作,解釋了神學中庸性的長處;而在二十世紀的今天,魯益師在所著《如此基督教》中所闡述的真理,恰與巴氏所解釋的意義相同。由於英國國會(1643-1647)的請求,清教徒的神學家所著的韋敏斯德信條與要理問答成為改革宗神學,尤其是長老會的信仰指南。放眼望去,我們也不要忘了,除了在政治家與作家之外,我們也看看其他方面的才幹。彌耳頓約翰在《失樂園》中敢於述說神永遠的護理,並且高舉神的旨意而不體貼人,故擁護殺掉查理一世的建議,後來也擔任克倫威爾的秘書。本仁約翰曾在克倫威爾麾下當兵,並於共和國期間傳道,後因清教徒的身分在貝德福老家入獄,在獄中他寫下了不朽的傳世之作《天路歷程》。評估清教徒與教會歷史中的其他團體相似,為神捨棄了一切,不單隻得到神,同時也得到大部分的世界。他們與早期的方濟會士、復原教的改教者、耶穌會士、重洗派人士、早期循道派人士,以及十九世紀後期的荷蘭改革宗人士,在各自不同的方式中,都被救贖的榮耀所震懾,並且成功地拯救了他們周遭的世界。同時清教徒也與這些團體一同證實了福音的真理:他們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此外即有更多的加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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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談起“死磕”這個詞,大家都比較熟悉。但是,“死磕”的鼻祖卻是16世紀英國的“公知”——清教徒。當然,他們當時不叫“死磕”,叫做:“不自由,毋寧死。”就是這些英國“公知”創造了一個全新的民主國家——美利堅合眾國。
1620年9月,一批清教徒移民在清教牧師威廉·佈雷福德的率領下,從英國普利茅斯港乘坐“五月花”號貨運帆船出發,駛向大西洋的彼岸。他們出發時,許多老水手都懷疑能否順利抵達,因為這種小船在大西洋的驚濤駭浪中弱不禁風,而且此時風向又不適合越洋航行,成功的希望實在渺茫。
五月花號
是什麼力量促使他們走上這條兇險的不歸路?清教徒們並非為生活所迫,他們中不少人在英國的生活相當優裕,而且此時美洲大陸上蘊藏金銀的地盤也早被西班牙、葡萄牙佔據。他們之所以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前往美洲,只是因為他們有著特殊的宗教理想和“死磕”精神。
英國清教徒是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的產物。16世紀後期,英國完成宗教改革後,從天主教分裂後成為一個新教國家,也就是基督教,成為英國的國教,但它仍保留了許多天主教的殘餘。於是就有一部分人要求“清洗”國教中殘餘的天主教舊制和繁文縟節。如取消教堂中的華麗裝飾和過於鋪張的宗教慶典,提倡過一種“勤儉、清潔”的生活,這些人被稱為清教徒。
清教徒自認為他們在英國開展的宗教改革運動是最純潔的,但是這種宗教理想與英國王室發生了衝突。對於英國王室來說,任何企圖動搖國教的人都是異教徒,必須對他們進行懲罰。於是,從16世紀80年代起,王室開始對清教徒進行殘酷迫害。從詹姆士一世起,就強迫清教徒接受國教,否則就驅逐出境。到了查理一世繼位後,對異教徒採取更為嚴重的迫害政策。如禁止新教中的加爾文派進行傳教活動,對編寫清教小冊子的人當眾鞭打,施以酷刑,終身監禁。
清教徒丁道爾
在政府的高壓政策的打壓下,清教徒在英國的宗教夢想破滅了,當然他們沒有留在英國玩命,而是奉行“此處不留人,自有留爺處”的方針,去北美戰天鬥地去了。據不完全統計,從1630年到1640年的10間,逃往國外的英國清教徒達6萬多人。1642年,英國爆發資產階級革命,加劇了移民的浪潮,其中大多數人為了信仰而甘願放棄國內的安逸生活,不遠萬里來到命運未卜的新大陸,尋找實現宗教理想的淨土。
2.
“五月花”號上的人就是這批清教徒的先驅者,1620年,在經歷兩個多月的海上拼搏後,終於到了北美大陸,但隨即發現即將上岸的地點離計劃到達的詹姆斯敦殖民區相距很遠,已經超出了英王的管理範圍,這塊土地不存在政治和法律,也沒有國家和管理者,這群飢寒交迫的清教徒經過慎重的討論,簽署了一份契約,這就是《五月花號公約》,這份公約雖然看起來簡單,字數不多,但卻凝聚著清教徒們的理想和信念。
美國幾百年的根基就建立在這短短的幾百字之間上,信仰、自願、自治、法律、法規……這些關鍵詞幾乎涵蓋了美國立國的基本原則。它開創了一個先例:人們可以透過自己的公意來決定集體行動,人們可以採取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的生活,行使統治必須經過民眾的同意……這標誌著“政府需經被統治者的同意”,這一文明原則得到認同和實現。
簽署《五月花號公約》
這些全新的觀念和做法,使得《五月花號公約》成為美國曆史上公認的第一份重要政治文獻, “五月花”號也成為美國政治文化的精神來源。離開“五月花”號之後,簽署公約的清教徒們遵守對公約的承諾,支援他們的“自治政府”。隨著越來越多的歐洲清教徒來到美洲落戶,新英格蘭、得克薩斯、加利福尼亞、愛荷華和奧利根等新殖民地逐步形成,清教徒從英國帶來的“理想”種子滲進北美大陸之中,開始了美國政治的萌芽歷程。
從“五月花”號抵達北美,到北美十三個殖民地結成政治實體獨立,在漫長的美國建國曆程中,新教的影響力一直就沒有缺席過,經過了近1個半世紀。儘管北美殖民地的成員中也有人企圖利用奴隸制度建立等級社會,但這種企圖始終被多數清教徒所抵制。馬克斯·韋伯在其傳世之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指出:
在北美殖民地,投機家企圖利用契約奴僕的勞動建立種植園以過上封建貴族的生活願望,與清教徒們明確的中產階級世界觀形成鮮明的對照,貫穿了北美殖民地的早期歷史。
在清教徒所影響的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清教徒的世界觀都有利於一種理性的資產階級經濟生活的發展。它在這種生活的發展中是最重要的,而且首先是唯一始終一致的影響。
3.
新教倫理認為,每個人都是造物主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的,因此人人都會得到造物主的恩賜。在上帝的眼中,沒有階級之分,沒有種族之別,也沒有壓迫。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權力。
山巔之城
在新教文化中,人是根據上帝的形象創造出來榮耀上帝的,這就意味著人被創造成一種獨立的、自主的存在,每個人都有上帝賦予的自由與權力,人生來就有崇高的尊嚴和價值,亦即“天賦人*權”。因此,人的自由和權力、尊嚴和價值必須得到充分的保護。
既然“人”是目的而非手段,那麼人類社會的一切制度都要以為人服務為目的,任何制度和組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能從人獲得的福祉來評價。在人與國家的關係上,基督教強調個人高於國家,國家只是實現個人安全和福利的手段,國家的目的是承擔和完全個人在群體生活中的公共事務,如維持秩序、提供安全等等。
早在北美殖民地時期,弗吉尼亞州頒佈的《權利法案》中就寫道:“政府應當是為了人民、國家或社會的共同利益、保障和安全而設立的;在所有各種形式的政府當中,最好的政府是能夠提供最大幸福和安全的政府,是能夠最有效地防止弊政危險的政府。”
美國憲法
《獨立宣言》中也再次重申了已經被殖民地的民眾視為天經地義的理念:“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有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美國憲法》所確立的有限政府、分權制衡、代議制民主、法治也充分體現了這一原則。
北美殖民時期,英國任命的總督只是在殖民地的層次上進行治理,地方長官由殖民自己選舉產生。這是新教教會選舉的延伸,因為新教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教會自治,信徒們自願立約組成教會。移居北美的新教徒將教會自治原則引入世俗政府,民眾依據共同協商規則來選舉和更換長官。
美國獨立戰爭中的華盛頓
所以,北美大陸上13個殖民地的出現及後來美利堅合眾國的誕生,從本質上講都是宗教改革和新教倫理的產物。在這樣憎惡君權統治、認同協商自治的宗教和政治氛圍中,任何人,包括華盛頓也不可能稱帝了。可以說,清教徒和他們倡導的思想是美國社會的基礎。
清教徒的理念和信仰影響力並沒有侷限在經濟和社會領域,而是擴充套件到政治領域。滋養出美國政治文化的核心理念。雖然此後美國還須經歷多次曲折的考驗,如19世紀的第二次對英戰爭和美國內戰,但美國政治文化的多數標誌性概念,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在很大程度上已由數百年來基督教思想的世俗化和社會化所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