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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瀟瀟竹絮

    覺得還可以,因為很多人說離婚,只是一時氣話 然後又因為面子才不情願的離婚有個冷靜期,可以讓彼此都冷靜後 再做出決定。

  • 2 # a花開富貴

    離婚冷靜期,對於沒有具體離婚因由,就是矛盾不斷升級的那種型別,確實有一定用處。可離可不離的,就不要離著玩了。

    對於有出軌、黃賭毒、家庭暴力、大額民間借貸的,基本沒用,因為這類因由的當事人,能忍耐的也走不到這一步。

    結婚是合意,離婚也需要合意。民政局裡印表機壞了、沒有紙了、系統不行,進而促使夫婦不離婚的,還是少數。

    實踐中,首次取得判決六個月內,不能再提離婚,冷靜的已經夠久的了。

    所以,初衷好,用處有限。

  • 3 # 一生無懼

    擬定離婚冷靜期,確實是不錯的辦法。

    現代人生活節奏快,生活壓力大,情緒無處排解,回到家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都有可能會大吵一架,但是在朋友,同事,兄弟面前卻不會顯露,不是有一句話說“最壞的脾氣給了最親近的人”嘛!

    吵的厲害了可能就會彼此無法容忍對方從而上升到離婚的地步,對於這種情況來說離婚冷靜期其實效果還是不錯的,讓雙方都冷靜下來,好好換位思考一下,從而降低離婚率

    但是對於那些非離不可的夫妻來說卻顯得有些雞肋了,有些人名聲上是夫妻,其實早已分居好久,早就習慣了沒有彼此的生活,離婚或許是對雙方最好的解脫,這個時候離婚冷靜期就顯得可有可無的不那麼重要了。

    最後說一句,婚姻並非兒戲,婚姻生活其實就是互相磨合,求同存異的一個過程,哪有完全合適的兩個人,無非是雙方都願意為了對方磨平自己的稜角而已!

  • 4 # 城南有舊事

    覺得沒有必要。

    周圍有離婚的人,沒有一個是今天拍腦門明天就離婚的。

    誰不是悲傷哭泣過,夜裡輾轉反側過。

    沒辦法,才走了這一步。

    還是那句話:結婚不一定幸福,但離婚一定是為了幸福。

  • 5 # 聞人墨客

    我覺得很有必要!

    婚姻不是兒戲。

    無論是前世的夙願還是輪迴的因果,當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山盟海誓也好,錚錚誓言也罷,註定了兩個人,一個家庭,一生的糾纏。

    也許有人認為不適合離了再找就可以了,可是想過沒有,世界上結婚的人中有多少是100%契合,完全滿意?當初你們做出結婚的決定時,難道也是一時衝動?當然,閃婚的人我不做評判,因為我覺得一個人對自己一輩子的頭等大事都草率的話,那麼我覺得不存在任何能夠讓他重視的東西。

    有人可能覺得離婚幾乎不需要成本(沒有孩子的情況下),不需要付出代價,我認為,離婚恰恰體現出一個人對於責任的態度,對於感情的態度,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後,沒有相互的溝通、瞭解,沒有為了更好的相處彼此改變,那麼我覺得婚姻對於你來說只是找一個能夠裝的下你的容器,這個裝不下換一個就是了。

    這樣是自私的、不負責任的,婚姻個人覺得是兩個人成長的一個平臺,只有相互付出、支援、交流,才能維持好這個平臺,才能從中汲取力量,而不是互相消耗。如果一個人動不動就想換個平臺,那麼,他對於感情的底線就會越來越低,最終淪為得過且過。

    當然,如果用盡全力做出的改變任然不能挽回,經歷過深思熟慮後,離婚是可以理解的,最起碼在此次婚姻中得到了成長。

    有了孩子再談離婚,這就是不可原諒的,兩個人的問題讓孩子給你們買單,極其不負責任。

    最後,祝願有情人終成眷屬,眷屬終歸白頭偕老,

  • 6 # 詩書情感空間

    其實這樣做挺好的,估計可以拯救80%離婚家庭,離婚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很多人離婚都後悔了,但是既然選擇了離婚,擰著頭皮也得走下去……因為選擇離婚也挺難的……其實,很多人結婚是偶然,離婚更是偶然中的偶然。我建議國家應該在嚴懲小三和老三上加大懲罰力度,讓小三和老三們對於毀壞別人正常家庭生活上更加嚴厲,讓那些人的違法成本加大,也能夠很好的體現我們國家是法制社會,增加家庭的凝聚力,客觀上減少離婚率。

  • 7 # 王小樣的嘮嘮

    我覺得離婚的人群分兩種吧!

    一種是過得身心俱疲、不管哪種原因導致的,婚姻都是煎熬,多熬一天都會生不如死,無法再湊合下去了。不知道經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深思熟慮後才下的決定。這種人群已經冷靜的不能再冷靜了,離婚就是自我救贖,就是重生,對他們而言冷靜期基本多餘!

    還有一種就是雙方都強勢,一時衝動說出來的話又沒臺階可下,那冷靜期就顯得尤為必要了,事緩則圓,避免後悔!

  • 8 # 宸語媽媽

    我覺得任何事物都是有正反兩面的!所以不應該說的那麼絕對!

    兩個人從兩個完全不同的家庭生活在一起,難免會磕磕碰碰的!但是很多時候,夫妻都會在氣頭上說,過不下去就離婚吧!另一方也是礙於面子,隨口說出"離就離,誰不離誰就是"……想必這些話對於處在婚姻裡的我們來說,已經耳熟能詳了吧!那麼在這個時候,擬定的離婚冷靜期,都讓對方各自做到冷靜以後,再去判斷,雙方是否是因為氣頭上的話刺激彼此,冷靜過後是不是還想離婚,那麼這樣的一個離婚冷靜期對彼此來說,無疑是好的!婚姻雙方都要明白的一個道理,要想讓婚姻繼續幸福下去,就要雙方一起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單靠一方也是不可能做到的!要學會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多看看對方的優點!畢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但是對於一些因為家庭暴力,雙方無法繼續在一起生活下去了的情況!那麼,在這個時候,擬定離婚冷靜期,對於受暴力的一方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更加痛苦嗎?讓受害者遭受身體上的折磨,更要遭受精神上的折磨!

    所以,這個時候無疑是不太好的!

    幾年來,隨著離婚率的不斷上升,越來越多的人把婚姻當做了兒戲!一言不合就想要透過離婚來逃避婚姻裡所出現的問題!以為只要離婚了就可以解脫了?真的是這樣嗎?如果你不去直面婚姻裡所出現的問題! 那麼你的下一段感情或者婚姻生活或許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之所以設定了離婚冷靜期,只是想讓更多的人意識到,婚姻生活它不再是婚前簡單的談情說愛,而面臨的是的婚姻的責任和擔當!

  • 9 # 陳大膽灬

    我覺得都是成年人,做什麼決定都該負責,衝動可能會衝動,但後悔也要自己承擔,這也是成長的一步,所以我覺得這東西沒多大用。

  • 10 # 做一隻快樂的海盜

    離婚冷靜期我個人覺得就是避免衝動離婚,可以讓雙方有足夠的時間去反思自身的問題,自己是否為自己的婚姻付出了,是否真的考慮到彼此,而不是因為一時的不愉快,就忘卻了當初組建家庭的初心,忘卻了彼此曾經的美好,而衝動離婚,讓自己後悔

  • 11 # 芸齋陪你聊

    這個問題需要分兩方面來看:

    1.對於感情沒有完全破裂的婚姻關係來說,這是好事。

    夫妻因為某些問題或事項而產生矛盾時,吵架避不可免。在吵架鬧矛盾時,很多夫妻經常會提出離婚,那麼一時氣暈頭腦,甚至前去辦離婚手續導致事後冷靜下來後悔不己也是常有的事。

    更有很多夫妻到了辦事大廳已經後悔,然而礙於面子不想在對方面前先低頭,而不得不辦理了離婚手續。

    這些情況對對方或是自己都是極大的傷害。

    那麼,此時有一個離婚冷靜期,讓衝動的雙方能夠有充分足夠的時間去冷靜下來,重新思考彼此的婚姻關係,家庭取捨。

    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再去辦理離婚手續也不遲。

    2.對於感情已經完全破裂,這種冷靜期並沒有必要,在某種情況下甚至極為不妥。

    在婚姻中,夫妻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甚至婚姻關係中的某一方已經危害到了另一方的人身安全,生存空間時,那麼辦理離婚手續停止這種傷害再繼續更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這種婚姻關係的停止是建立在以人為本,保護人基本的生存需求的基礎之上的。

    此時如果再延續這種婚姻關係,那麼將會對婚姻關係中的弱勢群體產生極大的傷害,甚至危害到其生存空間和人身安全!

    因為眾所周知,我國法律在家庭暴力這塊,對婚姻弱勢群體的保護是個非常大的短板,相當多的警務人員更傾向於婚姻關係中的雙方內部解決!

    所以,在透過此項決議之前,我們應該先建立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法律法規性的保護,以及一系列對於施暴者的明確性的法律性的懲處措施!這樣才是解決該決議的前提根本。使得婚姻關係的弱勢群體受害者無後顧之憂。

  • 12 # 西山小棧

    支援,這是社會的進步。

    小區有對年輕夫妻,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爭爭吵吵,有一天倆人吵進了民政局,換了本子。前一陣竟又碰到兩人牽著手說說笑笑,倆人又復婚了!

    事實上,生活中有很多類似的例子。離了婚又復婚的並不少見,更多的卻是勞燕分飛。

    兩個人要多大的緣分才能走在一起,不能輕離!

  • 13 # 居山

    人的本質其實是動物,是動物就會衝動,這個六十天的期限,想必對那些還有一定感情基礎,尤其是尚處於磨合期的年輕夫妻會有很大的幫助。

  • 14 # 冒地氣的老頑童周通達

    擬定離婚冷靜期就是讓雙方冷靜的,能有個冷靜下來好好思考的時間,防止一時衝動造成後悔。

    這是個好的措施,不會有人急得連這幾天都不能等吧?

  • 15 # 蓮心悠悠3

    再多措施也難挽離婚率高的事實。設定一個冷靜期,對沖動離婚的確實有一定幫助,但對暴力型離婚恐怕有害無益,希望在執行時能靈活一點。

  • 16 # 積極生活的悲觀主義者

    這個辦法好,應該對現今社會的夫妻很有用。

    當今時期結婚容易離婚也容易,很多時候一個意見不合一衝動就離婚了,婚姻畢竟不是兒戲,特別是對於有孩子的家庭。所以擬定這個離婚冷靜期很有意義,這或許能挽救百分之八十的婚姻。

    在我認為,只要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大家的婚姻都能繼續下去。但就有那麼些時候,兩口子看對方橫豎都不順眼,如果再有什麼矛盾加持,一吵架一上頭就要離婚。但如果有這樣一個冷靜期,讓彼此都有時間和空間靜下來去仔細想想,彼此的婚姻是不是真的已經到了無藥可救要離婚的地步,同時再反思一下自己在這段婚姻生活中存在什麼問題,再想一下對方的好,說不定最終想明白時,婚姻又回來了,家也回來了。

  • 17 # 粉粉嘟嘟豬p

    不需要,成年人了不會那麼衝動,更何況結婚離婚是隱私,不需要國家干涉。國家怎麼不干涉保護家庭婦女權益的問題呢?

  • 18 # Fannielong

    挺好的,有很多離婚都屬於衝動型的,沒誰願意一段婚姻快速結束,都希望對方能改變,也算是給彼此一個機會,冷靜的這段時間最好去看看婚姻諮詢,把各自的問題都捋一捋,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但努力經營婚姻一定是一個人的事!

  • 19 # 黎艾文

    問:

    “想聽聽大家對離婚冷靜期的看法”?

    答:

    “我想你不要衝動,要三思而後行。如果做出錯誤決定會遺憾終生。也許後來的境況不如從前了。如果考慮到孩子或者從前的美好,各讓一步會前程光明,如果各攻一步,會一發不可收拾……”

    案例一

    同學兩口子都是幹部,男方有一追求者。女方不依不饒,感覺從前是"模範夫妻",怎麼一夜之間丈夫背叛了自己?就提出離婚。開始男方不同意 ,後來他駕不住女方強勢指責。同意離婚了。剛剛拿到離婚判決,女方後悔了。想道:“孩子,女兒怎麼辦?她能接受父母從此分道揚鑣的生活嗎?”

    事實果真是,女兒受不了父母的離異;學習成績下降了。這時候,女方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同時又放不下自己是"無過錯"方的架子,結果只好承受夫妻分崩離析的後果。邁向了慢慢長路、陪著女兒復讀。本來學習優秀的女兒,因為父母離異;備受打擊、成績一落千丈。後來,男方為了彌補女兒買了房子贈給她。可是,父女至今不像從前那麼親了。

    案例二

    一侄女是學校老師,丈夫是鐵路職工。夫妻有一個可愛的男孩。天有不測風雲 ,丈夫有了小三。這對一個眼睛不揉傻沙子的侄女來說,是巨大的恥辱。她立刻提出離婚。男的正好被小三所迷惑。也答應速速離婚。結果,男的的離婚條件是要孩子。侄女當時只想離婚,制裁男方。結果,自己吃了啞巴虧。離婚後,侄女落個“雞飛蛋打”。如果再冷靜一點,會挽回婚姻的,因為她的婆婆為她爭理,但是,“離婚證”拿到手的時候 問題就不好解決了。主動權被過錯方拿到。

    案例三

    如果沒有清晰的離婚理由,可以各自冷靜一段時間,分開一段時間,彼此有想念。就復婚也不晚。

    本人婚姻也是磕磕絆絆。就是沒有到拿“離婚證”的地步。後來同學有離婚了,看到她們後來找的丈夫還不如以前的優秀。就暗自慶幸自己多虧沒有離婚。後來,孩子的孝順也證明了當初不離婚的選擇是正確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請您品讀後,得到啟發。

  • 20 # 棟媽不晚

    離婚冷靜期,需要有所作為

    離婚冷靜期如果就是那麼“冷著”,存粹是浪費彼此時間和生命,如果積極做點什麼,會有積極意義。

    兩人不要住在一起,分開,體驗一下沒有對方,日子是更舒適?還是沒有對方日子變得非常不便,重新認識到對方的價值。冷靜得獨自審視這段婚姻,自己的問題,對方的問題,分析是否可以自己改變些什麼挽回,不要期待對方改變。找好的婚姻顧問或者心理諮詢師溝通,一個是排解困惑,另外讓對方幫助自己評估在婚姻中的表現,不要隱瞞,坦誠交流。不要跟家人訴苦,他們不一定公正。離婚和不離婚的利弊自己列表對比,包括離婚後自己要面對的問題,是否能承受。

    總結:離婚冷靜期不是不作為,而是積極為達成目標做最後努力。

    這才是我想推薦的書,我也在成為更好的自己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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