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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Java實用技術

    一名深圳房主剛買的房給忙忘了而這一忘就是28年。近日她想起了自己買的房子,卻發現竟有陌生人住了進去。看到這個新聞我也是嚇的不敢說話了,堪稱世界奇蹟。

    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是件夢寐以求的事兒。而有這麼一個房主,買了房子後就把這事兒給忘了,一忘就是28年。

    付30多萬元買房 一直沒有收房

    這事得從1992年說起,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當年,他的姐姐張女士花了33.2萬元,在深圳寶安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張女士付款之後就一直很忙,後續就沒有跟進。現在,張女士年齡大了,身體不好,就想把房子收回來。

    那究竟是誰住進了張女士的房子?華天花園物業管理處主任黃偉強表示,只知道房屋管理費一直是現有住戶在交。而有居民表示,住戶不是業主,是撬開門住進去的。華天花園小區居民:房主好久沒有見到了,沒有把這個房子當回事,房主不見了這個資訊,估計住戶是從辦事處知道的,他鑽空子,撬開門住進去了。一位稱“自己認識張女士”的小區業主向記者透露了更多資訊。

    華天花園小區居民 冷女士:這個院子是我們設計的,我一直住在這,原來住303,那個是一梯一戶,我們專門給自己留的,703是開發商鄧經理給她朋友,也就是張女士留的,這房子買了沒有管。隨後,當記者與轄區民警、社群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住戶身份時,敲門已無人應答。管理處工作人員嘗試撥打住戶林某電話,但顯示使用者已關機。

    新安湖社群綜治辦主任 劉海燕:當時走訪這家,是因為一個業主舉報說他是撬門進去住的,然後我接到這個投訴以後,就去了解情況,發現他是在附近做小生意的,裡面住了四五個人。住戶拿出來一份手寫的轉讓合同,還有一份火化證明,證明當時賣給他的業主已經去世了。

    律師:住戶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

    律師表示,如果該房產屬於張女士所有,裡面的住戶就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若達到犯罪立案的標準,該住戶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產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租戶近幾年住在這個房子,應當支付租金的賠償責任。

    有了房屋買賣合同還有街坊鄰居佐證這房子是不是就可以收回來了呢?

    華天花園物業管理處主任黃偉強表示,如果張女士拿房產證來物業登記,就承認她是業主。之後,管理處會協調公安機關,把跟業主沒有關係的人員清理出小區。

    物業主任透露了一個重要資訊——房產證,其實,這也是張先生一直髮愁的癥結所在。

    張女士當時付款之後,因為忙遲遲沒去辦房產證。28年過去了,僅憑一份房屋買賣合同,這房產證能辦下來嗎?

    原開發商經理:就她一個人沒做房產證

    張先生聯絡上了當年開發商鄧經理的電話,鄧經理表示,事情有些複雜,原開發商恆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這事成了難題了。開發商 鄧經理:張女士當時買了房子就付全款了,就她一個人的房子沒做房產證,我們單位早就拆了,現在人都換了三四撥了。

    房產證能辦下來嗎?

    像張女士這樣的情況,還能否補辦紅本?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按照以前有這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都認這個事,就可以換紅本了。但是現在需要網籤,必須提供幾項資料,而恆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只能恆基地產延續過來的公司來出面,問題就卡在這裡。記者與張先生來到了位於羅湖區的寶安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核實了張先生與房主的關係後,表示因為事情比較久遠,所以需要核實資料真實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據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將會核實走訪、或寫紙質證明。

    律師:過戶手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律師鄭博恩表示,如果買家已經全額付款,開發商有義務協助買家履行過戶手續。調解員 律師 鄭博恩:本案已經過去20多年了,如果買家已經全額交付了房款。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賣家履行過戶手續,是購房合同的一個附屬義務,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此開發商有義務協助買家履行過戶手續。

    自己買過房子都忘記了?自己家有多少套房子了?我就是忘記我是男還是女也不會忘記我買了一套房子啊!

  • 2 # 小暱喃子

    驚到我了。

    第一次感覺到貧富差距原來真的這麼大。我們用一輩子的積蓄掏空六個錢包,辛辛苦苦買的一套房,在一些人看來可能真的跟買一件衣服一樣。

    我努力地想設身處地的站在這位同志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然後我發現,“一件新的東西自己買完從來沒有用過,然後就把它忘了,時隔若干年後又突然想起來”,類似這樣的事情,我幾乎沒有經歷過,唯一一次有點兒類似的就是,有一次買了三根辣椒,放在那兒忘了,過了一個星期才想起來發現已經不能吃了。我仔細的回憶了一下當時的感受,是一點兒也不可惜,想著壞了就扔了吧,然後就把不能吃的辣椒給扔了。

    我不知道這位同志突然想起自己還買過一套房,然後看到房子被別人住了之後的想法是不是和我看辣椒不能吃時的想法一樣。

    畢竟這件事情本身已經超出了我的想象力,在這些人身上怎麼想也不為過吧。

    我從未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貧富差距。

  • 3 # 竹影閒聊

    自古以來咱們中國人就有買房置地的傳承。

    現如今房價高居不下,有人湊錢買房恨不得砸鍋賣鐵,而有人買房卻跟買把蔥一樣輕鬆,眼睛都不眨一下。不信你看這位姐姐,買房子跟鬧著玩兒一樣。

    1992年,張先生的姐姐在深圳華天花園小區買下了一套房子,面積144平米,全款33萬2千元付清。而後因忙於其他事情,竟然忘了去辦交房手續和辦理房產登記,完全把它給忽略了。

    28年過去了,張姐姐終於想起了這套房子。沒想到這房子裡卻早已住進了陌生人,而且聽說還是撬門進去的。撬門進去的!並且,人家還很自覺的還交納物業管理費!

    看到這裡不免替張姐姐擔憂,僅憑28年前的購房合同,能否辦理不動產權證?眾所周知,買賣房屋只有經過不動產登記部門登記,記載於登記簿後,買房者才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像張姐姐這樣的情況,還能否補辦紅本?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按照以前有這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都認這個事,就可以換紅本了。但是現在需要網籤,必須提供幾項資料,而恆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只能恆基地產延續過來的公司來出面,問題就卡在這裡。

    28年前“一疏忽”,

    28年後“跑斷腿”。

    雖然這件事情總算是有了進展,

    也給大家提個醒

    買房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反正咱這靠工資吃飯的小老百姓,用一輩子的積蓄好不容易才買的房子,絕對不會把它拋之腦後!

  • 4 # 大路難走小道全是狗

    這個新聞剛好我也看了

    對於目前中國國情來說,30%的人買不起房子,65%可以買房以及購置幾套房,還有5%的人,房子多的很,多到想不起來了。

    這部分人要麼屬於賺錢賺的太多了,到處投資,會出現個別想不起來的,還有一種就是不需要自己買,送的,也是太多了,有些可能不是忘記了,就是放著放著就想不起來了。。。

  • 5 # 泰國房產觀察

    我突然想起買過一套房

    該付尾款了

  • 6 # 稅屋子

    時隔28年突然想起買了套房

    現在,張女士年齡大了,身體不好,突然想起自己多年前,買過一套房子;就趕到華天花園小區去檢視。結果發現裡面已經有人居住了。

    已被別人撬鎖入住

    張女士的弟弟按照買房合同上的地址找到了這套房,結果發現,毛坯房已經成了精裝修,而附近居民表示,住在這裡的人不是業主,當年是撬開門住進去的。

    華天花園小區居民的冷女士表示,自己一直住在這,原來住303,那個是一梯一戶,我們專門給自己留的,703是開發商鄧經理給她朋友,也就是張女士留的,這房子買了沒有管。

    張女士當年沒辦房產證

    華天花園現在的物業是2018年接手的。據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從接手該小區開始,這套房子就有人住了,住戶也一直正常交水電費、物業費,不清楚這套房子之前有什麼問題。

    物業工作人員還表示,如果張女士拿房產證來物業登記,就承認她是業主。之後管理處會協調公安機關,把跟業主沒有關係的人員清理出小區。

    然而問題又來了:張女士當時付款之後,遲遲沒去辦房產證,手裡只有購房合同。

    張先生聯絡上了當年的開發商鄧經理,鄧經理表示,事情有些複雜,原開發商恆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這事成了難題了。

    開發商鄧經理稱,張女士當時買了房子就付全款了,就她一個人的房子沒做房產證,我們單位早就拆了,現在人都換了三四撥了。

    住戶同意見面協商

    對於張先生的訴求,這套房子的現住戶表示,房子是父親從他人手上購買,目前聯絡不到賣房人,父親受此事影響生病住院。

    現住戶稱,當初是其父親處理的房產相關事宜,應該是以一個優惠價購買,具體多少錢還不清楚。購房資料齊全,不過房產證一直沒辦下來。如今自己一家人也在尋找當時的賣房人。

    對於知情鄰居稱起“撬房入住”的說法,現住戶表示很離譜。現住戶還稱,自己不是不講理的人,如果房子最終證明是張女士的,將一同協商解決。

    目前,張先生正在聯絡原開發商辦理手續,準備透過法律途徑拿回房子。

    張先生表示,如果現住戶配合處理此事,之前的房租可以既往不咎。如果現住戶不配合,將報警處理。

    律師:住戶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

    律師表示,如果該房產屬於張女士所有,裡面的住戶就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若達到犯罪立案的標準,該住戶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產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租戶近幾年住在這個房子,應當支付租金的賠償責任。

    時隔28年突然想起買了套房 女子房子被“鳩佔鵲巢”

    目前這套房價值超600萬

    鄰居還表示,現在這套房子已經漲到600萬了。

    在網上搜索可以發現,目前這個花園的單價已經是近5萬/平。計算一下,張先生的姐姐這套房價值已經超過600萬元。

    在1992年,能拿出一萬元的家庭,都是富裕家庭。那個時候月工資也就1000元以內,別說拿出30萬買房,就是拿出300元租房都捨不得。

    就是現在我們買房子,都是付了首付之後,天天關心樓盤進度;交房之後,都想早點裝修好,搬進去住,哪會忘記呢?

    如今近30年過去了,深圳房價早已經漲了20倍。

  • 7 # 房產免費諮詢

    在現在來說99%都不會忘記,本人從事房地產中介行業,幾年前就有遇到過這樣一個業主:可能是以前那個時代的問題,很多人會移民出國,他在二十多年前購買過一套房,買了之後還沒有住過就移民出國了,當回來二十多年過後回來尋找的時候,區域知道跟路段都知道,但是就是不知道這套房子在哪個位置了,拿著房產證來我們門店求助,畢竟幾十年前的廣州跟現在的廣州簡直是翻天覆地的變化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回答問題好幾天了,系統一條也沒相中。怎麼樣才能入慧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