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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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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帕拉斯大魔王
如果他對你特別好,或者只有你對他特別好,但是不是相愛的。那這樣都不是愛情,也不要在一起。痛苦的會是你們兩個人。被愛的你也許看起來很幸福,可是你從此也就錯過了所有讓你心動的可能。無論她怎麼對你好,你就是不會有戀愛的感覺。時間久了你會累,她也會累。這樣對你們兩個都不公平不是嗎?
為什麼我這麼有感觸?因為我身邊有活生生的例子啊!我身邊有一位一起長大的朋友,女生,2019年元旦前後離婚了。她告訴我她跟她老公(前夫)是相親認識的,她對他一見鍾情。男方比她小三歲,可能在我們看來長得也就還行,可是在我發小眼裡“左看像劉德華、右看像梁朝偉、正面像吳彥祖…什麼的”總之就是對他特別上心。整個人都變了!一開始男方不同意,幾個月後忽然就結婚了,結婚後她一心撲在自己的婚姻裡,所以我們之間疏遠了很多。結果,不到3年,忽然就離婚了,後來我問出了原因,也就是所謂的“沒來由的離婚”她說她覺得莫名覺得壓抑,“其實老公對我很好,簡直沒話說!”這是她的原話,可是見過他們一起的小夥伴都覺得看不出男方對她有喜歡。就是她覺得壓抑,不小心作了一下說“我們離婚吧”結果男方一口答應,就這樣莫名其妙的離了。其實那個男孩也不是渣,結婚近三年下班就回家,也沒有出軌行為。可能終日面對一個自己不愛的人,他也早就想分開了吧。離婚以後,發小隻要回了當時孃家給的一部分房子首付,悄無聲息的就離了。離完了才告訴他爸,後來他爸爸心裡不舒服,找男方多要了5萬回來。結果現在,這個男的已經刪除了她的所有聯絡方式,再也沒理過她。發小現在整個人狀態非常差!得了抑鬱症,比以前胖了很多很多,精神狀態也很不好,經常神情恍惚,反應都慢了好幾拍。當然,我身邊這個例子有些極端。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
但是如果怎樣都對對方產生不了愛情,那就真的千萬不要在一起!受傷害的往往是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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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不起來是因為你一開始就不喜歡這個人,雖然說感情可以培養,從一開始心裡就有芥蒂,感情培養不起來的,因為你根本不喜歡他